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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花钱买平安”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常红晓

  鹿邑县本是河南省周口市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地方,最近因在全县范围内推行“农村治安承包”,一时成为社会各界热议的话题。
  所谓“农村治安承包”,是指在行政村成立“治安协会”,农民每年交费数十元,并与“村治安协会”签订“承包协议”,由治安协会组织“治安巡逻队”负责夜间巡逻。同时,农民把家中的农机、家电和畜禽等估价并填表,若丢失,则由治安协会按30%赔偿。
  鹿邑县位于河南省东部,是著名思想家老子的出生地,素有“老子故里”之称。据悉,鹿邑县这一“创造”来自王皮溜镇李堆行政村。该村2003年试点“农村治安防范承包责任制”,全行政村共七个自然村2500多个农民,按每亩地每年5元的标准交费加入“村治安协会”,由治安协会选择“治安承包人”负责本村内的治安巡逻。
  鹿邑县李堆村治安协会由已退休的村支书任会长,下设理事组和监事组,主要成员由每个自然村选择一个长者组成。2003年7月,10名治安承包人组成的巡逻队正式上岗,每晚一队五人进行巡逻,时间从当日晚8点至次日黎明,农闲时白天也有人巡逻。
  李堆村实行“治安承包”后,过去多发的财物失窃案大为减少,农民的安全感上升。由于成效明显,村民们自2004年始“踊跃”入会。据报道,2005年,该村治安协会会员已达2598人,涉及承包地3218亩,实收承包费金额16090元。此外,个体户等捐款7270元。
  “李堆模式”很快被邻近各村复制,并得到鹿邑县委政法委的赞赏,在全县范围内迅速推广。截至目前,全县的551个行政村,已有367个行政村建立了治安协会,约为全县行政村总数的60%。据鹿邑县政法委统计,该县在警力占人口比例不足万分之四的情况下,实行治安防范承包责任制后,全县可防性刑事案件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了44%,治安案件下降了41%。
  但鹿邑县官方负责人也承认,目前“农村治安承包”依然面临一些问题。一是部分农民对“治安承包筹资”有抵触情绪,不愿交钱;二是推广速度并不理想。据鹿邑县委官员介绍,由于中央强调“不得增加农民负担”,“治安承包”只能“成熟一个,推广一个”。
  其实,鹿邑县“农村治安承包”并非新鲜事。2000年,中国农村税费改革后,由于取消了“三提五统”,农村治安经费顿时紧张,江苏苏州、宿迁等地农村,都有“治安承包”的试验。虽然具体操作各有不同,但由农民出资保障治安秩序,则是核心的做法。
  据记者了解,一些地方试点后,确实有一定成效,但也存在诸多问题。其中主要的还是“筹资困难,制度难以持续”。由于主要靠农民出资组织治安队巡逻,治安承包费收入少,一些治安队成员认为工资太低不愿干;更有一些乡、村组织挪用和挤占治安承包费,引发农民不满。
  公安部治安管理局派出所工作指导处官员谢民告诉《财经》记者,截至2005年底,中国农村共有61.5万个行政村,但只有不到7万个警务区,平均近九个行政村一个警务区,远远低于城市每个社区一个警务工作站的标准。
  “农村治安案件多发,表面看是因为警力不足。说到底,还是钱的问题”。谢民告诉《财经》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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