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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发展的制度功能效应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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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制度是经济发展的决定性因素,是经济活动的内生变量和驱动经济发展的“发动机”。一种有效的制度对经济发展具有三方面的功能效应:约束主体行为与经济关系,减少社会经济的无序和不确定性;明确产权,降低经济机会主义与交易成本;形成一种有效的激励机制,使经济各要素的潜力充分释放。在一个动态环境中,原有制度会逐渐固化,蜕变成阻碍经济发展的障碍。制度创新的要旨是消除制度的“固化”与结构惯性,打破制度变迁的路径依赖,建立一种“联系实际――创造性破坏――多种路径选择”的制度创新范式。与其它经济性资源一样,“好”制度也是一种稀缺资源,也会出现短缺。因此,制度必须不断创新,破除旧的制度而形成新的制度供给。
  [关键词]经济发展;制度安排;制度功效;制度创新
  [中图分类号]F01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518X(2011)07-0047-07
  龚一萍(1954―),男,广州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为经济理论与管理理论。(广东广州 510006)
  本文是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一五”规划项目“企业动态发展的机理、障碍与制度研究”(项目编号:090-01)的阶段性成果。
  
   一、引言
  
  制度是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体系,是要求成员共同遵守的规程或行为准则。道格拉斯・诺斯(Douglass・North)认为,制度是一系列制定出来的规则、服从程序和道德、伦理的行为规范,它旨在约束追求主体福利或效用最大化利益的个人行为。[1]制度作为一种规则,可分为正式规则和非正式规则。正式规则包括制度结构与制度安排。制度结构是界定社会经济关系的基本规则,如宪法等基本制度。制度安排是约束特定行为和交易的具体规则,如各种法规、政策和契约。非正式规则是一种文化进化所形成的规则,包括意识形态、价值信念、伦理习俗等,它是人们必须接受而难以改变的。
  制度与经济发展有着一种与生俱来的联系。任何经济活动总是在一定制度下运行并受制度的深刻影响,一种“好”的制度能推动经济的发展,而一种“坏”的制度反而会成为阻碍经济发展的障碍。在影响经济发展的诸因素中,制度是决定性因素,对经济发展具有重大的作用。然而,学界在经济增长与经济发展的研究中,并没有重视制度因素;对经济发展(增长)中的制度因素,经济学家有不同的研判与观点。
  1.在经济增长的研究中,大多经济增长模型与增长因素分析忽略了制度的作用,把制度因素省略或排除在外。在各种经济增长模型中,无论是哈罗德和多马(R.Harrod & E.Domar)建立的H―D模型、还是索洛(R.Solow)的新古典增长模型,制度被视为外在因素被省略或排除。丹尼森(E.Denison)等人在经济增长因素的分析中,强调了知识的作用,也未考虑制度因素。总之,无论是经济增长模型理论、还是经济增长因素分析,人们更多地关注资本、劳动与技术等要素,制度因素往往被忽略。萨缪尔森与诺德豪斯(Samuelson & Nordhaus)曾描述:经济增长的发动机必定安装在四个轮子上,无论穷国还是富国,这四个轮子就是:人力资源、自然资源、资本和技术。[2]
