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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公司治理的内部审计研究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叶晓玲

  【摘要】本文通过对我国公司治理的现状分析认为,完善的公司治理需要董事会、管理层、外部审计师和内部审计共同有效地发挥作用,并对内部审计与公司治理的关系及内部审计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进行了分析,内部审计已成为公司治理的有效工具。文章最后提出了基于公司治理的内部审计拓展与创新的对策。
  
  2006年银监会强调改善公司治理应强化内部审计。2003年11月4日,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宣布上市公司治理新规则,其中一条是:所有上市公司必须设立内部审计职能岗位。人们开始认识到内部审计的作用不可忽视,公司治理也成为内部审计关注的新焦点。内部审计师已被看成是与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外部审计师构成有效公司治理的四大基石之一。从西方市场经济的发展来看,内部审计作为实现内部控制的关键因素,在减少信息不对称、促使股东与经理人员利益最大化,健全公司委托代理关系过程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随着金融市场的风险进一步增强,内部审计逐步成为公司治理的有效工具。
  
  一、目前我国公司治理的现状
  
  建设现代企业制度意味着必须建立并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但是,目前部分企业特别是国有上市公司内部治理存在这样一些问题:一是政企不分。由于“政企不分”或改制不彻底,上市公司不能真正独立经营,或独立于其大股东,上市公司被大股东或一些行政部门过度干预,影响了公司的经营自主性。有些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在人员、财务、资产、机构、业务上没有实现真正分开,与控股股东之间关联交易不规范,导致上市公司被大股东操纵。二是上市公司股东特别是国有股东“缺位”情况普遍。对公司经理人员缺乏有效约束,“内部人控制”严重,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公司治理缺陷,即“内部人控制”下的一股独大。三是缺乏诚信。有些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没有发挥应有的决策和监督功能,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缺乏诚信意识。四是监督不力。有些上市公司缺乏对董事、监事和经理层的长期激励和约束机制等等。
  公司治理是一套制度安排,它包括一系列的治理机制。治理机制可以是法律、公司章程等对投资者权益保护的规定,如激励合约设计、董事会、独立董事制度等,也可以是市场的竞争机制,还可以是人为的制度设计,如资本市场、公司接管、外部审计等。理论上,在股东、董事会和高管层之间的受托责任关系中,内部审计行使确认之职,可增强财务信息及非财务信息的可信性,减少信息不对称,有助于契约的签订和执行;履行咨询职能,则可改善其他控制程序,影响受托责任环境,确保受托责任的有效履行。因此,内部审计可视为一种内部治理机制,是公司监控机制的重要一环。实务中,董事会行使职责,需要内部审计协助,管理层解除受托责任,也需要内部审计的工作,外部审计的工作也在更多地依赖内部审计的成果。因此,内部审计作为董事会、高管层及外审人员的助手,依然是确保受托责任系统运行的一种治理机制。
  
  二、内部审计与公司治理的关系
  
  (一)关于内部审计与公司治理
  公司治理是对公司的统治和支配,它的功能是配置权、责、利,其中,特别是对剩余控制权和剩余索取权的配置是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吴敬琏教授认为,“所谓公司治理结构,是指由所有者、董事会和高级执行人员即高级经理三者组成的一种组织结构。在这种结构中,上述三者之间形成一定的制衡关系。通过这一结构,所有者将自己的资产交由公司董事会托管;公司董事会是公司的决策机构,拥有对高级经理人员的聘用、奖惩和解雇权;高级经理人员受雇于董事会,组成在董事会领导下的执行机构,在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经营企业。”根据《内部审计实务标准》中的定义,治理程序是指公司的投资人代表所遵循的程序,旨在对管理层执行的风险和控制过程加以监督,与公司治理相关的主要关系人包括:股东、董事会以及由总经理领导的经理人员。
  
  (二)内部审计与公司治理的关系
  内部审计是公司治理的有机组成部分之一,有效的内部审计对于保证有效的公司治理是至关重要的。内部审计与公司治理有着紧密的联系,两者在公司治理的过程中有着不同的特征、职能和作用,既相互区别,又相互联系。保证管理当局高度重视内部审计人员的存在及其职责,是公司治理结构的一个重要方面。健全的公司治理是促使内部审计有效运行,保证内部审计功能发挥的前提和基础,在公司治理环境之下,内部审计能否有效运行,与公司治理是否完善有很大关系,其监督、评价体系的设计和运行必须与公司治理结构这一制度环境相适应、协调,才能有助于其职能、目标的实现。内部审计也反作用于公司治理结构,在公司治理中为管理层监督、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执行提供保证,为管理的科学性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提供保证。良好的内部审计是完善公司治理及其有效实施的重要保证,也是解决当前公司治理中以“内部人控制”问题为核心的诸多问题的一个有效手段。
  
  三、内部审计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
  
  为适应经济全球化的运行模式,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协会制定了《内部审计实务标准》,建议各国的内部审计师在公司按照该标准开展工作。西方国家内部审计在公司治理中的主要作用表现在沟通审计业务计划,报告重大事项,支持董事会开展全公司的风险评估,监督遵守公司行为规范和商业惯例情况,协助董事会评估外部审计师的独立性等方面。2006年,江苏省内部审计协会根据中国内部审计协会的部署,开展了“公司治理与内部审计”学术研讨活动。从我国实际情况看,内部审计在改善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有:
  
