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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儒家经济伦理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伦理的整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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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一种法制经济,也是一种伦理道德经济;它不仅包含一般市场经济伦理精神,还蕴涵着社会主义的价值承诺和道德理想;以最终实现人民的根本利益为目标。在构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伦理过程中需要汲取传统文化尤其是儒家思想的精华。可以说,儒家经济伦理思想是构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伦理的重要源泉。
  关键词:儒家经济伦理;市场经济伦理;整合
  中图分类号:B82-05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7408(2010)11-0076-03
  
  儒家思想是在封建时代形成和发展起来的一种封建意识形态,几千年来一直作为中国传统文化的主干,经历了历史沧桑和风雨的洗礼,在一定程度上积淀了中华民族特有的智慧与历史经验,并符合时代发展的需要而成为新时期思想文化的有机成分和重要内容。其中,就儒家经济伦理来说,它与当今市场经济的发展相契合而形成新时代的市场经济伦理来规范着市场经济秩序,推动着经济的发展。
  
  一、重义轻利与经营伦理
  
  义利关系是儒家介入经济活动、认识和处理经济与伦理的关注点,儒家经济伦理始终是围绕这一轴心展开和演变的。朱熹说:“义利之说,乃儒者第一义。”在作者看来,儒家义利的最大思想价值,在于深刻地窥见出经济和伦理背悖一面,直觉地猜测到经济和伦理的辩证统一关系。儒家积极人世,首倡公利,公利即义,是为天下百姓谋利。利义分辨相当程度是公利与私利分辨。在孔子思想中,一方面主张“富民”,重视老百姓的物质利益;另一方面,又强调社会道德与个人修养,主张把道义放在首位,重义轻利。“君子之予天下也,无适也,无莫也,义与之比。…‘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孟子直接继承了“贵义贱利”的价值观:“何必曰利?亦有仁义而已矣。”不仅王者不该见利忘义,就连老百姓也不能舍义逐利。“由君子观之,则人之所以求富贵利达者,其妻妾不羞也,而不相泣者,几希矣。”孔孟以后,重义利之辩的思想,成为中华文化价值观念体系中的一条基本准则:“正其谊(义)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董仲舒说:“圣人只为天下兴利”,“为天下除害”;张载说:“义公天下义利”,“利之于民,可谓利,而利于身利于国皆非利。”程颐说:“义与利,只是个公与私也。”获利要服从和受制于天下国家百姓公利总体框架,民众利益、社会公益及为其谋取是个人私利不能损害的,但个人利益也不因此被排斥。儒家主张的是提倡互利互惠的经营主体利益及分配的各得其所。
  为了鉴别和评价义利,儒家强调经济行为的主观动机性和操作合理性。陈淳把货殖、生利看成是价值中的行为,其本身无义利可言,虽然容易使人陷入不义。“然货财、名位、爵禄等,亦未可便做利。只把一件事看,但此上易陷于利耳。”关键是看主观动机,如“名位爵禄,得之以道非出于私意计较,是当得而得便是义”;“若得之不以道,出于私意计较,是不当得而得”,“便是利”。一看操作合理,“如货财亦是人家为生之道,似不可阙,但当营而营,当取而取,便是义”,“若出于诡计左道,不当营而营,不当取而取,便是利”。
  这些思想经过批判改造后,对构建现代市场经济伦理具有借鉴作用。现代市场经济主张工具合理性应从价值合理性汲取素材内蕴,重要的就是要凸现目的价值意义,升华动机以规范制约经济行为。经济行为往往得缘精细计算的工具理性而效果颇高,所缺乏者不在效果而在动机,此不同于纯粹功利主义。至于合法经商、文明生产、正道取利、杜绝假劣等经济行为要在法律和社会公德规范制约下运作,则一直是经济伦理古老而又常新的话题。
  