  2.新古典经济学家认为制度因素对经济发展可能是重要的,但把制度因素当作理想的既定因素,视为已知的、既定的外生变量而舍弃忽略。一些新古典经济学家在分析经济增长时,把制度中的明确产权和零交易费用当作暗含的假设。然而,这种假设难以成立、也不符合实际。如运用这种假设对一国的经济发展进行分析,将严重影响分析结论的正确性。因此,新古典经济学在解释经济发展时,特别是在解释发展中国家经济起飞或陷入停滞的原因时显得力不从心。即使当代经济学中最有影响的内生增长理论,也忽略了经济增长中的制度因素。在他们看来,制度至多是经济增长的既定前提,而不是增长的原因;或把制度因素高度简化,企业制度被简化成一种生产函数,市场制度则被简化成一种供求曲线。
  3.在经济发展研究中重视制度因素的是制度经济学派,他们把制度因素作为经济的一个内生变量,认为制度对经济发展至关重要。西蒙・库兹涅茨(Simon. Kuznets)在分析经济增长源泉时认为,技术只是经济发展的潜在和必要条件,而不是充分条件,经济发展必须有相应的制度和意识形态的调整。以罗纳德・科斯(Ronald.Coase)、诺斯等为代表的新制度经济学派研究了包括法律、企业组织、市场组织等制度在内的“生产制度结构”,建立了以产权与交易成本为主要内容的制度分析理论,形成了以研究制度与经济发展为核心的新制度经济学。[3] 以诺斯为代表的新制度经济学家把产权结构、交易费用以及政府、意识形态等因素作为内生变量纳入经济发展的分析框架;认为制度是影响经济发展最重要的因素,特别在长期经济发展的分析中,制度因素的作用尤其重要。
  4.马克思主义经济学更为重视制度因素。马克思是制度分析的先驱,他在19世纪创立的经济学体系就是一个完整的制度分析框架。马克思认为,制度是包括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的社会经济关系的总和。一定的社会经济制度是由生产力决定的,反过来制度又是影响生产力发展的重要因素;先进的生产关系(制度)会促进生产力发展,反之阻碍生产力发展。连西方新制度经济学派都承认马克思是第一个研究经济发展与制度变迁关系的经济学家。诺斯曾指出:这里的一个例外是卡尔・马克思,他企图将技术变迁与制度变迁结合起来。在分析长期变迁的各种理论中,马克思的分析框架是最有说服力的,这恰恰是因为它包括了新古典分析框架所遗漏的所有因素:制度、产权、国家和意识形态。[4]
  总体来看,西方主流经济学在对经济增长的研究中大都忽略了制度因素。原因大致有三:其一,制度的作用是隐形的,并非立竿见影,因而制度的作用被忽视。其二,部分经济学家“分工”观念的影响,在他们看来,制度更应是政治学家、法律专家研究的领域。其三,认为发达国家的制度是合理的既定因素,故无研究之必要。制度经济学派与马克思经济学对经济发展中的制度因素较为重视,但两者有所区别。马克思制度分析的主要目的是揭示、批判资本主义制度是一种不能适应生产力发展的“坏”制度,必然为新制度所替代,研究的侧重点近似制度经济学的“制度结构”及其变革。而制度经济学派认为市场经济的“制度结构”基本上是合理有效的,他们更关注的是制度安排。
  
  二、制度:驱动经济发展的“发动机”
  
  纵观产业革命以来的经济发展史,依据经济发展的主导因素,经济发展模式可划分为“斯密模式”、“福特模式”、“索洛模式”和“熊彼特模式”。“斯密模式”强调社会分工与生产专业化,从而提高劳动生产率和资源的配置效率,推动经济的发展。“福特模式”强调规模效应,大规模生产可以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生产效率,取得经济增长。“索洛模式”指由资本深化引致的经济增长,强调技术进步对经济增长的重要意义。“熊彼特模式”则强调创新,特别是制度与组织创新对经济发展的作用。
  我们可以把经济发展的主要因素归结为以下几类:一是生产组织,包括分工与规模经济。通过分工与专业化生产来提高生产率,通过扩大生产规模来降低生产成本,取得经济增长。二是投入,主要指劳动与资本的增加。早期的经济增长主要靠要素投入,尤其是资本的投入,而现在更重要的是人力资本。三是技术进步,科学技术是推动经济发展的第一生产力。四是制度,一个好的制度能产生一套有效的约束与激励机制,为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条件与动力。
