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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孤儿”心理创伤研究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冯艳

  【摘 要】“法律孤儿”的心理救助工作是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家庭暴力事件(本研究中的家庭暴力事件主要是指目睹父母犯罪或目睹父母被警方逮捕的恶性生活事件)给“法律孤儿”带来的心理创伤是长久的、持续的。本研究运用问卷调查、实地观察等方法对X市“法律孤儿”的心理创伤进行了调查研究,以期为以实证研究的个案救助导向思想下的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的救助实践工作提供借鉴。
  【关键词】法律孤儿;心理创伤;家庭暴力事件
  一、背景
  据司法部调研的数据显示,截至2005年底,在我国监狱服刑的156万名在押犯中,有未成年子女的占30%左右,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达60多万。因此,这些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又被称之为“法律孤儿”。父母犯罪入狱作为恶性的生活事件它严重影响着“法律孤儿”心理的健康发展。
  尽管针对“法律孤儿”的救助一直都是我国政府关注和工作的重点,但是由于缺少详细、明确的实施细则,有关部门在责任分担上的规定也存在模糊不清的问题导致政府政策在实践中并没有得到有效的贯彻执行。政府角色的缺失使“法律孤儿”的救助保护工作落到了应运而生的社会组织身上。这些救助组织对“法律孤儿”的衣、食、住、行等基本生活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不可否定的保障作用,但是它们在对“法律孤儿”救助的内容和方式上也存在着诸如救助主体不专业、救助内容单一、救助方式不科学等不容忽视的问题。恶性生活事件对“法律孤儿”所造成的心理危机要远远大于物质和身体本身所受到的伤害,而当前的危机干预重物质帮扶而轻心理救助,使得精神救助让位于物质救助,处于相对缺失状态。在这种状况下,专业社会工作介入心理创伤康复就体现出势在必行的趋势了,社会工作的有效介入对于重构一种和谐的人际关系、重建“法律孤儿”回归社会的信心、增强“法律孤儿”救助的实际效果在国内外实践中已得到了有力的证明。
  二、研究述评
  (一)国内外有关“法律孤儿”心理创伤康复的研究述评
  国外发达国家“法律孤儿”的救助研究相对成熟,其中,以美国为典范。法律方面,已经涉及“法律孤儿”的救助立法;实践方面,有关政府机构将救助“法律孤儿”纳入自己的工作体系。
  国内在心理卫生领域,至今尚没有专门以“法律孤儿”为研究对象的相关研究。针对这一群体,可见的研究反存在于对特殊家庭子女的研究中,此类研究往往将服刑家庭子女作为特殊家庭子女的一种类型而纳入研究范围内,这类研究主要有:杜亚松、唐慧琴(2002)对包括离异、丧偶、再婚、特困、分居、本人残疾、寄养、父母残疾、服刑和孤儿在内的十类家庭中的子女进行的心理卫生状况的调查;王凤玲在特殊家庭(包括离异家庭、丧偶家庭、分居家庭、再婚家庭、孩子留守家庭、流动家庭、寄养家庭、父母残疾家庭、父母或祖父母犯罪家庭)和普通家庭的未成年子女的对比研究。
  (二)对现有研究的评价
  综合现有的研究可以看出,我国对“法律孤儿”研究的主要内容主要集中在对目前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的生存现状分析和根据现状提出救助的对策和建议。国内外对服刑家庭未成年子女心理健康状况的研究均显不足。
  三、问卷调查研究
  (一)心理状况指数量表(贝利量表)统计与分析
  研究对象:本研究选取X市6-15岁的“法律孤儿”共44例(有效样本)进行量表测量及问卷调查研究。
  测量工具:贝利量表。贝利心理状况指数量表是用来测量X市“法律孤儿”的心理状况指数,本量表共有包括学业压力、对人焦虑、孤独倾向、自责倾向、过敏倾向、身体症状、恐怖倾向、冲动倾向在内的8个维度共66道题目组成。