  二、诚信无欺与人际伦理
  
  在自然经济形态占统治地位的古代社会,统治者多以重农抑商的政策来对待商业的发展,更没有也不可能制定翔实的商业贸易制度来规范和治理当时的商业发展。在这种制度不发达的情况下,人们往往把商人之间的经济往来纳人到人际关系中去对待,以人与人之间的道德修养来规范商业的往来,即以交往双方道德上的默契来维持他们之间的经济交往。因此,交往有信,正是对社会信用制度不发达的一种弥补。正是由于这种深远的历史和文化原因,一直延伸到现代贸易制度日益完善的经济社会,信用仍是经济交往中所保持的一种信念和有效的交易原则。
  “诚信”在儒家思想文化中居于本体地位。“诚”这一概念内含的忠信、笃敬、正直等品质常为孔子所称道,《论语》中的《卫灵公》、《学而》、《泰伯》、《为政》、《子路》等篇中记载“言忠信,行笃敬”、“主忠信”、“笃信好学,守死善道”、“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举直错诸枉”、“刚毅木讷近仁”等,都与诚有直接关系。因而,诚信被儒家认为是人修身经营之本,是建立在“仁”的基础之上的,是人之为人的一种基本道德准则。孔子主张做人要诚信无欺,将“信”当成人的立身之本,看成社会关系中一种最起码的道德原则。推而广之,在经济交往中,诚信被儒家视为对人性的一种信任,是一种人格的信念和道德的践履。这一点在儒商的经济交往中就可以被证实,如表现在商业交往中的诚实无欺,货真价实。温纯在《温恭毅文集》中记载了明代三原两位“良贾”,发现售出的货物物价偏高,竞立即赶远路追赶,退还多收对方的钱;还如表现在经营中的诚信为本、与人谋忠,等等。孟子则极力贬斥那些“罔市利”的商人是“贱大夫”,荀子也区分了“良贾”和“贾盗”,这些都反映了先哲们对那些“不义而富且贵”的奸商们的一种本能的反感和痛恨。因此,北宋周敦颐在其《通书・诚下》中强调“以诚为本”的主张,把“诚”视为“五常之本,百行之源”,不仅把“诚”视为信的根本,而且指出“诚”是各行各业得以运行的基础。
  由此来看,在中国传统文化中,诚信是任人、交友、做事、治民的重要原则。时至今日,在现代市场经济时代,诚信更是每个人每个企业立身经营之本,尤其对于我国刚起步不久的现代市场经济体制而言,甚为重要。因为现代市场经济是按市场规则运行的,这些规则既有法律方面的,又有伦理方面的,它们集中表现为市场诚信问题,诚信成为市场中最基本的法律规则与伦理规则。现代许多企业都实施“以诚为本”的伦理方案来管理企业,塑造企业形象以赢得企业信誉。所以,无论经济和社会发展到何等高度,诚信都是一个人或一个企业修身立命和经营的首要前提。正如一些学者所明确表示的:“无论经济和社会发展处于什么阶段,基本的伦理规范都是任何经济和社会生活的准则;较高的道德水准对于经济的繁荣和持续的经济成功是不可缺少的。”。
  
  三、均无贫与共同富裕
  
  孔子主张建设一个理想社会,除了在文化上对老百姓进行道德教化外,还要重视经济生活领域的贫富差距,他通过对历史经验的总结和对当时社会的观察,认为世人具有这样一种普遍的社会心理,即不患寡而患不均。对于老百姓而言,贫富均匀,可以满足人们的心理平衡,达到社会安定。《论语・季氏》表明:“丘也闻有国有家者,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贫而 患不安。盖均无贫,和无寡,安无倾。”均贫富的主张,在中国传统社会成为一种理想的社会目标。
  为了实现均无贫的理想目标,儒家思想主张必须引导百姓讲求义利,反对暴富。孔子曾说过:“富而可求也,虽执鞭之士,吾以为之。”同时,他指出:“富与贵,是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处也;贫与贱,是人之所恶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去也。”在义利关系上,儒家是主张二者互相蕴涵,以义导利。儒家不反对逐利,而是主张在逐利之时,义字当先。对逐利中的不义之举,孔子是深恶痛斥的。《荀子・儒效》记载:“仲尼将为鲁司寇,沈犹氏不敢朝饮其羊。”杨琼注:“沈犹氏常朝饮其羊以诈市人。”以义来制衡逐利行为,通过行政执法手段严厉打击“诈”、“伪”,是儒家主张抑制暴富的重要手段。减少暴富者,同时也就会减少赤贫者,实现均富。同时,《论语・颜渊》说:“哀公问有若日:‘年饥,用不足,如之何?’……‘百姓足,君孰与不足?百姓不足,君孰与足?’”由此来看,在国家富与百姓富的关系上,儒家是主张先让百姓富。孔子之后的《礼记・礼运》也发展了这一思想,主张建立一个无处不均匀、无人不饱暖的大同社会:“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是故谋闭而不兴,盗窃乱贼而不作,故外户不闭。是谓大同。”均贫富,就是要求在社会经济生活中确立公正与公平的价值原则。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人们崇尚竞争精神,但也需要以公平竞争和社会分配的公正作为补偿和调节器。如果违背了这一价值原则,必然会带来病态竞争,导致社会的无序状态。平均主义泛滥,社会经济生活无活力可言;但极端的竞争行为,也必然导致社会动荡。因此,融合两极,互相补充,经济生活才会有活力,有生机。由此可见,均贫富的价值主张,对于激励商业竞争是一道有力的调节杠杆,可以使社会不致放弃人文精神的支撑,保持一种社会的理性伸张力。反对绝列平均主义,另一方面又要有共同富裕的社会理想,以共同富裕目标和手段达到“均贫富”的社会要求。邓小平指出:“走社会主义道路,就是要逐步实现共同富裕。共同富裕的构想是这样提出的:一部分地区有条件先发展起来,一部分地区发展慢点,先发展起来的地区带动后发展的地区,最终达到共同富裕。如果富的愈来愈富,穷的愈来愈穷,两极分化就会产生,而社会主义制度就应该而且能够避免两极分化。”…呵见,均贫富的经济伦理原则在中国现代化事业中还是有生命力的,只不过其内容和手段实现了历史性飞跃,注入了时代精神,从而在新时代有新体现。
  
