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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向内容论与知觉关系论之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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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在知觉哲学的意向内容论与知觉关系论之争中,意向内容论者以“外表-内容纽带”为核心洞见,建立了对于自身立场的支持性论证。但是意向内容论同时遭到了布鲁尔的经验现象个别性挑战。这一挑战是前者难以回应的。为回应这个挑战带来的疑难,一个可能的理论方向以意向内容论为框架,将对象置入知觉内容之中,以此建立一个整合性理论。
  关键词:知觉;意向内容论;知觉关系论;个别性
  中图分类号:B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6)05-0065-03
  在当代知觉哲学的讨论中,意向内容论与知觉关系论占据了争论的焦点。在此论辩中,意向内容论展示出了非常明显的理论优势,然而面对关系论者提出的挑战,仍旧缺乏有效回应的手段。本文试图基于特定案例,对这一争论做一个简要的重构。一方面,本文试图为意向内容论建立一个有效的论证思路。具体做法是重构苏珊娜・谢林博格(Susanna Schellenberg)与苏珊娜・西格尔(Susanna Siegel)分别构造的内容论支持论证,并指出两个论证的一致性。另一方面,本文重构布鲁尔提出的针对意向内容论的经验现象个别性挑战,并简要说明这一挑战为意向内容论造成困难的严峻性。最后指出一个可能的理论方向。文章分为四部分,第一部分简要介绍意向内容论的基本结构以及背后直观,以及对谢林博格论证的重构。第二部分重构西格尔论证,并指出它与谢林博格论证的一致性。第三部分讨论布鲁尔提出的经验现象个别性挑战。第四部分提出将知觉对象置入经验内容这一整合性方向作为理论可能。
  一、意向内容论与谢林博格论证
  首先,我们对意向内容论给出一个简要刻画。首先我们直观的思考知觉这一现象。以视知觉为例。当我们去看眼前的世界时,我们看到了对象、性质以及各种事态。它们构成了世界的特定存在方式。我们的知觉可以是准确的,也可以是错误的。比如我可以清晰无误地看到眼前的景象,也可以处于错觉或者幻觉经验之中。比如在幻觉状态下,我似乎看到了海上的一座宫殿。然而在那个宫殿假象所处的位置,只是一片海。于是,我们可以发掘出知觉,或者说知觉经验的两个特点:第一,在知觉经验中,世界以特定方式向知觉者呈现出来;第二,知觉与错觉、幻觉等可以称之为虚假知觉的经验现象,在知觉者主观方面,是无法加以分辨的。根据这两个要点,我们可以构造一个能够展示知觉以及知觉经验的本质特征的模型,即意向内容论。这里我们不妨用形式化的语言来刻画意向内容论:知觉者S所处的知觉经验PE是准确的,当且仅当,世界处于状态A。世界状态A可称之为经验PE的准确性条件,实则也是PE的内容。“内容”这一概念衍生自日常用法。一本史书,描述了一段历史事实。这一段发生于具体时空之中的事实便是这本史书的内容。如果这本史书包含很多错误,我们单纯凭借这本书本身,是无法分辨的。这段真实的历史过程便是这本书的正确性条件。若这本书描述的事情存在于这个过程之中,那么这本书是正确的;反之则不正确。可以说,内容=正确(准确)性条件。基于这个类比,我们可以理解知觉内容的含义,以及意向内容论借助“内容”这一概念刻画知觉经验的合理之处。
  然而意向内容论作为一个知觉哲学理论,仅仅诉诸直观有效性,往往是不够的。我们需要提供更为严格的论证去支持这一理论。本文接下来的讨论,以谢林博格和西格尔各自提供的论证为典范,重构这两者,并指出它们之间的一致性。
  我们首先看谢林博格论证,并将其重构如下。①②
  1.主体与世界具有知觉性关联。
  2.知觉关联中存在某种觉知,并且是关于世界的觉知。
  3.世界以特定方式向主体显现。
  4.知觉具有特定内容C。
  5.世界与C之间有确切的匹配与否关系。
  6.知觉具有准确性条件。
