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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几点思考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刘胜梅

  摘 要:作为基础性的民生问题,农村社会保障是推动我国城乡统筹发展的重要基石,是构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基础条件。本文主要对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问题进行探讨,首先对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及现状加以介绍,并对现行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不足进行重点分析,继而对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推进提出几点建议。
  关键词:农村 社会保障制度 改革
  1.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及现状分析
  从改革开发至今,30多年的时间里,我国农村社会保障的制度体系已经初步建立,各项具体的制度在实践中不断完善、日益健全。而随着我国在农村社会保障方面财政投入的不断增加,农村社会保障的覆盖范围与保障水平也都得到了不同程度的提高。目前我国农村社会保障有五种主要的形式,这表示社会保障制度从不同角度上对我国农村居民的社会权益提供了基本保障。
  从上世纪80年代开始,在不断的探索与实践中,以社会包厢为基本主体,同时包含社会福利、社会救助、住房保障、优抚安置、以及社会慈善在内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整体框架基本形成。在这一框架之下,目前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整体运行已经趋于平稳,随着保障制度覆盖面积的扩大以及人民待遇水平的逐步提高,各种社会化的保障管理及服务体系也基本建立。然而,就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发展的整体来看,农村社会保证的水平普遍性地偏低,现行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中依然存在部分丞待改善与解决的不足之处。
  2.现行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存在的不足
  2.1农村社会保障覆盖面有限
  在我国人口组成当中,超过9亿人口都是农民,但能够切实享受我国农村社会保障的农民却相对有限。在我国现行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当中,除了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已经有超过7亿的农民加入以外,其他四项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所覆盖的范围都局限于部分农民群体。与此同时,因家庭收入的影响,我国社会保障的发展也相对不平衡,这直接造成我国西部贫困地区农村社会保障覆盖面远远小于东部经济发达地区。
  2.2农村社会保障对资源的分配不均
  所谓资源分配不均主要是指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基金相对有限。在我国,农村人口在我国总人口中所占比重超过80%,但我国社会保障的支出费用中,仅有20%投入于农村的社会保障事业。在现行的社会保障制度中,社会资金主要以个人缴纳为主,集体补助发挥辅助作用,而国家则是给予相应的政策扶持。但多数集体根本无力或者不愿承担,国家的政策也无法得到有效落实,而终也只能依靠农民的个人力量缴纳这部分社会保障基金。然而农民有限的收入往往无法承担这部分费用,因此无法切实地享受社会保障制度。
  2.3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体系管理不到位
  当前,在各部门的努力之下,我国社会保障的管理及服务体系在全国各地普遍建立。随着社会保证体系的不断发展、保障制度覆盖面积的不断扩大以及我国在保障基金投入规模上的增长,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体系对于管理工作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但目前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体系的管理不管是从服务效率上来看,还是基于对管理的便捷性与缜密性的考虑,都达不到保准要求。
  2.4农村社会保障整体发展不平衡
  从我国现行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来看,社会保障存在地域范围方卖弄的不均衡。我国农村社会保障通常是以行政的县乡与村为基本单位,其中国家针对社会保障而开展的扶贫与救灾也仅限于部分贫困区域,政府部门的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以及优抚安置等也相对有限,远远无法满足农村社会的基本需求。
  不难看出,尽管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目前取得了一定的发展成绩。虽然在发展的过程中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覆盖范围不断扩展、国家在农村社会保障方面的财政投入也不断提升。但从整体上来看,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整体发展依然需要进一步的优化与完善。
  3.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几点建议
  3.1推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多元化发展
  要对我国现行的社会保障制度进行改革,相关部门应结合社会保障制度的基本现状,根据国民经济发展的整体形势以及我国不同地区所处的发展阶段,分层次、分阶段地建立起农村社会保障的网络体系,在全国范围之内建立起农村最低的生活保障制度,以养老保险与医疗保险为基础,在省级与地方建立起与区域发展相协调的基本保障制度,而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保障制度可以根据区域经济的发展状况,发达地区可选择商业保险,而贫困区域则应依靠集体或政府的扶助。依此实现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和城市社会保障的逐步接轨。
  3.2建立农村社会保障基金筹集机制
  农村社会保障制度能否得到有效落实,保障基金发挥着决定性作用。所以,要推动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就必须针对农村社会保障的需求建立起专门的保障金筹集机制,通过农民、集体、社会及国家结合的方式,按照不同比例筹集社会保障金,但需要注意的是,该比例的设置应依照区域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而进行,以便于在全面顾及到农民经济水平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保障作用。
  3.3加强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法制化建设
  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推行旨在使每一位农民都可以享受到经济发展带来的利益,进而实现富国安民的目标。所以,基于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基本现状,我国必须加快对农村社会保障的立法工作,利用法律手段的强制性对各级社会保障机构以及相关从业人员的执业行为进行规范,依法推动我国农村社会保障事业的有效落实,在保证社会保障资金安全运行的同时,切实对农村居民的利益加以保护。
  3.4加快城乡社会保障制度的统筹发展
  在现有生产力水平的基础上,要在城乡推行统一的社会保障制度并不现实。所以相关部门必须立足于目前我国农村与城镇发展的基本现状,对城乡社会保障制度进行统筹改革,尽量推动农村的城镇化发展,鼓励农民进城就业,以便于推动农村的小城镇化发展。与此同时,应尽量对我国农村的经济结构进行优化,增加财政力量对农业的保护与投入,推动我国农业及农村的整体发展,通过提升农村经济发展水平的方式来提高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落实。
  4.结论:
  总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作为我国社会保障体系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依然处于发展完善的阶段。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不仅仅服务于农村居民的日常生活,同时也服务于我国农村经济的发展。在现有的社会与经济发展水平下,要充分发挥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作用,还需要不断完善与逐步成熟的发展过程。
  参考文献:
  [1]徐忠淑.浅议完善和健全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之必要性[J].改革与开放,2011,(08)
  [2]邝铁宝.对完善中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几点建议[J].企业家天地,2011,(07)
  [3]周宁.社会主义新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发展路向探索[J].教育教学论坛,20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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