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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醒世姻缘传》作者劝惩意图与实际效果的消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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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西周生创作《醒世姻缘传》小说的主观意图主要在于劝惩教化。但由于小说因果报应的设定,以及实际书写中存在的一些疏漏,作者对喜剧娱乐因素分寸把控并不完美等种种因素使得小说文本本身即对其劝惩功能造成了消解,并不能达到作者预期的劝惩效果。作者的主观创作意图,与书写的客观效果、读者的阅读感受形成了背離。
  关键词:醒世姻缘传;劝惩;作者意图;消解
  中图分类号:I207.37    文献标识码:A
   小说的劝惩教化功能,与提高小说的地位和受到儒家思想影响有关。明清时期,理学思想逐渐成为社会的统治思想,小说作家们出于提高小说文学地位的目的,也主动向儒家的教化理念靠近。另一方面,随着时间发展儒家思想也慢慢渗透到小说之中,从事小说创作的作者范围在逐渐扩大,中下层文人和具有一定社会地位的文人都将他们的受儒家思想浸染的志向抱负写入作品之中。且明朝后期,政局比较混乱,各种社会矛盾激化,劝惩教化的现实需求进一步加强。但小说如果一味灌输忠孝节义的思想,就容易失去审美的意义,难以吸引读者,失去了读者群体,那么劝惩的效果自然难以实现,因而许多小说家也注重寓教于乐,以图利用小说的娱乐功能达到推行教化的目的。
   署名西周生撰写的《醒世姻缘传》的具体成书年代和作者现在学界未有定论,可能的成书年代上限至明末崇祯年间,下至雍正至乾隆年间,这一创作时间界限与上述小说劝惩教化功能的时代性特征是吻合的。《醒世姻缘传》从婚姻入手,涉及了社会生活的诸多方面,对官场的黑暗、科举制度司法制度的弊端、世人道德沦丧等进行了揭露和讽刺,因果报应遍布大小故事之中。但从小说题目和叙写篇幅来看,西周生的重点是写婚姻。其中写得最突出最精彩,给读者留下深刻印象的是狄希陈与薛素姐二人的纠葛。而作者在描写薛素姐对狄希陈的虐待时,极尽夸张,令人读来的主要感受是好笑有趣,并不是警醒或反思。如徐志摩在《〈醒世姻缘传〉序》中说:“这来我一看入港,连病也忘了,天热也忘了,终日看,通宵看,眼酸也不管,还不时打连珠的哈哈。”陆小曼起初见他这个样子十分气恼,但等一起看起来,也跟着笑。[1]963徐志摩和陆小曼二人的这种感受其实可以代表相当一部分读者的阅读感受。但这样的阅读效果,与作者构造因果报应故事试图警醒世人的意图似乎是相背离的。
