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访客   登录/注册

关于高职院校国家助学金贫困生认定工作的几点建议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摘 要:贫困生认定工作是高职院校开展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的前提,其准确性直接影响到学生是否能享受到国家对贫困生的资助。文章通过分析当前高职院校在贫困生认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然后提出了相应的改进建议,以改善高职院校国家助学金贫困生认定工作的现状。
  关键词:高职院校;助学金;贫困生
  2007年国务院下发《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决定全面贯彻落实新的资助政策用于奖励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从2007年至今,国家助学金的评定经过不断地总结与调整,评定的合理性已经大大地提升,但在贫困生认定过程中还是存在着一些问题与困境。包括各类贫困证明泛滥材料认定困难、部分贫困生“忌贫”思想倾向严重、班级民主评议不和谐部分同学认为存在内幕等等,影响了国家助学金在评定中的合理分配。所以如何以全新的思路来认定贫困生,成为高职院校必须要解决的一个敏感问题。
  一、国家助学金评定过程
  在高职院校,国家助学金的评定实际操作过程就是贫困生的认定。贫困生的认定有严格的程序:首先每个班级根据学生提交的助学金申请书、三级证明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建立贫困生数据库;然后在每个班级的助学金名额数量有限的情况下,一般辅导员还要进行个别谈话了解情况;最后“班级国家助学金评议小组”再对符合条件的学生进行民主评议,提出班级受资助学生候选人名单,并上报学院(系)进行公示后再报学校审批,最后确定助学金的发放对象。
  二、贫困生认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各类贫困证明泛滥,对材料的真实性甄别存在困难
  对于贫困学生的认定,虽然说有相关标准,但实际操作起来依然存在困难。一般来说大致可以从两个方面来考虑:在校日常表现和家庭困难情况。在校日常表现可以从学习成绩、月消费、教师评价和班级同学评价等来体现。但学生的家庭情况一般只能通过三級证明(村、乡镇、县贫困证明)、学生家庭情况调查表和辅导员实地家访来判断,而辅导员在甄别这些材料的时候往往受生源分散、路途遥远等影响不可能做到全部都亲身调查一遍。
  事实上一些地方政府或民政部门开具的贫困证明也存在不少的“水分”,学校很难保证这些开具证明的单位(部门)对学生的家庭状况都进行了核实,如果他们把关不严,那么这些贫困证明的真实性就会大打折扣。而辅导员在面对各类贫困证明的时候,往往都难辨真伪,审查和核实就显得更加困难。因为没有充分了解学生的家庭情况,就很有可能导致评选出来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与实际情况不符。
  (二)部分真正的贫困生“忌贫”思想倾向严重
  一般的学校往往仅把主动申请资助的学生作为考察对象,而忽略了部分不愿意递交申请书但的确真正贫困的学生。有时候为了让大家了解自己的家庭情况给自己投票,可能需要当众演讲一番。一些家庭的确贫困的学生因为碍于面子、自尊心强,既不主动向辅导员告知其家庭真实经济情况,也不愿开具贫困证明;他们认为这是他们的隐私,害怕被别人知道自己的贫困而受到歧视,部分学生甚至放弃申请助学金。这样一来造成相当一部分贫困生不能及时获得帮助,也使得辅导员无法全面掌握班级贫困学生的真实情况。导致在贫困生认定初期贫困生人选有漏评的情况发生,真正贫困学生难发现。
  (三)班级民主评议不和谐,部分学生认为存在内幕
  在贫困学生申请人数较多、名额有限的情况下,为了使贫困生认定过程公平、公正,辅导员一般会采取“班级民主评议”的方式来确定。往往在制定《家庭困难学生的认定实施办法》细则时,部分评议小组成员为了认定项目、认定分值吵得不可开交;而递交了贫困生申请的一些普通同学则认为认定工作都是评议小组内部操作、存在黑幕,对他们很不公平。在“班级国家助学金评议小组”评定时就很难抉择,难以评议出合适人选。也让本因和睦的集体产生了不和谐,班级凝聚力也会大大下降。对特别需要照顾的贫困学生也是一个心理伤害,导致他们不信任辅导员,给贫困生认定工作带来了新的问题。
  三、贫困生认定工作的改进建议
  (一)贫困生证明材料可以与地方政府扶贫系统对接
  2014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在《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提出,要建立精准扶贫工作机制,国家制定统一的扶贫对象识别办法。坚持扶贫开发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有效衔接,按照“县为单位,规模控制、分级负责、精准识别、动态管理”的原则,对每个贫困村、贫困户建档立卡,建设全国扶贫信息网络系统。因此贫困生的认定,建议辅导员可以根据学生家庭是否具有扶贫手册、建档立卡证明以及低保证明等进行认定。同时辅导员应该对于班级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同学多加留意,并且多与学生交流,充分了解学生家庭情况。
