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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系导向行为的经济学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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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中国人倾向于以不同的规则对待和自己关系密切程度不同的人,这种关系导向行为可以从经济学角度加以解释。由于熟人之间的交往是持续的,且某两人之间的交往情形会被熟人圈中的其他人了解到,因此,当个人实施“送人情”这种看似利他主义的行为时,虽然牺牲了短期利益,却可以期望在未来获得他人的回报。在大多数情况下,人们在“送人情”时都抱有来来从他人那里获得互惠性报偿的期望,只有家人之间在相互帮助时才不会计较对方回报与否。
  [关键词]关系 人情 自利 互惠
  [中图分类号]B82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6623(2005)06-0089-03
  [作者简介]李灵燕(1972-),女,重庆人,西安交通大学经济与金融学院博士后,主要研究方向为企业理论。
  人是生活在社会里的人,对人的行为的考察不能脱离其社会环境而孤立地进行。不少学者注意到,“关系”在中国人的日常生活中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是研究中国人行为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本土化概念。梁漱溟指出:“中国是伦理本位的社会……伦理本位者,关系本位也……吾人亲切相关之情,几乎天伦骨肉,以至于一切相与之人,随其相与之深浅久暂,莫不自然有其情分,因情而有义,自然互有应尽之义……全社会之人,不期而辗转互相连锁起来,无形中成为一种组织。”可见,在中国社会中,“关系”不仅仅是指人与人之间一般的联系,而且是一套人际互动规则,具有组织社会和形成社会秩序的功能。与西方社会用一套普适性的抽象行为规则来规范所有社会成员之间的关系不同,中国社会非常讲究伦理关系的“差序格局”,人际互动规则因人与人关系上的亲疏厚薄而异。
  那么,为什么中国人倾向于以不同的规则对待和自己关系密切程度不同的人呢?一种流行的解释是,中国文化是一种耻感文化,中国人的自我概念受到他人如何评价和看待自己的强烈影响,因此,在熟人圈子中,中国人会表现出“处处以对方为重、不轻易拒绝他人的要求、急人所难、忘我地为他人办事”的为人处世方式,以在他人心目中树立“重情义”的形象,获取他人的认可、接纳和赞扬,避免得罪他人或受到他人的批评。
  但问题是,中国人努力在熟人圈子中树立“重情义”的形象的动机究竟是什么呢?仅仅是为了获得好名声或因为“人言可畏”吗?那为什么在中国发展市场经济的当今时代,会出现那么多的“杀熟”现象呢?又为什么时常会有中国人感叹“世态炎凉”、“人情如纸薄”呢?笔者认为,运用经济学理论,能够对中国人在面对不同关系的他人时表现出的行为方式做出分析和解释。
  
  一、经济学意义上的稀缺性
  
  所有的经济问题都产生于一个单一的不可避免的事实:你不可能总是得到你想要的一切。我们生活在一个稀缺性的世界里。经济学家将稀缺性定义为,相对于人类的无穷欲望来说,可利用来满足这些欲望的资源总是有限的。面对稀缺性,人们必须做出选择。当我们不可能得到我们想要的一切时,我们就不得不在可获得的替代物之间做选择。由于稀缺性迫使我们做选择,经济学有时也被称为关于选择的科学,即研究人们如何做选择并预测环境的变化如何影响人们的选择的科学。
  关于个人选择的经济分析从两个最基本的假设人手。第一个假设是,任何个人都是一个理性的最大化者(rational maximizer),他总是力图在约束许可的范围内最大化其效用函数。第二个假设是,个人的效用函数不随时间的变化而发生实质性变化,并且,富人和穷人之间、处于不同社会和文化的人们之间,效用函数也没有很大的差异。在这两个假设下,个人在做选择时所面临的约束条件,如个人所拥有的资源(包括信息、禀赋、技术和制度等),就决定了个人所选择的行动。这两个假设意味着,个人会对外部的各种激励做出反应。比如,当某种产品的价格下降时,消费者对这种产品的需求量通常就会上升。又如,当法律制度或组织制度有“漏洞”时,个人就会利用这些“漏洞”来增进其自身利益。
  经济分析习惯于将每一种社会现象都看作是个人在约束条件下的最大化行为交互作用所达到的均衡。当经济学家发现,处于均衡中的经济系统,存在某些明显有利可图的机会,而个人却未加以利用时,他们不会诉诸个人的非理性行为、对现状的满足或效用函数基于一时的需要而发生特殊的改变。相反,经济学家会假定,存在某种成本,使得利用这些机会不再有利可图。而经济学家要做的就是去发现这些成本的来源,并将其作为约束条件引入关于个人选择及其交互作用的分析框架中,得出关于真实世界的预测,并用观察到的数据和现象来证明理论预测的真伪。约束条件下的最大化行为、稳定的效用函数和均衡的综合假定及其不折不扣的运用,就构成了经济分析的核心。
  
