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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往实践与良善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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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键词:交往实践;良善的生活;哈贝马斯;实践哲学;问题旨趣
  实践哲学源远流长,其起源可以追溯到亚里士多德。它始终聚焦于人的存在与发展,关注人的生活世界、人的现实社会生活,这也是它与理论哲学旨趣上的一个重要区别。回溯实践哲学的传统并在与其关联的视野中挖掘当代实践哲学代表思想的价值,对于精准把握和理解当代西方哲学问题关切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如果说亚里士多德开创了实践哲学的古典形态,培根代表了近代形态,马克思塑造了实践哲学的现代高峰,那么,哈贝马斯可以说是当代实践哲学最杰出的代表人物之一。本文依据实践哲学的基本问题框架剖析哈贝马斯实践哲学的核心问题和基本概念,厘清其与实践哲学传统的关系,揭示出其交往实践哲学与亚里士多德古典实践哲学的继承与演变关系,从而彰显哈贝马斯实践哲学的独特性与深刻性,并使实践哲学始终孜孜追求的个体的美好生活理想和社会的良好秩序理想得到凸显。
  一、哈贝马斯实践哲学的“乡愁”
  20世纪以来,科技力量日益强大带来了社会进步并造成对人的新的统治。对现代人的这一尴尬境遇的反思,促使实践哲学复兴的意愿日益高涨,哲学要思考的核心问题始终应该是探讨哲学与生活世界的关系,人的活动与周围世界的关系,这一点今天已成共识。自近代科技大爆炸之后,在几乎所有的实践哲学家的思想中,我们都能感受到对于古希腊实践哲学源头的一种“乡愁”意识。20世纪60年代,学术生涯初期的哈贝马斯就已经注意到了亚里士多德的实践哲学。哈贝马斯曾明确指出实践哲学的三个主要来源:“实践哲学的讨论一直都是从三个来源中获取营养的——亚里士多德伦理学、功利主义和康德的道德理论。在这个紧张激烈的论辩场上,有两个派别还与黑格尔相关。”①他将实践哲学的起源和发展归结为三个“伟大传统”:亚里士多德伦理学实践哲学传统,康德道德哲学的实践哲学传统,培根所开创的功利主义(技术实践论)的实践哲学传统。从实践哲学发展的历史看,最主要的实践哲学传统是亚里士多德实践哲学古典伦理学传统(康德道德实践哲学传统可以认为是向这一古典传统的复归)和培根的近代技术论实践哲学传统,这两大传统几乎决定了整个实践哲学的走向、转向以及后来的发展历程。
  西方实践哲学的古典传统是由亚里士多德开创的。亚里士多德将人的行为区分为:理论、实践与制作。理论依据智慧,实践依据实践智慧(明智)。亚里士多德将理论与实践的关系界定为:理论是最高的实践。最高的善就是作为实践活动的最终目的而存在的,如此,亚里士多德就赋予了实践一种终极的道德关怀的内涵。实践,本质上是一种趋于终极关怀的人与人之间的交往行为原则,这种原则在其实践哲学中的表述就是伦理学和政治学。亚里士多德认为实践智慧包含三个环节:审慎的考虑、理解和体谅。他对审慎的考虑加以详细论述,但是对于理解和体谅则缺少关注。作为后辈的哈贝马斯则对理解和体谅进行了详细的考察,指出相互谅解就是亲善和友爱,而理解更是哈贝马斯的交往行为所要达成的核心目标,在此,我们不难发现一种对亚里士多德实践哲学传统进行恢复与补充的意图。