  四、敬业乐群与协作精神
  
  中华民族自古以来就以敬业乐群著称于世。“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地势坤,君子以厚德载物”是儒家历来推崇的为人之道,以“知其不可而为之”的气概铸就了中华民族几千年来发奋图强、积极进取、勤勤恳恳、恪尽职守的品格与敬业精神。
  首先,它教导人们要认识到社会中的职业无贵贱之分、无等级之别,只是社会分工的不同,孟子说:“无君子,莫治野人;无野人,莫养君子。”明代王守仁也指出:“古者四民异业同道,其尽心焉,一也。士以修治,农以具养,工以利器,商以通货,各就其资之所近、力之所及而业焉,以求尽其心。……自王道熄而学术乖,人失其心,交鹜于利,以相驱轶,于是始有散士而卑农,荣宦游而耻工贾。”坪肖后的王夫之也认为士、农、工、商,只是不同职业的划分,而决不意味着社会的不同等级,应当一视同仁,每一种从业人士都为社会做着自己的贡献,皆不可或缺。其次,它要求人们在工作中勤勤恳恳、兢兢业业、奋发向上、不怕困难,积极从事经济生产。孟子曾指出,要完成经世济民的大业,“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朱熹指出:“只可过于勤劳,不可失之怠惰。”二程在《二程遗书》中也讲到:“君子之遇事无巨细,一于敬而已。”等等都充分体现了儒家是非常重视勤劳敬业的。儒家的这一经济伦理思想,对后来的士、农、工、商等各行各业的人更好地从事各自的工作提供了精神动力。
  在当前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重新挖掘儒家经济伦理思想中关于敬业的内容还是有相当借鉴意义的,抛去其中纲常化、礼制化的封建内容,结合当今时代的特征和社会主义建设的需要,才可以传承和创新中华民族古老的敬业美德,把个人的聪明才智和热情都充分投入到自己的事业中,把自己的职业作为崇高无尚的事业,实现作为―个人的最终价值。
  至于“乐群”的精神传统,荀子提出了“明分使群”的思想他指出:“故百技所成,所以养一人也。而能不能兼技,人不能兼官,离居不相待则穷,群而无分则争。穷者,患也;争者,祸也。救患除祸,则莫若明分使群矣。”由此来看,“明分使群”能使人互相团结合作,战胜祸患,不断发展。荀子的这一思想也体现了儒家对团队协作精神的重视。同时,儒家学说“和为贵”的人际观,与现代管理提倡的团结协作精神也是一致的。弘扬和实践“和为贵”的人际观,可以促使人们心情舒畅地共事,产生群体合力,增强竞争力。
  儒家这种团队协作的伦理思想,在当前的市场经济时代,显得尤为重要,特别是知识经济的到来,科技、信息、交通的飞速发展,推动了社会分工日益细密,促进了社会经济的生产、分配、交换、消费全部社会化,从而也进一步增大了人与人之间的相互依赖性,使得每个人成为社会组织中的人,每个组织也成为社会组织中的组织。虽然我们每一个人表面是一个独立的人,但是在每一个社会活动领域都离不开一定的组织或团队。
  总之,任何一种文化内容,离开了原有的文化土壤,都会有新的变化。要使之产生新的社会作用,必须因新的社会实践和时代精神进行转化,才可能赋予新的意义。对于现代化来说,儒家经济伦理也是如此。儒家经济伦理的合理的价值原则,只为我们提供了利用它的可能性,只是一种有益的文化源头,而要使之具有现代意义,必须发掘其中的现代性价值,从而实现文化的创新与转化,使之具有新的文化功能和社会意义。这样,它才能对社会现代化产生积极作用。如果仅仅局限于儒家经济伦理的原典意义来讨论其现代性,无疑会造成机械的文化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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