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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增强的自然主义困境及其可解性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陈万球

  摘 要:现代哲学对于道德自然主义有着特殊兴趣。道德自然主义的兴起与自然科学的兴盛密切相关,因为伦理学必须接受自然科学的审视与反思。生物医学道德增强是对道德现象做出自然主义的还原和解释,本质上是道德自然主义的复制和修正。道德增强打开了一个不确定的道德空间,对伦理学的挑战才刚启幕。道德增强在道德与自然科学之间建立起一种并不充分的逻辑联系。作为一定社会复杂文化教育背景下生成的伦理道德,道德增强不能直接还原成生物的、物理的、化学的活动。尽管如此,关于道德增强的立场,仍需保持历史唯物主义的开放态度。
  关键词:道德增强;道德自然主义;道德物理主义;还原论
  中图分类号:B8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0751(2020)12-0094-05
  自然主义历史悠久,其影响一直持续到现代。道德增强在借鉴自然主义思想资源中提出一些与传统伦理学相抗衡的命题,意味着它会面对传统伦理学未曾面对的严峻挑战。只有凛然直面并大胆回应这些新挑战,伦理学才能在现代学术体系中立稳脚跟。关于道德增强论的立场,无论科学上还是哲学上,都应持开放而谨慎的态度。
  一、道德增强的本质是道德自然主义
  自然主义在理论上可以区分为本体论自然主义和方法论自然主义两种。本体论自然主义主张,只有自然科学断言存在的事物才是真实存在的,超自然的事物是不存在的;方法论自然主义主张,只有自然科学方法才是认识事物的最可靠和最有效的方法。概言之,自然主义是崇尚科学理论和科学方法的哲学理论,是唯科学主义的。把自然主义的理论运用到伦理学领域就形成了道德自然主义。
  道德自然主义是基于自然科学原理和方法,从自然规律和人的自然本性中探寻决定人的行为动机和规律,从而建立起自身理论体系的道德哲学。“道德自然主义的核心观念仍然将道德现象视为自然世界的一部分,并用自然科学的方法加以解释。”①道德自然主义根源于古代的自然主义哲学路线。从本体论上看,道德自然主义认为,道德的基础和本质是自然的,尊崇从自然事物的本质和规律中引申出人类社会的道德原则和道德规范。从认识论上看,道德自然主义大多承认自然的可知性,相信采用科学的经验方法一定能够认识自然界的本质规律。从方法论上看,道德自然主义大多主张还原论,认为道德属性可以直接还原为自然属性。
  道德自然主义有其鲜明的理论优点。一方面,自然科学把道德纳入研究范围,把道德研究建立在自然科学基础之上,尝试在道德与科学之间构建一种必然的联系,开启了道德科学化的历程,在某种程度上恢复了古代“知识即美德”的传统,从这个意义上说,道德现象就是自然现象,人们对道德的驾驭就会更加经济,更加轻松自如。另一方面,对道德问题的解决更加依赖科学进步和科学方法,相信通过科学方法可以解决更多道德问题。②
  随着自然科学的进步,道德自然主义在实践中演化成多种形式。道德物理主义是道德自然主义的一个典型的子类,是“现时代占统治地位的世界观”③。道德物理主义是从物理上来寻找道德的起源和本质的,把道德现象归结为“物理的”属性。随附性是所有物理主义的共同承诺,它抓住了物理主义最简单、最核心的思想,即“世界上的一切要么是物理的,要么是随附于(依赖于、决定于)物理的东西”④。换言之,除了物理的存在之外什么也没有。物理主义是真实的,世界(包括人)完全是由物理学所认可的实在所构成的。人的身体是一个物理—化学系统,其所有变化都可用物理—化学术语来解释,人身上的所有属性都可用物理—化学术语来解释。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当代伦理学的科学论证从一开始就蕴含着浓郁的物理主义特征,使道德发展打上了实证科学的烙印。随着化学学科的发展,人们尝试用化学来解释道德现象,因而形成了道德化学主义。以此类推,有道德达尔文主义、道德生物医学主义等,其中,道德生物醫学主义就是道德增强。
