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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离异给子女带来的心理和行为问题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胡军英

  心理学家历来关心家庭对儿童心理和行为的影响。他们研究过家教方式与儿童个性形成的关系,研究过儿童出生顺序(在兄弟姐妹中的排行)与儿童个性特点的关系。现在,由于离异家庭增多,这类家庭对子女的心理和行为究竟产生了怎样的影响,成了心理学家研究的新课题。
  父母离异是孩子的不幸。孩子自然希望生活在一个和睦、亲情的家庭里。但是,当孩子作为维系父母关系的纽带不足以使有感情裂痕的父母和解时,这种不幸便是不可避免的。最近十年,我国的离婚率迅速增长,平均每年离婚人数已超过100万,离婚人数每年递增35%。离婚的双方一旦解除了婚姻关系,也许可能获得一种精神上的解脱。但是,如果他们已经有了子女,那么他们的子女、特别是年幼的子女,将会出现什么情况呢?社会上对此应采取何种对策呢?为了寻找这个答案,中国的一大批心理学工作者在全国妇联支持下,对全国27个堵、市、自治区的近千所小学的1733名学生和许多教师、家长进行了调查。社会学工作者也进行过类似的工作。综合他们的研究结果,我们可以得到如下基本印象:
  一、在认知推理测验和学习成绩方面,来自离异家庭的儿童大大落后于来自完整家庭的儿童。在经常旷课、迟到、早退的儿童中,离异家庭的儿童占83.68%;在扰乱课堂秩序的儿童中,离异家庭的儿童占78.21%;在不能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作业的儿童中,离异家庭的儿童占81.79%。其所以出现旷课、扰乱课堂秩序等现象,根本原因在于父母离异、家庭破碎,孩子无人过问和管教。因此,他们在智力发展和学习成绩上落后几乎是必然的。而且,年级越低,影响越大。
  二、来自离异家庭的儿童所遇到的人际关系困难比较多。这些儿童中,有些因落落寡欢而不愿交结友伴;有些因自卑而不敢交结友伴;有些因行为不良而难以交结友伴。有一项调查发现,以五级记分评定儿童在班级群体中的地位,结果是,来自完整家庭的儿童处于一、二级(被接纳的程度高)的占76.67%;而来自离异家庭的这类儿童仅占26.67%。来自离异家庭的儿童之所以有不少人不被群体所喜欢,一个突出的原因是家庭破碎使儿童变得孤僻、冷漠、易激怒、受歧视或者成绩很差,于是他们在同学心目中的地位也就降得很低了。
  三、离异家庭的儿童在个性缺陷与心理障碍方面存在的问题,明显地多于完整家庭的儿童。有人就以下17种个性不良表现对离异家庭和完整家庭的儿童作调查,发现“爱哭”,“放荡不羁”,“撒谎、欺骗”,“过分胆小、焦虑”,“冷漠、无动于衷”,“固执、闷闷不乐”,“情绪低落”,“自卑、觉得低人一等”,“对什么都无所谓、无羞愧感”,“喜欢孤独”,“易烦躁”,“经常发呆”,“不愿与人交往”,“怕某些动物、环境或人”,“做事有始无终”,“言语不自制、自夸”这17种状况在离异家庭的儿童中普遍有所表现。其中“情绪低落”者占半数以上,“胆小、焦虑”,“易烦躁”,“不愿与人交往”等问题也十分突出。而完整家庭的儿童在这些方面表现并不明显。
  四、家庭离异造成了子女对父母的怨恨和惧怕。孩子越小,对父母的依恋之情越重。父母离异之后,子女的依恋之情受到了沉重的打击,因此,不少孩子滋生了怨恨情绪。在上述1700多人的调查中,发现离异家庭的儿童痛恨父亲的占24.86%,痛恨母亲的占12.71%;惧怕父亲的占31.48%,惧怕母亲的占14.20%。有一项调查表明,对新组成的家庭,有39.36%的儿童感到不满意或很不满意。这说明,血缘的亲情是很难替代的。
  五、家庭离异的青少年犯罪率较高。家庭破碎之后,有些家长会走向极端。一种情况是觉得孩子没了“娘”(或“爹”),十分可怜,于是滥施其爱,百依百顺,把孩子娇惯成游手好闲、只知吃喝玩乐的人。另一种情况是怪罪孩子,视之为再婚的累赘,于是动辄打骂。孩子在家得不到温暖便到外界寻求温暖,有些人便被坏人拉下了水。也有些青少年由于仇恨父母抛弃子女而产生变态心理,以致向父母发泄,向社会寻求报复,导致犯罪。据估计,在犯罪青少年中,出自破碎家庭的占20~30%,这个数字是值得为人父母者深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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