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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暴力预防的法律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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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校园暴力作为暴力中的一种特殊类型,七十年初期各国开始研究校园暴力的法律问题。本世纪初,我国开始在对该问题进行研究,但校园暴力本身早已存在。与外国校园暴力研究相比,我国校园暴力的研究比较初步。文章以温州校园暴力调查统计分析为基础研究,目的是了解中学生校园暴力的现况和影响因素,从而初步探索校园暴力的预防对策。
  关键词:校园暴力;实证研究;法律思考;预防对策
  一、校园暴力的调查分析
  本次校园暴力的地域限于温州市区,问卷调查对象为中学生。调查随机选取了六所学校,其中一所学校为职业高中,两所学校为初中、一所学校为普通高中,两所学校兼办初中和普通高中。共发放问卷调查180份,收回180份有效答卷。问卷调查的内容主要包括关于校园暴力的认识、校园暴力的现状、学生的个人情况、学生的家庭情况以及学校的管理情况等方面,共设计问题22题。
  (一)学生对校园暴力的认知
  法学理论界对校园暴力的概念界定是多样的,至今为止并没有统一的校园暴力法律概念。综观国内学者对校园暴力所作的界定,可以概括出两种代表性界定模式:以“校园”为中心的校园暴力界定模式和以“师生”为中心的校园暴力界定模式。以“校园”为中心的校园暴力界定模式具体又可分为“校园内暴力说”、“校园内及周边暴力说”和“校园被害人说”。“校园内暴力说”强调发生在校园内的暴力现象。这种观点为许多教育界人士所赞同。“校园内及周边暴力说”认为,校园暴力不仅仅是指发生在校园内的暴力现象,还应当包括校园周边发生的与师生有关的暴力现象。例如,朱作鑫认为:“校园暴力(schoolviolence),应当是指在学校实施正常管理、教育职能期间,发生于校园内部及其周边的,师生之间、学生之间、以及非学校人员对学校师生所实施的暴力行为,它属于社会暴力的一种。”简平认为:“校园暴力,顾名思义是指发生在校园及其附近的以学校教师或学生为施暴对象的恃强凌弱的暴力行为。”
  (二)校园暴力的现状
  (1)校园暴力的行为类型。行为类型有同学间的肢体暴力或暴力威胁、校外人员到学校寻衅生事、老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同学之间言语暴力、偷走或损坏别人的东西、刻意让某人落单孤立等。从数据分析来看,同学之间的肢体暴力或语言暴力这两种行为比较常见,这里尤为注意的是语言暴力,其发生频率是最高的。而校外人员到学校寻衅生事,作为一种行为类型,相比较而言,频率比较低,仅高于师生之间的校园暴力。冷暴力即刻意让某人落单孤立从数据来看,发生存在一定的经常性。
  (2)校园暴力的频率。校园暴力的频率是指一定的主体在一定时间内施暴或受暴的次数。这次调查对象为学生,因此,校园暴力的频率是指学生在过去的一个学期内施暴或受暴的次数。从数据看,80%左右的学生在学校没有参与校园暴力,但有几个同学经常参与施暴或受暴。
  (3)校园暴力发生的时空。从时间上看,狭义的校园暴力是指上学期间发生的校园的暴力,广义的校园暴力除了狭义的校园暴力外,还包括去上学和放学后一段时间内发生的校园暴力。从空间上看狭义的校园暴力是指发生在校园内的暴力,广义的校园暴力除了狭义的校园暴力外,还包括发生在校园附近的暴力。从数据来看,课堂上的校园暴力发生率是最低的,校园暴力的高发时间段为课间和放学路上。校园暴力的发生空间,从数据看,主要为学校偏僻处,百分比为53.69%。
  (4)校园暴力的主体。校园暴力的主体包括施暴主体即加害人,也包括受暴主体即被害人。从数据看,校园暴力主要发生在校外人员与在校生、高年级与低年级以及男生与男生之间。在访谈中,了解到校外青少年违法犯罪团伙在校园暴力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他们不仅在学校附近针对校内生直接实施校园暴力行为,而且还同化在校生,使一部分学生成为青少年违法犯罪团伙的成員。