  1和2刻画了知觉的两个基本事实。知觉是一种认知性的心灵状态,具有意向性结构。所谓意向性结构,简单说,就是心灵状态对于客观事项――包括对象,性质与事态――的关于,表征,象征等关系。意向性就其本质,并不预设对象的实存性。典型者以欲望以及关于虚构事物的信念为例。知觉的特殊性在于,知觉意向性对于意向性对象有客观性假定;即,知觉经验中,知觉者假定呈现于经验中的客观事项是现实存在的。前提1可视作对于知觉意向性与客观性假定的谨慎表述。另一方面,在本文语境下,我们默认知觉为一种个人层面的认知状态。这意味着,知觉本质上是一种“经验”。而经验的最基本特征,则可以被刻画为一种觉知。知觉经验也因此分享了这种觉知性。
  3是2的一个推论。确切说,是对2谈及的知觉的觉知性特征所蕴含的经验现象层面的表现的一个明确化表述。可以说,3是对于知觉经验做忠实的,不承担任何理论假定的针对现象特征的描述。在知觉经验中,世界以特定形态,特定方式呈现于主体。我们从对象的角度来看,世界向着主体所呈现者,是对象具有的特定特征或例示的特定性质。值得注意的是,客观环境的呈现并不能够穷尽知觉经验中的全部可辨认要素。以模糊性为例。比如,在近视或光照不良情况下,远处杯子的表面呈现出特征与边界的模糊性。并且我们在经验当下即可确认,这种模糊性并非杯子自身具有的性质,而是经验的某种主观性特征产物。知觉经验的这种非客观性特征为知觉理论者提出了新的要求――我们需要将两个处于紧张关系的知觉本质性特征协调并融入一个一致的理论整体:一方面,知觉经验就其本质是世界,或者说客观事项向着主体的呈现;另一方面,这种呈现包含了难以还原的,顽固的主观性因素。
  从3到4的推论被谢林博格称为“外表-内容纽带”。事物呈现于经验的存在方式揭示了事物自身的一种可能状况。这种可能状况可以成为现实的,或者说被现实世界的某个局部所实现;也可以仅仅保持为一种可能性,此时能够实现这一存在方式的世界之局部以一种与此可能相冲突的方式存在。可以看出,这就是对“内容”这一概念的直观理解加以理论化固定的表现。   5是4的推论。内容固定了一个特定的可能性,那么它与世界构成了匹配与否的特定关系。若匹配,则内容可称为准确的;若不匹配,则不准确。因此,仅就知觉经验具有特定内容这一事实,即可确定知觉经验有其准确性性质。
  6是5的推论。概念上,知觉经验准确性即它的内容与世界的匹配性,因而匹配关系得以建立的条件同时是经验的准确性条件。对准确性条件的形式化刻画如上文所示:知觉者S所处的知觉经验PE是准确的,当且仅当,世界处于状态A。重复一下,A一方面是PE的准确性条件,另一方面又是PE的内容本身。
  至此,我们完成了对谢林博格论证的重构。
  二、西格尔论证与双论证一致性
  西格尔论证重构如下。①
  1.性质束F的例示在知觉经验E中呈现。
  2.必然的,若事物处于如E所呈现的状态,则F被例示;反之亦然。
  3.E具有准确性条件集C,并传达给主体S,它被刻画为:C被某世界满足,当且仅当此世界存在某物有性质束F。
  4.E具有内容。
  对于1中出现的“例示”这一概念,我们需要进一步说明。以红这个性质为例。我看到了一个红色的球。这个球作为一个具体的红色事物,是红色这个性质的一个例子。那么在经验中,我们看到任何一个事物有着特定性质,就将这个事物称作这个性质的“例示”。我们可以看出,1和谢林博格论证的3实质上是等价的。在谢林博格那里,“事物以特定方式存在”便是事物例示了特定性质;反之亦然。
  往下,2是1的推论。E所呈现的是世界的可能状态,或者说对象的可能特征。那么世界的真实状态就可能是这一可能性的实现;然而实现与否又依赖于E中呈现的那些特点性质F;这意味着,世界与E所呈现可能性的符合关系的建立取决于F是否被例示。
  西格尔对于3的表达十分晦涩,我们需要做一番澄清。首先我们忽略西格尔所谓的准确性条件“集”。她所理解的知觉经验是一种场景式的:我们当下看到一片宽阔的周身环境,其中充斥着各种事物。因此她要强调,一个知觉经验不只一个准确性条件,如果后者是指特定对象呈现某个特征这种局部性事实。因而准确性条件是一个集合。但这与我们之前讨论的知觉经验的单一准确性条件的假设不构成冲突。毕竟我们的思考起点是针对对象的局部经验,诸如我看到了一个球。我们可以看出,2既然在刻画知觉与对象的符合关系,3作为将符合关系以准确性条件的方式表述出来,那么只是对于2的另一种表述。2与3之间是概念关联的,可以说3确实是2的推论。最后补充一点,西格尔这里强调的“传达给主体”这一条件,实质上等同于谢林博格论证中对知觉作为个人层面心灵状态的暗示。
