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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形势下国有企业工会职能的创新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魏红霞

  中图分类号:D412 文献标识:A 文章编号:1674-1145(2015)11-000-01
  摘 要 工会在国有企业发展当中是不可或缺的,需要充分发挥其职能,才能更好的为企业及员工服务,充分保证员工的权利,并促进员工积极的为企业服务。
  关键词 国有企业 工会 创新
  工会的职能经历了从服务政治转变为服务经济发展再到服务职工利益的变化。从成立之初到服务于政治斗争和革命事业,到解放战争时期服务于前线的群众斗争和后方的政权巩固,到建国初期服务于恢复生产及巩固政权及后来的“古典双重主义”,到改革开放时期服务于改革开放和社会稳定,再到80年代后期和90年代前期对工会行动目的的改革,强调工会必须认真地表达和维护自己所代表的群众的具体利益。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随着内外部形势的变化以及国有企业改革的深入,经济结构、组织形式、利益分配格局、人才格局等变化对国有企业工会职能的转变也提出了迫切的要求,需要在工会原有职能的基础上进行优化和完善,以适应新形势的要求。
  我国的《工会法》赋予了工会参与、维护、建设和教育四大职能,这四大职能使工会成为维护和扩大其成员各方面利益的纽带,随着社会环境的变化以及国有企业改革的深入,新的需求对国有企业工会的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因此需要对国有企业工会职能进行创新才能紧跟时代的步伐,切实维护职工的利益。
  一、《工会法》中规定的工会四大职能
  (一)参与职能。代表和组织成员参与社会管理实务和企业管理当中,充分发挥民主监督的力量,对各种事务进行民主监督。单个职工的力量非常有限,无法充分参与社会管理事务和企业管理,需要团结并以组织的形式参与。特别是市场经济快速发展的当今社会,各种利益诉求需要工会代表或者工会组织成员进行参与以维护职工自身的利益,例如参与企业改制过程中各种方案的确定。参与职能确保工会能够代表或者组织职工从源头上维护职工的权益。
  (二)维护职能。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能和职责。单个职工相对于其加入的企事业单位来说属于弱势群体,需要加入到工会中并通过工会这把保护伞维护自身的利益
  二、国有企业工会职能创新的必要性
  (一)国有企业改革倒逼工会职能的变革
  政治体制改革和经济体制改革正在持续不断的进行着,其中国有企业改革将国有企业从计划体制推向市场体制,从政府主导到政企分开,国有企业逐步走向市场,以更加公平的身份参与市场竞争,面临的环境也将复杂得多,变化也将越来越快。为了适应改革后复杂、快速的社会环境,需要采取更加灵活多变的管理方式和方法。
  工会作为国有企业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在国有企业改革前,与国有企业围绕政治目标为中心一样,其主要围绕政治领域开展工作。陈骥在从事多年工会研究后指出: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国有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改革,政府、企业、职工的关系发生了带有根本性的变化,由一根直线变为一个三角形的三方格局。因此,工会的职能中心也应该由政治领域转向经济领域,更多发挥其推动国有企业参与市场竞争、提升市场竞争力的职能。
  (二)劳动关系的变化决定了工会职能从“以政治为”向“以经济为中心”转移
  劳动关系是一种以经济利益为基础和纽带的互利互惠的契约关系。在计划经济环境下,这种经济利益关系被强行定义为政治利益关系,政治利益因此成为工会工作的重心。而现代企业制度则更加强调经济基础,国企改革将政企分开后,企业成为自负盈亏的市场竞争主体,企业内部的关系必然也随着调整为经济利益关系,这使得工会的职能也应该转移到“以经济为中心”。
  三、国有企业工会职能创新的内容
  (一)强化工会维护职工经济利益的职能
  统计表明,60%的职工认为工会代表了他们的利益,但仅有30%的职工认为工会在维护他们的利益。经济利益是职工加入企事业单位最直接的原因,工会需要在各个方面拓展维护职工经济利益的职能。在内容上,要从简单的发放物品等工作内容上提升为从整体上维护职工的利益,例如薪资谈判、薪资变更、环境改变、合同签订等方面切实维护职工利益,形成职工利益整体维护的工作模式。方式上,不仅要代表职工通过内部谈判的形式维护经济利益,也应该为职工提供仲裁、法律维权等多种方式,并提供便捷的服务获取渠道。
  (二)强化工会的独立性
  工会作为职工的联合组织,从国外工会的实践来看,只有具备一定的独立性才能够更好地发挥维护职工利益的目的。在中国,工会受到双重领导――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工会组织,在很多国有企业当中,工会成为同级党组织的附属行政部门,承担了极其有限的职能,不能很好地发挥其职能。随着工会的工作重心由政治领域向经济领域位移,如果仍然受同级党组织的领导,必然不能够很好地实现职能的转变。在体制无法改变时,工会组织应该通过各种方式争取更多的独立性和职能范围。
  四、结论
  工会在国有企业发展当中是不可或缺的,充分发挥工会的四大基础功能,并根据新形势的发展,在职工经济利益维护、工会独立性、管理职能和教育职能的扩大化以及信息化沟通和宣传平台等方面创新工会的职能,以“维护职工利益为中心”,将更加有利于提高职工的积极性和参与性,更好地发挥工会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当中的作用,促进国有改革更加顺利和成功,促使国有企业更加健康的发展。
  参考文献:
  [1] 张孝忠.创新和发展国有企业工会职能的研究[M].重庆科技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1):109-110.
  [2] 陈骥.改革中的中国工会和工会的改革[M].中国工人出版社,1999:160-167.
  [3] 胡永生.国有企业工会职能创新研究[J].大连理工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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