  道德增强最早是由牛津大学教授朱利安·赛奥莱斯库和哥德堡大学教授英格玛·佩尔松提出的。在他们看来,一方面,当代科学技术的长足发展使人们获得了毁灭性的力量;另一方面,道德的自然进化速度跟不上技术发展的步伐。因此,必须寻找道德进步的新途径和新思路,用生物医学手段加速道德的进步,用以克服目前人类面临的灾难性难题,如生态问题、种族歧视、恐怖主义。道德增强的重要贡献是引发学术界对道德自然主义的思考。⑤
  可见,道德增强与传统自然主义一脉相承。从本质上看,道德增强就是道德自然主义,但是道德增强不是道德自然主义简单的翻版,而是对其进行了严格的修正。
  二、道德增强对道德自然主义的修正
  近代以来,道德自然主义学术殿堂非常热闹。究其原因,一是自然科学的飞速发展及其强大的解释力坚定了人们用自然科学的成果和方法解释一切的信心,导致科学主义的盛行。人们看到了自然科学无比巨大的解释力和实践价值,于是认为科学是至高无上的,是最权威的终极解释理论,高于对生活的一切其他类型的诠释;科学不仅能解决自然界的问题,而且能解决社会问题。各种形式的自然主义就是从科学主义态度中衍生出来的。二是坚持“物理完全性”信念或原则。从理论上说,物理的东西或根源于物理的东西就是世界的全部,世界完全是物理的。三是相信因果封闭性。相信世界上的确存在因果作用,但因果作用完全封闭于物理事物之内,即只有物理的东西才有因果作用。
  道德自然主义的解释有其合理性和科学性。⑥尽管如此,道德自然主义依然遮蔽不了理论和实践上的不足。对此,有学者指出,道德自然主义是虚妄的,它存在诸多软肋和麻烦。⑦一是忽视道德社会性本质,把道德现象视为自然现象。道德自然主义一般否认道德的社会性,反对用自然科学以外的视角分析自然现象和社会现象。道德现象不能等同于自然现象,道德理论也不能等同于自然科学理论,两者在内容和方法上都不尽相同。道德现象不能用自然现象来说明,无须为承认道德现象与物理现象的联系而将道德事件还原为或等同于自然物理事件。二是混淆了事实与价值之间的关系。这导致了自然主义谬误,在道德现象与自然现象之间建立起一种并不充分的因果联系。事实上,实然不能推出应然。三是还原论的错误。把复杂的现象还原成简化的事物,有损道德独立性和开放性。正如有学者指出的那样,我们的心理状态不可能等同于任何物理或化学状态。⑧“这种做法最终会把道德的基本要素排除在外,容易导致道德问题简单化和个体化。”⑨摩尔认为,所有用非道德术语描述道德属性的尝试都会失败,因为任何道德问题都是开放式问题,但是自然科学问题却是封闭式的。开放式的问题不能用自然方法来讨论。四是思想上的偏狭性。道德自然主义认为,合理性只能是科学的合理性,客观性只能是科学的客观性,其他不具有这种合理性和客观性的学科都是主观的,这种浓郁的科学主义情结显而易见,这种理解在希拉里·普特南看来是偏狭的。有鉴于道德自然主义存在上述诸多困境,道德增强在理论和实践中对其进行了修正和补充。   第一,承认道德的自然属性并不排斥道德的社会属性。道德自然主义存在两种形式:一是从自然界寻求道德的本原,不承认自然之外存在道德的本质;二是从人的生理、心理属性甚至人脑中寻找道德的基础和本原。不管哪种形式的道德自然主义均忽视道德社会性本质,把道德现象视为自然现象。在道德属性的认识上,道德自然主义犯了一个致命的错误:忽略道德问题的复杂性。把道德现象简单地归结为科学现象,把道德问题归因于个体生物学原因,排斥道德的宗教、文化和历史因素。⑩与此不同,道德增强支持者在承认道德的自然属性时也不排斥道德的社会属性。他们认为,道德的社会化途径是存在的,文化背景和传统教育是具有伟大德性的人的一个不可遮蔽的方面。
  第二,折中主义。道德自然主义主张,科学是至高无上的,自然科学才是真知识,是最权威的终极解释理论;自然科学方法才是真方法,是高于一切其他类型的诠释。换言之,道德自然主义在理论基础尤其是方法论上是封闭的、排他的。道德增强论认为:自然科学存在局限,其解释力是相对的。在方法论上,道德增强论强调自然科学方法是道德增强的根本方法,但传统的教育方法对道德增强也有一定作用。有学者认可社会—文化的和制度性的方式,以及综合理性的重要性。他们认为道德增强不是由生物医学方式单独完成的,传统的道德教育也发挥着积极作用。“生物医学道德增强不是唯一的‘灵丹妙药’,而是在包括文化、社会方式等增强的综合路径中可以发挥作用的一种。”B11
