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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家窑—侯家窑遗址遗物再研究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卫奇

  【关键词】石制品;Nihewanian;许家窑—侯家窑遗址;泥河湾盆地
  【摘要】中国科学院古脊椎动物与古人类研究所标本馆收藏许家窑—侯家窑遗址1976年报道、1974年采集的77件石制品和4件骨片,石制品包括石核6件、石片15件和修理品56件。许家窑—侯家窑遗址发现的石制品的面貌与泥河湾盆地早更新世旧石器遗址的面貌基本一致,应该属于Nihewanian的延續,尽管有大量石球出现。经过重新观测,“骨器”系食肉类动物咬骨。在中国,Nihewanian已知在177万—195万年前的泥河湾盆地黑土沟遗址就已出现,一直延续到晚更新世细石器出现之前。考古发现表明,人类早在180万年前已经出现在东亚。
  泥河湾盆地许家窑—侯家窑遗址包括73113地点(山西省阳高县许家窑村两叉沟)和74093地点(河北省阳原县侯家窑村长形沟),分别于1973年和1974年发现,1976年报道[1],1996年国务院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图一、二)。
  许家窑—侯家窑遗址74093地点经过多次发掘,其中1976年的发掘几乎全部是清理挖“龙骨”的扰乱土层;1977年的发掘除了继续清理挖“龙骨”的扰乱土层外,又向西部扩方和向下勘探,涉及一部分原生层;1979年发掘的全部是未经扰乱的文化层,很可惜,有不少现在看来需要采集的考古信息当时未能涉及。1976年发现石制品13650件,有石球1059个[2]。1977年发现的石制品更多,从丢弃的一箱标本中就检出U3(4m3)一个探方的石制品1740件[3]。非常遗憾,由于人为的因素以及管理的原因,发掘的石制品至今没有发表研究报告,有关标本我们未能观察到。为此,笔者只能对收藏于中国科学院古脊椎动物与古人类研究所(以下简称双古所)标本馆1974年发现的部分标本进行再研究。
  1976年报道的石制品589件,其中研究统计的有389件,包括石核46件,石片147件,修理品196件。修理品中,有石球14个,刮削器150件,尖状器18件,雕刻器10件,石钻2件,圆头刮削器/尖状器1件和小型砍砸器(原为砍斫器)1件[4]。尚未统计的标本可能是断块和其他类型石片等。无疑,遗址中的断块和残片数量是较大的。这些标本几乎均为1974年从74093地点采集的,但现在能够观察到的标本只有81件,其中石制品77件,“骨器”4件。其他标本哪里去了?应该也在双古所,但未在标本馆收藏。
  本文观测的石制品,均为双古所正型标本,每件标本都有编号和两个红点标记。显然,标本经过了精选,鉴于收藏的原因,其观测不完整性是显而易见的。
  一、石制品分析
  类型可观察的石制品77件,其中:石核6件,全部为Ⅲ型石核;石片15件,全部为Ⅰ2型(人工台面)完整石片;修理品56件,除了1件石球外几乎均是可列为“刮削器”的边刃器,包括“尖状器”,绝大多数属于精制品(表一)。遗址中,石片的存量通常是最大的,其中包括大量剥片和修理产生的废片,还有带使用痕迹的石片。
  石料石制品岩性为燧石40件,玄武岩13件,玛瑙10件,石英8件,石英岩4件,白云岩2件。其石料均分布在当时相关河道的河床上,有关砾石或岩块可见于泥河湾盆地北部山区或山前洪积扇较为古老的岩层。
