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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企业纳税风险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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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纳税风险已经成为企业难以回避的重要风险之一,稍有不慎,将会影响企业正常运转,甚至带来灭顶之灾。纳税人越来越重视纳税风险,如何科学合理地规避税收风险是纳税人非常关心的问题。本文主要对企业纳税风险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关键词:纳税风险;风险防范;风险控制
  一、纳税风险概述
  企业纳税风险是企业的涉税行为因未能正确有效遵守税收法规而导致企业未来利益的可能损失,具体表现为企业涉税行为影响纳税准确性的不确定因素,表现结果就是企业多交了税或者少交了税,多交企业利益受损,少交可能导致偷税,被税务机关处罚。
  近年来,国内很多大公司包括大型央企及上市公司等因为对税务风险的防范不力而遭遇税收上的麻烦,企业经营和声誉都遭受了很大的损失,纳税风险已经成为企业挥之不去的梦魇。
  由于偷税漏税倒闭的企业有很多,这些都是因为企业在发展过程中过于注重眼前利益,不用持续发展的眼光看待企业的发展而导致的。我们日常听得最多的是,某某明星偷税,然后被罚款、违法且严重的是要构成犯罪的。因此不要因为短期的利益而忽略了企业的长期发展,这是不值得的。
  笔者曾参加近年税务机关组织的对中小企业的纳税情况检查,少缴税款情况比比皆是,依法纳税倒是特例。很多业主老板纳税意识淡薄,头脑中根本没有纳税风险的意识。
  在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检查时,许多老板根本不露面,只是安排会计人员应付检查。在他们脑子里,缴税是会计的事,谁依法纳税,谁就是天底下最大的傻瓜。
  由此可见,加强企业税务风险管理,已经不是可有可无的问题,而是非常现实的迫切问题。
  2009年5月5日,国家税务总局印发了《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指引(试行)》(国税发【2009]90号)(以下简称《指引》),指导大企业合理控制税务风险,防范税务违法行为,依法履行纳税义务,避免因未遵循税法可能遭受的法律制裁、财务损失或声誉损害。《指引》虽然是对大企业而言,但所有企业都存在税务风险,都应正确识别、评估和防控,以尽可能地防范和规避。
  概括来讲,企业的涉税行为大致可分为三类:税收政策遵从、纳税金额核算、纳税筹划。其中税收政策遵从是纳什么税的问题,纳税金额核算是纳多少税的问题,纳税筹划是如何最恰当地纳税,纳最少的税,如何降低税负的问题。
  纳税风险更多地表现为企业利益受损的可能性,即这种风险虽然是客观存在的,而对纳税人而言只是有可能承担这种风险,而并不一定承担这种风险。
  二、企业纳税风险的成因
  (一)来源于税收立法层面的税务风险
  1.由于我们国家是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国家,由此决定了整个税法体系首先建立在保障国家利益的基础上。在所有税收法律法规的条文中,我们可以看到税法对于国家利益的保护远远大于对纳税人利益的保护。
  2.由于我国是以成文法为主体的国家,而成文法的特点之一是对法律责任的判定基于执法者对法律法规表述的理解,而执法人员作为国家公务人员在执法时会令纳税人所承担高于国家所承担的风险。
  3.我国完整税法体系并未建立,也是造成纳税人的税务风险增加的重要原因之一。现在我国税收正式立法少,行政法规多,税收基本法尚未出台。根据十三五规划中的工作部署,到2020年要全面落实税收法定原则。近年来,随着落实税收法定原则的推进,截至2018年10月31日,在现行中国18个税种中,有6个税种已经立法;除此之外,另有多部税法征求意见稿或草案已经发布,有些已结束意见征集进入立法进程,有些则仍在意见征集期内。
  4.现有税务法规不完善,也是造成纳税人税务风险的原因之一。
  (二)来源于税收行政方面的税务风险
  1.税收机关与纳税人信息的严重不对称,是增加纳税人承担巨大的税务风险的重要原因之一。
  相当一部分具有适用性、比照性的政策处于非公开的状况,或者连基层税务人员都未了解,一般纳税人难以了解,更谈不上守法,其结果除了影响到法律的公正性之外,要求纳税人遵从并不可能知道的法律及政策规定,显然有悖于“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基本原则。特别是税收优惠政策,上面有文件,纳税人也知道,但基层税务机关缺乏配套政策法规,使纳税人無所适从,带来纳税风险。
  2.由于在现行法律、法规、规章中没有对税务行政机关使用税法解释权和自由裁量权作出相应的约束,纳税人在纳税过程中与税务管理人员处于严重不对等的地位,这就有可能造成税务机关及税务管理人员行使自由裁量权不当,从而构成对纳税人权益的侵害,使纳税人承担巨大的纳税风险。
  3.税收机关和税务管理人员的执法观念及执法方式简单,也是纳税人承担巨大的税务风险的重要原因之一。