  第三,“非完全性”的信念和原则。即用“非完全性”的原则克服道德自然主义的“物理完全性”。道德自然主义坚持认为全部自然科学具有完全性,即可以完全无遗地认识和把握全部世界或世界上的一切。实际上,这是一种作茧自缚、画地为牢的主张。道德增强论并非主张“技术包打天下”,不承认科学技术是解决现实问题的唯一良方。运用技术增强,并非对所有道德情感进行调节,而只针对某些情感;也并非毫无目的地随意调节,而是要使人们具有更好的道德动机从而做出更道德的行为。根据道格拉斯的理论,调节某些情感主要包括:特定种族的强烈反感和暴力侵犯冲动情感是需要通过技术“弱化”的;某些核心道德情感、利他情感和公平正义情感,是需要通过技术“增强”的。佩尔松和赛奥莱斯库明确指出,责任心、意志力、勇气、节制等执行的美德不是生物医学道德增强的内容。
  道德增强对道德自然主义的修正远不止这些,随着道德增强理论的深入发展和完善,对道德自然主义的修正也会继续。
  三、道德增强与传统伦理学的冲突
  道德增强技术的发展及应用彻底颠覆了人们对传统道德的认知,对传统伦理学发起了严峻挑战。
  第一,动摇传统道德论基础。道德的根源问题是伦理学派建立各自理论体系的逻辑起点和存在合法性的基础。道德神本论就是把道德的根源归结为神的启示,由此建立起系统庞大的神学伦理学体系。经院哲学家托马斯提出,世界上有两种律法:神法与自然法。自然法即社会规则,它起源于神法,是“神的荣光在我们身上留下的痕迹”B12。道德人本论就是从人性中寻找道德根源,即从人的理性、感性或情感中寻找道德的本质和基础,由此衍生出理性主义、感性主义和情感主义伦理学体系。与神本论和人本论不同,道德增强强调社会道德情感根源于人的生理、心理活动,是脑神经的外化活动。表面上看,道德增强是传统的情感主义伦理学,其实则不然。道德增强只是借用了“情感”一词,把道德情感歸结为生理、心理和人脑的机能。道德增强论把道德归结于生理、心理的现象,并且主张通过药物等技术改变生理、心理以及刺激大脑结构和功能,从而改变人的道德行为目标。道德增强也撼动了理性主义伦理学的基础。传统理性主义把道德看作是人的理性的结果,人为自己立法。在理性主义看来,人类的道德情感和道德行为可能具有一定的生物学基础,但不能就据此否定了道德的社会性。因而,道德增强忽视了道德的社会背景,将道德当成工具理性肆意摆弄的物品B13,抽离了道德的文化背景和社会意义,使道德问题陷入个体化和简单化的困境之中。
  第二,道德神圣性的失落。道德的至上性是传统伦理学一贯的主张。斯多葛学派骨子里充盈着对人性的尊严和道德神圣性的肯定。斯多葛学派的道德自足之说在康德那里得到了印证:有两种东西,我对它们的思考越是深沉和持久,它们在我心灵中唤起的惊奇和敬畏就会日新月异,不断增长,这就是我头上的星空和心中的道德定律。康德还提出,尊严比普通所理解的价值更高,它超越一切价值,没有等价物代替。同时,道德是自然的道德,不是人为的道德。人和人的道德世界是“上帝赐予”、神圣不可侵犯的,人类对待这种“上帝赐予”应该要有足够的尊重和敬畏,人的行动应该有一定的限度。但是,道德增强对道德进行技术上的改造把道德变成工具理性的对象,随意进行修正,这就降低了道德的神圣性,道德增强就是一种扮演上帝的行为,使道德意义世界坍塌,道德的神圣性跌落。
  第三,对人的意志自由的僭越。自由的本质,自由与道德责任的承担,是传统伦理学关于自由问题的基本论域。对此的不同回答形成了自由意志论和决定论。前者认为,人们的意志或行为是没有原因的、无法解释的,换言之,是完全自由的。因此,人们必须对自己的行为负全部责任。亚里士多德说过:“我们能说‘不’的地方,也能说‘是’。”B14可见,人们的意志和行为是充分的、自由的。康德在突出人的理性的同时突出了人的自由本质,甚至把人的本质定义为自由,认为人格“就是摆脱了全部自然机械作用的自由和独立”B15。他又把自由与道德联系起来,说“自由是道德法则存在的理由”B16,因为只有人是自由的,才能要求他负道德责任。近代以来,自由意志论与存在主义相联系,形成了强大的思想潮流。