  磨蚀与风化石制品磨蚀程度Ⅰ级(轻微)75件,Ⅱ级(较轻微)1件,Ⅲ级(中等)1件;风化程度Ⅱ级(较轻微)14件,Ⅲ级(中等)46件,Ⅳ级(较严重)7件,Ⅴ级(严重)10件。可见,石制品的磨蚀大多数属于轻微,只有极少量略有磨蚀,表明标本基本上属于原地埋藏。石制品的风化程度大多数属于中等,有的相当严重,显示遗物曾经暴露于地表较长久时间。这一事实暗示,“许家窑人”曾经在这里长期生活过,恰逢“大同湖”的最后退缩阶段,其活动范围明显选择在山前洪积扇前缘流水线上或地下水出露地带,显示了当时人类对于地貌环境的顺应或利用。标本P4169和P4230虽然表面带有铁锈擦痕,但仍然可以判断出自原生层,因为遗址的地表全被挖龙骨翻上来的土覆盖。
  大小石制品小型(定性三指撮,定量≥20,<50mm)的60件,占77.92%;微型(定性双指捏,定量<20mm)的9件,占11.69%;中型(定性手掌握,定量≥50,<100mm)的7件,占9.09%;大型(定性单手抓,定量≥100,<200mm)的1件,占1.30%;巨型(定性双手拎,定量≥200mm)的没有(表二,图三)。
  表二显示,许家窑—侯家窑遗址的石制品与东谷坨遗址和黑土沟遗址的共同特征是,小型的占绝对优势,大型的相当稀少,未见巨型的。但是相对后两者来说,前者的微型标本略比大型的所占比例大,其现象究竟是文化相的变化,还是材料收集不全面的缘故,尚需更多的相关材料来加以说明。
  形态石制品宽薄型(宽度/长度×100≥61.8,厚度/宽度×100<61.8)49件,宽厚型(宽度/长度×100≥61.8,厚度/宽度×100≥61.8)14件,窄薄型(宽度/长度×100< 61.8,厚度/宽度×100<61.8)8件,窄厚型(宽度/长度×100<61.8,厚度/宽度×100≥61.8)6件(表三,图四)。
  从表三可以看出,石制品的形态在许家窑—侯家窑遗址和东谷坨与黑土沟遗址均以宽薄型为主,其中石片与以石片为原型的修理品的数量过半。其石核的形态(以剥片主要作业面定位观察),许家窑—侯家窑遗址的也属于宽厚型。
  重量石制品77件,总重量2409.1克,平均重量每件31.29克,最小的是Ⅰ2-2石片(P4174)重0.8克,最大的是石球(P43880)重1372克。如果不计石球,平均重量每件13.65克,最大的是精制品P4232,重94.6克。
  石核6件,原先分别鉴定为原始棱柱状石核和盘状石核两类,实际全部属于多台面多片疤石核(图五),均显露有效剥片疤痕。还有原先统计的石核40件本文未能观察到,有的也许被包括在其他类之中了。石核P4161,具有5个台面,可见最后剥片疤14个,其中有效片疤6个,包括4条似石叶片疤,作为棱柱状石核看待似有一定道理,因为后来的发掘中也发现过石叶[2]和“似楔状石核”。石核P4164有4个台面,可见最后剥片疤9个,其中有效片疤4个,原先界定为盘状石核(discoid),但只有局部类似。这件石核有人在标签上注“改多面体石核”(polyhedron),然而,石核哪有不是多面体的?
  我们知道,两点一线,三点一面,四面一体,所以,严格地说,除了部分加工精致的石球和Ⅰ1-1型石片与Ⅰ2-1型石片分别可以看做球面体和凸透镜体(单面体)、半椎体与半球体(双面体)、圆柱体与球瓣体(三面体)外,绝大多数石制品表现为四个面或四个以上面的多面体。无疑,在旧石器时代考古领域,对于立体几何的概念认识不足。况且,在石制品的分类系统上,将盘状制品和多面体制品放在同一级划分层面,采用了形态和体面数量的双重标准,这是违背形式逻辑划分准则的,乃世界旧石器时代考古之通病,笔者认为,科学研究不能这样做!