   此前针对《醒世姻缘传》因果报应设定的论文较多,多从因果报应的时代特征、思想价值、来源追溯等角度入手;对这种令人发笑的行文特点则另从幽默艺术、叙事手法等方面研究,较少有将这两方面相关联的研究成果。段江丽《〈醒世姻缘传〉研究》从民俗文化、心理学的角度探讨其中的婚姻观与果报观,而将“诙谐幽默的叙事风格”另归入叙事艺术一章。对于果报观的分析研究中提及,“麻中桂的故事对果报信仰中的部分观念提出了疑问,狄希陈哭母的故事则对果报信仰的基础提出了怀疑。由此我们至少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西周生利用果报观念来警戒世人,他本人对这一根深蒂固的信仰却持一定的怀疑态度。” [2]夏薇《〈醒世姻缘传〉研究》提出“虐恋”的观点,书中第四章“《醒世姻缘传》全景伦理道德体系”从儒、道、佛三方面入手对小说中的伦理道德观念进行分析。[3]目前的研究成果尚不能完全解决本文想要探讨的作者主观劝惩意图与实际效果的背离的问题,因而本文将主要从文本出发进行进一步的具体分析。
  一、作者劝惩意图
   1、故事之外的主观表达
   在进入小说正文之前,首先有一篇作者所写《〈醒世姻缘传〉凡例》,其中有一些说明与作者的创作意图相关,“本传凡有懿婀扬阐,不敢稍遗;惟有劣迹描绘,多为挂漏,以为赏重而罚轻。本传凡语涉闺门,事关床笫,略为点缀而止,不以淫哇媟语博人传笑,揭他人帷箔之惭。” ① 从中可以看出主要是强调了劝善惩恶、“赏重罚轻”的目的,一定程度上否定了娱乐功能或者是说否定了品格低下的娱乐功能。之后是一篇由东岭学道人而不是作者所作的《题识》,从中可以看出本书原名《恶姻缘》,《醒世姻缘传》是由东岭学道人后加的。《题识》中说:“细观之前后钩索,彼此照应,无非劝人为善,禁人为恶……能于一念之恶禁之于其初,便是圣贤作用,英雄手段,此正要人豁然醒悟。若以此供笑谈,资狂僻,罪过逾深,其恶直至于披毛戴角,不醒故也。余愿世人从此开悟,遂使恶念不生,众善奉行,故其为书有裨风化,将何穷乎?因书《凡例》之后,劝将来君子开卷便醒,乃名之曰《醒世姻缘传》。”与《凡例》比较,其中流露的劝惩教化意识更重,对于如果以此书为娱乐的行为进行贬斥,但同时可以推测,正可能是因为当时有大量读者仅以此书供笑谈,才引起了这一段较为激烈的警戒之言。
   全书之前,还有一篇较为独特的《引起》是作者纯发议论的,从中可以看出一些思想倾向。作者开篇就说,“《四书》中孟夫子说道:君子有三件至乐的事”,并对这三乐做了简要解释和举例。之后强调“但是依我议论,还得再添一乐……第一要紧再添一个贤德妻房”即点出了本书的主题。接下来作者先是阐述了贤妻的好处,再提出:“人间夫妻都该搭配均匀,情谐意美才是,如何十个人中倒有八九个不甚相宜?”的疑问。而作者对此的回答是这是前世因果所决定,除了情谐意美的夫妻,还有“大怨大雠,势不能报,今世皆配为夫妻”。从中可以看出作者是十分重视夫妻关系的,他将夫妇看作是人世间最亲密、最独特的一种关系——“人世间和好的莫过于夫妻,又人世仇恨的也莫过于夫妻”。再从篇末诗中可以看出其实作者的婚姻观、性别观不是十分狭隘的,他既提到有“薄幸夫”,“又有不贤妻”,对于婚姻关系的不幸并非只追究女性的过错,在那个时代已经是一种较为平等的性别观念。而作者最后对于恶姻缘建议的解决办法是“顺受两毋躁”,这也是作者在整部小说中不断申明强调的观点。末句“拈出通俗言,于以醒世道”则再一次明确强调劝善惩恶、警醒世人的写作意图。
   2、因果报应设定