  笔者近日遇到的一个案例。A企业接税务主管机关通知,接到外地某税务机关协查通知,认定某公司向A企业开具的发票系假发票,要求A企业补税。A企业认为其与某公司存在实际交易发生,所取得的发票经过税务系统查询无误,款项已经支出。至于对方是否人账,与我公司没有多大关系。但由于摄于税务机关的强势,企业不愿与税务机关较真,且数额又不大,就忍了不愿生事。
  (三)来源于纳税人自身的原因
  1.税务风险来源于纳税人自身的原因最为突出地表现在依法纳税观念的弱化。
  (1)在执行具体法律法规时,纳税人没有完全树立与征税机关的平等地位,大多数纳税人尤其是中小企业、民营企业往往也不敢与税务主管机关工作人员讲平等,因此往往以税务管理人员个人的意见作为确定税务责任的界限。即使明知税务机关的处理方式不对,只要自己能承担得起,往往采取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息事宁人、得过且过的方式放弃自己正确的权利主张。
  (2)纳税人很少与税务管理人员就税收政策而进行开诚布公地、坦率地讨论,往往认为与税务管理人员处理好私人关系更有效。   2.纳税人自身的故意性风险。此种风险的特点是纳税人在实施某项涉税行为前,已经知道是违法的,但为了获取更多的非法利益,以赌博侥幸的心理,认为税务机关可能不会发现自己的违法行为,并甘冒可能被查处的风险。
  3.纳税人执行纳税过程中出现的政策性风险。此种风险主要指税收会计差异产生的风险。系由于纳税人对税收与会计两者的差异不能作较为全面、准确的把握,导致多交或少交税款而形成的风险。纳税人主观上无故意违法的动机。就税种而言,主要体现在所得税方面;就环节而言,主要体现在年度汇算清缴上,纳税调整不到位,造成多交或少交税款。
  4.纳税人在纳税过程中的疏忽产生的风险。此种风险指纳税人对风险的估计不足,或过于乐观、轻信不会发生,或由于某些原因忘记应尽的职责,导致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或是增加了不少麻烦,发生了额外费用。
  5.筹划性风险。税务筹划是企业在不违反现行税法的前提下,通过对税法进行精细比较后,对纳税支出最小化和资本收益最大化综合方案的纳税优化选择,它是涉及法律、财务、经营、组织、交易等方面的综合经济行为。企业对经济利益的追求可以说是一种本能,是最大限度地维护自己的利益的行为。然而税务筹划是一门十分复杂的专业技术,其在带来税收利益的同时也蕴涵着风险。如果无视这些风险,任其发生而不加以规避与控制,势必有悖于税务筹划的初衷,其结果可能是以节税目的为开始,却以遭受更大的损失而告终。
  三、纳税风险控制措施
  企业纳税风险控制的总目标是降低纳税风险,保证企业合法经营、稳健持续发展。具体目标包括:企业经营要具有合理的商业目的,并符合税法规定;企业经营决策和日常经营活动应考虑税收因素的影响,符合税法规定;对企业涉税事项的会计处理要符合相关会计制度或准则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纳税申报和税款缴纳要符合税法规定;税务登记(变更、注销)、凭证账簿管理、税务档案管理以及税务资料的准备和报备等要符合税法规定。
  (一)建立风险控制环境
  建立风险控制环境包括建立涉税风险控制策略和目标,应明确以下几点:应遵守国家税收法规,依法纳税,合法经营;应积极争取享受和企业相关的各种税收优惠;要设置纳税管理部门,保证企业依法纳税;要在业务过程中涉税环节中明确一些具体工作规范。
  (二)自行进行纳税评估,降低纳税风险
  就是企业自行或聘请注册税务师等专业人员对涉及纳税风险的具体经营行为进行识别,是企业纳税风险管理的核心内容。要考虑以下几个环节:
  识别企业具体经营行为;分析经营行为涉及的纳税问题;归纳经营行为分别涉及的纳税风险;认清纳税风险中的主要风险;认定这些纳税风险相关的工作岗位和的相关责任人。
  (三)制定纳税风险控制策略
  纳税风险控制策略包摇避免涉税风险,保留涉税风险,降低涉税风险,利用涉税风险。上述策略的是在企业管理层积极推广和组织下,由企业纳税风险控制部门配合企业各相关部门实施执行。
  (四)设计控制措施
  设计控制措施是指为完成纳税风险控制策略和目标,针对已识别的风险和相关责任人进行授权、调整以及责任的分配等。
  (五)综合收集涉税风险信息,提高涉税风险的防范能力
  要注重对各部门信息的整合,加强财务部门对企业整个生产经营过程的参与力度,以便财务部门在业务运作过程中识别涉税问题,预防涉税风险,提前做好税收筹划。
  (六)信息交流和沟通
  该环节是整个纳税风险控制工作有效运作的关键。即使设计了清晰的目标和措施,但是因为相关部门和人员不理解,导致责任人不能有效地执行和相关部门不能密切配合,实施效果将会大打折扣。
  在纳税风险控制过程中,企业要加强对风险管理涉及部门和人员的培训和沟通;涉税风险控制策略和目标应让风险管理涉及部门和人员所熟知;涉税风险管理的流程和结果应被书面记录。
  (七)监控实施效果
  为了确认纳税风险控制措施在企业内部有效实施,采取一定的措施去监控实施效果是非常必要的。监控实施效果就是再检查纳税风险管理的效果,并对纳税风险管理效果进行总结。
  四、降低纳税风险的其他几个有效措施
  (一)搞好汇算清缴,降低纳税风险
  一年一度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在年度结束后开始。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是指由納税人自行计算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缴所得税额,根据预缴税款情况,应纳税所得额及适用税率等,计算全年应缴应退税额,并填写纳税申报表,在税法规定的申报期内向税务机关进行年度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审核后,办理税款结清手续。
