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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和谐思想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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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和谐是中国传统文化的核心理念,中国古代和谐思想内容广泛,包含着人与自身、人与人、人与自然之间的和谐,也就是内心和谐、社会和谐、宇宙和谐。这一宝贵思想在今天仍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统筹协调各方面伦理关系,妥善处理社会矛盾,以达到内心和谐、社会和谐、人与自然和谐。
  [关键词]和谐 和谐思想 和谐社会
  [中图分类号]B82-0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1539(2007)03-0085-03
  
  中国传统文化追求和合,提倡贵和执中、心平气和、和气生财、和衷共济、政通人和、和而不同、家和万事兴、和平共处、协和万邦,直至天人合一。这些l和谐思想为调节伦理关系,化解矛盾和冲突,提供了历史的智慧和现实的参考。
  
  一、“和谐”的基本含义及和谐思想
  
  “和谐”一词在中国古代本用于音乐,是指音乐的合拍,韵律的谐调,其引申义就表示各种事物有条不紊、井然有序和相互协调。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和谐”是一个含义十分丰富的概念,它代表着一个从人的内心世界到人伦关系,再到社会、政治、宇宙的多层互动的、协调发展的系统。用它来说明人心,则是指人的内心世界、精神世界的健康、平和,言行有节;用它来说明人伦关系,是指人与人之间的友好、和睦、关爱、互助、配合、协调;用它来说明社会秩序和政治治理,就是人们各尽其能、各司其职、各守其德、政通人和、社会安定、秩序井然、邦交和睦;用它来说明整个宇宙,就是指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共生共荣、天人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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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和谐不是同类的相加,而是和而不同,是有差别的同一。聚集不同的事物而得其平衡,叫作“和”,“和”能产生新事物,所以说“和实生物”。传统文化崇尚和谐,追求和谐,但并不等于无原则地调和,更不等于泯灭差别而同一。孔子说:“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认为君子能汲取别人的有益思想,取长补短,而又绝不盲从,这叫“和而不同”;小人只会随声附和,从不提出自己的独立见解,这叫“同而不和”。可见,和而不同、和而不流是“和谐”的题中应有之义。这种“和”主张包容性、多样性、平衡性、互补性,对不同意见、不同事物持以宽容态度,提倡包容万物、兼收并蓄、厚德载物的博大精神。因此,寻求和谐、构建和谐社会也就不是简单粗暴地压抑和消解多样性,也不是要消灭矛盾,而是要承认并了解矛盾的复杂性和普遍性,积极协调,进行合理规范和有效引导,在多样性之间寻求沟通、理解,建立起相对平衡的伦理秩序。
  中国传统文化中“和谐”思想非常丰富,儒、墨、道、法等主要学派对和谐思想都有深刻的理解和阐发,并提出了各自所向往的和谐社会模式。道家极力反对人与人的冲突,提倡遵道以行,率理而动,因势利导,合乎自然,虚静处下,海涵宽容,要求人们效法天道,通过无欲、无为、无争、去奢、知足,建立起自然和谐的治国秩序,实现“甘其食、美其服、安其居、乐其俗”的理想社会,达到人与自然、人与人和谐相处的“小国寡民”状态。墨家以“爱无差等”为梦想,倡导兼爱非攻、尚同尚贤,主张实现个体与社会的有序一体,道德与功利的和谐一致。他们不仅旗帜鲜明地提出“兼相爱、交相利”的政治哲学,而且还不遗余力地鼓吹和实践这种爱的哲学,试图建立一个“爱无差等”的理想社会。法家以“富国强兵”为梦想,倡法治,图实效,主张对个人、社会、国家三者关系正确定位,在大一统的格局内,实现国家主导下的社会和谐。当然,最具代表性的、影响最大的还是儒家的和谐思想。儒家提倡“中和”,注重人与人之间和睦相处,人与社会和谐发展。“大同社会”就是儒家所向往的和谐社会,就是太平盛世。在这一理想的社会状态下,“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矜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男有分,女有归。货,恶其弃于地也,不必藏于己。力,恶其不出于身也,不必为己。是故谋闭而不兴,盗窃乱贼而不作,故外户而不闭,是谓大同”。
  