  弗兰西斯·培根在近代科学技术进步的背景下,开创了技术实践论传统。这一传统直接促使了亚里士多德古典政治学传统向现代政治学转变,这一重要转变被哈贝马斯精确捕捉到。培根改变了理论的涵义,把科学与经验科学划等号。培根认为,以往的科学给人们造成了诸多认识上的假象,真正的科学应该就是指经验的、有用的、可验证的自然科学,科学探索世界的可靠方法是归纳法。而在这一背景下,实践变成了技术化的操作,实践原初涵义中的超验的终极关怀维度消失了。如此,培根就彻底改变了理论、实践和制作三者的关系。培根的改造还导致实践概念日益功利化,降格为制作,变成了追求外在目的的手段。对哈贝马斯而言,培根的技术实践论传统及其后果是他批判的主要对象。
  众所周知,哈贝马斯理论生涯大体分三个阶段,而这三个阶段都与“理论与实践的关系”这一哲学基本问题密切相关。在其第一部著作《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中,他首先思考的核心问题是公共领域的结构变化问题,而这一问题恰恰是对“理论与实践的关系”这一实践哲学的基本问题的经验回答。这在他后来为《理论与实践》撰写的长篇新版导论中得到亲自确认:“我试图从以下三个方面来解释理论与实践的关系:从晚期资本主义社会制度中科学、政治和公众舆论(?ffentliche Meinung)的关系的经验方面;从认识与兴趣的认识论方面;从肩负批判使命的社会理论的方法论方面。”② 从这段对自己的理论总结式回顾中,我们可以看到哈贝马斯学术生涯第一阶段的全部理论主题几乎都是紧紧围绕实践哲学基本问题展开的,都在于回答理论与实践的关系问题,从《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到《理论与实践》,再到《认识与兴趣》,再到《作为意识形态的技术与科学》其理论主题始终紧扣理论与实践的关系、实践与技术的关系。这可以说是哈贝马斯独创的实践哲学体系的理论前史。其后两个阶段的学术思想则是对第一阶段思想的延伸,第二阶段主要是明确建构交往实践哲学,并在批判近代技术论实践哲学和继承马克思实践哲学的基础上不断完善自己的交往实践哲学。因此,可以说,哈贝马斯始终将实践哲学问题作为全部理论的主轴。
  哈贝马斯自觉将现代性问题置于实践哲学的古典传统视域中加以考察,其理论逻辑起点始自亚里士多德关于理论、实践与制作的区分,贯穿其全部理论的主线是理论与实践的关系问题,其主旨在于通过交往理性而重建人类理性。因此,从这个意义上可以说,他的实践哲学鲜明的独特性就在于进行古典实践哲学传统视域下的现代沉思。
  二、作为“实践”的交往行为与作为“实践智慧”的交往理性
  总体来看,哈贝马斯的实践哲学体系建基于两个核心概念——“交往行为”和“交往理性”,而这两个概念来源于亚里士多德的“实践”和“实践智慧”,并受到阿伦特的“劳动、工作与行动”的划分的启发。
  1.生活世界背景下的言语互动:“交往行为”
  哈贝马斯思想中的实践就是交往行为,其所倡导的实践理性就是交往理性。哈贝马斯确立自己的“實践”概念的基本思路是首先对行为类型进行划分。他首先从人的行为与语言的关系上,区分了言语行为(言语行为)与非言语行为(行为)两大类型,也就是目的行为和交往行为。前者指的是行为者通过选择和使用恰当的手段来实现其预定的目标的目的行为,后者指的是言说者用它来和其他人就世界中的事物达成共识的交往行为。前者依据目的理性,具有自我遮蔽特征,后者依据交往理性,具有自我诠释特征。进而,他又将言语行为区分为交往行为和策略行为。