后者认为,人们的一切选择和行为无不是由外部原因所造成,人并不具有自由意志,因此不能要求他们对自己的行为负全部责任。道德增强就是一种典型的决定论,其认为人的生物本能和规律控制着人们的行为和原因,所以人们并不具有自由意志,也就无须承担道德责任。对此,反增强论者进行了有力反驳:道德增强剥夺了人的“作恶的自由”,生物道德增强侵犯行动自由、意志自由和思想自由。B17   第四,对美德伦理学的否定。德性是美德伦理学的根本性概念。在古希腊,德性的最初用法是指武士的高贵行为,后来泛指包括人在内的一切事物的突出优点。德性生长靠教育和社会实践是美德伦理学的基本论点。智者派认为德性不是人与生俱来的,而是通过人们的苦心学习、通过别人的传授而得来的。普罗塔戈拉用神话方式说明道德、政治都是人们社会生活的产物,他从中证明人性本善,人人都有德行。德谟克利特把教育看作是创造人的第二本性的巨大力量。B18亚里士多德认为德性分为理智德性和伦理德性,理智德性由教导生成,伦理德性由风俗习惯沿袭而来。要具有公正的德性,必须做公正的事;要具有节制的德性,必须做出节制的行为。斯多葛学派也主张:德性是人世间唯一值得追求的东西,它本质上是自足的。“如果道德上的提高就像服用一颗药丸或给新生儿接种疫苗一样简单,那就太好了。但人类道德心理的个体和神经心理复杂性表明,道德提升没有捷径可走。”B19而道德增强论改写了传统美德伦理学,绕开了德性的实现必须通过教育、社会实践等环节,认为德性是可以通过技术增强来实现,不需要用理性来控制感性的欲望,更不需要像犬儒学派那样“忍耐、忍耐、再忍耐,克制、克制、再克制”,德性可以“不劳而获”。按照亚里士多德的说法,技术化的德性就不是一种真正的德性。
  四、应对道德增强之困的可解性策略
  道德增强诉求及其引发的挑战,使伦理学面临一系列新的问题。伦理学如果要在现代学术谱系中真正站稳脚跟,必须有力回应其挑战。
  第一,开放主义策略。道德增强理论自提出之后,支持派和反对派聚讼是非,不绝于耳。支持者认为道德增强是对传统伦理学的突破与创新,必将推动人类道德的巨大进步。反对派主张道德增强会严重干扰人类复杂的道德心理,道德进步没有捷径可走,应当继续使用传统的道德增强方式。B20两派观点各有偏颇。生物医学道德增强与传统道德增强可以相互兼容,并行不悖,理由在于:科学化的趋势是不可阻挡的,伦理学吸收自然科学成果是促进其发展的大趋势。研究证明,道德与自然科学之间存在密切关系。自然科学的发展能从不同侧面揭示人类道德现象的科学根源。B21如果伦理学忽略甚至排斥自然科学,必然会使道德研究与现代科学相脱离,无法令人信服地回答人类道德起源和发展,无法揭示道德判断背后起支配作用的因素。要克服非自然主义保守的局限,坚持开放主义策略,倡导继承与创新的统一。一方面,要固守传统伦理学长期以来积淀的深厚的优秀传统;另一方面,要与时俱进和创新发展,对现代自然科学的强大解释力和有效性予以承认,以谨慎乐观和包容心态迎接道德增强时代的到来。生物医学道德增强与传统道德增强方式应该互相兼容,共同推动伦理学的兴盛和繁荣。
  第二,归谬主义策略。进一步揭示道德增强在理论上、内容上和方法上的错误和漏洞,诉诸或援引既有的道德哲学资源,捍卫道德现象与道德活动的独特性及其不可还原性,进而确认作为人类所特有的一种精神现象的道德的存在论空间与理论合法性地位。在这个过程中,当然无须彻底否定道德增强的实在性与经验性,而只需证明这种实在性与经验性的限度即可。毕竟,经历现代自然科学洗礼并做出相关回应之后的伦理学,不再是也不必是一种奠基于古代道德知识的伦理理论。相反,它可以在现代自然哲学内部发现同盟军。在这个意义上,坚持现代方向但又规避其中的偏激之处,才是伦理学在现代社会的存在与发展之道。
  第三,均衡主义策略。把辩证理性作为建构道德体系的工具和手段,将伦理学建立在知识学的基础上,从人的辩证理性中演绎出伦理原则,是自苏格拉底以来西方伦理学的优良传统。辩证理性主义的传统对于现代伦理学的构建仍然是极其宝贵的资源,亦是我们回应道德增强挑战的主要策略之一。对道德客观性的认识已然可以采用一种与自然科学全然不同的方式,即J.罗尔斯所提出的“反思的均衡”,如此建构起关于人们道德行为的基本准则。辩证理性主义将超越自然主义和物理主义的局限,并根除道德增强对道德的简单化操作,为道德进步提供更多更新的解释论框架。现代西方伦理学中的各种道德增强派别,实际上无法真正解决西方社会面临的严重道德危机。社会道德问题的最终解答还得诉诸人类的辩证理性的发扬,即在承认人自然属性的基础上把握人的社会属性的发展规律,在自然科学的成就与道德人文主义之间找到均衡。道德均衡主义不同于道德折中主义,道德折中主义主张道德自然属性本质,道德均衡主义坚持历史唯物主义立场,主张道德社会属性本质。同时,均衡性强调相互关系的动态性、渗透性和主动性,而不是折中主义的孤立性和被动性。