  本文石核定位,以剥片成功片疤最多的一面为正面,其上下为长度,左右为宽度,前后为厚度。
  石片疤显示其石核的剥片采用的是硬锤打击,但石核P4166、P4167和P4168,从标本的质量与石片疤的特征判断,剥片非采用砸击技术不可,因为应用其他技术不可能得以实验验证。
  P4166石核属于小型标本,片疤最大长和宽为16.3mm和15.1mm,剥离的石片属于微型,如果作为修理品原型看待则有点不可思议,其片疤相对显得较大,作为修理品修理疤痕考虑也有点不大合适。换个视角揣摩,这样的标本作为儿童的模仿作品或母亲与幼儿的嬉戏制品也许是比较合适的。事实上,在石料丰富的环境里,利用微小石核不断剥片,如果不是儿童所作,那一定是智障者所为,毕竟远古时代因近亲繁殖造成的弱智残疾不少,今研究者开拓思路无疑须冲破训练教条的束缚。
  1977年发掘以探方U3为主出土的石制品共1765件,其中石核有140件,包括Ⅰ型78件,Ⅱ型41件,Ⅲ型的21件[3],其数量在石制品组合中的配置可能是接近实际情况的。
  石片此次分析的石片共15件,包括Ⅰ2-1型石片1件,Ⅰ2-2型和Ⅰ2-3型石片各7件(圖六左图)。显然,原统计过的132件石片[4]没有列为正型标本,应该包括了其他类型的标本。1976年的发掘中曾经出土石叶(blade)(图六右图),但其数量不清楚。不过,石叶在中国出现得很早,泥河湾盆地黑土沟遗址出土了一些与“似棱柱状石核”相应的“似石叶长石片”[6],其实均为砸击产品,与压制的石叶迥然不同,但旧石器时代考古学家不乏有人误认为是细石叶。
  在1977年出土的1765件石制品中,含石片826件。包括完整石片399件,其中除了3件砸击石片外,有Ⅰ1-1型的11件,Ⅰ1-2型的32件,Ⅰ1-3型的19件,Ⅰ2-1型的11件,Ⅰ2-2型的72件,Ⅰ2-3型的251件。还有不完整石片427件,其中Ⅱ1-1型的145件,Ⅱ1-2型的137件,Ⅱ2-1型的49件,Ⅱ2-2型的6件,Ⅱ2-3型的32件,Ⅱ4型的58(原为57)件[3],其组合可能较为接近真实情况。
  确认石片在制作工序中的位置,须从台面和背面的性质及其剥片数量与方向综合判断。许家窑—侯家窑遗址的石片台面可以划分为单面状和双面状两大类及扇面形、正扇形、倒扇形、倒三角形(以石片背面观定位左右,破裂面缘在前,背面缘在后,左右两边呈直线,破裂面缘与背缘呈向前凸的弧形者为扇面形;左右两边呈直线夹角,且破裂面缘呈向前凸的弧形者为正扇形;左右两边呈直线夹角且破裂面缘呈直线形者为倒三角形)、唇形和不规整形6个类型,其中单平面状扇面形较多(表四),未见修理台面石片,砸击石片尚需进一步研究,打击点位于双面纵脊上的只有P4179和P4182两件。
  石片台面反映剥片在石核台面的打击点选择。石片台面形状显示打片选择石核台面突出位置的思维结构,其中扇面形台面反映其连续推进剥片,这是盛行于欧洲的旧石器时代中期的Levallois技术特征。在台面的同一部位推进式连续剥片,应该是一种弱智技术,因为实验证明倭黑猩猩一般就是这样操作的,较为缺少人类特有的创造性,但它在旧石器时代考古学上却作为相对先进的技术看待,尽管在泥河湾盆地早更新世的遗址以及细石器遗址里均有所表现。不过,作为旧石器时代中期的许家窑—侯家窑遗址来说,扇面形台面特征的石片出现,似可以与欧洲的相比,但它们是否存在文化相的内在联系,尚需对1976年和1977年发掘的大量标本进行剖析,也许能找到一点蛛丝马迹,如果能发现一些“Levallois point”或一些真正的盘状石核,那就可以有大文章可做。