区分的标准在于看言语行为在其中承担了一种什么样的功能,“在交往行为中,语言理解的共识力量,亦即语言自身的约束力能够把行为协调起来;而在策略行为中,协调效果取决于行为者通过非言语行为对行为语境以及行为者之间所施加的影响”。①前者追求“以言行事”,后者追求“以言取效”。   更进一步,哈贝马斯从人的行为与不同世界的关联,将人的行为划分为四种具体的类型:目的行为、规范调节行为、戏剧行为、交往行为。通过对不同行为与世界的关联具体的分析,哈贝马斯筛选出了交往行为的概念作为自己实践哲学的规范基础。交往行为涉及至少两个具有言语和行为能力的主体之间的互动,交往行为参与者通过互动寻求沟通,以达彼此理解,并在共识的基础上,协调他们的计划和行为。交往行为的核心概念是解释(Interpretation),核心意义主要在于通过协商对共识的语境加以明确。哈贝马斯认为,交往行为与其他三种行为模式之间差异在于,首先,其他三种行为模式都仅仅揭示了语言的一种功能,而“只有交往行为模式把语言看作是一种达成全面沟通的媒介。在沟通过程中,言语者和听众同时从他们的生活世界出发,与客观世界、社会世界以及主观世界发生关联,以求进入一个共同的语境”,②在交往行为中,语言的各种功能被充分考虑到。其次,其他三种行为模式的解释中,观察者与行为者之间存在着一种不对称的关系。行为者与观察者之间的关系是不平等、不对称的。而交往行为不存在超然的观察者与行为者的区分,交往行为的发起者同时也是参与者,也就是说在交往结构中,主体即是客体,客体即是主体,主体与客体的角色在行为主体身上实现了统一,他们是平等的。再次,交往行为发生在生活世界之中。行为者各自具有不同的目的与计划,任何一次交往都存在异议的风险,而之所以最终各方能够抛除异议,达成共识,原因在于作为共同背景的生活世界充当了均衡的力量。生活世界为交往行为提供了潜在资源,也构成了交往知识的主干。生活世界横跨多个意义层面,与客观世界、社会世界、主观世界都发生关涉。这样,交往行为可以把三个世界概念整合成一个系统,并把它设定为一个可以用于达成沟通的解释框架,也就是说,交往行为同时与三个世界发生关联,其他三种行为类型则不能。综上所述,在哈贝马斯看来,交往行为比其他行为类型更为基础。
  哈贝马斯之所以花费大量的精力来细致区分行为类型,其主要目的在于提出自己的实践概念——交往行为,并奠定其在自己的实践哲学体系中的核心和基础地位。在哈贝马斯的实践哲学中,替代亚里士多德的“实践”概念的就是交往。而从两者的内容规定上看,哈贝马斯的交往行为概念,比任何其他实践哲学家都更趋近于亚里士多德“实践”的原初涵义。“在我看来,所谓交往行为,是一些以语言为中介的互动,在这些互动过程中,所有的参与者通过他们的言语行为所追求的都是以言行事的目的,而且只有这一个目的。”①交往行为是一种言语互动,在这种言语互动中,每一个参与者都在追求以言行事,寻求理解最大化,而非以言取效,追求效益最大化。“在这种互动中,所有参与者相互都很尊重对方的行为计划。因此,他们在追求各自的以言行事的目的时毫无顾虑。我把这种互动称作交往行为。”②在这里,哈贝马斯强调了交往行为是主体之间的相互尊重,主体之间不是主客二元的对立关系,而是平等的主体间关系。“日常交往实践自身内部仿佛具有反思性。”③交往行为具有鲜明的“实践”特征,它的合理化是依靠反思取得的共识,共识能否达成取决于言语的有效性要求是否得到承认。
  总而言之,哈贝马斯的交往行为可以概括为以下内涵:第一,交往行为是一种言语互动,这种行为发生在至少两个具有言语和行为能力的主体之间,他們之间的主体间性的结构取代了单一的主体性;第二,交往行为扎根于生活世界之中,同时与三个世界发生关联,它比其他三种行为模式更为基本;第三,交往行为追求以言行事的效果;第四,构成交往行为的言语行为,必须与可以批判检验的有效性要求建立联系,这些有效性要求必须同时得到满足。