   《醒世姻缘传》的劝惩功能是和因果报应设定紧密相关的。在小说两世姻缘的主体框架中,作者不断地通过显灵、托梦等来向读者解释其间一一对应的因果,如第三回晁源的公公托梦,还提及两世姻缘以外晁源与计氏本就有上一世的因果,作者借晁源公公之口说原本“炤旧报完了这几年冤孽,也就好合好散了”以因果劝诫夫妻之间要互相容忍。再如第三十回计氏死后,托梦与晁夫人,晁夫人问及为何不能多做法事使计氏托生男身时,计氏回答:“若诵了经,只管往好处去,那有钱的人请几千几百的僧,诵几千万卷宝经,甚么地位托生不了去?这就没有甚么善恶了。”显示了作者在设定因果报应时追求善恶分明、果报公平不能轻易改变的意识。第二世时狄希陈被薛素姐百般打骂凌虐不得逃脱,作者多次强调夫妻亲密关系最好报仇这一在《引起》中已提出的观点;同时也持续强调前世已经造就的因果,这一世是躲不过的,且要顺应天命,不要抱怨也不要反抗。如第四十回狄婆子听姑子说未来儿媳妇不大调贴,问是否可以退婚时,姑子说:“这是劫数造就的,阎王差遣了来脱生的,怎么躲的过?”第六十一回狄希陈难以想通为何自己会被薛素姐折磨拷打,决定算命以求解释,“若是命宫注定如此,我只得顺受罢了,连背地里抱怨也是不该的了”。    且这种“顺受两毋躁”的观点,并非只存在于中下层愚民之中,周景杨作为小说中作者难得塑造的见识深远的正面人物也是这样认为,他在第九十八回中说:“况尊嫂如此悍戾,不近人情,这断不是今生业帐,必定是前世冤仇,今世寻将来报复。……倒不如今世里狠他一狠,等他报完了仇,他自然好去。”书中的另一个正面士人形象邢皋门,虽然不曾直接对婚姻关系因果报应直接发表意见,但在涉及如何对待晁源时,作者也为他设定了类似的处世哲学。
   除了两世姻缘的主线,因果报应也遍布支线人物情节和作者穿插写的许多轶事之中。汪为露、麻从吾、严列星、晁无晏、晁思才等人,生前作恶,死状也多十分凄惨。汪为露死于淫邪,麻从吾夫妇被鬼魂附身而死,严列星夫妇被关老爷显灵砍为两半,晁无晏、晁思才都是老来仍要作恶,在神前祷祝害人之语顿时暴毙。作者在书写这些故事时也常常直接抒发关于果报劝惩的议论,如第二十二回说:“可见这因果报应的事确然有据,人切不可说天地鬼神是看不见的,便要作恶。”第二十七回又说:“天要处置你,只当是人去处置那蝼蚁的一般,有甚难处?谁知那天老爷还不肯就下毒手,还要屡屡的儆醒众生。”除了现实作为直接报应的因果外,作者还为一些非主要人物也安排了前世今生的因果。比如狄婆子、孙兰姬等。在李姑子告诉狄婆子有关狄希陈与孙兰姬的前世姻缘时,又花了较大笔墨告知狄婆子这一世病痛的缘由以及由此引发的一系列因果。狄希陈与孙兰姬的前世缘分还与这一世两人的情缘有关,而狄婆子的前世今生乃至转世的因果其实与小说的情节发展并无关系,但正可以突出体现作者始终坚持在小说的重要情节和琐碎细节中都以因果報应劝诫世人的意图。
   3、因果报应之外
   因果报应设定以外,在描写日常琐细生活时,作者也常发议论,劝诫世人,涉及生活各个方面。第一回写到:“所以人家子弟,做父母兄弟的务要从小葆养他那不忍的孩心。习久性成,大来自不戕忍,寿命可以延长,福禄可以永久。”强调保持初心童心对于养成美好品性的重要性。第八回在写小珍哥撒泼时晁源难得镇压住了,作者趁此劝男子振起夫纲:“可见人家丈夫,若庄起身来,在那规矩法度内行动,任你什么恶妻悍妾也难说没些严惮。”第九回末尾说:“但俗语说得好:‘天大的官司倒将来,使那磨大的银子罨将去’,怕天则甚?只是人心虽要如此,但恐天理或者不然。”强调天理仍在金钱之上。如此等等。较为特别的是第三十六回中,写及女子在丈夫死后要不要守节这一问题,西周生发表了较为通达的道德认识,认为“那嫁与不嫁只凭那本人为妙,旁人不要强他”。但这种通达主要是针对嫡妻,作者对于姬妾的态度还是很严苛的,同时体现了对传统尊卑观念的笃信。