  第四,追寻主义策略。麦金泰尔的《追寻美德:道德理论研究》蕴含着“辩证叙事探究”方法,其主张:道德研究不仅是理论探究,而且是实践研究;不仅是哲学探究,而且是生活探究,确认了理论研究和生活研究具有同等重要的作用。对道德增强必须采取辩证叙事探究的追寻方法,一方面,期待着理论研究上的拓新发展,继续加强对道德增强问题的理论研究,厘清道德与技术、自由与责任、决定论与非决定论等辩证关系,提升问题研究的深度和广度;另一方面,还需要加强临床试验和实证研究,回答什么样的道德增强技术应该被探索和应用,技术应用的前景、政策建议等,以期获得最佳途径和效果。目前,对于道德增强的科学研究还处于起步阶段,对很多问题的研究仍处于初级阶段,更多的问题尚等待科学家与伦理学家携手合作予以科学解答。
  注释
  ①②刘隽:《道德自然主义面临的挑战与回应》,《世界哲学》2019年第5期。
  ③参见Cart Gillett et al (eds.),Physicalism and Its Discontent,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2001.
  ④⑥⑦高新民、胡嵩:《物理主义两大疑难探源》,《哲学动态》2020年第1期。
  ⑤⑨⑩叶岸滔:《道德增强:伦理困境与自然主义思考》,《学术月刊》2017年第3期。
  ⑧Hilary Putnam, "Philosophy and Our MentalLife", inhisMind, Language and Reality: Philosophical Papers, vol. 2,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75, p.293.
  B11Ingmar Persson, Julian Savulescu. Moral ard-wiring and moral enhancement. Bioethics, 2017, 31(4), pp.286-295.
  B12[意大利]托马斯·阿奎那:《阿奎那政治著作选》,马清槐译,商务印书馆,1963年,第107页。
  B13Ehni, H. J., Aurenque, D. On Moral Enhancement From a Habermasian Perspective. Camb Q Healthc Ethics, 2012, 21(2), pp.223-234.
  B14B18周辅成:《西方伦理学名著选辑》上卷,商务印书馆,1986年,第306、73页。
  B15B16[德]康德:《实践理性批判》,商务印书馆,1960年,第89、2页。
  B17Christoph bublitz, Moral Enhancement and mental, Journal of Applied Philosophy, Volurne 33, issue 1, 2016, p.88.
  B19B20Zarpentine, C. The Thorny and Arduous Path of Moral Progress: Moral Psychology and Moral Enhancement. Neuroethics, 2012, 6(1), pp.141-153, pp.141-153.
  B21葉峰:《为什么相信自然主义及物理主义》,《哲学评论》2012年第1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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