  2.作为行为合理性检验标准的交往理性
  18世纪以来,随着实证主义占据了理论界的主导地位,工具理性的扩张也吞食了其他理性形式的价值,成为唯一的理性形式。这种理性“在社会劳动的体系中起着作用,并且,为了有利于人们从事的劳动的有效性和资金使用的经济性的唯一利益,理性的工艺学概念的价值中立,把一切其余的生活实践的利益变成次要的”。④工具理性虽然带来生产力进步、财富的增加,但同时带来“意义的丧失”“自由的丧失”。针对理性的这一困境,哈贝马斯试图用一种新的理性——交往理性加以克服。交往理性是蕴藏在人类生活世界背景中的、以语言为媒介的、以理解和共识为目的的实践理性。
  “一种表达的合理性可以通过批判和论证加以还原。如果或只要一种表达所体现的是可以证伪的知识,并因而和客观世界建立起一种联系,一种实际的联系,而且可以从客观上加以判断,那么,这种表达的合理性前提也就得到了满足。”⑤这样,哈贝马斯就将一种表达的合理性还原为可批判性。哈贝马斯认为,表达的合理性问题体现在对于命题(描述性知识)的不同运用。根据这种运用的不同,合理性可分为认知-工具理性和交往理性,前者是行为目的合理性,后者是语言表达的合理性,不论哪一种表达,都只有满足了必须具备的条件,才堪称合理。可见,哈贝马斯将合理性问题归结为前提条件的可批判性,可以论证和加以检验。在哈贝马斯看来,实际上,交往理性概念与认知-工具理性概念应该是相互配合、相互统一的。之所以出现能力与自律相对立的局面,是因为割裂了二者的关系。哈贝马斯由此主张一种以可批判性作为检验标准的完整的实践理性概念,并通过对工具理性与交往理性的比较,从范式意义上确定了交往理性的概念内涵。它具有如下规定:其一,交往理性不同于工具理性,它是内在于日常交往实践之中的理性,这种交往实践以生活世界为背景;其二,交往理性的核心内涵存在于通过交往所达成的共识的基础之中,“这种交往理性表现在交往共识的前提当中”;⑥其三,交往理性是程序性的、开放性的、包容性的理性;其四,交往参与者为了共同的合理信念,在交往中克服各自的纯粹主观意见,最终达成共识,协调彼此的计划与行为。
  哈贝马斯寄希望于这种交往理性可以作为纠正被扭曲的交往和生活方式的标准。这些被扭曲的交往和生活方式,具体表现为现代社会对理性的工具性利用。工具理性标榜价值中立,而实际上以行为主体的利益为取向,交往行为中,虽然主体各有其价值需求与计划,但是经过交流和论证的通约性过滤,交往理性所达成的共识却可能形成一种实际的价值中立,在行为结果上表达为一种不偏不倚的、利于所有人的、适度的“中道”。由此可见,交往理性与亚里士多德的“实践智慧”非常接近。   三、哈贝马斯实践哲学与传统实践哲学的关联
  将亚里士多德的“实践”概念与哈贝马斯的“交往行为”加以比较,我们发现,在哈贝马斯那里,目的行为相当于创制,而交往行为则相当于实践。亚里士多德将实践规定为德行的实现活动,其主要内涵指的是有闲阶级的日常政治活动,与之相对的理论实践是“敬神”的活动,制作则是一种卑下的生产劳动。哈贝马斯将交往行为与目的-工具行为做了类似的区分,他多次强调亚里士多德关于实践与创制的区分给了自己极大的启发。对于交往行为的概念界定,很大程度上是在与目的行为相区分的意义上确定下来的。在他看来,交往行为就是实践,而目的行为尤其是工具行为等同于亚里士多德的制作。