   在所谓“赏重罚轻”的意图下,晁夫人是作者着意塑造的一个正面形象,她一生行善,最后坐化而逝,还做了峄山圣姆。而明水镇则是作者心目中的桃花源,在第二十三、二十四回花了两回的篇幅特意描绘好山好水好百姓全景式的理想道德社会。这样极力赞美古朴的民风,和作者笔名“西周生”所蕴含的意味是相通的。但作者最后仍是认为“只是古今来没有百年不变的气运,亦没有常久浑厚的民风”,在后文写了明水镇道德全面崩溃的情景。这种世事无常,世风人运都无法长久的观点也是在书中多处反复提及的,如第七十回写童七的故事时,作者议论说:“谁知人的运气就如白昼的日光一般,由早而午,由午而夜,日头再没常常晌午的理。盛极必衰,理所必至。”
   通过以上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到,作者在全书的主体框架设置和细节之处都不忘教化世人、劝善惩恶。除了传统的道德观念外,也有一些较为开明的见解,作者时时在小说中提点。小说以“只劝世人竖起脊梁,扶着正念,生时相敬如宾,死去佛前并命,西周生遂念佛回向演作无量功德”结尾,作者的确是诚恳地希望这部小说能够起到劝惩教化的功能,“希望以他的严肃而郑重的态度来打动天下人” [3]152。但在实际的书写之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反而淡化、消解了小说的劝惩效果。如段江丽在《〈醒世姻缘传〉研究》中所说:“作品虽然也花了不少力气来肯定明君良臣、慈父孝子、义夫贤妻的理想,但是,在具体的描写中,又充满了夸张和反讽,使得我们不得不怀疑作者态度的真诚。” [2]155
  二、劝惩功能的消解
   1、宗教观
   对劝惩功能的消解首先来自小说中体现的宗教观。书中涉及儒家、道教、佛教的许多观念,出现的神明极多,有关圣帝君、许旌阳真君、韦陀尊者等等,又有各家祖先显灵,屈死的鬼魂附身诸事。加上考虑到明清时三教合一的背景,笔者认为,西周生并不是单纯某一宗教的信仰者,他的宗教观更接近普通市民百姓的一种融合乃至混沌的民间信仰。邹宗良先生在《〈醒世姻缘传〉因果报应思想新诂》中也说:“即使我们把《醒世姻缘传》中崇佛的内容一一分析出来,却也很难把它纳入中国佛教某宗某派的思想体系。与《醒世姻缘传》的思想联系更为直接的,是中国封建社会中普遍存在的民间信仰。” [4]120
   作者以这样的民间信仰构建因果报应时,又写了许多品性恶劣的道士、道姑、尼姑,如海会(刘青梅)、郭尼姑、邓蒲风、白姑子等等。其中刘青梅关于做姑子好处,“寻思一遭转来,怎如得做姑子快活?”一番言论最为讽刺,尼姑道姑似乎所有戒律全不用遵守,不仅可以与各家男子相好,又招各种女子喜欢,无本万利,占尽了世间的便宜。而书中多次出现道士姑子等对两世姻缘果报的揭示,也似乎极易看透,不需要所谓道行或者修行,比如邓蒲风有能力揭示狄希陈薛素姐的宿命,却主要是为了设计骗财,这与一般大众认知当中,只有品行修为较高的人才能看透宿命是不同的。