  原先定为“利用台面凸棱打击石片”的P4176、P4177和P4178,台面均为人工单片疤面,其打击点都在一个片疤面上,只有P4179标本与作为“修理台面石片”的P4182标本的打击点是在台面双面交汇的棱脊上,但未必是人为有意的选择,因为棱脊的夹角均为大于150°的钝角。本文将他们均归于脊状或双面脊状台面类型。作为“修理台面石片”的P4180,其台面为石片疤,呈平坦唇形,台面附近背面有少量砾石面,还有两道打片受力垂直破裂面的片疤,似与修理台面无关,本文将其作为面状或单平面双边唇形看待。本文的唇形台面,指的是石片台面破裂面缘和背面缘的双弧形面状组合,过去认定的唇形实际是破裂面的台面缘呈“地包天”唇状凸出,它是剥片过程中偶然形成的,受岩石力学结构影响,不可能属于人的设计思维。   石片背面的片疤类型,除了Ⅰ2-1型的1件石片没有片疤和另外1件可见两个从上往下打的片疤,其他均有3个以上的片疤,而且大多数为双向多片疤和多向多片疤(表四)。
  石片背面的双向多片疤和多向多片疤类型与石核多台面多片疤类型存在耦合对应,这是石制品本身反映的人类特有的创造性思维结构,就是能把抽象的不同概念付诸于剥片生产实践中,制造出新的事物。
  砸击技术应该是别具一格的剥片技术,是不得已而为之的剥片技术,貌似复杂,实则逻辑思维结构简单。砸击品几乎均为小型或微型,大多分布在可能属于大本营的遗址里。张森水提倡的石制品剥片技术分类系统,如果将砸击法归结于幼儿模仿剥片的游戏方法,那就是考古思想的一个重大的突破,可惜这方面未见只言片语论述。
  修理品56件,包括精制品49件,粗制品7件。在精制品中,包含原型为石片的44件,砾石和岩块的只有5件,且包括了石球1件。石片原型的修理品(包括精制品和粗制品),有31件系单向背面修理,15件系大多以向背面修理为主的双向修理,单向破裂面修理的只有5件(表一,图七上图)。许家窑—侯家窑遗址修理品的原型选择和加工方式与东谷坨遗址和黑土沟遗址相仿,均以小型石片向背面修理成边刃器为主,而且修理品不定型(表五,图七)。
  在49件精制品中,有以石片单向背面修理的26件、单向破裂面修理的3件和双向修理的15件,还有以岩块等单向修理的2件、双向修理的2件和多向修理的(石球)1件;除了1件石球外,按照传统观念可以划分为边刃器(刮削器)41件和尖刃器(尖状器)7件。41件边刃器,平均修理疤约10个,多半为8~13个,最多的20个,最少的3个;刃缘形态表现为直、齿、凸(包括圆周和半圆周刃缘)、凹及其两种或多种的组合,其中单边刃的(包括圆周和半圆周刃缘)16件,双边刃的20件,三边刃的5件,有的一个修理刃缘由两种形态组成。7件尖刃器,平均修理疤约9个,多半为5~9个,最多的17个,最少的3个;分别有石片单向背修理的3件和双向修理的3件,还有岩块双向修理的1件;双边呈凸∧直刃3件,凸∧凸刃、凸∧凹刃、凸∧凸凹刃和凸凹∧凸凹刃各1件。
  P4232长和宽分别为72.5mm和52.0mm,原先定为“小型单面砍砸器”(贾兰坡称“砍斫器”),笔者认为,砍砸器应该具有足够大的尺寸和一定重量,因为用比正常成人拳头小的制品进行砍砸,其产生的能量是不大能见效的。笔者建议,砍砸器限定在大于正常成人手掌,至少应该属于大型制品甚至特大型制品,其长度至少大于100mm甚至200mm。
  石球,人工制作的球状修理品,原先订名“球形石”,其概念有些模糊。在许家窑—侯家窑遗址出土的石球数量之多,世界鲜有,它包括了制作过程各个阶段的制品:1974年采集14个,1976年出土1059个,1977年也应该有不少,但双古所有多少存量现在不清楚。在周口店“北京人”遗址的3042件修理品中,有8件石球,在东谷坨遗址和黑土沟遗址目前尚未发现石球。