  从对象的角度,哈贝马斯认为交往行为与亚里士多德的“实践”一样,面对的同样是一个充满偶然的日常生活世界。从行为的特征来看,在亚里士多德那里,实践活动本身就是目的,因此是自明的;实践是无条件的,因此是自足的、自为的活动。哈贝马斯的交往行為的目的在于主体之间通过沟通取得一致,而作为交往媒介的言语具有自我诠释功能。从这个意义上讲,交往行为同样是自明的。在交往行为理论中,哈贝马斯指出交往的以言行事行为具有自足性和自为性。“以言行事行为的这种自足性可以这样来理解:言语者的交往意图,以及他所追求的以言行事的目的,是从明确的表达中产生出来的。”①哈贝马斯注意到日常交往实践自身内部仿佛具有“反思性”,语言作为主体间共有的交往媒介,不能被任何一方作为私人财产占有,没有任何一个参加者能够控制交往和自我沟通的结构和进程。“我们的”生活方式结构为交往行为提供了本体论意义上的保证。交往参与者只要相互提出可加以论证的有效性要求,他们就是自由的。
  当然,必须看到,哈贝马斯的交往行为的概念的提出是古老的实践概念经历了诸多发展之后的新结果,与亚里士多德的实践概念存在着显著的差异。哈贝马斯针对意识哲学的范式,将交往实践置于主体间性的基础上,这是他继承了黑格尔和马克思早期思想的成果。在亚里士多德那里,创制是低级非理性活动,在哈贝马斯这里,则将目的理性活动与交往活动视为合理性行为的基本类型。
  此外,通过实践哲学传统的谱系,我们能发现交往理性与古老的实践智慧之间关联,也能感受到哈贝马斯努力恢复实践智慧,重建完整实践理性的意图。亚里士多德认为,实践智慧是关于特殊事务的知识,它的应用领域是可变的经验领域,是对杂多、差别、特殊、偶然的考虑。实践知识不可能有数学一样的确定性,实践的逻各斯只能是粗略的、非精确性的,因为实践不包含确定的、不变的东西。在哈贝马斯看来,交往理性改变了先验思想所关注的固定的存在形式,“交往理性也几乎使一切事物都具有了偶然性,甚至包括它自身的语言媒介的发生前提”。②在他看来,不同主体间的交往本身就包含着冲突的可能性,“交往理性的确是一叶摇摆不定的小舟,但它不会在偶然性的海洋中被淹没,虽然在大海中颠簸是它‘克服’偶然性的唯一方式”。③因此,哈贝马斯把交往理性看作变动不居的生活世界中偶然相遇的不同主体的多样化目的与行为。
  亚里士多德认为,实践智慧是在严格的意义上具有逻各斯的部分,它是理智德行的一种。哈贝马斯对交往理性的思考回溯了逻各斯的古代源头:“这种交往理性让我们回想起古老的逻各斯思想,因为它包含着一种话语所具有的非强制性的一体化力量和共识力量,而在这种话语中,参与者为了建立一种具有合理动机的共识,克服掉了其最初的有限的主观观念。交往理性表现在一种解中心化的(不以主体自我为中心)世界观当中。”①也就是说,哈贝马斯认为交往理性是古老的逻各斯的现代形式。亚里士多德认为实践智慧是对善的谋划和实践。善既是总体性的、终极性的,又是具体的,涉及行为的具体原则。哈贝马斯则认为,交往中每个人都带有自己的具体的目的和意图,这些目的对每个主体而言是具体的“善”,而通过论证达成的共识协调了不同观念,兼顾到了不同的兴趣,最终形成的规范秩序类似于在各种不同意志之间形成的“中道”。亚里士多德认为实践智慧包含三个环节:好的考虑、理解和体谅,但他只在好的考虑上着墨颇多,对后两者有所忽视。哈贝马斯尤其是对后两者着重加以阐述。也就是说,在亚里士多德止步的地方,哈贝马斯继续推进了实践哲学的进程,丰富了实践哲学的内容。哈贝马斯选择“交往行为”及与其紧密相关的“交往理性”概念作为自己实践哲学的规范基础,一定程度上延展和丰富了亚里士多德的实践哲学传统。
  四、实践哲学的现代重塑与对良善的生活和良好秩序的价值追求
  简单来说,哈贝马斯秉承了亚里士多德实践哲学的伦理学和政治学传统,也继承了它的基本问题。只是,结合时代的发展和社会现实的变化,使其内涵发生了很大的改变。可以说,哈贝马斯的实践哲学的任务是在现代条件下展开一系列的“重建”工作。
  1.重建实践哲学