  通过对各自论证的重构与讨论可以看出,谢林博格与西格尔的论证实质上是一致的。论证的基本前提都是对于知觉经验的现象特征的刻画―知觉经验呈现事物的特定存在方式。②由对此现象特征加以观察而得到的明确后果,推理出知觉经验具有内容(或准确性条件)这一结论。两者差别在于,谢林博格将知觉内容性作为现象性观察的直接结论,基于此,经匹配关系,论证知觉有准确性条件;西格尔则反之,对现象性观察的概念分析获得匹配关系,由此经准确性条件,推得内容性结论。其实这一差别并不实质。从上文的讨论中可以看出,知觉与世界的匹配关系,知觉准确性条件与知觉具有内容,这三者是对同一个整体现象的不同侧面的表述,概念上就是相互关联的。最后,基于两位理论家论证的实质一致性,我们将以由“外表-内容纽带”为核心的意向内容论支持论证称为西格尔-谢林博格论证。
  三、布鲁尔经验现象个别性挑战
  通过谢林博格和西格尔的论证,意向内容论获得了强大的支持。但是另一方面,这一立场也遭到了来自知觉关系论阵营的挑战。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是比尔・布鲁尔(Bill Brewer)提出的经验现象个别性挑战。①
  我们可以将知觉内容论简要刻画为如下形式:S看到O,当且仅当,O直接呈现于S,且两者之间存在适当因果链。此处呈现关系即亲知关系。我们这里给出对它的最基础性的刻画――认识论层面的基础且不可错关系。这一刻画把握了知觉经验的一个基本要素,即对象自身的呈现。这种对象呈现性要求知觉经验对于对象具有依赖性。这种依赖性不应止于因果依赖层面,因为后者只构成依赖双方的偶然联系。那么最直接的策略就是将对象自身纳入经验,使其成为经验的构成性要素。随之进入的,则是经验现象中对象的个别性特征。布鲁尔指出,意向内容论就其本质,只能容纳一般性。他用过展示对知觉经验内容的理想化的构造过程来说明这一点。第一步,从对象的整体性的特征中选取一个侧面,比如颜色。第二步,对此侧面做抽象处理,使这个侧面呈现出一种一般性。第三步,因为对象实际具有的颜色是特殊的,那么这一特殊颜色或者落入经验中一般性颜色之内,或者在后者之外;如果是落入一般性之内,这个性质就算落入经验内容之中。可以看出,通过这一过程构造的知觉经验内容,有且只有一般性。个别性无法进入内容。
  直观上,布鲁尔重构的这一内容性建构过程是成立的。基于意向内容论对知觉经验的刻画,对象个别性确实无法进入知觉经验。然而对象的个别性呈现又确实是知觉经验的不可或缺要素。这对意向内容论构成了严峻挑战。
  四、理论可能方向
  迄今为止的讨论,把我们引入了一个两难境地。一方面,以“外表-内容纽带”为核心的支持论证为意向内容论提供了强大的洞见基础;另一方面,布鲁尔提出的经验现象个别性挑战为意向内容论造成了实质性困难。不论接受意向内容论还是放弃它,都面临严重困难。我们需要找到一种理论可能,使得我们脱离这一两难。
  那么一个合理的策略是,寻找一个协调方案,将素朴实在论的理论内核――知觉本质上是主体与客观事项之间的(亲知)关系――置入意向内容论框架之中。若能如此,则一方面布鲁尔提出的经验现象性个别性特征能够得到解释,另一方面意向内容论的基础框架也得以保留。而实现这一策略的理论方向是可以设想的:既然知觉内容并不单纯,而是诸多要素连结而成的复合体,我们可以直接将客观事项置入内容之中,成为后者的构成性要素。我们接下来所需的,只是一个满足这一理论方向的具体的意向内容论理论模型。
  参考文献:
  [1]Schellenberg,S. Perceptual Content Defended[J].Nos,2011,
  45:4/714-750.
  [2]Siegel,S.The Contents of Visual Experience[M]. New York: Oxford University Press,2010.
  [3]Brewer, B. Perception and Content[J]. European Journal of Philosophy,2006,14(2): 165-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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