   小说中虽有此类品行恶劣的佛道信徒,也有如梁生、胡旦出家后洗心革面一心修行的信徒,但显然前者数量为多,且给读者以更深刻的印象。在这样近乎混沌的民间信仰宗教观之下,又有诸多作恶的僧道,无论是佛教还是道教劝人向善的严肃性可信性都大大降低了。
   2、因果报应的不严谨处
   在前世今生因果报应的诸多设定中,并不是像作者声称的那样公平严谨,有一些疏漏之处。例如作者着意强调因为素姐是狐精转世,所以怕鹞鹰。但此前狐精死后,有一只鹞鹰拍打李成名夺走狐皮,据晁源公公说也是狐精变幻所为,狐狸与鹞鹰的关系到底是怎样的?鹞鹰是帮助狐精,还是狐精死后的变幻?这就显得十分矛盾。素姐在出嫁前,作者特意设置了“换心”这一情节,但素姐既已是狐精转世,小时候就表达过对狄希陈的厌恶,第二十五回中素姐就说:“那么,他要做了我的女婿,我白日里不打死他,我夜晚间也必定打死他,出我这一口气!”那么转世托生和换心的关系是什么?换心前后具体的区别在哪里?作者并没有对此做严谨的设计。    其他现世的果报故事中,虽作者常常强调果报的公平,第二十七回中写及麻从吾的子孙就强调说:“若因他父祖作恶,不论他子孙为人好歹,一味的恶报,这报应又不分明了。”但小说中仍有果报与作为不对等的情况,例如对于尤聪,一个厨子的惩罚,白日里被暴雷劈死,“上下无衣,浑身扭黑,须发俱焦,身上一行朱字,上书‘欺主凌人,暴殄天物’”,似乎他是天地都容不得的大奸大恶之人,但其实罪名只是“欺心胆大,撒泼米面”这样的设计,很难说服读者果报是完全公平的。
   3、叙述中的个人立场
   作者劝善惩恶时的个人立场带有阶级性和随意性,他并不是对世人怀有统一的悲悯之心,批判揭露之笔也不是平均地遍及全社会各种身份地位的人。夏薇在《〈醒世姻缘传〉研究》试图对作者做一番画影图形时就提到,“西周生叙述是站的位置非常醒目。我们说他并非一文不名的乡人或做些小本生意的商贩,是从他叙述下层劳动人民时不自觉地流露出来的、关乎个人利益的议论中得知的。” [3]46第二十六回,写及“人家的管家娘子、管家、觅汉、短工这四样人”,作者谈到这四种人时显得十分痛恨,似乎这几种人当中就没有好人的存在,但其实作者描写他们的“恶”仅是站在主人家立场上,认为他们不是占主人家的便宜,就是对主人不尊敬。如果说前文论述过他对于嫡妻姬妾不同的态度主要是囿于传统的等级尊卑观念,这就纯粹是出于个人生活经历、个人相关利益了。上一条尤聪的例子也与此类似。
   4、应对的消極
   作者对他最关注的婚姻关系,提出的应对方法是“顺受两毋躁”。应用在现实的婚姻家庭关系之中,一定程度上可能会有实际效果,夫妻之间彼此宽容、忍耐是有利于维持婚姻生活的。但如果在现实极端恶劣的婚姻情况下,并不是真正的解决方法。即使在小说中,一味忍耐也并不能起到正面积极的作用。如狄婆子在刚开始想起姑子的话暗自忍耐,但也终于忍耐不下,与素姐正面冲突,“打了四五十鞭子”,素姐始终不知悔改,最后乃至婆婆狄婆子与父亲薛教授都被气死。就算是狄希陈因为前世因由在本世对素姐畏怕至极,也并非一心顺服,仍盼望外出任官脱离魔爪,却终究躲避不得;最后如果没有胡无翳搭救,极有可能就丧生与素姐箭下。而对于普通的现实生活中读者受众来说,若也遇上如素姐一般剽悍乃至狠毒的另一半,如何能够在不幸的生活中有高人会前来搭救?凭据什么相信单方面一味忍耐最终会有善果?