  哈贝马斯认为,实践哲学发展到近代出现了性质上的转折点,从霍布斯的政治学开始,之后的实践哲学不论是以政治科学的面目出现,还是以道德哲学的形态出现,都已经失去了亚里士多德确立的实践哲学传统的原初意义,也即失去了古希腊伦理生活的总体视域。黑格尔之后,现代实践哲学更是出现多元的格局。哈贝马斯不满于马克思到西方马克思主义的实践哲学发展路线,他认为生产劳动仍是在主客对立的主体哲学范式内部转圈子,无法摆脱近代以来实践哲学的困境,实践话语不可避免地受到工具理性的侵蚀和扭曲,因此,实践哲学必须要转换范式。在对“生产范式”的实践哲学进行批判的基础上,哈贝马斯寄希望于在交往行为和交往理性的基础上重建实践哲学,在当代条件下重构性地恢复亚里士多德的实践哲学传统。
  与亚里士多德反对从科学角度认识实践哲学的态度相反,霍布斯的政治学转向恰恰与自然科学的认识和要求相吻合。因此,哈贝马斯认为,现代政治学研究的已经不是实践问题,而是技术问题。现代政治学作为技术性的、功利主义的专门知识,从古希腊人的伦理生活中独立出来,不再以通过教育培养公民性格为目的,而是变成了“机巧”之学、谋略之学,政治活动脱离了道义的束缚与规约,古典实践哲学中作为目标的“善”被放弃了。因为取消了亚里士多德强调的与道德德性的关系,实践智慧也就沦为“聪明”。   在亚里士多德实践哲学那里,理论与实践是统一的,理论是最高的实践形式。经过培根和霍布斯的改造,理论与实践分裂开来。这种分裂,一方面源于实践的含义被狭隘化为操作性的、工具化的实践,也即实践与制作的差别的消失;另一方面源于理论被转化为可运用的技术的原理,与制作活动日益融合。于是在理论与实践统一的名目下,实践被狭隘地理解为工具化、手段化活动,其后果是人的生活目标不再是生活本身,不再是善,而是生活之外的目的,人的生存陷入异化的状态。
  在哈贝马斯看来,现代实践哲学处于危机之中,这种危机就表现在技术左右了实践话语。近代以来,实践概念的狭隘化、工具化,理论与实践的分裂,尤其是实践与制作之间差别的消失,是现代实践哲学危机的根源。他认为,马克思的实践哲学(尤其是历史唯物主义)作为一种以实践的意图建立的社会理论,与传统政治和近代社会哲学相比,具有很大优越性。因为它把科学性要求和一种与实践相關的理论结构相联系。但是,马克思主义的实践哲学虽然从自我意识转向了生产实践,却仍受制于主体哲学范式,把实践与制作混淆、把理性等同于工具理性的问题依然存在。马克思从劳动的概念出发思考解放,劳动领域中,只可能存在一种理性,即工具理性。因此,他看来,马克思建基于生产劳动基础上的实践哲学依然是主体哲学的一个变种。
  哈贝马斯作为批判理论家,希望通过“重建”实践哲学来完成批判理论的使命,或者说拯救在第一代批判理论家那里陷入困境的批判理论。为此,哈贝马斯要通过重新确立规范基础,从实践哲学进路重建社会批判理论。他选择了以交往实践作为基础的一条实践哲学建设思路。从耶拿时期的青年黑格尔那里,哈贝马斯发现了自我与他人在精神主体间性框架中的辩证关系,这种伦理总体性展示了一种超越主体哲学立场的可能;从语言哲学的研究中,他在语用学关于有效沟通的三种有效性要求中发现了交往理性的可能;从与后现代主义的论战中,他批驳了后现代主义者不加区分地将工具理性与交往理性一同抛弃的武断做法,强调了交往理性与工具理性的不同。哈贝马斯将自己的交往行为理论作为核心,将自己的整个理论体系看作取代了主体哲学范式的实践哲学。交往实践是他“重建”实践哲学的基础,哈贝马斯努力重建实践哲学,是要构建一种不同于以往任何实践哲学的、以交往行为和交往理性为基础的社会进步的机制。
  2.良善的生活和良好的社会秩序如何可能