  二、和谐思想所涵盖的领域及其基本要求
  
  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和谐思想涵盖领域非常广阔,从人的内心到社会再到整个宇宙自然,它都涵盖其中。因此,和谐就有了三个方面的要求:内心和谐即人与自身的和谐,社会和谐即人与人的和谐,宇宙和谐即人与自然的和谐。
  其一是内心和谐。也就是心灵的和谐,人与自身的和谐。中国传统文化总是将平和心理冲突、追求心灵和谐作为个体的价值目标。内心和谐总的说来就是克己爱物,将欲望限制在有限的范围内,用有限的生命去追求无限的精神享受。但是达到这种境界的途径和方法是不同的。佛家讲修来世,力图以事事无碍的超然态度进入一种彻悟的心灵境界,实现自我身心的和谐。道家主张以谦下不争、清静无为的方式来达到人的身心和谐,倡导知足者富,知足者常乐,知足者心灵和谐,能够以开阔的心胸与无所偏执的心境去看待一切。儒家既充分肯定个体情感欲望存在的合理性,又反对放纵一己的情感欲望,故而总是强调情感与理性、欲望与道德之间的“中和”,达到一种平和、安宁、充实、怡悦的精神境界。而要达到这种内心和谐之境界,就必须加强道德修养,做到温良恭俭让,正心诚意,修身养性,控制情感,节制行为。
  其二是社会和谐。社会和谐的实质就是人与人之间的和谐。个人与个人、社会、民族、国家之间,乃至民族与民族之间、国家与国家之间的和谐都属于社会和谐。
  中国传统文化十分重视人与人之间的和谐,儒家主张“礼之用,和为贵”,强调“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并且以“宽厚处世、协和人我”为理想人格,认为“和”是君子人格中不可缺少的重要方面。为了实现“人和”,就必须坚持仁爱原则,诚实守信,严于律己,宽以待人,与人为善,推己及人。因为人与人是相通的,你怎样对待别人,别人就会怎样对待你;你希望别人怎样对待你,你就应该怎样对待别人。“爱人者,人常爱之;敬人者,人常敬之。”因此,“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社会和谐的另一个重要方面就是政治和谐,也就是将和谐理念用于政治,达到“政通人和”。它既要求统治者的仁政,又要求个人对民族、对社会、对国家的公忠。仁政的核心在于“以德治国”、“以仁施政”,勤政爱民,惠施百姓,以民为本。公忠是处理个人与社会、民族、国家之间关系的道德范畴,它要求在个人利益和整体利益发生矛盾时,为整体利益而牺牲个人的私利甚至生命。奉献社会、忠于国家是中华民族一以贯之的传统美德。为此有人敢以“血荐轩辕”;有人“鞠躬尽瘁,死而后已”;有人“甘作春蚕吐尽丝”;有人“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有人“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有人“捐躯赴国难,视死忽如归”。这种公而忘私、国而忘家、舍生取义的奉献精神、爱国精神成为中华民族崇尚团结、向往 和睦、追求统一的向心力和凝聚力。
  将和谐理念用于处理民族与民族之间、国家与国家之间的关系,即用于外交,就能使睦邻友好、和平,达到“协和万邦”,实现世界和谐。儒家的理想就是“以中国为一人,以天下为一家”,超越一国一族的“天下观”,构筑一个和谐有序的世界。在邦交关系上,既维护自己国家的独立,又不向外扩张;既不侵犯别国,也绝不允许别国侵犯;提倡“以德服人”的王道,反对“以力服人”的霸道。如果“远人不服,则修文德以来之”。这是中国讲信修睦、爱好和平的表现。中国历来主张以和平、公正、文明的手段来解决国际争端,这才是真正的世界主义,也才能实现世界和平。
  其三是宇宙和谐。宇宙和谐的关键在于人与自然和谐、天与人的和谐。“天人合一”是中国传统文化的思想归宿,也是中国人的最高生存境界。中国古代大多数思想家在人与自然的关系问题上都主张一种整体观,把人与自然看作是不可分割的和谐的整体。儒道两家从不同角度提出了天人合一观。儒家认为“天地生万物”,主张人与万物一体,“仁民爱物”,“民胞物与”,由己及人、由人及物,把“仁爱”的对象和边界扩大到天地万物和自然界,追求天人之间的整体和谐。道家把自然规律看成是宇宙万物和人类世界的最高法则,认为人与自然的和谐比人与人的和谐还要崇高快乐,因此提出了“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的生态伦理观以及“与道为一”的生存境界和人与自然相和谐的理想。道家从自然的天道契人天人关系,以自然无为为宗旨,要求人类顺应自然,去除人为,遵循自然界的和谐伦理秩序,以此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儒家则从人道契入天人关系,把人类社会的道德属性赋予自然界,将天道人伦化,提出积极利用自然万物、人与天地参的进取观,希望通过发挥人的作用使天人调谐。最终达到“与天地合其德,与日月合其明,与四时合其序”的人与自然和谐的境界。因此,儒家宇宙和谐观既尊重自然,倡导人与自然相和谐,强调天、地、人相统一,又强调人的能动性和独特性,以及人类对天地万物“参赞化育”的责任,将人与自然的关系定位在一种积极的调谐关系上,既自强不息,又厚德载物。
  