  (二)关注贫困生“心理贫困”,给予心灵助困
  “精神”脱贫很重要。辅导员应该关心贫困生、爱护贫困生,帮助他们树立信心,和他们一起度过难关。建议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
  一是深入细致地做好国家助学金政策宣讲工作。强调国家助学金作为一项帮助贫困大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的助学政策,其本身就是为帮助家庭困难学生而设定的。让学生知晓贫困并不可耻,引导广大学生对国家助学金有更加理性的认识。同时采取通过统一寄送《国家助学金告知书》的形式将国家助学金相关政策、学生在校是否受助情况告知学生家长,通过这一形式加强与学生家长沟通,确保每一位贫困生都能够受到资助。
  二是针对性的做好贫困学生思想疏导工作。告诉他们贫困并不可怕,可怕的是被贫困所击垮。利用主题班会、团学活动深入开展励志教育,倡导贫困不是罪恶,也不是耻辱,它仅仅是家庭某一时期的经济状况。引导学生正确看待贫困问题,纠正错误观念,鼓励学生通过努力学习,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树立自强不息的精神。
  三是做到物质救助。在安排勤工助学岗位、学校其他特困生补助等措施中给予贫困生优先考虑,以及时解决他们的生活问题,避免这部分学生因生活压力而产生思想包袱。   (三)建立一套科学的认定制度,规范认定程序
  辅导员需要重视国家助学金在前期的资格认定工作,根据班级实际情况制定《家庭困难学生的认定实施办法》,建立贫困生数据库。按照学生真实情况建立贫困等级,让大多数学生对最后的认定结果心服口服。具体工作措施建议如下: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召开主题班会,向全班同学讲解贫困生认定工作的程序,使每一名同学都了解各个环节的操作规程,做到公开透明化,并要求学生严肃认真地对待认定工作。
  第二阶段:制定组织方案。为规范认定工作,首先制定《家庭困难学生的认定实施办法》,并征求全班同学意见直到基本无异议为止。然后成立“班级国家助学金评议小组”,小组成员由班委(提出助学金申请书的除外)和班级代表(从每个宿舍中随机选出一名未申请者)组成,人数为奇数且不少于7人。
  设定一个“排除条件”得分表,向学生申明若干条“排除条件”。如:一个学期内有无故缺勤达总课时三分之一及以上的;考场舞弊有被发现且无悔改态度的;有参与打架斗殴、酗酒滋事造成恶劣后果的,以及其他一些严重违反校规校纪的行为。倘若违反上述中的任意一条,计“排除条件”项目分数-1分,意味着丧失了参加助学金评选的资格。(见表1)
  下一步将剩余申请贫困生认定的学生综合情况制定成一张“班级民主评议表”,评议表中可以考虑列入如下因素:大一(或大二)助学金受助获奖情况、挂科情况、套读本科情况、贷款情况、家庭人均年收入情况、月消费金额情况、家庭兄弟姐妹就读情况、父母情况及家庭特殊因素等。在各个因素上分列出几个等级,再将各等级赋予分值,最后交由“班级国家助学金评议小组”评议。(见表2)
  第三阶段:具体认定。经评议小组量化打分,辅导员监督复核。综合“排除条件”和“班级民主评议表”两个表格得分,按照得分高低依次排序,建立贫困生数据库。入库的学生拟列为贫困生助学金发放对象,并将认定结果公示5天,从而保证结果的公平公正。
  三、结语
  国家助学金制度作为我国奖、贷、助、补、减资助体系中重要的组成部分,若辅导员未能全面、公正地做好助学金的贫困学生认定工作,则会影响助学金在学生群体中的正确价值导向。只有用严谨、全面的方案来进行助学金评定工作,不断完善它的各项评选规则,才能更好地发挥助学金的导向和激励作用,从而营造学生间和谐竞争的氛围。
  参考文献
  [1] 梁海跃.高职院校国家助学金评定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读天下,2017(13):101.
  [2] 候嵘.高职院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及奖助学金评定工作的几点思考[J].内蒙古科技与经济,2018(17):33,60.
  [3] 崔庆玉.高职院校助学金评定浅析[J].西部皮革,2016(10):231.
  [4] 叶梓.浅析当前高职院校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J].杨凌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8(3):81-82,89.
  [5] 张海燕,毕研强,郑庆帅.新形势下高职院校国家助学金评审的问题与对策[J].现代职业教育,2018(23):244.
  作者简介:邓昱虹(1989- ),女,四川仪陇人,助教,管理學学位,四川化工职业技术学院,研究方向:辅导员兼学生管理。
转载注明来源:https://www.xzbu.com/4/view-15217806.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