  在经济发展的诸要素中,制度是决定性因素。因为分工与规模经济是企业生产组织制度适应发展要求的结果,而新的组织形式实质上是组织制度的创新。劳动与资本的投入,要依靠有效制度的激发并通过制度使其得到合理配置。而技术的进步及其成果的应用要依赖于制度的激励,制度可以使技术更有效地发挥,加快技术成果的转化、应用并降低交易成本。由此可见,制度对经济发展起到关键作用。如果说人力资源、自然资源、资本和技术是经济发展的“四个轮子”,那么制度就是经济发展的“发动机”。
  制度对经济发展至关重要。从经济学角度看,制度也是一种生产力,同样的投入,在不同制度安排下的产出与绩效是不一样的。西方主流经济学把生产函数仅仅看作是投入与产出的纯技术关系是不全面的,不能把制度因素排除在经济增长函数之外,应将制度因素纳入经济发展的框架。从宏观角度看,制度促进经济发展的实质,就是制度能使社会资源充分释放并合理利用,并推动经济函数的创新。从微观角度看,制度对经济发展的作用就是使所有经济行为主体通过自己能力的充分发挥,最大限度地实现经济主体的利益。
  
  三、制度功能及其经济发展效应分析
  
  制度功能是指制度的内在机制以及它对经济发展的效应。制度功能分析是制度分析的深化,旨在进一步认识制度的内在功能、机制及其对经济发展的具体效应。从经济学视角看,一种有效的制度,其功能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规范约束,规范约束经济主体的行为及相互关系,减少社会经济中的不确定性与“寻租”行为。二是激励,形成一种使社会资源与潜力充分释放的机制。三是明确产权、降低交易成本。刘易斯认为,制度促进或限制经济增长取决于制度对努力的保护,为专业化所提供的机会,以及所允许的活动的自由。[6]
  制度作为一种社会组织及成员共同遵守的规程或行为准则,它首先是一种规范约束机制,具有规范约束功能。从经济主体(包括法人和自然人)的微观角度来看,制度通过权利和义务系统确定经济主体的地位和角色,通过规程来约束经济主体的行为界限;为社会组织及成员提供思想和行为导向,规范并调适人际关系,以避免个人与社会的矛盾和冲突;使经济主体能通过判断他人的行为来确定自己的选择,从而降低经济决策中的不确定性与个人行为的无效性。
  制度的规范约束功能还在于通过一系列规则来界定经济主体的相互关系,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包括生产、分配、交换、消费秩序以及交易的规则,使社会成员自觉地遵守它,从而减少经济活动中的机会主义,并使人们形成一种稳定的、长期的理性预期。它要使人确信,如果干了“坏事”,一定会受到惩罚;如果做了贡献,就必能得到回报。也就是说,行为主体不能通过损害他人利益来实现自己的利益,如果必须损害或已经损害,就必须谈判并相应地付费。否则,行为人无约束地追求自身利益,必将导致整个社会经济的无序。
  制度最重要的功能是激励。制度的激励功能体现为,通过有效的激励机制,激发经济主体的潜能和创造力,使社会资源及其潜力得到充分释放。经济发展需要动力来推动,这种动力主要来源于制度的激励机制。我们说制度是驱动经济发展的“发动机”,是因为经济发展的“四个轮子”要依靠制度激励去推动。资本、人力、资源、技术等要素的社会投入程度、以及作用的发挥程度取决于制度中的激励结构。一个具有激励功能的制度,可以激励更多资本投入,激励技术进步,激励企业的活力,激励劳动者的积极性,从而促进经济的发展。
  制度是一定约束下的激励机制的组合,有效的制度应是一种能提供充分激励的制度。制度激励的实质就是通过一种有效的制度安排,一定的利益机制,充分激发社会组织与成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并将这种动机转化为经济发展的动力。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有效激励的制度安排主要有两方面:一是利益机制。利益机制是根据人的需要与目标来激发、驱动和强化人的行为而产生内在动力,它包括物质激励和非物质激励。二是竞争机制。竞争机制是通过优胜劣汰的外部压力来激发社会组织与成员的活力,转化为经济发展的动力。