  哺乳动物化石4件,均为肢骨残片,应该属于较大型动物,根据遗址中动物化石的发现情况,大体可以断定为马类化石。它们曾经被鉴定为“骨器”,其根据是骨片上具有从内向外受力破碎的痕迹,而人类敲骨吸髓和动物咬骨破碎应该是由外向内受力。其考虑似乎符合逻辑推理,但是,虽然骨片硬度绝对胜于木棍,但仍然不及石英质制品,更何况难以排除动物的作用和其他成因,因此,笔者认为这样的标本归于破碎骨片化石考虑较为稳妥。P4238和P4239两件标本具有明显的食肉类动物的咬痕(图八),在P4238骨片外部可见一个较大“片疤”,不显人类创造性思维结构,也看不出有人类加工的目的性,它应该是食肉类动物啃咬所致,而且是带着肉啃咬的结果。笔者曾经对猪的肢骨做过实验,骨头上打片比石头上难度大,因为骨头比石头韧性大、脆性小,锤击法和碰砧根本使不上力,只能用砸击法,但剥片效果很差。
  许家窑—侯家窑遗址中出土的哺乳动物化石及人类化石,均存在骨骼变态病灶,其病理生态环境至今尚未改变,当今侯家窑村一带的居民患氟牙症和氟骨症者比比皆是。在化石中,可见明显人类切痕的兽骨,推测为人类制作食物是合情合理的,但作为“餐厅”考虑显然是受了现代思维的左右,因为餐厅的分化在泥河湾盆地興起是很晚的,一般与厂矿、机关和学校建立有关,在农家有餐厅的至今非常少见。
  二、讨论
  1.1976年报道的“许家窑文化”,并非规范的科学命名,在时空分布上也不构成独特的旧石器文化,因此,许家窑—侯家窑遗址发现的石制品归于泥河湾文化(Nihewanian Culture)应该是较为稳妥的。
  旧石器研究“比娃娃”的相貌定性观察是必须的,但定量分析也是需要的。文化交流应该是一个相当复杂的动态模型,既有传承,又有变异,漫长时间的传承,保留什么,发展什么,显然后者是更重要的。文化发展随着人类的迁徙而变化,其交流的路线是多维的,不仅有空间错综的反反复复,而且还有时间上的演化以及人类心智进化和地质环境变化的影响。
  Nihewanian虽然最先在2015年提出[7],但正式建名于2017年[8],它是分布在东方的小石片石器文化,其时间跨度已知从更新世早期大约180万—190万年前一直延续到更新世晚期细石器出现之前,目前已知的黑土沟、小长梁、东谷坨、周口店第1地点、许家窑—侯家窑、萨拉乌苏河、杜庄、峙峪和神泉寺等许多遗址可以被囊括其中,最近报道的南亚印度的Attirampakkam遗址[9]也许可以包括在内。它的特点是:修理品以小型为主,原型多为石片,而且向背面修理占绝对优势,多数可归为边刃器,形态多为宽薄型,形制基本不定型,石制品组合中通常包含石叶及其相关的石核,剥片一般利用台面凸出部位,石片背面以多向和双向的多片疤类型居多。Nihewanian是东方独特的旧石器文化,它可以与Oldowan和Acheulian等西方文化相提并论,但它的开始并非由简单的剥片和敲击制品(simple flaked and battered artifact forms)所标志。先辈们曾经认识到周口店的发现与西方的明显不同[10],但没有订名“中国猿人文化”(Sinanthropusian Culture)或周口店文化(Zhoukoudianian Culture),后来提出的“中国猿人文化”(Sinanthropus Culture)与“许家窑文化”一样,也不是规范的考古文化命名,现在看来,归于泥河湾文化应该是最佳考虑。   2.1976年发表的《阳高许家窑旧石器时代文化遗址》[2]作为考古发现报告,最大的看點是充实了华北旧石器时代中期研究内容,另外将分布在泥河湾盆地的早期河湖相沉积分离出上更新统。