  (一)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如前所述,我国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存在较多缺陷。公司治理是解决信息不对称的内部制度安排,内部审计则是解决信息不对称的措施之一。由内部审计师对公司的会计报表进行相对独立的审计,既可对管理层的会计信息编报权力进行约束,又可缓解管理层与投资者之间的信息失衡问题,从而明确各方责任,平衡和制约公司治理结构中各个组成成员的关系。内部审计形成的一种约束机制可以弥补公司治理结构的缺陷,改善内部控制,减少经营风险。中石油公司业绩的增长以及在市场品牌及形象的提高同其内部审计与公司治理存在良性互动密切相关。
  
  (二)对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作用
  内部审计就是通过对企业内部控制系统的评估和检查,发现企业内部控制缺陷和漏洞,分析经营管理过程中的偏差和失误,评价组织控制,以确保揭露组织潜在的风险,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使企业逐步形成一个有效的自我防范机制。内部审计机构熟悉本企业的组织情况,通过对企业经济业务的审查和评价,及时对可能的风险进行全面的分析、评估、防范和化解。中石油公司将内部审计定位于公司内部的一种独立的咨询、评价、控制和监督活动。它通过系统规范的方法审查、评价公司各级组织经营活动及目标实现、内部控制制度建立执行和资源利用状况,并提供相关的分析、建议和忠告,协助和监督管理人员认真履行职责。
  
  (三)审计监督作用。一是对企业的财务收支进行监督;二是对企业的重点单位、重点部门、重点资金、重要经济活动进行监督;三是对企业内部管理和制度执行进行监督。
  
   (四)参谋和咨询作用。内部审计可以利用对政策和企业内部经营比较熟悉的优势,在企业改制重组等经营决策中发挥参谋作用;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对查出的问题予以揭示并提出整改建议,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利用内部审计接触面广的特点,发挥承上启下的作用,及时把下属单位或有关部门的困难、问题和意见公正地反馈给领导,对存在的经营和管理方面的问题向下属单位提出审计建议。

  
  (五)经营诊断作用。内部审计通过开展管理审计和绩效审计可以掌握企业的经营和管理状况,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同时,内部审计一个重要职能就是通过对企业内部控制系统的评估和检查,发现企业内部控制的缺陷和漏洞,分析经营管理过程中的偏差和失误,解剖问题产生的各种主客观原因,从而实现对企业经营情况的诊断。
  
  四、基于公司治理的内部审计拓展与创新
  
  内部审计在变化着的公司治理结构环境下须面对两方面的挑战:一是源自“公司治理”的拓展度挑战,使得内部审计功能不仅限于对企业管理层负责,同时承担了对股东和利益相关者、以至外部社会的受托责任;二是源自“内部控制”的纵深度挑战,使得内部审计对象不仅限于财务方面,而是向更多的管理领域延伸和深入。
  
  (一)内部审计的重点应向管理审计、经济责任审计等领域发展
  国外内部审计涉及的领域非常广泛,已开展了企业发展战略和经营决策审计、投资效益审计、市场景气状况审计、物资采购审计、生产工艺审计、产品推销审计、研究与开发审计、人力资源管理审计、后勤服务系统效率审计、信息系统设计与运行审计等。我国内部审计实务发展相比西方较落后。现在内部审计虽然有了长足的发展,但许多企业内部审计工作内容仅仅针对财务、会计事项,还存在较多问题,如内部审计制度尚需完善;内审的独立性还需提高;内部审计行为还需进一步规范;内部审计环境急需改善等等。随着一些大中型企业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跨地区、跨行业甚至跨国家的大型集团公司的兴起,管理层对内部审计提出了新的要求,要求内部审计还要拓展非财务领域的内容,对企业的经营活动、内部控制、管理事项等的监督、评价,为改善经营、提高效率服务。审计领域扩展到管理审计,这是内部审计紧跟公司治理发展的基本趋势。内部审计的工作重点,必须从传统的“查错防弊”转向为公司内部的管理、决策及效益服务,其作业范围也应突破财务领域的局限。内部审计应重点向内部控制评审、管理(经营)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合同(合约)审计、工程项目审计、环境内部审计、质量控制审计、风险管理审计、战略管理审计和管理舞弊审计等领域拓展。
  中国内部审计协会秘书长易仁萍表示,未来五年是内部审计由财务审计向管理审计和效益审计全面转型的重要时期。到2010年,力争基本构建一个与组织治理要求相适应,与国际内部审计准则及其它审计准则相协调的结构合理、层次完善的中国内部审计准则体系。
  
  (二)成立新的监事会,使新监事会发挥应有的决策和监督功能
  取消现行《公司法》赋予监事会的其他非会计事务方面的所谓监督职责,应赋予新的监事会对公司外部会计事务的积极权力和内部会计事务的消极权力。新监事会应享有要求内部审计部门就内部审计结果向审计委员会和受聘注册会计师作出与其向董事会所作的内容一致的报告,与内部审计师进行单独会晤和讨论,阅读公司经营的各种文件和会计记录,对公司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以及内部控制制度向经理人提出建议,就内部会计控制问题向股东和相关管制机构进行报告等内部会计事务方面的消极权力。
  
  (三)改进内部审计技术,实现观念创新
  审计的目的不仅仅是查问题,更主要的是查出问题后找出解决问题的办法,为企业加强管理、提高效益献计献策,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因此,内部审计要从过去以查错纠弊为主,逐步转移到以评价、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为企业改善管理、提高效益提供服务上来,牢固树立内部审计就是服务的新观念。内部审计应该突破单纯的、事后审计的传统方式。随着计算机技术的发展及其在公司中应用水平的提高,通过在公司内部建立一个完善、高效的审计信息化系统和审计操作平台,中石油提出,内部审计要以“服务内向性”为基本原则,以“全面审计,突出重点”为方针,执行与国际接轨的内部审计标准,并将内审重心前移,充分发挥内审在事前和事中的监督和评价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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