  制度还有一个重要功效是明确产权,降低交易成本。产权是财产所有制关系的法律表现,是一种激励个人或集体行为的基本制度。在制度安排中,明确产权非常重要,它不仅有助于发挥各经济主体的积极性,保证把各种资源用于社会最有效的活动,而且还有助于减少机会主义行为,降低交易成本。阿兰・华特斯认为有效的所有制结构在经济中起重要作用,个人必须对其财产拥有排他使用权,能自由买卖财产,允许拥有确定的所有权。制度的作用是强化这些权利,使个人对自己的行动负责。这样,个人才会产生有效利用财产的强烈冲动。[5] 诺思认为,确定的制度和所有权体系,可以有效地发挥个人积极性,保证把资本和精力都用于对社会最有益的活动。
  在经济发展实践中,产权的明确至关重要。如果经济主体的产权不明确――财产界限模糊、财产的所有不确定、所有权不能保护,经济主体的积极性就会消失,财产与资源被滥用而缺乏效率,并产生“搭便车”行为,使交易成本增加,经济发展便失去动力与效率。在我国传统体制时期,经济发展的效率不高,其主要原因之一就是产权不明确,特别在国有企业,产权界限模糊不清,产权主体虚化缺位。因此,明确产权、承认并保护产权是我国企业制度改革完善的核心。因为,产权的存在及其有效保护是产生激励的动力源,是促使财产资源最有效运用的“驱动器”。
  交易成本是制度分析的一个重要内容。交易成本是制度为完成交易活动所付出的代价或成本,实际上是制度的运行成本。张五常认为:“交易成本实际上应该称为‘制度成本’。如果亚当・斯密的‘看不见的手’能指导所有的经济活动,也就不存在交易(制度)成本。因此,也可以把交易成本视为‘看得见的手’的成本”。[7]任何交易总是在特定制度下完成的,存在制度,必然存在制度成本,作为成本,总是要追求最小化,才能使利益最大化。一种有效率的制度应该是交易成本较低的制度,制度安排应尽可能降低交易成本。交易成本的降低有利于降低社会经济的运行成本,提高经济发展的效率。在制度安排中,对交易成本影响最大的是产权制度,因此,要使交易成本最小化,关键是明确产权。
  经济的运行发展需要“两只手”推动,一只是“看不见的手”――市场,另一只是“看得见的手”――制度。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有效约束、充分激励、提升效率是经济发展的三大基本问题,制度的三大功能恰恰有助于解决市场经济的约束、激励和效率三大基本问题。从价值判断的角度看,一种有效的、“好”的制度应该是――制度的功能充分发挥、经济发展潜力充分释放的制度;能有效约束、充分激励的制度;是产权明确、最节约交易费用的制度;是一种具有较高效率、有效推动经济发展的制度。
  
  四、制度创新与经济的持续发展
  
  制度创新是经济发展的“推进器”。经济的持续发展需要源源不断的推动力,制度作为驱动经济发展的“发动机”,能否源源不断地产生推动力,关键在于制度的创新。一种不断创新的制度,可使制度的功能与效应充分释放,产生推动经济发展的动力。反之,制度如果不能创新,制度的功能效应逐渐衰退,经济发展的动力就会枯竭。制度创新的目的是建立一种更优的制度结构与制度安排,来重构社会各种资源和能力,调整社会组织及成员的权力和利益关系,使制度的功能效应不断自我强化,推动经济的持续发展。
  制度对经济发展推动力的强弱,取决于制度的有效性,即制度的效能。在经济发展过程中,不同环境状态下的制度结构与制度安排,其制度的效能不一。一般来说,在缺乏有效制度或处于新旧体制转轨期的领域、以及在制度创新过程中,制度的效能较高并呈现递增状态,对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则较强。当制度体系逐步完善时,制度的发展会出现“平台”,制度的效能处于相对稳定的状态。当制度的发展出现“平台”状态时,如果对既有制度不能及时创新,制度的效能会呈下降、递减状态。由此可见,制度创新可提高制度的效能,从而增强经济发展的推动力。
  什么是发展?发展就是创新。一个经济系统要想能持续发展,就必须寻找一个可持续的发动机,这个发动机就是创新。约瑟夫・熊彼特(Joseph.Schumpeter)的创新理论是划时代的。他提出创新是一种“创造性毁灭”,不断革新旧的结构,创造新的结构,是“企业家对生产要素的新的组合”。指出创新是一个“内在的因素”,是经济发展的“主发动机”。熊彼特所说的创新包括开发新产品、采用新的生产经营方法、开辟新的市场,获得新的原材料来源,实现新的组织形式。[8] 我们可以把创新的内容概括为技术创新与制度创新,前者主要是生产力方面的创新,后者则包含生产关系方面的创新。
