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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链金融下的农业小企业融资信用风险研究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韩明辉

  【摘要】 行业的弱质性与自身经营的特点导致农业小企业间接融资存在一定的障碍,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企业的发展。供应链金融在解决农业小企业融资困境问题上存在较大的优势,可根据农业小企业自身在供应链中的不同地位,采用保兑仓融资、融通仓融资和应收账款融资三种基本模式。
  【关键词】 供应链金融; 农业小企业; 融资; 信用风险
  
  一、农业小企业间接融资障碍
  资金的安全性、流动性、赢利性是银行贷款的基本要求,而农业小企业存在过高的经营风险,使得银行加强对农业小企业的贷款支持存在天然的困难,对农业小企业的贷款必然是高风险的,这不符合银行稳健经营的原则。在强化信贷资金管理后,对贷款更加谨慎,贷款的要求也越来越严格,贷款的责任更加明确,加重了融资难度。商业银行从自身利益出发,在贷款方面力求效益最大化(商业银行在为大中企业和小企业经办贷款业务时,所花费的时间和人力相差无几,但产生的效益明显不同)。农业小企业贷款绝大部分都是流动资金贷款,项目本身不稳定因素多、风险大,贷款管理成本高;再加上金融机构与中小企业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大型金融机构对地方企业了解程度相对较差,银行受评估正确性、银行无法分担和自身对商业化改革适应性的限制,不会愿意过分冒险。
  根据世界银行统计,中国中小企业只有12%的流动资金来自于银行贷款,雇员少于20人的小企业流动资金来自银行贷款的仅有2.3%,而农业小企业从银行获得的资金则更少。从获得渠道上来看,多数的贷款由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和农村信用合作社提供。其他商业银行则极少涉入农业小企业融资业务。
  
  二、供应链金融下的融资模式研究
  (一)采购阶段的供应链金融
  在供应链中处于下游的农业小企业,往往需要向上游供应商预付账款,才能获得企业持续性生产经营所需的原材料,对于短期资金流转困难的农业小企业来说,可以运用保兑仓业务对其某笔专门的预付账款进行融资,从而获得银行的短期信贷支持。这种融资模式是在上游核心企业(供应商)承诺回购的前提下,农业中小企业(购货商)以金融机构指定仓库的既定仓单向商业银行申请质押贷款,并由商业银行控制其提货权为条件的融资业务。该业务除了需要处于供应链中的上游供应商、下游制造商和银行参与外,还需要第三方物流的参与,其作用主要是负责对质押物品的评估和监管。
  商业银行在收到仓单后向核心企业拨付货款。农业小企业在向银行交付一定数量的保证金后,银行通知第三方物流释放相应比例的提货权,这一过程往复循环,直至保证金账户余额与贷款金额相等,该融资业务结束。这种模式下融资企业通过保兑仓业务获得分批支付货款并分批提取货物的权力,因而不必一次性支付货款,有效缓解了企业短期流动资金的压力。
  
  (二)运营阶段的供应链金融
  由于原材料、产成品等动产的流动性强以及我国法律对抵质押生效条件的规定,金融机构在对动产的物流跟踪、仓储监管、抵质押手续办理、价格监控乃至变现清偿等方面面临着很大的挑战,这给金融机构贷款带来巨大风险。因此,动产一向不受金融机构的青睐。但是,农业小企业自身经营特点决定了其固定资产占总资产比例较小,存货等动产比例较大,使得其无法获得大规模的不动产抵押贷款。
  当农业小企业处于支付现金至卖出存货的业务流程期间时,可以采用存货融资模式,,即所谓的融通仓,它不仅可为客户提供高质量、高附加值的物流与加工服务,还能为客户提供间接或直接的金融服务,以提高供应链的整体绩效以及客户的经营和资本运作效率。在这种动产质押的融资模式下,商业银行委托物流企业对农业小企业提供的动产进行价值评估,动产状况符合质押条件的,银行核定贷款额度,与其签订动产质押合同,与核心企业签订回购协议,并与物流企业签订仓储监管协议。
  (三)销售阶段的供应链金融
  处于供应链上游的农业小企业在销售产品后,往往存在不能及时收到购货方货款的情况,在这过程中,售货方可用未到期的应收账款向金融机构办理融资业务,债权企业、债务企业和银行都要参与其中,且债务企业在整个运作中起着反担保的作用,一旦融资企业出现问题,债务企业将承担弥补银行损失的责任,这样银行进一步有效地转移和降低了其所承担的风险。另外,在商业银行同意向融资企业提供贷款前,商业银行仍要对该企业的风险进行评估,这种评估更多是关注下游企业的还款能力、交易风险及整个供应链的运作状况。
  