   5、对现实的忽视
   作者陷于因果报应而对现实的忽视,这一点是学者们在研究中一直以来都不断提到的。由于都是天命设定好的,作者省略了对人物内心心理变化、行为动因的探究。薛素姐和童寄姐与狄希陈都有冤仇,而童寄姐对狄希陈的态度除了在有小珍珠时是比较温和的,固然可以用童寄姐报仇主要是对小珍珠,薛素姐报仇主要是对狄希陈这一因果报应设定来解释,但其实寄姐本就对狄希陈较有好感,这是她自己选择的丈夫;而素姐与狄希陈的婚姻是父母之命,素姐从来就不喜欢狄希陈。小说中素姐多次表示对狄希陈的厌恶毫无来由,如“我不知怎么,见了他,我那心里的气不知从那里来,恨不的一口吃了他的火势”,作者似乎借助因果报应的便利,直接忽视了对现实的心理情感考虑。
   胡适《〈醒世姻缘传〉考证》就说过:“其实晁、狄两家的故事都可以用极平常的、人事的、自然的事实来作解释。因为作者的心思专注在果报的迷信,所以把这些自然的事实都忽略过了……不顾事实上的矛盾,只顾果报的灵验。” [1]973刘勇强先生在《论古代小说因果报应观念的艺术化过程与形态》中也说:“对小说家来说,唯一始料不及的可能是,因果报应是为了劝惩而设的,但有时它却淡化了劝惩的道德意义……既然是一饮一啄,莫非前定,道德的劝惩就被消解了。” [5]124
   6、对于喜剧娱乐因素分寸把握的不完美
   《醒世姻缘传》的幽默谐谑,历来为人所称道,作者熟练地运用白话和山东方言,描摹人物情状既细腻,又夸张讽刺,加以许多奇特的情节设置,形成了十分突出的喜剧娱乐效果。其中一些确实增强了小说的可读性,一些讽刺谐谑中带有批判。但作者对于小说中的喜剧娱乐因素的分寸把控并不完美,有时过于强调无谓的“趣”,与劝惩的功能形成了矛盾冲突。
   作者常设置严肃情境中的谐谑,如第四十一回狄希陈与众人一同悼念汪为露时,念及孙兰姬而嚎啕大哭。在此处这种谐谑一方面有助于刻画狄希陈的性格,一方面是对汪为露为师不尊作恶多端的嘲讽。但在第九回中,计氏打发走众人格外沉着地寻死上吊,本来极为寂寞凄凉。作者写到计老头梦中惊醒,听闻晁家家人来报,“火急梳上了头,合计大官两步只作了一步跑到晁家,只见计氏正在晁大舍住房门上提浮梁线哩”。“提浮梁线”这一描述顿时消解了计氏冤死的凄惨和严肃性。
   作者用了颇多笔墨描写薛素姐对狄希陈的凌虐,甚至可以说是花样百出,使用多种手法,写得酣畅淋漓。如第五十二回:“那狄希陈心里先有了这件亏心的事,日夜怀着鬼胎,惟恐素姐得了真赃,祸机不测,他就合那‘失了元宝在冯商客店里’的一般,没魂失措,也不管素姐见与不见,跑进房来,走到床上,从床里褥子底下见了那个白绫小包依旧还在,就如得了命的一般,也不管素姐停住了洗脸,呆呆的站住了看他,他却将那包儿填在裤裆里面,夺门而出。素姐拦住房门,举起右手望着狄希陈左边腮颊尽力一掌,打了呼饼似的一个扭紫带青的伤痕;又将左手在狄希陈脖子上一叉,把狄希陈仰面朝天,叉了个‘东床坦腹’;口里还说:‘你是甚么?你敢不与我看!我敢这一会子立劈了你!’”如此种种,不在此一一举出,正如徐志摩评,“是一个写趣剧的天才”。