  贾兰坡等在1972年的峙峪遗址研究报告中提出了华北旧石器文化两个体系,其中有一个船底形刮削器—雕刻器传统(或称周口店第1地点—峙峪系),后来盖培和张森水也分别表述过华北的小石器文化系列,他们的认识应该属于裴文中学术思想的深化,因为裴文中等早在1932年就提出周口店“中国猿人文化”“是这个典型地点以外未见报道的一种旧石器文化”[10]。诚然,有关的文化系列仅仅属于问题的提出,尚需更多的发现与更广更深的研究来做进一步论证,但作为旧石器考古理论的探索显然具有一定的科学开创意义,有不同的看法进行争论也是十分正常的和很有必要的,现在作为泥河湾文化打包也仅仅是一种研究思路的探索,因为科学研究只有更好没有最好,尤其是旧石器时代考古,永远属于进行时态,“旧石器时代考古学”尚在“瞎子摸象”中,几乎所有的问题当前都不可能是全面的或可以轻易定论的。
  许家窑—侯家窑遗址分布在泥河湾盆地北部的山前洪积扇前缘的流水线上,其文化层由黄褐色粉砂质黏土(上层)和灰黑色黏质粉砂(下层)构成,有的石制品和哺乳动物化石被胶结在灰绿色粉砂或细砂结核之中,这样的地质现象在泥河湾盆地仅见于阳原群河湖相堆积,桑干河及其支流形成后的阶地冲积物从未见有相关的堆积。况且,桑干河在泥河湾盆地的阶地发育,东北端有四级,西部有两级,西南端只有一级。考察发现,在梨益沟沟口,相当于东谷坨一带出露100多米的岑家湾台地的桑干河最高阶地一般表现为相对低阶地高10多米的残丘,而且其顶部几乎不见真正的黄土覆盖。
  3.许家窑—侯家窑遗址原先的石制品研究,其思想方法十分传统,研究分类的基因遗传硬伤是明显的,例如石片的分类,在同一划分层面应用了台面性质、台面形态、台面修理和剥片技术等不同的标准,这是有悖于逻辑划分准则的。分类不仅是科学研究的重要手段,在日常生活中也离不开分类,正像菜刀和碗筷必须归置在厨房,不能放在卫生间一样。石制品的分类,是科学人员为了研究的分类,与原始人类的分类几乎风马牛不相及,因此,如果分类不合理,那么其研究结果的科学性大打折扣是不言而喻的。
  4.许家窑—侯家窑遗址发现后,经过了多次发掘,其规模在中国史无前例,所获得的旧石器材料也非常可观,然而,虽然有关的古人类、地层和古生物以及年代学方面已经发表了一些报告,但作为重头戏的旧石器研究报告却至今仍然无声无息。在令人深感遗憾之余,不禁令人反思中国旧石器时代考古的科学行为和学术水平的问题。作为一个国家级的科研团队,实验资料被末端队员长期霸占,不允许其他队员甚至执行领队进行观察,这是中外科学史上闻所未闻的事情。
  双古所在1976—1979年的三次发掘,获得石制品至少2万多件,或许超过3万件,其数量超过周口店“北京人”遗址的17091件是肯定的,尽管口头流传周口店号称发现10万件之多。这么多标本,怎么处理?显然,按照传统的研究方法,选择性地进行记述几乎无从下手,因为许家窑—侯家窑遗址的精致标本实在太多,需要一个合理的方法。由此,不禁联想到周口店“北京人”遗址的石制品经过了半个多世纪的搁置,虽然在裴文中和贾兰坡的组织下曾经大张旗鼓地整理过,但没有出成果,探究原因,只能是缺乏规范的石制品观测方法。1975年张森水在研究室党支部领导安排下进行研究,与裴文中共同署名出版了《中国猿人石器研究》,但研究的思想方法依然因袭传统。现在,选择标本记述报道的旧石器时代考古形式显然已经难以适应科学研究的需求。建立国家标本资源共享平台,必须在田野全面收集资料的前提下,在室内对资料做全面分析,做到能够满足各种需求,然后将资料录入大数据库,进入信息网络化,便可真正实现资源共享。科学研究须不断地追求“柳暗花明又一村”,旧石器研究的方法有待健全和规范,发现和发掘报告须考虑持续性研究。意识到问题和健全研究方法是每一个研究员(或教授)的职责和义务。
  无疑,许家窑—侯家窑遗址发掘的石制品写不出研究报告,不仅有碍于中国旧石器时代考古事业的繁荣,也有损于中国科学院古脊椎动物与古人类研究所国家科研队伍的形象。
  5.石球的用途,普遍定为投掷修理品,这是一种解释,但有存疑:
  (1)自然石块本身就是十分经济的投掷“武器”,为什么要加工成石球?