  二、中国古代有关自利动机影响人的行为的论述
  
  笔者认为,经济学理论适用于分析中国人的行为,这不仅是因为在发展市场经济的过程中,中国人“变得”非常功利,还因为中国人自古至今都表现出强烈的功利主义倾向。
  从中国古代思想史中,可以找到很多关于个人自利的论述。两千多年前的《管子》一书中,就有将自利明确地肯定为人类本性的论述,认为其存在是客观的,人都是“得所欲则乐,逢所恶则忧,此贵贱之所同也”。《管子》还将自利作为说明整个社会经济活动的指导原则,书中写道,人之本性是“见利莫能勿就,见害莫能勿避。其商人通贾,倍道兼行,夜以续日,千里而不远者,利在前也。渔人之入海,海深万仞,就彼逆流,乘危百里,宿夜不出者,利在水也。故利之所在,虽千仞之山,无所不上,深渊之下,无所不入焉。故善者势(执)利之在,而民自美安。不推而往,不引而来,不烦不扰而民自富。如乌之复卵,无形无声,唯见其成”。
  作为法家学派集大成者的韩非,甚至把自利观点推到了经济生活领域之外,用自利动机来解释人间的一切关系。比如,在韩非的论述中,君民关系为“君上之于民也,有难则用其死,安平则尽其力”;君臣关系为“主卖官爵,臣卖智力”;父子关系为“父母之于子也,产男则相贺,产女则杀之。此均出父母之怀衽,然男子受贺,女子杀之者,虑其后便,计之长利也”;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为“王良爱马,越王勾践爱人,为战舆驰。医善吮人之伤,含人之血,非骨肉之亲也,利所加也。故舆人(生产轿车者)成舆,则欲人之富贵。匠人成棺,则欲人之夭死。非舆人仁而匠人贼也。人不贵则舆不售,人不死则棺不买。情非1曾也,利在人之死也”。还有土地所有者与雇工之间的关系,在韩非看来,也是以利己心为基础的。
  先秦之后,史圣司马迁所描绘的“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的繁荣景象,更是入木三分地剖析了人的本性。
  思想通常是人类实际行为的反映,面对中国先哲这么多关于自利动机对人类行为的普遍而又强烈的影响的精辟论述,我们实在没有理由轻易地将观察到的中国社会的现象归结于“非理性”。事实上,正如余英时(2004) 所指出的,中国人哪里是“工具理性”不发达,简直是将“工具理性”发展到了极限,中国人是太过讲实际、重功利了。
  
  三、对关系导向行为的经济学解释
  
  中国人是非常重实惠的。中国人的熟人、朋友关系不是“平时聊聊天、交流交流感情”那样单纯,还意味着要相互帮忙、办事。中国人倾向于凭借自己拥有的一组人情关系去获取更多自己想要的社会经济资源;在社会生活中、大至上项目、跑贷款,小至找工作、子女入托上学等,都要托自己的熟人、朋友给予“特殊的照顾”,所谓“有关系就没关系,没关系就有关系”。假如你控制着对他人很有价值的稀缺资源,而你又会“做人”,乐于帮助你的亲戚、朋友、邻居、乡党、同学、同事等,那你――定整日被人群包围着,忙得不亦乐乎,不知寂寞为何物。与此同时,这些有求于你、受惠于你的人也乐于为你“排忧解难”。这就是中国社会的熟人关系的本质内涵:互通有无,互惠互利。
  人情往来不同于市场交易。当一个人答应给其关系网中的他人帮忙时,他要付出时间、精力和其他资源方面的代价,却不能获得对方即时、对等的回报,这相当于“送人情”给对方。那么,如何解释这种“送人情”的行为呢?研究中国社会和文化的学者认为,受儒家伦理的长期影响,中国人倾向于认为,一切相关之人莫不互有应尽之社会义务,亦即。当一个人遭遇生活上的困难时,与其有关系的他人应对其富有同情心并尽心尽力地帮助他;如果一个人不遵循这样的人情法则,那么,他在其关系网中的社会地位就会降低,他会“失去面子”。这样的解释似乎暗示,由于受到人情网络和社会义务的束缚.中国人常常不能自由地根据自身利益做出某些决定。问题在于,在现实生活中,中国人的“送人情”行为真的是为了赢得“面子”而不是某种具体、有形的回报吗?
  笔者认为。就算中国人在“送人情”时确实是为了赢得“面子”,也仍然可以从经济学的角度解释送人情者的动机。在存在信息不对称(你确切地知道自己的“类型”。别人却不完全了解)的社会互动情景中,通过诸如“送人情”的利他主义行为,你就向你关系网中的人发送了一个“你有为他人着想的意愿和能力”的信号,使他们相信,当他们有求于你时,你也会设身处地地为他们着想并尽心尽力地帮助他们,这样,他们就会把你当作一个值得信赖、可以交往的朋友,从而,当你在未来有求于他们时,他们也会乐意帮助你。从这个角度来看,“送人情”相当于一种投资,被投入到一个叫做“信任”的股票市场中,以期在将来得到相当可观的分红――他人的帮助。由此可见,送人情者并不是真正地替他人着想,他只不过是想寻求更长远的自身利益,而不是局限于眼前所得。
  问题的关键在于,中国人在决定是否“送人情”给其关系网中的他人时,并非没有选择的自由,因为其关系网中并没有任何人有权力强制他履行道义上的责任。儒家虽然强调“推己及人”的道德规范,但同时也强调“报”的规范。在现实生活中,中国人遵循的是“交互主义”的社会行为规范,即“我之待你,一如你之待我”,而不是无条件的利他主义。也就是说,个人可以选择与曾施恩于己或希望将来能施恩于己的人进行人情来往,而不是不加区别地同等对待所有相识的人;至于那些曾拒绝帮助自己的人的请求,则完全可以不加理会。中国人之所以在面对熟人时会表现出不同于面对陌生人时的态度和行为,是因为熟人之间的接触是持续的,这大大增加了个人对待他人的方式受到他人回报(不管是报德还是报怨)的机会。一句“谁都有求人的时候”,就道出了中国人不轻易拒绝熟人请求的利己主义考虑。
  由此可见,送人情给熟人的行为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利他主义行为,而是为了寻求更长远的自身利益。从根本上讲,人情往来遵循的是互惠互利的准则。至于家人关系,则体现了真正意义上的利他主义。虽然儒家伦理强调“孝”,即子女对父母爱心的回报,但是,父母与子女之间在互尽责任时,恐怕极少考虑对方回报的可能性。因此,笔者认为,经济学理论不适用分析家人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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