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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重组业务核算案例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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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以非货币性资产抵债的重组业务中,抵债资产公允价以及涉及形成的增值税之和大于所欠债务且债务人也接受的情况下,债务人的重组损失宜计入营业外支出;债权人的重组收益宜计入营业外收入。
  关键词:债务重组;抵债资产;重组利得;重组损失
  债务重组是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情况下,债权人按照其与债务人达成的协议或者法院的裁定作出让步的事项。重组中债务人清偿债务的常见形式可归为6种,一是债务人以低于所欠债务的货币性资产清偿债务,二是以存货抵债,三是以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抵债,四是债务转资本,五是修改其他偿债条件,六是多种资产组合抵债。在债务人实物资产可用于债权人生产经营使用的情况下,双方可选择实物资产抵债的重组方式;如果重组债务数额大的情况下,通常采用债务转资本或者组合方式重組等。但在实物资产抵债的重组方式中,债权人可能要求债务人提供的抵债资产公允价大于所欠债务且债务人也接受的情况下,笔者认为由此形成的差额,债务人应确认为重组损失,债权人应确认重组利得。重组业务核算中,需重视理解重组损益的确认计量以及账务处理规则。
  一、债务重组业务核算案例分析
  为清楚表达笔者对债务重组业务核算准则的理解,举例分析如下:甲公司欠乙公司600万元债务,乙公司已对该债权计提了10万元坏账准备金,约定付款日后,由于甲公司财务困难无法按约定日期和方式还清债务,经与乙公司协商于2020年1月1日达成债务重组协议如下:1.甲公司以现有银行存款偿还了30万元债务。2.甲公司以一批库存商品抵偿部分债务。该批商品账面价值为80万元(未提取跌价准备),不含税公允价100万元,甲公司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乙公司已取得该批商品并按原材科验收入库。3.将80万元债务转为甲公司的股份10万股,每股面值1元,市场公允价8元/股,股份转让过户手续已办理完毕,乙公司将其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核算。4.甲公司以一台原价90万元,累计折旧30万元,不含税公允价50万元的设备抵债部分债务,已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已办妥了移交手续。5.甲公司以账面原价180万元,累计折旧50万元,公允价200万元的某店铺抵偿部分债务。6.乙公司同意减免甲公司所欠剩余债务的30%,其余债务偿还期延长半年。假设双方已办妥了所有相关手续和资产转移交接手续,存货及设备的增值税率13%,不动产增值税率10%,不考虑其他事项。要求分别作出甲、乙公司债务重组业务的会计处理甲公司债务重组业务的会计处理如下(金额单位万元,下同):
  1.计算组合偿债后的剩余债务以及债务重组利得
  组合偿债后剩余债务的公允价=600-[30+100×1.13+80+50×1.13+200×1.1]=100.5万元;
  债务重组利得=100.5×30%=30.15万元;延期偿还债务=100.5×70%=70.35万元。
  2.注销抵债设备的账面记录
  借:固定资产清理190累计折旧80;贷:固定资产270。
  3.依据付款回单、增值税发票记账联、股权过户凭据、重组协议等附件,作出会计处理。
  借:应付账款一乙公司600;贷:银行存款30,主营业务收入100,固定资产清理190,应交税费一增值税(销)39.5,实收资本或股本10,资本公积一溢价70,资产处置损益60,应付账款一重组债务(乙公司)70.35,营业外收入一重组利得3 0.15。
  4.转销抵债存货成本的会计处理
  借:主营业务成本80;贷:库存商品80。
  乙公司重组业务的会计处理如下:
  债务重组损失=[600-(30+100×1.13+80+50×1.13+200×1.1)]×(1-70%)-10=20.15万元
  依据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取得存货和设备验收单,收款回单、股权过户凭据及重组协议等相关附件,作出会计处理为:
  借:银行存款30,原材料100,固定资产一设备50,固定资产一商铺200,应交税费一增值税(进)39.5,长期股权投资80,坏账准备10,应收账款一重组债权(甲公司)70.35,营业外支出一重组损失20.15;贷:应收账款一甲公司600。
  二、债务重组业务核算的注意事项分析
  1.债务重组业务中双方需办妥相关确认手续,取得有关账务处理的附件。其中债务人需取得的附件主要有重组协议、付款回单、抵债实务资产开具发票的记账联、股权过户凭证、抵债资产移交附件等。债权人需取得的主要附件有重组协议、收款回单、取得实务资产的验收单以及增值税发票、取得股权的过户凭据等。
  2.以存货抵债方式中,债务人应视同销售开具增值税发票确认收入和应交增值税,并转销账面成本,期末结转主营业务收入和主营业务成本后的差额,形成了营业利润;抵债存货公允价及产生增值税之和小于所欠债务差额,形成重组利得,反之形成重组损失。
  3.以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抵债的重组方式中,抵债资产公允价大于其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形成资产处置损益的贷方(即收益),反之形成资产处置损失。比如上述案例中甲公司的资产处置损益中,抵债设备公允价50万元低于其账面价值60万元的差额10万元(即损失),抵债商铺公允价200万元大于其账面价值130万元的差额70万元(即收益),因此资产处置损益合计为收益60万元。
  4.债务转资本的重组方式中,在双方协商基础上确定债务转资本的比例份额,按面值计入增加的股本数额,股份公允价扣除面值的总差额形成资本公积。比如上述案例中80万元债务转每股面值1元的股本共10万元,形成的资本公积是80万元债务扣除10万元股本面值后的差额。债务人以对外股权投资的资产抵债方式中,抵债股权资产公允价与其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账户借方(或者贷方);抵债股权公允价与所欠债务之间的差额计入重组损益。
  5.债务人在重组中享受的免债利益计入营业外收入(重组利得),比如上述案例资料中,甲公司获得免债数额30.15万元形成重组利得,债权人在重组中作出让步所放弃的债权损失扣除之前预提的坏账准备后的差额计入营业外支出(重组损失),比如上述案例中,乙公司的重组损失20.15万元,但乙公司重组债权的实际总损失是30.15万元,其中包括在重组期间以前提取坏账准备方式分摊了10万元损失;如果因为重组期前计提准备金过多引起的贷方差额,应冲减信用减值损失。
  6.在用非货币性资产抵债情况下,如果债权人要求债务人提供更多抵债资产且债务人也接受的情况下,从而使得抵债资产公允价及形成增值税销项税之和大于所欠债务,由此形成的差额,债务人宜确认为重组损失,债权人宜确认重组利得。比如A公司欠B公司75万元债务,双方达成的重组协议是以A公司一批库存商品抵债,该批商品的不含税公允价70万元,增值税率13%,那么A公司重组中所发生代价是抵债存货公允价及形成增值税负之和79.1万元,抵债债务75万元后的损失额4.1万元,宜计入营业外支出(重组损失);而债权人B公司在重组中获得存货公允价及取得准予抵扣税费之和大于重组债权的差额4.1万元,宜计入营业外收入(重组利得)。
  参考文献:
  [1]马永义.债务重组新准则深度解析[J].财会月刊,2020(5)
  [2]刘勇,谢树志债权人接受抵债的非现金资产会计处理的探讨[J].财务与会计,2019(19).
  [3]王萍.企业债务重组涉税问题分析[J].中国注册会计师,2019(8)
  作者简介:骆国城(1960-),男,浙江杭州人,会计师,经济师,主要从事财会理论与实务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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