  三、基于供应链金融的信用风险规避分析
  在农业小企业融资过程中,所面临的信用风险主要包括应收账款融资模式信用风险、融通仓模式信用风险以及保兑仓融资模式信用风险,这些信用风险主要是由于企业缺乏竞争意识,企业内部控制力度不够或应收账款管理不妥等原因造成。企业将供应链金融的理念引入到融资方式之后,这些信用风险在一定程度上被分散,不仅降低了企业融资信用风险,还可以增加银行收益。
  (一)应收账款融资模式的信用风险规避分析
  基于供应链金融的应收账款融资模式一般是为处于供应链上游的债权企业融资,使得企业可以及时获得商业银行提供的短期信用贷款。应收账款融资模式通过其结构的设置、合约的安排、各个参与方、以及银行对信用风险的防范,大大地转移和分散了部分信用风险,从而使得以前银行被动地承担风险的局面得以改善,还可以增加银行收益。主要表现在:
  1.多方参与,共担风险。一方面,应收账款融资模式除了债权企业和金融机构参与外,债务企业也要参与其中,且在整个运作中起着反担保的作用,一旦融资企业出现问题,债务企业将承担弥补银行损失的责任,这样银行进一步有效地转移和降低了其所承担的风险;另一方面,以供应链为背景,核心企业起着隐性担保的作用,并且若融资企业违约,可能响到整个供应链的资金供给状况和生产持续性,从而也促使融资企业履约,降低银行的风险。
  2.签订合约,限定风险。在应收账款融资模式中,融资企业要与下游企业签订债权――债务合同,融资企业与银行签订质押合同,债务企业向银行签订付款承诺书,融资企业与银行签订融资合同等等。供应链金融正是通过这一系列合约的签订以及实行,才得以有效的实施,从而实现融资的目的。这些合约有效地限定了信用风险的承担者,转嫁了银行的部分风险。
  3.实施条件,降低风险。应收账款融资模式的实施具有一定的条件限制。如融资企业:一般为生产型企业;应收账款项目下的产品已发出并由下游购买方企业验收合格;应收账款的到期日早于借款合同规定的还款日。债务企业:资金实力雄厚,无不良信用记录;确认应收账款的具体金额并向银行出具应收账款单据证明,以及付款承诺书;承诺向融资企业在贷款已拿回那个开立的指定账户付款。商业银行:分别对融资企业和债务企业进行风险评估和监控;一旦融资企业违约,拥有对债务企业的追索权及对应收账款的优先受偿权。这些条件的限制,也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银行的信用风险,使得供应链金融得以实施。
  (二)融通仓及保兑仓融资模式的信用风险规避分析
  1.融通仓信用风险规避分析。融通仓是物流、金融、中介和风险管理服务的集成。其中物流和金融是核心,金融靠物流对实物的监管来控制风险,而物流需要金融提供的资金来保障各个环节的最优配置。融通仓主要的参与方有融资企业、物流企业和商业银行。三方签订长期合作协议以及一系列的合同,来保持整个融资体系的顺利实施。同时,融通仓提供商为融通仓的各个环节提供一整套的风险管理解决方案,帮助融通仓参与者发现、防范、量化、控制和规避风险。因此,有效地分散了银行所承担的信用风险。

  在物流运行过程中,发货人将货权转移给银行,银行根据物品的具体情况按一定比例(如60%)直接通过第三方物流商将货款交给发货人。当提货人向银行付清货款后,银行向第三方物流企业发出放货指示,将货权交给提货人。当然,如果提货人不能在规定的期间内向银行偿还货款,银行可以在国际、国内市场上拍卖掌握在银行手中的货物或者要求发货人承担回购义务。融通仓不仅降低了融资风险,使得融资偿还有了更为有效的保障,还为银行带来了很好的商机。
  2.保兑仓信用风险规避分析。保兑仓业务除了处于供应链中的上游供应商、融资企业和银行参与外,还有仓储监管方参与,主要负责对质押物品的评估和监管。该业务需要上游企业承诺回购,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进而降低银行的信贷风险。融资企业必须随时补充保证金账户,按期兑付银行承兑汇票,另外,融资企业与其上游企业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才可以实施保兑仓业务。在该种模式下,银行所要防范的信用风险主要有以下方面:首先是企业放弃质物的风险,这种风险依靠上游企业的回购和确立合适的质押率来规避,一旦企业违约可以靠上游企业回购偿还贷款,或者是变卖质押物偿还贷款;另一种是监管方面出现的风险,为了防范监管方面的风险,第三方监管方要严格按照相关条件选取,不能选择关联企业,同时要对监管方进行一定的授信。
  在保兑仓模式中,制造商、经销商、第三方物流企业、银行四方签署“保兑仓”业务合作协议书,经销商根据与制造商签订的《购销合同》向银行交纳一定比率的保证金,该款项应不少于经销商计划向制造商此次提货的价款,申请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专项用于向制造商支付货款;由第三方物流企业提供承兑担保,经销商以货物对第三方物流企业进行反担保。第三方物流企业根据掌控货物的销售情况和库存情况按比例决定承保金额,并收取监管费用。银行给制造商开出承兑汇票后,制造商向保兑仓交货,此时转为仓单质押。
  总之,融通仓和保兑仓融资模式有效地分散和转移了银行的信用风险,从而改善了中小企业的融资困境。然而,信用风险还是客观存在的,银行依然要承担一部分信用风险,所以必须加强管理,采用一定的方法,达到有效管理信用风险的目的。●
  
  【参考文献】
  [1] 陈祥锋,石代伦,朱道立.融通仓的由来、概念和发展[J].物流技术,2005(11).
  [2] 胡跃飞.供应链金融―极富潜力的全新领域[J].中国金融,2007(22).
  [3] 何涛,翟丽.基于供应链的中小企业融资模式分析[J].物流科技,2007(5).
  [4] Julie Ritzer Ross,"Supply Chain Solution Streamlines Merchandise Flow",IntegrateSolutions For Retailers,20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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