  三、古代和谐思想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启示
  
  天人调谐、和而不同、贵和执中,是中国古代先哲追求人与自身、人与人、人与自然关系和谐发展的突出表现。它深刻地影响着中华民族的思维方式、心理结构、价值选择、伦理道德和行为方式。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过程中,应该充分挖掘传统文化中的这些和谐思想,并对之进行现代转换,使之成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思想资源,努力使当今社会摆脱生态危机、人文危机和精神危机,实现真正的和谐。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首先要协调人与自身的关系,保持内心和谐、身心健康。当前,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利益结构不断调整,生活节奏逐步加快,竞争日益加剧,生活压力不断加大,对人的身心健康造成了重要影响。与此同时,我国社会也呈多样化快速发展趋势,人与人之间、城乡之间、行业之间、地区之间的收入差距不断扩大,思想观念、价值取向、行为方式和利益要求日益多元化,选择性、自主性和差异性日益增强。在这种情况下,正确认识和处理人与自我的关系显得尤为重要。要能够善待自己,保持自我处在适度、适时、适当的和谐、健康的状态,坚持“允中”、“执中”,做事不走极端,保持心态平和。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最重要的就是要处理好各种利益关系。当前,我国改革发展正处于关键时期,各种社会矛盾呈现出多发多样的特点,不同阶层、群体和社会成员之间的利益关系更趋复杂,统筹兼顾各方面利益的难度加大,如果处理不好,就可能激化矛盾,甚至破坏整个社会的团结与和谐。因此就更要调整好利益关系。这一方面要求建立合理的利益关系格局、公平的竞争机制、健全的社会保障制度,确保利益分配的公平正义,使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得到妥善协调,人民内部矛盾和其他社会矛盾得到正确处理;另一方面也要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引导社会成员树立正确的利益观,摆正个人位置,正确处理个人与他人、集体和国家的利益关系,理性合法地表达利益诉求,解决利益冲突,努力使个人利益与他人利益共同实现、共同发展。在个人与集体、社会、国家的关系上,既要重视和保障个人的正当利益,又要倡导奉献社会,先公后私,公而忘私直至大公无私,当个人利益同公共利益发生矛盾时,应先集体、社会、国家,后个人,必要时牺牲个人利益,甚至生命。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还必须调整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在全社会形成互帮互助、诚实守信、平等友爱、和睦相处、共同前进的新型人际关系。这就要求人们诚信、仁爱、宽容,坚持与人为善。“诚信”是人与人之间交往的根本之道,是社会和谐稳定的深层基础。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求每一个人弘扬诚信美德,仁义相交,坦诚相待,牢固树立诚信为本、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诚信意识和道德观念。宽容是互相理解和信任的桥梁,是人与人沟通和交往的润滑剂,对于人际和谐起着重要作用。“宽则得众”,以宽和的态度待人,就会取得众人的信任,就能够聚集人心,汇集力量,也有利于营造自由、宽松、民主、和谐的氛围,更好地促进人与人之间的交往。仁爱是一种博大的爱心、善心、同情心,仁爱之心讲究将心比心,设身处地为他人着想,提倡与人为善,不仅善待他人,同时也善待自己,善待自然万物。这样的仁爱之心是和谐人与人、人与自然、人与自身的精神支柱。中国古代圣贤之人一直梦想将仁爱精神推广开来,但是在当时的社会条件下这只是一种空想。今天,在社会主义社会,我们有条件把仁爱精神由亲人推广到所有的人,使之成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道德支撑。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还必须调整人与自然的关系,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人与自然的关系往往会影响人与人的关系、人与社会的关系。如果生态环境受到严重破坏,人们的生活环境恶化,经济发展与资源能源矛盾尖锐,人与人的和谐、人与社会的和谐就难以实现。因此,要引导人们牢固树立热爱自然、善待自然、保护环境的意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发展循环经济,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的可持续发展,努力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推动整个社会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可持续发展道路,最终走向“人和自然界之间,人和人之间的矛盾的真正解决”,达到马克思所说的共产主义和谐社会,使人类摆脱异化、回归自我,人的社会属性和自然属性合二为一,实现人与人、人与自然真正和谐的社会。
  
  (作者:柴艳萍 河北经贸大学马列部教授、博士,河北石家庄 050061;郭建 河北经贸大学马列部副教授,河北石家庄 050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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