  (2)有不同修理程度的大大小小石球聚集在可能属于大本营的遗址里,明显与打猎第一现场不相协调。
  (3)石球作为“飞石索”解释,首先绳子怎么解决?其次较大的石球怎么捆绑?绕动起来需要一定力度,其产生的张力当时人能掌控得了吗?绳子经得住拽吗?笔者儿童时期玩过绳落子(石子放在一块羊皮上,羊皮由两根等长的细绳系着,一头紧套在小指上,另一头由大拇指和食指捏着,上下转悠几圈后向着投射目标方向放开捏着的一头,石子就飞出),我的左眼眶上还留着被打的伤疤印记。玩的“石球”都是较小型自然石子。
  (4)石球为什么不可以作为儿童玩具考虑?笔者幼年时期的玩具就是石头,收集石头是除了吃喝拉撒睡以外的最主要活动,以为好玩的石头就是财富。玩具有益于儿童开发创造思维,是远古文化发展和传播的原动力。儿童模仿成人的生产活动是天性,必然连接着文化信息的传递和革新。遗址中存在大量儿童玩耍的石制品是可想而知的,只是目前我们还无法鉴别,但不能不作考虑。
  6.许家窑—侯家窑遗址报道的“骨器”,论其为人工制品尚缺乏有力举证。
  骨器如何界定,这个问题在旧石器时代考古中始终没有解决,也很难有共识,好在旧石器考古十分宽容,怎么想象都不为过。有的老前辈认为从里面受力剥落的骨片就是骨器,其判断标准有一定道理,因为敲砸吸髓应该从外向内受力。笔者曾经接受过这种理念,在研究东谷坨遗址遗物时也报道了几件“骨器”。科学研究需要思想分裂和丰富的想象力,科学实验的论证接近事实,但旧石器时代是无法重复的,即使有完美的实验也仅仅是现代人强加于古人类的设想,除非组织千百人长期彻底回归自然作实验。旧石器时代考古只有获得的遗物是事实,但也为此常常争论不休,所以研究必须想象当时的种种可能,自圆其说,至少不留判断罅隙。更何况,远古人类能够使用自己制作的石器,那么利用自然石块和木头棍棒也是想当然的,选择骨片做工具也是合情合理的推测。不过,在科学研究中,没有人认为无人工打击痕迹的石头可以称为石制品,但有人工打击痕迹的骨片也难论其为“骨制品”,因为敲砸吸髓破碎的骨片显然应该具有人工作用痕迹,二者混为一谈是明显的混淆概念,因此鉴定“骨制品”的条件要比石制品苛刻得多,尽管中国旧石器考古学界默认“骨器”或“骨制品”的主观界定。   7.遗址发掘的最好方法应该是在室内能够恢复遗物的原始空间分布。许家窑—侯家窑遗址1976—1979年的发掘是按照周口店的发掘方法,布方水平2m×2m,垂直发掘层是1m,实际效果与挖土豆没有两样,尽管其发掘主要是在扰乱土层中。1990—1992年在泥河湾盆地早更新世旧石器遗址的中美合作发掘,引进了Desmond Clark在东非的田野考古工作方法,布方水平1m×1m,垂直每一水平发掘层为5cm,对每一件出土标本都进行定位定向测量与绘图记录。目前在中国,Desmond Clark野外工作方法已经得到普遍推广,这个方法对于水平地层的文化层来说效果是显著的,但是,对于文化层构造较为复杂的遗址,如地层倾角较大或上下犬牙交错,其发掘方法无疑会打破文化层的原始结构,如果上下层的遗物分布的数量变化不大,很容易作为同一生活面看待。为此,最好的发掘方法就是按照文化层的自然层逐层水平清理。不过,笔者相信,现在的技术足以使测量仪器做到自动分辨地层,有关问题一定很快就会得以解决。
  8.许家窑—侯家窑遗址,1976年贾兰坡和卫奇订名为“许家窑遗址”有罅隙,如果当时订名为“泥河湾盆地”或“桑干河盆地梨益沟”遗址那是相当圆满的。为此,张森水曾经在名称上多次做文章,1985年更名为“许家窑—侯家窑人地点群”(简称“许家窑人地点”),或分别称“河北阳原县074093地点”和“山西阳高县073113地点”,1989年分解为“阳高许家窑”与“阳原侯家窑”两处遗址,1993年又确认为“许家窑地点”。1996年张森水作为国家文物局专家组成员创建“许家窑—侯家窑”遗址一名,并且经国家文物局上报由国务院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现在,“许家窑—侯家窑”遗址订名已经变成了国家行为,在尚未修订之前,任何人或部门则不应该罔顾国家政令。
  9.石制品类型的比率仅仅是发掘范围所获得的石制品的比率,这与遗址的性质、石核的大小与剥片次数以及修理品的加工精细程度密切相关。优质石料的石核剥片成功率高,其利用率也必然相对会高。同样,修理品加工越精细产生的石片就越多,其石片的大小与修理品的大小息息相关。由此可见,修理品加工产生的碎屑与石核上的剥片是没有严格界限的,较大修理品加工的碎屑石片比较小石核的剥片大是显而易见的,所以研究观察到的修理疤和剥片疤作为修理品加工和石核剥片的专业界定未必是合理的信条,因为石片本身是没有大小限制的。
  10.科学研究,除了填补空白,就是修正错误。中国旧石器考古在过去和现在以及未来相当长的时期仍然以发现填补空白为主。“中国旧石器时代考古学”,不仅缺乏理论,而且作为实证既不应该是遗址按照时间先后的排列,也不应该完全是西方学说的移植。这方面,老前辈的科学遗产是十分可怜的,而我们能留给后人的也不是很乐观。