   甚至还有一些情节的设计,对于推进小说的情节或是刻画人物的性格都没有不可替代的作用,纯粹是为了娱乐。如第九十五回写寄姐打素姐,“打的素姐至极无奈,无意中打出一个屁来。原来素姐这辈子是人,那辈子原是皮狐。那皮狐的屁放将出来,不拘甚么龙虎豺狼,闻见气亮,只往脑子里钻。熏的寄姐丢了鞭子,直蹶子就跑。”这一情节并没有使素姐摆脱被寄姐鞭打的事实,也没有刻画素姐性格,在此时又提及素姐上辈子是狐精其实并无任何实际的意义,只是为了“趣”而已。    单从描写手法、喜剧艺术来看,《醒世姻缘传》在这方面成就颇高,但这种喜剧因素过于突出,使得读者感受到的有趣、好笑大于惊觉、叹惋或反思的效果,其实是与作者的劝惩意图相矛盾的,也造成了对劝惩功能的消解。这种劝惩意图与娱乐趣味的矛盾,在李渔的小说中也有类似情况,但李渔对劝惩和趣味都有着自觉的创作追求。对于娱乐趣味,西周生或许是以喜剧娱乐来吸引读者,或许是以谐谑嘲笑来讽刺现实;但《凡例》中以及全篇小说中流露出更为明显、突出的是作者的劝惩意图,这一点与李渔稍有不同,与其说是两种创作思想的矛盾,不如说是作者对文本的把控不够纯熟。
   古代通俗长篇小说的主题许多时候并不简单,学界历来也多有论争。雅与俗、严肃与谐谑、文人作者与市民读者的碰撞,大众长期以小说阅读为消遣娱乐的习惯,使得小说主旨的接受程度、接受方向、接受效果等有着种种不同的情况。这些不同情况的出现与变化,正如伊瑟尔认为“阅读经验是一种形象创造活动,不同读者的阅读,同一读者不同时间的阅读,创造出的形象也是不同的,无所谓准确或误差”;以及姚斯所论“由于历史意义的开放视野,阐释可以永无止境地进行下去,因而美的艺术也具有一种历史,它也在永无休止地变化” [6]10,79。
   通过以上的分析可以发现,作者西周生创作《醒世姻缘传》小说的主观意图的确主要在于劝惩教化,其中的重点在于夫妻关系。他观察到了现实生活中存在普遍的惧内、夫妻失和现象,而这种现象是与他的道德理念冲突的。小说中彪悍的妻子不只有薛素姐、童寄姐,他还安排了一场关于惧内的考察,得出的结论是“世上但是男子,没有不惧内的人”。但作者始终不能理解和解释这种现象,却又期盼世间夫妻都能相敬如宾,家庭和美,因而只能借助因果报应理念试图实现劝惩的功能,把这一切的缘由归于天命前定,世道的自然变易。
   但如前所述,其因果报应的设定天然就对劝惩功能有消解的作用,再加上实际书写中存在的一些疏漏,西周生对夫妻失和现象没有提出实际积极有效的应对方法,以及对喜剧娱乐因素分寸把控并不完美使其与劝惩功能冲突。以上种种因素最终使得小说并不能达到作者预期的劝惩效果。作者的主观创作意图,与书写的客观效果、读者的阅读感受形成了背离。且随着时代变迁,现代读者脱离了传统道德观念的束缚,其中的劝惩越发显得苍白无力,娱乐功能成为被接受的主要方面。虽然作者的一些观点有超越时流的地方,但作者劝惩意图与最终完成的小说文本对其意图消解的矛盾,实际影响了《醒世姻缘传》总体成就,这也是它无法跻身第一流的小说作品的原因之一。
  参考文献:
  [1]西周生.醒世姻缘传[M].童万周,校注.郑州:中州古籍出版社,1997.
  [2]段江丽.《醒世姻缘传》研究[M].长沙:岳麓书社,2003.
  [3]夏薇.《醒世姻缘传》研究[M].北京:中华书局,2007.
  [4]邹宗良.《醒世姻缘传》因果报应思想新诂[J].蒲松龄研究,1996,(2).
  [5]刘勇强.论古代小说因果报应观念的艺术化过程与形态[J].文学遗产,2007,(1).
  [6]姚斯 H.R.,R.C.霍拉勃.接受美學与接受理论[M].周宁,金元浦,泽.沈阳:辽宁人民出版社,19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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