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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带一路”倡议下东盟十国投资环境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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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在“一带一路”建设和东盟自贸区成立的背景下,中国和东盟间的经贸合作日益密切,中国是东盟第五大投资来源地,东盟是中国第二大直接投资目的地。随着东盟经济共同体的推进,中国与东盟的经贸合作领域不断拓展,但由于双方政治格局、经济环境、社会习俗、宗教文化等方面存在一定差異,使得我国对东盟直接投资时存在各种风险,因此非常有必要对东盟国家的投资环境进行分析,进而也为我国企业在东盟开展投资提供有益参考。
  [关键词]东盟;投资环境;一带一路
  [中图分类号] F830.59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2095-3283(2020)05-0025-03
  Abstract: China has one belt, one road and ASEAN Free Trade Area, and China ASEAN economic cooperation is becoming increasingly close. China is the fifth largest source of investment for ASEAN, and ASEAN is the second largest destination of direct investment in China. With the development of ASEAN economic community, the economic and trade cooperation between China and ASEAN has been expanding. However, due to the differences in political structure, economic environment, social customs, religious culture and other aspects between the two sides, there are various risks in China's direct investment in ASEAN. Therefore, it is necessary to analyze the investment environment of ASEAN countries, and then for Chinese enterprises in ASEAN Investment provides useful reference.
  Key Words: ASEAN;  Investment Environment;  the Belt and Road
  东盟自贸区(CAFTA)成立于2002年,是世界上三大区域经济合作区之一,并且是由发展中国家组成的世界上人口最多的最大自由贸易区,同时也是海上丝绸之路的重要节点位置。“一带一路”沿线覆盖10个东盟成员国,包括新加坡、马来西亚、文莱、越南、缅甸、泰国、柬埔寨、印度尼西亚、菲律宾、老挝,占沿线国家的2/13。自“一带一路”倡议提出以来,中国一直是东盟最大的贸易伙伴,东盟在中国的贸易、投资格局中也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但由于双方在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存在一定差异,中国与东盟的经贸合作也存在各类风险,因此研究东盟的投资环境很有必要,也为进一步加深中国与东盟的投资合作奠定基础。
  一、中国对东盟的投资现状与特点
  总体上,中国对东盟国家投资存在规模虽小但增速较快、投资项目平均规模偏小、投资分布不均衡等特点。据商务部统计数据,截至2019年,中国对东盟国家境外投资企业共3499家,其中分布在越南、新加坡、泰国和柬埔寨的境外投资企业数量最多。后来随着“一带一路”建设的推进,中国对东盟的投资规模和投资领域不断扩展,投资潜力扩大,增长速度更快。据中国海关总署统计,2019年中国与东盟国家进出口总值已达到44251.8亿元,同比增长14.1%。
  二、东盟十国投资环境比较
  (一)政治环境分析
  “一带一路”建设背景下,中国与东盟经贸合作愈加紧密,因此东盟的政治环境对双方的投资合作产生重要影响。社会制度和政治廉洁程度是反映东道国政治环境的重要方面。从社会制度来看,在东盟十国中,文莱、柬埔寨、马来西亚、泰国实行君主立宪制,老挝、缅甸实行人民民主共和国制度,越南是社会主义共和国,菲律宾实行总统议会制,印度尼西亚实行总统内阁制,新加坡实行议会共和制。根据透明国际数据显示,东盟十国在“2018—2019全球清廉指数”评比中排名靠前,大部分国家排名位居世界前50%。其中,新加坡得分较高,达到85分,排名第4;文莱排名35;越南、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均在50至100名之间;泰国、菲律宾、柬埔寨、老挝、缅甸排名都在130名以内。综上,东盟各国社会制度差异显著,但基本政局稳定,为我国在东盟投资企业提供一定的有利外部环境。
  (二)法律环境分析