  本文是在过去研究基础上的重新认识。科学需要争论和批判,争论和批判有益于科学进步。不过,由于研究资料的局限和不可重复实验的限制,旧石器时代考古没有科学鉴定标准,其是与非,只有权威定论,哪怕是指鹿为马。在中国,最初发现的旧石器没有听说有争议,因为那是西方人做的工作。1931年裴文中在周口店石灰岩洞穴堆积物中发现了旧石器,不得不邀请法国史前学家步日耶(Abbe Henri Breuil)来华鉴定,从而得以确认。1962年贾兰坡和王建报道在山西西侯度发现早更新世旧石器,学术界几乎论为天方夜谭,因为那时候的人类演化理论认为在早更新世人类还没有走出非洲。从2008年开始,卫奇等多次报道的泥河湾盆地发现的177万—195万年前的黑土沟遗址,没有异议是不可能的,因为目前科学界普遍认为大约180万年前人类才开始走出非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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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KUMAR AKHILESH, SHANTI PAPPU, HARESH M RAJAPARA. Early Middle Palaeolithic culture in India around 385-172 ka reframes out of Africa models[J]. Nature, 2018, 554:97—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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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責任编辑:成彩虹〕
  Restudy of the Collections from Xujiayao-Houjiayao Site, Nihewan Basin   WEI Qi
  (Institute of Vertebrate Paleontology and Paleoanthropology, Chinese Academy of Sciences, Beijing 100044)
  Susan KEATES
  (London,England)
  Key Words: Stone artifacts; Nihewanian; Xujiayao-Houjiayao site; Late Pleistocene; Nihewan Basin.
  Abstract: More than 20,000 stone artifacts were discovered at the Xujiayao-Houjiayao site in 1976-1979. However, only 77 stone artifacts including 6 cores, 15 flakes and 56“stone tools”and 4 bone pieces collected in 1974 have been preserved in the Specimen Collection Museum of the Institute of Vertebrate Pal‐aeontology and Palaeoanthropology, Chinese Academy of Sciences. In overall appearance,they resemble arti‐facts from other Paleolithic sites such as the Heitugou and Donggutuo sites in the Lower Pleistocene context. Despite the presence of a large number of stone spheroid, they resemble the Nihewanian assemblages. Origi‐nally reported as“bone tools”, 4 bone fragments bear obvious carnivore tooth marks and are therefore not archaeological artifacts.
  The earliest Nihewanian appears at the Heitugou site known between 1.77 Ma-1.95 Ma in the Olduvai subchron of Matsuyama chron in the Nihewan Basin in China. It continues until the Microlithic in the Late Pleistocene. The Heitugou site indicates the presence of hominids in East Asia as early as 1.8 M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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