  制度创新与技术创新是推动经济发展的两个轮子,两者缺一不可。但相对来说,制度创新处于主导地位,制度创新可以把经济资源动员并组合起来,可以从制度上促进资源配置方式的变革,提高生产效率,还可以推动其它要素的变迁。制度创新形成更有效的激励机制,激发资本的投入,推进结构优化,激发人力资源的能动性。制度激励不仅能促进技术创新,使技术创新的潜力充分发挥出来,还可以降低技术进步及其成果应用转化的交易成本,甚至可能诱导出新的技术创新。我们毫不怀疑资本与技术进步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但资本与技术只是为经济发展提供了一种潜在的能力,要使这种能力转变为现实,需要制度的支持,需要一种分担外在风险、激励主体的制度安排。
  毫无疑问,制度创新对经济发展具有特别重要的作用,它比技术创新具有更大的推动力。然而,值得我们注意的是,在经济发展实践中,“重技术而轻制度”的观念与践行还较为普遍。一些发展中国家、也包括我国有些地区,往往对引进先进技术装备非常重视,却不太关注制度创新。这是因为技术装备是有形的,能短期见效;而制度创新是隐形的,显示成效是一个缓慢的过程。而且,制度创新会引发原有权力与利益格局的变化,其创新的阻力与难度更大。由于缺乏相应的制度环境,一些先进的技术装备往往难以有效发挥作用。可见,要保持经济的持续发展,不仅要重视资金积累与技术装备的引进,更要重视制度创新。
  制度创新最重要的意义在于,一个不断创新的制度可以源源不断地提供动力,以保证经济的持续发展。反之,缺乏制度创新,经济难以发展,即使一度发展也不能持续,东南亚部分国家曾经昙花一现的经济增长就证明了这个道理。经济学家认为20世纪80年代东南亚一些国家的经济增长是“纸老虎”,是很有道理的。因为这种增长主要来自劳动与资本的大量增加,而缺乏技术进步和制度创新,特别是缺乏制度创新――“发动机”动力衰减,因而经济增长不能持续。由此可见,发展中国家要实现持续发展,制度创新尤其关键。缺乏制度创新,资源无法合理配置,经济要素的潜力得不到充分释放,经济就难以发展,更难以持续。
  在一个动态环境中,制度也是动态的,必须随着不断变化的内外环境自我创新,才能适应并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否则,制度就会产生“刚性”或逐渐老化,即制度逐渐滞后于社会经济的发展,呈保守、僵化状态。原有制度蜕变为一种制度桎梏,束缚经济活动中的创新思想的迸发和创新元素的涌现;不但不能推动经济的发展,反而会成为阻碍经济发展的障碍。汉南(Hannan)曾指出,组织结构的制度化和标准化过程即结构惯性的形成过程,在种群所处环境发生变化时,结构惯性是导致组织衰亡的根本原因。因此,制度必须随着环境的变化不断创新,并成为一种“常态”。
  制度创新可分为制度结构创新和制度安排创新。制度结构创新是指一个社会基本的资源配置方式的变迁,如我国的计划经济制度转变为市场经济制度。制度安排创新是指具体的交易方式的变革,诸如财政体制、价格管理、收入分配等方面的变革。制度结构创新是带有全局性的创新,能从根本上决定制度安排创新的方向和进程;制度安排创新的不断积累也能引起制度结构的创新。当一个社会基本制度比较成熟,能增进社会福利时,其创新基本是制度安排的创新;当一个社会处于变革之中,基本制度不稳定时,就会发生制度结构的创新。
  从经济的角度研判,我国当下制度创新的重点是产权制度创新、收入分配制度创新和管理体制的创新。产权制度创新的关键是企业(尤其是国有企业)制度创新,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通过企业产权制度创新,明晰企业产权,将外部不确定性内在化,改善企业内部的委托――代理关系,有效防止企业产权模糊或“内部人控制”现象,从而促进企业的有效发展。收入分配制度创新的要义是兼顾公平与效率,收入分配既要破除平均主义,又要逐步提高国民收入在GDP中的比重、完善社会保障,形成一种“两头小、中间大”(即高收入与低收入比重小、中等收入比重大)的分配格局。管理体制创新的核心是改革目前的“二元化”管理体制――对体制内外经济、城乡发展采用差别的、不同等的政策和管理方式,逐步实行同一的、无差别的一元化管理,实现体制内外经济、城乡发展的市场化融合。