  良善的生活如何可能?良好的社会秩序如何可能?这是从亚里士多德开始,实践哲学就孜孜以求的核心问题。亚里士多德主张,在具体生活中,通过实践智慧的指导和道德德性的引导,选择中道,从目的和手段两个方面保证个人幸福的实现,通过友爱、谅解和互相理解,最终达到城邦秩序的和谐。哈贝马斯则试图在当代背景下回答类似问题。这实际上关涉到“个体善”与“他者善”以及“共同善”之间如何协调的问题。
  哈贝马斯的交往实践从微观到宏观可以分为个体层面的交往行为、主体之间的合理论辩、公共领域的公共讨论和国家层面的政治文化,①这构成了哈贝马斯重构良善生活、恢复良好社会秩序、协调个体善与共同善的致思理路,显露出哈贝马斯对于实现统一“个体善”与“共同善”实践哲学理想的理论尝试。在日常交往实践中,每个行动者都必然预设了目的性的计划,当个体的计划与他者计划不可避免地偶然遭遇时,就需要通过言语活动加以协调,达成理解,以产生共识。如果协调失败(除了策略行为之外),就只能进入合理论辩或合理商谈的过程。而这个过程中,各方有权利自由提出自己的有效性主张,并加以充分的论证,由对方给予肯定或否定。合理论辩是交往行动的专门形式,而交往行动是合理论辩的潜在状态。
  哈贝马斯指出,实践问题是完全可以通过论证来解决的。论证的意图在于说服他人,获得广泛赞同。论证意味着一种理想条件得到充分满足的、排除了一切强制的交往形式。论证的过程涉及一种具有特殊规则的话语沟通的互动形式,意图在于达成合理共识。论证的目的在于生产论据,论据可以为主体间的有效性要求提供支持,并把意见转化为知识,其意图是用论据对有效性要求加以证明或兑现。一切论辩,其目的都在于提供更好的论据,促进主体间达成相互的信服。哈贝马斯指出,一种表达的样态由其内在的有效性确定。言语者虽然源于特定时空视角而提出要求,但只有那些具有普遍有效性的要求,才能接受话语检验,促进共识的产生。这些要求包括命题的真实性、道德行为规范的正确性以及符号表达的可理解性或全面性。通过论证,可以保证个体良善生活的恢复。
  从社会层面来看,如果合理论辩发生于政治公共领域中,作为个体的人们聚集在一起,围绕大家都关心的具有公共意义、涉及公共利益的问题展开自由的公共讨论。它作为日常交往与专家文化之间的一种过渡,既暂时悬置了直接行动的压力,即交往的日常性,也摆脱了专业的严肃性。将日常大众生活与专家领域、各个专家文化领域沟通在一起,既可以让公众意见传导到功能系统,又可以让系统声音还原到生活世界之中。所以,公共讨论能成为感受、反映社会问题、危机的“放大器与共振板”。
  从国家层面来讲,通过公民参与政治活动而形成政治文化。哈贝马斯认为,现代化进程还包括一个方面,即政治因素和文化因素的分离。如果这二者之间出现失衡状态,就会出现问题,或者政治制度失去文化基础,或者传统的文化认同取消现代公民的政治身份。因此,就必须在二者之间找到某种媒介,使二者保持联系与平衡。“政治文化”就是哈贝马斯所找到的中介,一方面,它可以同主流文化传统分离,在多元文化中作为政治认同的基础;另一方面,它又具有足够的整合力,将公民的动机与态度联系起来,把政治共同体凝聚在一起,①从而使得良好的社会秩序得到重建可能。
  总而言之,哈贝马斯立足于实践哲学传统和西方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进行了一系列的反思批判和重建工作。这些工作从总体上都可以归为两个实践哲学的基本问题之中,即“理论与实践的关系”“实践与制作”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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