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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种对立的雅俗文化观论析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王少安 周玉清

  摘要:在“大文化观”视野下,文化是人的存在方式。中国古代“雅俗文化观”起源于奴隶社会,在儒家思想体系逐步完备并成为封建社会的核心价值体系之后,它实际上成为剥削阶级的真理标准、道德标准和审美标准。社会主义“雅俗文化观”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摒弃旧雅俗文化观鄙视劳动人民、排斥俗文化的观念与方法,科学揭示了雅文化与俗文化的基本内涵及其辩证关系。
  关键词:文化;雅文化;俗文化;雅俗文化观
  中图分类号:I206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0751(2011)06―0140―03
  研究抵制“低俗之风”的理论与实践问题,首先涉及到的就是雅文化和俗文化等相关的概念。鉴于这两个概念对本课题的基础性意义以及学界对其认识的颇多分歧,本文先就雅文化、俗文化的概念内涵展开论述。
  一、剥削阶级的“雅俗文化观”
  “雅俗文化观”亦可称为“雅俗观”,是人们关于雅文化和俗文化的根本观点或看法。它要回答什么是雅、什么是俗,什么是雅文化、什么是俗文化,雅和俗的关系、雅文化和俗文化的关系怎样,以什么样的态度对待雅和俗等问题。“雅俗文化观”本身也是文化,它包含着人们关于雅文化、俗文化的内涵理解和价值评价;站在不同人的立场上,用不同的思想方法和价值取向来评价雅和俗,就会有不同的雅俗文化观。
  在古汉语中,“雅”即是“正”,即正确、正规、标准、规范的意思。如中国古代最早的一部词典《尔雅》中的“雅”就是正确、基准、标准之意,“雅言”就是古代官方标准的、规范的语言。《尔雅》的意思就是以“雅正之言”解释古语词、方言词,使之接近于官方的标准和规范。中国古代推崇的儒家经典《四书五经》中的《诗经》里有“风”、“雅”、“颂”三部分,其中的“雅”收集的大多是孔子之前数百年间奴隶主贵族中士大夫们的诗作。这些诗作相传是由孔子精心挑选出来的上乘作品,之后一直是被奉为儒家文雅之士的经典。根据“雅”的原始涵义及文化传承过程中引申,“雅”逐步有了三个方面的涵义:其一,“雅”是儒家的文化经典,是代表圣人之言的真理性文化。其二,“雅”是指儒家知识分子的知识才华、文化涵养和精神风貌,是文明的标准、世人的楷模。凡同“雅”搭上界的人,都是有知识、有修养的人。因此,儒雅、文雅、风雅之士都要“举止优雅”,连走路的姿势都是“雍容雅步”。其三,“雅”是奴隶主贵族和封建主贵族特别是贵族统治集团的专利,它标志着剥削阶级贵族集团追求的雍容华贵、富丽堂皇、清净幽雅的文化环境和生活方式。
  古汉语中的“俗”含有民俗(民间风俗)、俗人(普通百姓)、庸俗、粗俗、俗语(群众流行语)的意思。同以儒家经典为雅、以社会权贵为“雅”、以远离劳动人民的悠闲清净为雅的“雅文化观”相比,古代社会“俗”的观念有三个方面的基本涵义:其一,“俗”是指民间风俗;“俗文化”就是指民间风俗文化。其二,“俗”是指向处在社会下层的大多数普通民众的。其三,“俗”本身带有没有文化、缺少修养的意思。由此可见,中国古代社会的“俗”字明显带有贬义的倾向,凡是同“俗”字搭上的词,如俗人、庸俗、粗俗、低俗等,更是贬义。它体现着剥削阶级知识分子对民间文化的蔑视和对劳动群众的歧视。它同上述的“雅”观念一起,成为中国传统文化中剥削阶级“雅俗文化观”的基本内涵。