  所得税汇算清缴既是对企业所有涉税问题的全面清算,又是对企业缴纳各税种及其政策执行的系统总结、分析和检验,要把汇算清缴当成企业巩固、提高自身税务管理和财务管理水平的主要环节,而不仅仅是将其作为查补缺漏和“算总账”的过程。搞好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将会极大地降低企业的纳税风险。在此,就搞好所得税汇算清缴的要点作些分析。
  1.企业应该及时向主管税务部门提出各项减免税或其他涉税审批申请
  2.按照规定提取各项可以税前扣除的费用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规定,税前扣除应该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即费用应该在发生时而不是在实际支付时确认扣除。企业有些费用虽然年度内没有实际支付,但是按照权责发生制要求,应该属于年度内负担,税法又规定可以税前扣除,对这部分费用应该及时提取。如12月份工资、年度内应该分摊的租赁费用、利息费用以及其他费用等。
  3.把握费用扣除标准,调减超标费用
  企业年度内发生的有些费用,按照会计制度规定可以列支,但是按照税法规定却不能税前列支或税法规定了一定的税前扣除标准,对此,企业在汇算清缴时,必须调减超标费用,调增应纳税所得额。这些费用主要有开办费摊销、广告费、业务宣传费、业务招待费、销售佣金、折旧费用、捐赠支出、非金融企业的利息支出、各种跌价准备和减值准备、各项行政罚款和滞纳金,等等。   4.调减各项免税收入
  企业年度内有些收入和收益,按照会计制度计人了利润总额,但是按照税法规定,属于免税收入,可以不计人应纳税所得额,因而,企业在汇算清缴时,就要注意调减应纳税所得额,避免出现多缴税收或重复纳税的现象。税法规定的免税收入主要有:国债利息收入、免税的财政性补贴收入、免税的退税、事业单位的捐赠收入、居民企业收到的投资分红、免税的技术转让收益、纳入预算管理的基金收费或附加,等等。如果有技术开发费加计扣除,也可以调减应纳税所得额。
  5.注意加强成本费用支出票据合法性的审核
  税收征管法第十九条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置帐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记账,进行核算。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若干具体措施》的通知第六条规定:加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管理。“未按规定取得的合法有效凭据不得在税前扣除。”
  以上税收法规明确规定,只有取得合法、有效凭证的支出才能在税前列支,否则,不得在税前列支。因此加强成本费用支出票据合法性的审核是降低納税风险的重要措施。
  (二)进行税务审计,降低收购风险
  《税收征管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因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计算错误等失误,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追征税款、滞纳金;有特殊情况的,追征期可以延长到五年。对偷税、抗税、骗税的,税务机关追征其未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或者所骗取的税款,不受前款规定期限的限制。”
  由此可见,对企业偷逃的税款,税务机关可以无限期追缴。通过税务审计,不仅将各项应计未计费用、折旧全部补提,而且将各项应补缴的税款全部补提补缴。
  (三)聘请专业税务顾问
  税务顾问由具有丰富税务知识的专业人员担任,一般由执业的注册税务师具体操作,专业的操作可以充分降低企业的纳税风险。税务顾问一般在专业的服务机构中执业,专业机构中集聚着大量的专业人才,他们可以掌握最新的财税信息,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通过他们的操作可以为企业提供可靠的服务,降低企业的纳税风险。
  企业经营过程中各个环节充斥着纳税风险,税收法规的复杂性和多变性,普通会计对处理税务问题越来越难以应付,使企业聘请专业税务顾问成为现实需要。现实情况中外商投资企业、大型私营企业对纳税风险较为重视,聘请专业税务顾问的较多;而国有企业、中小型企业对纳税风险重视不足,聘请专业税务顾问的较少。
  聘请专业的税务顾问,是企业降低纳税风险的重要手段,也是较为有效的措施之一。
  (四)与税务主管机关多接触,及时了解征管动态
  搞好关系是很多方面屡试不爽,很有效的方法。也是降低纳税风险的重要方法之一,关系就是生产力,关系产生效益,很有道理。
  五、结语
  企业存在纳税风险是企业必须正视的现实,容不得回避。只有充分重视纳税风险,才能采取措施,防范风险。在企业进行纳税风险的教育,引导企业认识纳税风险,进而化解、降低纳税风险是一个亟待开展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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