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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中的盈余管理研究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齐英 王昊 窦凤慧 徐欣

  【摘要】企业采用股权激励制度,以此激励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解决委托代理问题,但也普遍产生了盈余管理问题,即管理层为达到股权激励的条件而人为操纵数据使自身获得最大的收益。文章以光库科技的股权激励方案为例,分析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过程中的盈余管理行为。通过分析得出,光库科技在行权价格、行权时间、行权条件中都存在盈余管理的迹象;进一步通过应计利润分离模型验证了其管理层在股权激励中存在先向下盈余管理,降低行权价格,再向上盈余管理,达到股权解锁条件的行为;最后针对盈余管理问题提出了相应的建议,企业自身建立完善的股权激励方案,政府也要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加强监管与处罚。
  【关键词】股权激励;盈余管理;行权条件
  【中图分类号】F230
  一、引言
  现代企业中,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导致了委托代理问题的产生,即所有者的目标是实现股东权益最大化,而经营者的目标是自身利益最大化,为解决两者的利益冲突,股权激励制度应运而生。自股权激励产生以来,它被认为是解决委托代理问题的有力办法,能够协调所有者与经营者的利益关系,提高企业价值。由于制度等原因,我国的股权激励实施较晚,但是发展非常迅速,我国实施股权激励的上市公司也越来越多。其中,限制性股票是我国股权激励制度中最主要的形式。
  然而,随着股权激励的不断推行,一系列问题也随之产生。按照证监会相关规定,被激励对象必须达到相应的业绩考核指标才能够行权。面对股权的诱惑,部分经营者开始操纵利润,做出对自己有利的盈余管理行为,以达到行权的条件,或者在行权之后提高股价来获得高额的股息,增加个人财富。
  股权激励的目的是防止管理者的短期经营行为,促进代理人与委托人的利益一致,但在实际实施过程中,盈余管理行为普遍存在,反而增加了短期经营行为,不利于企业的健康发展,因此,进行盈余管理分析很有必要。本文采用案例分析法,对光库科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存在的盈余管理进行分析,并提出防范这一行为的相应建议。
  二、光库科技股权激励案例介绍
  (一)光库科技简介
  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11月9日,是专业从事光纤器件的设计、研发、生产、销售及服务的高新技术企业,公司的主要产品及应用为:隔离器、合束器、波分复用器、分束/耦合器、光纤光栅、镀金光纤等,主要应用于光纤激光器、光通讯、光纤传感、无人驾驶、激光雷达等领域。公司2017年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300620,股票简称,光库科技)。为了进一步建设、完善公司的长效激励体系,吸收和留住优质人才,充分调节激励对象的能动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与管理层个人利益相结合,促进公司长期、健康、迅速的发展,光库科技分别于2018年5月和2020年3月发布两次股权激励计划,但两次方案均有盈余管理的嫌疑。
  (二)股权激励方案介绍
  2018年5月18日,光库科技发布第一次股权激励草案,2020年3月2日发布第二次股权激励草案,两次方案的激励形式均为限制性股票,股票来源为光库科技定期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激励对象都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中层及核心技术人员,考核指标均为公司业绩以及个人两个层面考核要求。
  三、光库科技盈余管理跡象分析
  (一)激励价格中的盈余管理分析