  中国古代“雅俗观”起源于以奴隶主阶级的价值体系为主导的奴隶社会。它一开始就是奴隶主贵族知识分子站在奴隶主贵族的立场上萌发的,明显带有颂扬剥削阶级、鄙视劳动者阶级的倾向。在经历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长达数千年的文化积淀过程中,特别是在儒家思想体系逐步完备并成为封建社会的核心价值体系之后,“雅俗观”实际上成为剥削阶级的真理标准、道德标准和审美标准。它倡导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以劳心者为“雅”;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以只读圣贤书为“雅”;学而优则仕,为仕则“雅”;它不仅引导人们把追求荣华富贵、富丽堂皇、清净悠闲、光宗耀祖、鄙视劳动等作为价值导向,而且包括“三纲五常”、“三从四德”等封建纲常伦理都赋予了“雅”的意义。因此,这种“雅俗观”实际上也是中国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的“荣辱观”。它以升官发财、远离劳动、荣华富贵的“雅”为荣,以身处下层社会、与劳动结伴的“俗”为耻,是剥削阶级统治的社会核心价值体系的集中体现。虽然在剥削阶级统治集团中时而也有“民惟邦本”的思想,有“先天下之忧而忧”的仁人志士,有“体察民情”的举动,但总归是无力动摇剥削阶级的价值观体系,剥削阶级的雅俗观一直占据统治地位。
  中国传统文化中剥削阶级“雅俗文化观”的形成不是偶然的,而是有其深刻的社会文化根源。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其一,受唯心主义的世界观、历史观的局限。中国传统的哲学文化总体上说是唯心主义的。它不可能科学解释世界的物质本质,尤其是不懂得社会的本质和发展规律,不懂得人民群众创造历史的基本道理,不得人生的真正价值。其二,受剥削阶级的阶级立场与核心价值体系的限制。剥削阶级的“雅俗文化观”同剥削阶级社会的核心价值体系是根本一致的,其目的是宣扬剥削阶级对人民群众的经济剥削和政治统治的合理性,对于培养贵族文化意识、巩固剥削阶级意识形态、强化社会基础具有重要作用。其三,受旧知识分子固有的歧视劳动群众、脱离劳动群众、高傲自大、自命不凡的局限。剥削阶级“雅俗文化观”是剥削阶级知识分子自觉意识的产物,是其人生观的自我写照;而中国奴隶社会、封建社会的知识分子与剥削阶级和统治集团有着天然的联系;高傲自大、看不起劳动者是他们的本性,要他们尊崇劳动群众的文化,在根本上是不可能的。
  剥削阶级的“雅俗文化观”在中国传统文化中根深蒂固,对中国社会文化生态具有长期而深远的影响。以剥削阶级的“雅”为荣、以劳动人民的“俗”为耻的荣辱观,鼓舞着剥削阶级贪婪地享受着“雅致”生活,而不顾下层民众的粗俗和贫穷;助长了权贵集团追求豪华富贵、讲排场比阔气的“大雅”之气,推高了整个社会“附庸风雅”之风,误导了无数青年人的理想追求;以至于可以称它为中华文化传统中的一个“劣根”,至今还影响着不少人的价值选择和人生态度。
  二、社会主义的雅俗文化观
  所谓社会主义雅俗文化观,是指在社会主义条件下,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的“雅俗文化观”,亦可简称为“新雅俗观”。社会主义新中国的建立和发展,结束了剥削阶级在中国数千年的统治,社会的核心价值体系也发生了根本变革。然而,几千年延续下来的雅俗观的荒谬与危害似乎并没有引起人们太多的在意。我们分析剥削阶级雅俗观的错误本质,目的就在于“取其精华去其糟粕”、扬弃和改造剥削阶级的“雅俗观”,并赋予其新的时代内涵。
