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访客   登录/注册

汉代的“诽谤先帝”案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在古代专制政体之下,任何违背君主意旨的言行,都可能被处以重罪。臣子即便是出于社稷大计的考虑,对君主的不当举止给以善意的批评和劝谏,也有可能触怒君主,招致杀身之祸。深谙其中利害的韩非,就把向君主进谏形象地比喻为触犯“逆鳞”。他在《说难》一篇中,对“谏说谈论之士”提出了忠告:龙“柔可狎而骑也,然其喉下有逆鳞径尺,若人有婴之者,则必杀人。人主亦有逆鳞,说者能无婴人主之逆鳞,则几矣”。也正因为如此,才有“伴君如伴虎”之说。
  批评先帝,这是典型的“触逆鳞”的行为。进一步说来,君主可以容忍对自己提出的批评,因为借此尚可博得“纳谏”明君的美名;但如果有哪位臣子胆敢对“先帝”提出批评,不管这种批评是否出于善意、是否符合事实,即便是号称为“开明”的皇帝,也往往要“龙颜大怒”了。道理也很简单:皇帝如果不做出强势反应,不仅得不到任何美名,还要落下一个“不孝”的罪名。这个道理,对于侍奉皇帝的大臣来说,是基本的政治常识。所以,中国历史上虽然不乏直言进谏的“骨鲠”之臣,但其中敢于批评“先帝”的实属少数。也正因为如此,两汉时期发生的两起“诽谤先帝”案,才引人入胜,令人发出由衷的感叹。
  西汉儒学名臣夏侯胜,是第一起“诽谤先帝”案的主角。
  宣帝即位之初,为了表示“欲褒先帝”的意愿,下诏丞相、御史,历数汉武帝的文治武功:“廓地斥境,立郡县,百蛮率服,款塞自至……功德茂盛,不能尽宣,而庙乐未称,朕甚悼焉。”令群臣为武帝议立庙乐。群臣都附和旨意,惟独担任长信少府的夏侯胜提出不同意见,他说:武帝虽有拓土斥境之功,但是“多杀士众,竭民财力,奢泰亡度,天下虚耗,百姓流离,物故者半。蝗虫大起,赤地数千里,或人民相食,畜积至今未复。亡德泽于民,不宜为立庙乐”。朝廷大臣共同提醒夏侯胜说,这是诏书旨意,必须奉行。不料,“不识时务”的夏侯胜仍坚持己见,并公开说:“诏书不可用也。人臣之谊,宜直言正论,非苟阿意顺指。议已出口,虽死不悔。”一语招来大祸,大臣劾奏夏侯胜“非议诏书,毁先帝,不道”,宣帝大怒,将其下狱,判处死刑。后幸遇大赦,才保住性命(事见《汉书・夏侯胜传》)。值得注意的是,夏侯胜所言汉武帝的失德,朝廷公卿并没有给以否定,也就是说夏侯胜之言是完全符合事实的,他只是按照自己所接受的儒学教育,从“民本”思想出发,尽大臣“直言正论”的义务,说出了人人皆知的事实而已,但他却触犯了政治忌讳,为此,他要承受牢狱之灾,甚至于差一点付出生命的代价。而那些朝廷大臣们,则对于皇帝不吝惜随声附和,对于同僚不耻于落井下石,实在是令人感慨。
  发生在东汉前期的“诽谤先帝”案的主要人物孔僖,是孔子后裔,也是著名的学者。孔僖与学者崔相友善,同游太学,共习《春秋》。在读到吴王夫差的衰亡史时,孔僖废书而叹:“若是,所谓画龙不成反为狗者。”崔也做了发挥:“然。昔孝武皇帝始为天子,年方十八,崇信圣道,师则先王,五六年间,号胜文、景。及后恣己,忘其前之为善。”两位好友论古谈今,本来可以无话不说,偏巧邻房有位太学生梁郁,在旁边顺势发问:“如此,武帝亦是狗邪?”这一问题,虽然可以从孔、崔的语言逻辑中推导而来,但实在是太过敏感,孔僖、崔默然不对。梁郁却把这一态度当作故意冷落而怀恨在心,以至于暗中上书控告孔僖、崔“诽谤先帝,刺讥当世”。官府追究,崔被捕受讯。孔僖深知,罪名一旦成立,就要面临杀身之祸,抢在被捕之前,主动上书汉章帝,就“诽谤”罪的本来内涵加以论述,意在自救。他说:“臣之愚意,以为凡言诽谤者,谓实无此事而虚加诬之也。至如孝武皇帝,政之美恶,显在汉史,坦如日月。是为直说书传实事,非虚谤也。夫帝者为善,则天下之善咸归焉;其不善,则天下之恶亦萃焉。斯皆有以致之,故不可以诛于人也……假使所非实是,则固应悛改;倘其不当,亦宜含容,又何罪焉?”这篇自我辩护书的高明之处在于:他不去申诉自己和朋友有没有议论汉武帝,而是强调他们的议论是据实而发,与“诽谤”的构成要素毫不相关。作为一个最高统治者,汉武帝的作为记载于历史上,是人所共知的,后人的评议如果是符合事实的,朝廷应该引以为戒,即便是所言不当,朝廷也应该以宽容之心相待,怎能够因此而加罪于人?章帝素有“长者”之号,在批阅孔僖的上书之后,立即下诏不得追究此事,孔、崔才躲过一劫(事见《后汉书・儒林传上・孔僖》)。孔僖的见识和思辩能力,固然令人钦佩;汉章帝的仁厚宽和、不以言论治人以罪的胸襟气度,也值得肃然起敬。
  见于史册记载的两汉政治案件虽多,但这两起“诽谤先帝”案的人文色彩无疑是最浓厚的。它们给后人留下的历史启迪,需要认真地思考和探索。如果夏侯胜、孔僖的境界,今人尚只能心仪仰慕,而无法企及,那就是一种不可言表的悲哀了。

转载注明来源:https://www.xzbu.com/4/view-11566073.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