  制度创新有两种路径。其一,大多制度创新往往是从非正式规则的边际]变开始,正是意识形态、价值观等制度文化在边际上连续的]变才引起正式规则的变迁,引起可见的制度创新。文化传统在制度创新中具有重要的作用,在给定的文化、意识、观念的知识结构中,制度创新的决策和行为必然受文化观念和累积知识传统的制约。一个国家如长期停留在低效率的“制度陷阱”中,很可能是因为“文化陷阱”的影响。因而要特别重视非正式规则的创新,因为文化、意识形态与产权制度对经济发展具有同样重要的作用。[9]其二,在特定条件下,也有一些制度创新是由“人”的因素――领导人的行为引致。如一个锐意创新的企业家可能推动整个企业制度的创新,一位领袖人物的创新思想可能引致整个社会经济制度的创新。当然,依靠人的能动性引发的制度创新离不开非正式规则,领导人创新行为引致的制度创新也需要相应的文化环境。
  制度创新的关键是消除制度“固化”的约束、克服制度结构惯性,打破制度变迁的路径依赖。社会经济的发展与不断变化的内外环境要求制度不断自我更新;否则,制度就会逐渐固化,产生一种结构惯性――原有制度存在的惯性和自我强化状态,甚至出现“锁定”效应。制度一旦被“锁定”,便成为阻碍经济发展的障碍。因此,制度创新的要旨是消除制度的“固化”与结构惯性,打破制度变迁的路径依赖,建立一种“联系实际――创造性破坏――多种路径选择”的制度创新范式。从我国改革实践看,不同区域之间制度变迁的路径存在较大的差异。在分权改革背景下,处于不同环境和经济结构条件下的地方政府,形成不同的具有本土特征的知识和理念,制度变迁的路径呈多样性。[10] 由此可见,制度创新必须打破制度变迁的路径依赖,任何一种成功的制度变迁模式都只具有借鉴意义。
  在一个复杂多变的动态环境中,任何制度都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处于不断发展变迁之中,没有永远适应经济发展的永恒制度。制度创新就是不断消除制度的“固化”约束、打破结构惯性和路径依赖的过程,用适应生产力发展的新制度,不断扬弃和代替已不适应生产力发展的旧制度的过程,是制度自身不断自我调整、自我更新的过程。一种好的制度,应该是一种能不断激励创新的制度。同时,这种制度本身也应不断创新,这样的制度才是有生命力的制度。与其它经济性资源一样,“好”制度也是一种稀缺资源,也会出现短缺,因此,制度必须不断创新,破除旧的制度而形成新的制度供给。
  
  [参考文献]
  [1]道格拉斯・C・诺斯.经济史中的结构与变迁[M].上海:上海三联书店,1991.
  [2]保罗・萨缪尔森,威廉・诺德豪斯.经济学(第16版)[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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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道格拉斯・C・诺斯,罗伯特・托马斯.西方世界的兴起[M].北京:华夏出版社,2002.
  [5]詹姆斯・A・道.发展经济学的革命[M].上海:上海三联书店,2000.
  [6]威廉・阿瑟・刘易斯.经济增长理论[M].上海:上海三联书店,1990.
  [7]张五常.经济解释――张五常经济论文选[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0.
  [8]约瑟夫・熊彼特.经济发展理论[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0.
  [9]齐晶晶,阎维洁.制度创新与经济发展――新视角分析[J].经济体制改革,2009,(4).
  [10]刘刚.中国制度变迁和演化路径的多样性[J].南开学报,20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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