  东盟国家相继制定关于外商投资的海关、外汇、税收等方面的一系列法律法规,并推出吸引外资的优惠政策,为外国投资者营造了良好的法律环境。《越南投资法》鼓励外商到高新技术开发区投资建厂,免征固定资产进口税。《老挝投资促进法》主要通过协议联合经营、混合企业、外国独资企业三种投资方式对外资提供优惠。《马来西亚投资法》规定在制造业领域外商投资者投资新项目可持有100%的股权。《缅甸投资法》规定将视情况延长土地使用期限。《柬埔寨投资法》规定了政府给予外资与内资基本同等的待遇。《菲律宾投资法》规定了农产品加工业、农业和渔业、战略性服务业、基础设施和物流将获得所得税减免优惠;新加坡的《新加坡投资法》政府规定允许外资企业和本土企业享受同等优惠政策。《泰国投资法》允许外商通过在泰国注册为法人实体、成立合资公司两种投资方式。《文莱投资法》延长对部分鼓励投资产业的税收优惠期。从法律环境来看,东盟各国在税收、外贸、投资行业、海关等方面的优惠政策,为外国投资者营造了良好的法律环境,从法制角度给外国的投资创造了便利条件。   (三)市场环境分析
  随着国际经济的动态发展和东盟自贸区、东盟经济共同体的成立,东盟的对外贸易关系实现了很大进步,市场开放程度也逐步提升。市场开放程度是指一国在一定时期内进口额与GDP之比,表示某一区位可转移生产要素流动所受到的限制,反映了外国的劳动、资本、土地、企业家等各种生产资料在本国范围内被允许进行的交换活动的开放程度。据世界银行数据统计,2018年中国对东盟国家直接投资流量达到136.94亿美元,投资存量达到1028.55亿美元;根据商品进出口总值之比,东盟十国中,文莱、马来西亚、新加坡、泰国、越南为出口型国家,而印度尼西亚、柬埔寨、缅甸、老挝、菲律宾为进口型国家。从东盟各国市场开放的条件来看,总体上东盟市场开放程度较高。由于市场开放度与贸易成本呈反比,贸易成本高则市场开放度低,开放程度较高的东盟市场,有助于降低贸易成本,也相对降低了外国对东盟的直接投资成本,可以增强外国的投资吸引力。
  (四)经济环境分析
  人均国民生产总值是一国经济发展水平和居民消费能力的综合体现(王晓宇,2019)。GDP反映一个国家的经济规模,GDP增长率影响着一个国家的经济活力。从东盟的宏观经济数据来看,东盟经济规模与经济活力都呈稳定增长态势。世界银行数据显示,近年来东盟经济保持稳定增长,2018年东盟国内生产总值为3.42万亿美元,人均GDP约4800美元,经济增长率为5.64%,除新加坡、泰国、文莱,其余七个国家GDP增长率都在东盟平均增长率之上,体现出东盟蕴含着巨大的市场潜力,为中国企业在东盟投资提供了市场保障。
  (五)基础设施建设和劳动力情况分析
  基础设施是社会赖以生存发展的一般物质条件,一国基础设施的好坏对投资者获得较高的收益有重要影响(汪晶晶,2015)。根据世界银行和商务部数据统计,新加坡公路网密度和铁路网密度在全球排名第二,但是其余各国公路网密度和铁路网密度较低,印度尼西亚、菲律宾、老挝、柬埔寨的铁路基础设施状况都较为落后。东盟十个国家都已加入亚洲基础投资银行,这将有利于推动东盟国家的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为中国与东盟国家投资合作打下了夯实的基础。从劳动力情况看,东盟十个国家的收入状况整体较好,但是劳动人员的质量与整体实力有待提高。据2019世界银行数据统计,印度尼西亚劳动力总数最多,文莱最少;从就业人员人均GDP来看,最低的是柬埔寨,最高的是文莱,文莱劳动力总数最少。东盟国家工人面临着高度自动化带来的失业风险(吴雪萍,2018),东盟国家对高技术人才的需求日益增加。从基础设施建设和劳动力情况来看,东盟各国正是发展的好时期,也是外国直接投资的好时机。
  (六)文化环境分析
  中国和东盟地理位置临近,语言文化环境相似,但是东盟各国的宗教习惯与中国存在着差异。2004年,第10届东盟峰会通过《东盟社会文化共同体行动计划》;2009年,第15届东盟峰会通过了《东盟社会文化共同体蓝图》,东盟社会文化共同体的建设为中国扩大了地区影响力,有利于与中国的地区合作战略的实现。东盟是世界上民族最复杂的地区之一,民族众多,语言多样。东盟国家大部分都是有着宗教信仰的,而这些信仰存在的同时也有许多不能触碰的宗教禁忌。因此中国企业在对东盟国家进行投资时,也应充分考虑到东盟国家的宗教、文化、风俗习惯特点,规避一些因两国的宗教文化差异引起的投资风险。宗教信仰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投资的力度,但随着文化交融的发展,宗教信仰也会给投资带来潜力。
  三、结论及对策建议
  通过对东盟十国的政治、法律、经济、社会文化环境的分析,得出以下结论:从政治环境看,基本政局稳定,为我国在东盟投资企业提供一定的有利外部环境,从法律环境看,东盟各国的投资法在税收、外贸、投资行业、海关等方面都有一定的优惠,能为我国投资者营造良好的法律环境;从经济环境看,东盟蕴含着巨大的市场潜力,可为中国企业在东盟投资提供市场保障;从基础设施建设和劳动力环境来看,东盟十国都加入亚洲基础投资银行,为中国与东盟国家投资合作打下了夯实的基础;从文化环境看,东盟各国的宗教习惯与中国存在着差异,应该避免由此带来的投资风险。整体看,东盟各国的投资环境处于历史好时期,东盟对外国的直接投资存在强大的吸引力,我国企业应该抓住机遇,防范风险,加强对东盟的直接投资。
  基于以上结论,提出如下建议:一要提高我国企业应对东盟各类风险的能力,建议政府加强对东盟各国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调查研究,以充分了解东盟各国吸引外资的优惠政策和风险来源。二要推动我国与东盟各国间的文化融和,深入了解东盟各国的文化习俗,以包容的心态促进双方文化交流,为我国与东盟营造良好的投资软环境。三要完善中国与东盟的基础设施投资合作机制,加强双方的信息技术领域合作,共同推进如铁路、公路、水运、航空等在建和新建基础设施项目合作,构筑我国与东盟高铁网、高速公路网等,以改善投资硬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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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郭丽春 董博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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