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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责险可否助推独立董事有效履职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王行健

  【摘要】文章对董事和高管责任保险在我国的发展历程进行了回顾,通过梳理发现董责险的使用既存在正面激励也存在负面影响,但是总体上能够有效降低独立董事履职风险,从而提高独立董事履职能力,因此可以一定程度上助推独立董事有效履职。此外,还针对独立董事有效履职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相关政策建议。
  【关键词】独立董事;董事和高管责任保险;履职风险;独立性
  【中图分类号】F842.69
  ★ 本文系中国人民大学科学研究基金(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项目成果(20XNH007)。
  2021年11月12日,全国首例证券集体诉讼案康美药业案一审判决落地,其中5名独立董事由于承担连带责任而被判罚上亿元赔偿。这一“天价”赔偿引起市场震动,上市公司掀起“离职潮”,独立董事任职风险一时成为热议话题。董事高管责任保险作为直观上降低独立董事履职风险的重要工具,需求也急剧增加。2022年1月5日证监会公布并实施了《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其中第六章第二十九条规定“上市公司可以建立必要的独立董事责任保险制度以降低独立董事正常履行职责可能引致的风险”。这一规则的出台也进一步扩大了董责险的社会影响。本文通过对董事高管责任保险的发展与现状进行梳理,对董责险的优萦肓邮平行总结,从而针对独立董事有效履职提出相关建议。
  一、何为董事高管责任保险
  董事高管责任保险(简称“董责险”),属于一种职业保险,即被保险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参与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因行为不当或工作疏忽受到指控并追究其个人赔偿责任时,由保险机构代为赔付该董事高管在责任抗辩过程中支付的相关法律费用并负责赔偿其应该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的保险(李从刚和许荣,2020)。董责险遵循基本的诚实信用原则,并且与一般商业保险不同的是,董责险有着明确的可分性条款,即当董事和高管被起诉原因是主动故意的不诚实行为或获取非法经济利益时,保险机构可以免除赔偿责任。
  (一)董责险的源起
  董责险诞生于20世纪30年代经济大萧条时期的美国。经济衰退以及金融市场的混乱使投资者对加强上市公司监管产生了强烈诉求。美国监管部门对《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进行修订和完善来加强对董事和高管的约束,使董事和高管在经营不当时面临更大的法律风险和经济风险。这期间发生的大量真实诉讼案件使董事和高管意识到在履职时可能面临巨大的风险和经济损失。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保险公司推出了针对个人的董事高管责任保险,在董事和高管因经营不当而面临赔偿时提供风险对冲。
  美国董责险制度经历了漫长的发展过程才逐渐成熟。董责险的发展来源于对公司董事和高管严格的监管和惩治。20世纪30――60年代期间,美国的董责险发展十分缓慢,投保率仅不到10%。直到20世纪70年代,随着诉讼风险的逐渐加剧,董事和高管的风险防范需求越来越大,董责险迎来快速发展的黄金时期。如今,美国已成为董责险制度最发达的国家之一,上市公司对董事责任保险的投保率达到90%以上,董责险已经成为上市公司的“标配”。美国几乎所有州都制定了相关法律要求公司为其董事购买董责险,并对董责险适用条件进行详细的说明。同时美国的行业协会等团体也制定相应规则对董责险进行规范。由此可见,美国从顶层法律到底层行业自律规则都对公司购买并维护董责险的权利和义务进行明确和引导,为董责险的推广和发展提供坚实的制度支持。
  (二)董责险在国内的发展情况
  我国第一份董责险是2002年由平安保险和美国丘博保险集团联合为万科董事长王石推出的,随后美亚保险等保险公司陆续开拓中国董责险市场。但董责险在中国依然停留在小范围内,未得到足够的重视和推广。由图1数据可知,从2002年到2018年我国A股非金融上市公司中投保董责险的公司数量从28家增长到260家,投保比例仅从不到3%增长到7%左右。2018年之后,我国资本市场监管制度进一步完善,投资者维权意识不断提高,特别是瑞幸咖啡财务造假、康美药业财务造假等案件以及新《证券法》的修订对市场带来了巨大冲击,董责险因此得到了高度关注。可以看到,2019年以来A股非金融上市公司中董责险认购公司数量快速攀升,到2021年已经增长到了655家,占A股上市总数约14%。虽然我国董责险投保数量突飞猛进,但董责险普及率与美国和香港等发达市场相比还有较大差距。2020年美国上市公司中董责险的普及率已经达到97%,而香港也已达到80%。
  二、董责险效果如何
  董责险的推出能够为董事正常履职提供保障,降低了董事的履职风险,同时也存在一定的治理效应。已有研究针对董责险的公司治理效应进行了大量讨论,但存在一定争议。一方面,董责险是一种有效的外部监管机制,能够起到正面激励的作用;另一方面,董责险助长了董事的道德风险,反而弱化了法律的威慑效果。
  (一)正面激励
  从正面激励的角度来看,董责险通过引入保险机构监督,加强了外部监管和内部控制,能够缓解委托代理问题。董责险能够有效提高上市公司的会计信息质量(袁蓉丽等,2019)和审计质量(凌士显,2020),提高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从而降低公司财务重述和公司违规概率(袁蓉丽等,2018;李从刚和许荣,2020),并且在外部制度环境较差和内部信息质量较高时作用更加明显;此外,董事责任保险还可以通过发挥监督效应来显著降低企业债务成本(胡国柳和彭远怀,2017)和股票增发费用(袁蓉丽等,2019),同时董责险有利于提高高管的风险容忍度和风险承担水平,可以促进企业主动开展创新活动,提升创新效率,维护创新人才资本,获得资本市场积极响应(胡国柳和胡B,2017;方军雄和秦璇,2018;胡国柳等,2019)。
  (二)道德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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