  测量结果与分析:(1)在学习压力方面,44个孩子中有9个孩子得分在6分(高分)以上即占总数的20.45%,表明这9个孩子对学业怀有较高的焦虑心理,他们无法安心学习,十分关注自己是否能完成学业和更高的深造机会;(2)在对人焦虑方面,44个孩子中有7个孩子得分在4分(高分)以上即占总数的15.91%,表明这7个孩子在与人交往方面存在严重的焦虑问题;(3)在孤独倾向方面,有3个孩子得分较高,所占总体的比例较低;(4)在自责倾向方面,有8个孩子得分在6分(高分)以上即占总数的18.18%,表明他们易于自责、怀疑自己的能力不能正确的看待失败;(5)在过敏倾向方面,有3个孩子得分较高,所占总体比例较低;(6)在身体症状方面,有4个孩子得分较高,所占总体比例较低;(7)在恐怖倾向方面,有11个孩子得分在6分(高分)以上即占总数的25%,表明这些孩子对黑暗、梦境等事物有较严重的恐惧感;(8)在冲动倾向方面,有3个孩子得分较高,所占总体比例较低。
  8个维度中学习压力、对人焦虑、自责倾向、恐怖倾向这四个方面的高的分比例较高,其中恐怖倾向的高分比例占据第一高达25%,这是法律孤儿心理创伤的一个显著原因及表现,这一问题和我们以后的调查问卷和个案访谈的结果具有较高的一致性。
  (二)问卷统计与分析
  本次研究对X市的55名6-15岁的孩子发放了问卷调查表,共回收54份有效问卷,问卷主要是围绕“法律孤儿”的创伤记忆(主要是目睹父母犯罪的记忆和目睹父母被警察逮捕的记忆)、创伤心理的行为表现而设计的。通过SPSS统计分析得出结果如下:
  1. 在自卑倾向和自卑原因方面,有37%的孩子表示自己自卑,在自卑原因中, 32%的孩子认为自己因别人看不起而自卑;24%的孩子因别人有一个幸福家庭而自己没有而自卑;8%的孩子因父母的原因而感到自卑,由此可见孩子的自卑是由目睹暴力事件从而带给孩子们的心理创伤而导致的。
  2. 31.5%的孩子由于目睹暴力事件而做恶梦,其中经常做噩梦的孩子达9.3%。由此可见目睹暴力给孩子们造成的心理创伤表现在做恶梦方面是和前面量表分析结果中的恐怖倾向是相符合的。
  3. 在父母入狱原因的认识上,66.7%的孩子认为是父母自己的错误; 18.5%的孩子认为是有人故意陷害;而只有1.9%的孩子认为和父母无关,总体而言大部分孩子对父母犯罪还是有比较正确的认识。   4. 因为父母犯罪入狱的原因,有高达42.6%的孩子曾经听到过别人对自己或父母的指点。有11.1%的孩子认为自己在以后的学习和生活中会受到歧视,48.1%的孩子对这一观点表现出不确定性。
  四、小结与反思
  (一)研究发现
  1. 在研究工作开始之前,我们对相关“法律孤儿”心理创伤的文献进行了大量的阅读,了解了相关文献中有关“法律孤儿”存在的“情感缺失”、“缺乏安全感”、“自卑”、“自责”、“情绪淡漠、不稳定”、“欺骗”、“偷盗”、“攻击性行为”等等一系列问题因而就主观臆断的认为“法律孤儿”无可置疑的存在这些问题。而当我们进行问卷调查、个案访谈、实地观察等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法研究后我们发现“法律孤儿”存在的问题并没有我们想象的那样“糟糕”,除了少数孩子存在上述一些问题外,大部分“法律孤儿”和普通家庭的儿童青少年并无不同。在某种程度上所谓的污名标签论在引导我们的研究误入歧途,这是我们的发现之一同时也是我们的不足之处。
  2. 研究显示,家庭暴力(目睹父母犯罪或目睹父母被警察逮捕),这一造成“法律孤儿”心理创伤的原因,突破了以往研究在分析造成心理健康状况不良的原因时所看到的大多是特殊家庭子女身上所存在的共性,而非服刑家庭子女的个性的这一局限。
  3. 对于“法律孤儿”的救助一直都存在“重物质救助、轻心理救助“的弊病,本次研究发现,家庭暴力对“法律孤儿”造成的心理创伤具有长期性、持续性且在某种程度上存在潜伏危险性的特点。因此对“法律孤儿”的心理救助应得到政府、社会和相关专业人员的足够重视。
  (二)研究不足之处
  本次研究运用了问卷调查、实地观察等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法对“法律孤儿“心理创伤的原因及表现进行了研究,然而研究仅仅停留在较浅层次上,没能进行较为深入的研究与介入治疗,希望以后能够在将来的研究中弥补此点遗憾不断进步。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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