  根据任何事物都是普遍性和特殊性相统一的原理,剥削阶级“雅俗观”同社会主义“雅俗观”之间也应当是既有个性又有共性。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进一步明确两种“雅俗观”的本质区别,进而揭示社会主义“雅俗观”的本质内涵。
  第一,“雅”与“俗”是关于文化的外部表现形态的评价,而不是对其承载的文化精神先进与否的评价。试作如下分析:其一,“雅”和“俗”不等同于先进与落后、正确与错误,更不能对应于富有和贫穷、高贵与卑贱;不能认为“雅文化”就是进步文化、有钱人的文化、权贵集团的文化,否则又将陷入剥削阶级“雅俗观”的窠臼。其二,“雅文化一定是先进文化,俗文化不一定是先进文化”的观点是不能成立的。从逻辑上讲,这种观点混淆了雅文化和先进文化的特征。它使得雅文化和俗文化失去了“两两相对”的意义,不仅可以推出“先进的俗文化就是雅文化”的结论;也会形成“雅文化低俗化”问题的逻辑悖论。从事实上讲,一切雅文化都是先进文化的命题也不符合实际的历史和现实。因为,利用“雅文化”宣传落后思想、为没落阶级服务的情况在历史和现实中并不罕见。其三,不能认为雅文化都是落后文化,俗文化都是先进文化;或者俗文化一定是先进文化,雅文化不一定是先进文化。由上可见,只有把“雅”与“俗”限定为对文化外部形式、外部形态的评价,才有进一步探讨的空间。

  第二,雅文化和俗文化概念的指向是社会文化表现形式的成熟和完备程度:雅文化是指成熟、完备的文化形式,俗文化是指不成熟、不完备的文化形式。
  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曾指出,人的思维着的头脑从哲学上掌握世界的方式,“是不同于对世界的艺术的、宗教的、实践――精神的掌握的”。这一思想被学界普遍认为,马克思概括了人类精神把握世界的基本形式,这些基本形式就是哲学、艺术、宗教和道德(实践―精神)。我国学界对人类精神形式比较一致的看法是:人类的全部精神文化可以划分为“社会心理”和“社会意识形式”两部分:社会心理是以感性认识为主的低水平的人类精神文化,社会意识形式是以理性认识为主的高水平的人类精神文化。在“社会意识形式”的层次,又分为哲学、宗教、科学、道德、艺术等诸形式。这些不同的文化形式基本对应着人类文化精神的“真、善、美”三个方面,因而是精神文化的基本形式。
  哲学、宗教、科学、道德、艺术等诸形式所以被称为“形式”,强调的是它们各自稳定的形态和样式,包括各自的格式、规范和要求,特别是各自“语言”形式的专门化和规范化。比如,哲学是理论化、系统化的世界观,它有自己的范畴体系和逻辑格式;科学是研究一定领域客观事物并揭示其规律性的理论体系,不同的科学门类都有自己的特殊语言和方法;道德是关于善恶评价的“实践―精神”,它有向哲学、科学、艺术、宗教等全部文化和社会生活的广泛渗透性;宗教有自己规范化的语言和仪式;艺术有塑造“美”的形象的特有手法;等等。需要特别强调的是,这些文化形式是人类智慧的伟大结晶,是世界上唯有人类才有的巨大精神财富,也是实现人类文化传承发展的主渠道。一方面,前人总是通过这些文化形式把人类已有的文化精华记录传承下来,后人只有通过理解这些不同文化形式和语言来解读人类智慧的密码、接受前人的文化信息,才得以继承前人的文化成果。另一方面,后人要创造自己的文化,也必须依赖、通过这些形式;游弋于这些文化形式之外的任何个人都不可能对人类文化有较大贡献。