  (5)校园暴力的处理。校园暴力经常的反应模式是告诉老师。报警不是一种经常的反应模式。而告诉朋友、家长是仅次于告诉老师的常见的反应模式。值得注意的足以牙还牙的模式占了一定的比例,而且比报警还具有优先性。这说明,学生对于校园暴力希望通过自己信赖的人或自己来解决问题。一般学校处理校园暴力遵循一定的程序,即先通过相关渠道了解事情的经过,弄清事实,然后由学生所在班级的班主任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在有关当事人及其相关人员都到场的情况下举行听证,最后在分清责任基础上做出处理。
  一、校园暴力原因解析
  按照刑法规定,校园暴力并不一定都是刑事犯罪,但从发生机理看,校园暴力与犯罪是同一的。因此,校园暴力的研究应该采用最新的犯罪学理论,才能探寻原因。
  (一)校园暴力的加害人特点分析
  本次实证调查的对象年龄一般为12岁-17岁,他们的心理能力明显后,这使他们常常使处于焦虑的情绪中,容易出现情绪失控。本次调查中发现上个学期欺负过别人的学生对校园暴力的处理方式中,从高到低分别为选择以牙还牙为35.71%,告诉朋友为32.14%,告诉老师为32.14%,报警为14.29%,告诉家长为14.29%,忍气吞声为7.14%。从这些数据可以推断出他们希望独立了,希望通过自己的能力自己解决冲突的决心,但由于社会化程度的不足,法律教育的欠缺,他们优先选择的以牙还牙方式可能制造更多的矛盾。
  (二)校园暴力的被害人特点分析
  从数据看,老师在这些被害人学生的心目中仍然占权威地位,是可以信赖的人,在受到校园暴力欺凌时,对朋友的依靠要多与家长,这表明被害人学生希望在家长面前扮演一个强者的角色。选择忍气吞声说明了被害人学生心理软弱、妥协的一面,而选择以牙还牙说明了被害人学生用暴力解决暴力的冲动心态。选择报警是最后选择,说明被害人学生法治观念不强,不懂得用法律维护合法权益。
  (三)校园暴力的环境分析
  从本次数据来看,校园暴力高发时间段为课间和放学路上,特别是放学路上,比例达到55.65%。课堂上校园暴力发生率是最低的,上学的路上也有一定的校园暴力发生。校园暴力的发生空间,主要为学校偏僻处,百分比为53.69%。从数据反映的信息可以看出,在社会控制较严格的操场、教室和放学路上都有一定的校园暴力发生。
  三、校园暴力预防对策构建
  (一)加害预防
  加害预防分别为通过剥夺校园暴力的机会使潜在加害人不能实施校园暴力;通过包含法律在内的惩罚教育使潜在加害人不敢实施校园暴力;通过思想教育使加害人不想实施校园暴力。如果说剥夺校园暴力的机会使潜在加害人不能实施校园暴力是下下策,无奈之举,那么通过思想教育使加害人不想实施校园暴力是上上策,是加害预防的最高境界。而通过惩罚教育使潜在加害人不敢实施校园暴力则是权宜之际,是过渡境界。
  (二)被害预防
  被害前预防首要的是让潜在被害人评估一下自己的被害性,避免在不适当的时间、地点彰显自己的弱点。在与他人的冲突中,尽量注意对对方的刺激程度,最好能采取和平、理性的方式处理冲突。这就需要在对待人、事时要有一定的考虑,切忌感情用事。被害中预防是被害人对正在发生的校园暴力可以进行向周围呼救、进行自救等手段,以阻碍校园暴力的进行。被害后预防主要是为避免再次受害而采取的行动,一是积极报案,协助警方尽早惩处犯罪人,二是改进自己的行为。
  (三)环境控制
  校园内环境控制主要由学校的管理人员,同时在校的老师和学生作为群众进行监督和辅助管理。校园周边环境控制主要有学校保安联合学校所在地区的基础派出所进行,同时周边的群众起辅助监管作用。校园周边区域是校园暴力的高发地带,应当改变目前学校保安属于教育系统,基层派出所属于公安系统并各自为阵的局面,学校与社会联合起来建立校园社区警力机制来监管该区域的秩序。当发生校园暴力时,学校的保安和社区民警都有责任进行及时制止。周边的群众如果发现校园暴力,及时上报学校或公安机构,从而实现全面法律监管。
  参考文献
  [1]徐久生.校园暴力研究[M].中国方正出版社,2014年1月,第77页.
  [2]朱作鑫.校园暴力之概念、现状及防治对策[J].广西青年干部学院学报,2015年第5期,第122页.
  [3]简平.阳光校园拒绝暴力[M].北京:中国福利会出版社,2016年版,第19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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