  光库科技两次股权激励方案的激励价格都是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即满足授予条件后,激励对象能以授予价格购买公司向激励对象增发的公司限制性股票。根据股权激励制度,股权激励两次授予价格及授予价格的确定依据如表1。
  在限制性股票激励下,激励对象能够取得的收益就是股票授予价格与出售价格的差额,这就意味着经营者有很大动机操控股价,降低公告日前的股价或授予日的股价从而获得较低的授予价格,并在行权日之前提高股价,得到较高的差额收益。同时,股票授予日价格越低,得到的差额也就越高。因此,公告日、授予日和行权日的股票价格往往反映着公司管理层是否进行了盈余管理。接下来本文将从两次股权激励中公告日及授予日周围的股价变化情况来分析它的盈余管理迹象。
  图1为光库科技第一次股权激励期间股价变动图,两个箭头分别为公告日(2018年5月18日)和授权日(2018年8月14日)。从图中可以看出其公告日及授予日前后的盈余管理迹象。2018年的股价在4月下旬是上涨的态势,但从5月初开始缓慢下滑,公布日的股价跌至40.03元,经历了一段波动后上升,最高点股价48.35元,又在授权日之前大幅下降,跌至43.34元,而在授权日之后又呈现大幅上涨的走势。这种公告日及授予日前下跌,之后又上涨的异常表现,很可能是管理层对于股价的操控,以达到降低行权价格的目的。
  图2为光库科技第二次股权激励中的股价变动图,两个箭头分别为公告日(2020年3月2日)和授予日(2020年4月24日)。可以看到,2月初光库科技的股价呈上升趋势,在公告日的前一日突然下跌至40.35元,经过一段缓慢下跌后,于授权日跌至33.90元,5月到7月初稳步提升,进而在7月份大幅上升。公告日前上涨,到公告日突然下跌,又在授予日后逐步上涨,也反映出管理层进行盈余管理的迹象。刻意压低的授予价格,也会使管理层更容易达到解锁条件,实现收益。
  光库科技的两次股权激励中股价的波动都表现出了盈余管理的迹象,操控股价,以较低的价格获取限制性股票,来获取更高的差额收益,或者更容易实现绩效考核的目标。
  (二)行权时间中的盈余管理分析
  光库科技的两次股权激励方案均为不超过60个月的有效期,行权期(解锁期)都分别为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限制性股票作为一项长期激励制度,长期的行权实际能够提高激励对象的行权难度,因为每一期解锁都受到行权条件的限制。同时,行权期越长,管理层就越难进行盈余管理,这是因为长期的盈余管理痕迹太明显,很容易被发现,会将盈余管理的后果暴露出来,而短期的行权指标更容易人为操纵,更容易进行盈余管理,被发现的风险也较小。光库科技的股权激励行权期不长,管理层更容易进行盈余管理,以实现短期经营业绩的上升。   (三)行权条件中的盈余管理分析
  由于光库科技2020年股权激励仍处于不足一年的等待期,因此后续分析仅针对2018年股权激励进行。
  表2为光库科技第一次股权激励方案中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第二次股权激励方案与此方案除年份不同外,其余条件完全相同,都是单一的业绩指标,只对营业收入进行考核。这就使管理层进行盈余管理的难度很小,更加有动机做盈余管理。再来分析光库科技2017——2019年营业收入的变化情况。
  从表3中可以看到,光库科技2018年、2019年营业收入较2017年的增幅远超考核目标的要求,2019年的增幅甚至已经超过了2020年考核要求的50%。不难发现行权期内营业收入的高增长速度有着盈余管理的迹象,而营业收入的形成主要与应收账款、银行存款等有关。因此再来分析光库科技近几年的应收账款变动情况。
  从表4可知,2014—2017年间,光库科技每年的应收账款增长率都在20%左右,而2018年第一年解锁期,直线飙升,增长了两倍之多,如此不寻常的金额,分析可得这是为了达到第一年的行权条件而快速增加的应收项目。当管理层要增加营业收入时,有可能会通过加大赊销业务、放宽信用政策等方式,来增加应收账款从而提高营业收入。并且,研究发现,当企业通过放宽信用政策增大应收账款时,会使现金回款速度变慢,应收账款周转率也会降低。
  由表5可见,2014—2017年,光库科技应收账款周转率有小幅度的下降,但仍维持在5以上,从2018年起每年大幅下跌,到2020年上半年甚至跌至1.81,这证明了放宽信用政策导致了应收账款周转率大幅下降,也证明了这是管理层盈余管理的行为。
  (四)应计利润分离模型