  怎样理解雅文化是成熟、完备的文化形式,俗文化是不成熟、不完备的文化形式呢?所谓文化形式的成熟和完备,是指某一精神的或物质的文化样本符合它所属的文化形式公认的规范和要求,代表这一文化形式在这个时代的较高或最高水平,即所谓的经典、传世之作。这里的“经典”不仅是指经典的精神形态的文化,还包括经典的技术形态和物质形态的文化。如,中华民族长期积淀下来的经典饮食文化、烹饪技术,经典的建筑文化、建筑技术,经典的中医文化、中医医疗技术,传承已久的手工艺文化、高超的手工艺技术,等等。所谓不成熟、不完备,是指精神的或物质的某一文化样本虽然包含相应的文化要素,但还处在自发的、初始的、比较素朴状态的文化形式。比如,合乎规范的文章和杂乱无章的文章,样态和结构规范的建筑物和不规范的建筑物,符合宗教规范的寺庙与乡村小庙,严谨规范的音乐舞蹈与随意发挥自娱自乐的音乐舞蹈,等等,前者属于雅文化的范畴,后者则属于俗文化的范畴。“雅”的这个涵义同古代“雅”的原始涵义是一致的,但是古代的“雅”只是限于书面文字的雅,限于知识分子的“雅”。
  从这个意义上说,“雅人”就是指那些有较高专门文化素养、代表一定时代文化水准的人,包括精神文化生产和物质文化生产领域各行各业在内的比较知名的专业代表人物,这样的“雅人”就是所谓的文化精英。“文化精英”不仅是指高级知识分子,而且包括各行各业的精英人士。“俗人”就是普通人、一般人、平常人的意思,同样包括各行各业的人。这里的精英人士和普通人士都只是对“专业技术”方面的评价,与他们财富的多寡、政治权力的大小、思想觉悟的高低、道德品质的优劣没有必然联系。
  第三,雅文化和俗文化是相互联系、相互依赖、相互作用的。
  雅文化是成熟、完备的文化形态,俗文化是不完备、不成熟的文化形态,二者相互区别,并有其各自的相对独立性和“文化圈”;在各自相对独立的“文化圈”内,还存在着不同学派流派、不同传统和风格的区别,存在着不同地域文化、不同民族文化的区别。但是,无论是雅文化、俗文化,还是不同流派、地域、民族的文化,总归都是统一的社会文化的组成部分,它们之间不可避免地会发生这样那样的联系和交流。这种联系和交流维系着社会文化的整体统一性。
  雅文化与俗文化的相互联系主要表现在:其一,俗文化是雅文化的基础和源泉。马克思主义的能动反映论原理告诉我们,人们的社会实践是一切文化的基础、源泉和动力,一切文化归根结底都根源于人们的社会实践。文化是人们在社会实践的基础上对客观事物的能动反映,没有实践就不能深入客观事物的内部发现其内在结构和联系,不能把握事物的内在规律性;没有实践就没有劳动的喜悦、失败的烦恼、情感的升华、人生的感悟;没有实践就没有对自然界的好奇和艺术的灵感。一句话,没有实践就没有人类的文化。历史唯物主义的群众史观告诉我们,人民群众是社会实践的主体力量,社会实践本质上是广大人民群众改造客观世界、创造物质文化财富和精神文化的实践;实践出真知,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毛泽东说“高贵者最愚蠢,卑贱者最聪明”。因此,任何社会文化的发生和发展,都是建立在最广大、最普通的人民群众实践的基础上;普通人的文化灵感和原生态的文化元素是雅文化的基础和源泉,任何雅文化的发展都需要“采风”于俗文化,自我封闭的雅文化是没有生命力的。其二,雅文化是俗文化的飞跃与升华。雅文化形态毕竟不同于俗文化的原生态,也不是所有的俗文化都可以上升为雅文化。由俗文化到雅文化不是简单地“照搬照抄”,而是文化发展过程中文化形态的质的飞跃;实现这个飞跃是一个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的文化创造过程,有赖于雅文化主体的才华、智慧和辛勤劳动。其三,雅文化对俗文化的发展和提高有重要的影响作用。任何社会的雅文化总是通过教育、展示、宣传等手段这样那样地影响到俗文化主体,进而影响俗文化形态的发展和提高;即使在相对封闭的“二元文化体系”中,雅文化对俗文化的影响也是不可避免的。在现代社会,俗文化的提升和发展,正是通过推进雅文化的社会化大众化实现的。
  
  责任编辑:行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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