  为进一步验证上述观点,并计算光库科技股权激励方案中盈余管理的程度,本文使用应计利润分离模型对光库科技的盈余管理情况进行分析。应计利润是企业会计盈余中扣除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的部分,即以非现金方式形成的利润。由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有一定的不可操控性,因此在测量盈余管理时,选取可操纵性强的应计利润部分,来得出企业的盈余管理程度。假设光库科技的应计利润为TA,计算公式为:
  其中,OPt为企业在t会计期间的营业利润,CFOt指企业第t期的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At指企业在第t期的期初总资产。
  通过计算一系列数据后,可以看到2016—2017年,光库科技应计利润由正转负,进行了向下的盈余管理,并且盈余管理程度较高,管理层通过操控得到了较低的行权价格;在2017—2018年,应计利润数额增大,说明企业进行了向上的盈余管理,使激励对象可以达到行权标准,顺利解锁。
  四、结论与建议
  (一)结论
  光库科技在实施股权激励时存在盈余管理的行为。第一次股权激励和第二次股权激励中,股价有着公告日及行权日前股价下降,后又上升的表现,表明了盈余管理的迹象;行权时间较短,容易进行盈余管理;增大应收账款从而使行权条件的营业收入达到指标;最后应计利润分离模型验证,光库科技在第一次股权激励公告发布当年进行了向下的盈余管理,管理层以此得到较低的行权价格,而后进行了向上的盈余管理,以达到解锁条件。管理层通过人为操控,使自己得到较高的差额收益,为自己谋福利。
  (二)建议
  1.科学制定股权激励方案
  为了使股权激励真正达到效果,有效减少管理层的盈余管理行为,必须制定科学的激励方案,尽可能减少漏洞,降低可操控性。并且应从实际经营情况出发,设计出最合理有效的方案。
  首先,光库科技的股权激励方案的行权条件设置中,仅以营业收入作为业绩考核指标过于单一,管理层很容易人为操控来达到考核指标。因此,行权条件的应该设置多层次、多角度,不仅可以多种财务指标结合,选择更加能够反映企业真实状况的指标,例如扣除非经常损益后的净利润增长率等;还可以与非财务指标相搭配,例如更有综合性的平衡记分卡等,共同考核激励对象的业绩;并且,还应当加入抗风险指标,预防本案例中出现的为增大应收账款而放宽信用条件,使企业的抗风险能力下降的情况。多元化的解锁条件,会使人为操纵的难度大大提升,使股权激励有效实施。
  其次,光库科技的解锁期较短,仅有三年,短期的解锁期内,盈余管理造成的后果不容易显现,管理者更有盈余管理的动机,易引起管理者的短期经营行为。股权激励方案应当加长解锁期限,设置5年及以上的解锁期,可以避免管理者的短期行为,提高解锁的难度。当行权时间很长时,管理者的短期盈余管理行为容易在解锁期内被发现,因此可以抑制这种行为,使管理层利益与所有者利益达成一致,有利于企业长期的健康发展。
  2.完善相关政策法規
  自股权激励在我国实施以来,政府部门先后颁布了许多相关法律法规,但在企业实施股权激励的过程中,仍然存在很多问题,这也是因为我国的法律法规还有不完善的地方有待改进。企业在自行制定股权激励方案时,有自由的空间,在许多方面例如解锁条件、解锁时间上有较大的灵活性,使得管理层也有了盈余管理的空间。因此,应当进一步制定更加完善的法规政策,规定更多的实施条件,使企业制定计划时有据可循,减少管理层进行盈余管理的机会。
  3.加强监管力度和惩处力度
  证监会等应当加强对股权激励中盈余管理行为的监管力度与处罚力度,建立完善的监督机制,关注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营造良好的资本环境,杜绝盈余管理行为的发生。还要加强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管,审查事务所的审计质量,增强审计的独立性,使企业真实的财务状况得以披露给信息使用者。对于未履行审计责任的事务所及会计师,要加大处罚力度,同时也要加强对企业的监管惩处力度。盈余管理实际上就是企业财务造假的行为,监管部门应该增强对于此类行为的甄别能力,减少盈余管理的发生。另外,目前我国对于企业财务造假的行为处罚力度较小,应当增大企业的违法成本,从根本上杜绝此类行为,建立规范的资本市场。
  主要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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