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访客   登录/注册

尴尬生存与诗意救赎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郝彦丰 李红雨

  [摘要]在唐传奇中,有一个较为新鲜的文学现象――“妓女仙化”现象,这类作品往往把妓女称作仙女或者妓女死后化为仙女。这一现象的创作实质就是唐代的文人士子们面对自己尴尬的生存境遇而采取的一种诗意救赎方式,文人士子以此来弥补人生缺憾,达到心理平衡。
  [关键词]唐传奇;妓女仙化;诗意救赎
  [中图分类号]I207.4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5-3115(2010)02-0062-03
  
  一
  
  在光彩夺目的唐传奇中,爱情小说最为引人注目。宋人洪迈曾说:“唐人小说,不可不熟,小小情事,凄婉欲绝,洵有神遇而不自知者,与诗律可称一代之奇。”[1]此处所说的“唐人小说”,主要指唐传奇中的爱情作品。这类爱情作品大多描写士子与妓女的婚恋故事,并且故事中的妓女往往被称作仙女或者妓女死后化为仙女。这一现象正是唐代诗文中较为新鲜的“妓女仙化”现象。陈寅恪先生在《读莺莺传》一文中对此也有所论及,他在阐述《莺莺传》的别名《会真记》之含义时指出:“其实‘会真’一名词,亦当时习用之语……庄子称关尹老聃为博大真人,后来因有真诰真经诸名。故真字即与仙字同意,而‘会真’即遇仙或游仙之谓也。又六朝人已侈谈仙女杜兰香萼绿华之世缘,流传至于唐代,仙(女性)之一名,遂多用作妖艳妇人或风流放诞之女道士之代称,亦竟有以目娼妓者。”[2]陈寅恪先生在此文中所欲阐明的即是:唐代诗文中的仙女实指现实生活中的妓女等一些风情女子,于是便出现了仙妓名称的混用或代用。
  事实上,在唐代的小说(尤其是传奇)中,将妓女称作仙女的例子有相当数量。首先将妓女称作仙女的是张文成的《游仙窟》,之后的小说中,仙女与妓女便结下了不解之缘。如《霍小玉传》中称小玉是“有一神仙,谪在下界”,李益初会霍小玉时“但觉一室之中,若琼林玉树互相照耀,转盼精彩射人”,还情不自禁地把小玉比作巫山神女和洛伸宓妃,“生自以为巫山、洛甫不过也”。再如,《李娃传》中称李娃为“妖姿要妙,绝代未有”。《李章武传》中的王氏亦是如此,“人形冉冉而立”、“举止浮急,音调轻清”,她将妓仙之情融为一体,灵致而又飘逸。还有在篇名中直接点出“妓女仙化”的,如《游仙窟》及《莺莺传》的别称《会真记》等。总之,唐人习惯将妓女称作仙女,在这些妓女身上,我们可以感受到一种超越于封建社会现实人生的仙气。
  
  二
  
  艺术是生活的折射。唐传奇的创作在一定程度上真实地反映了唐代文人的某种生存状况和生活理想,“妓女仙化”现象的出现也必然与创作者个人多舛的人生经历与丰富的精神世界息息相关。
  有唐一代,经济繁荣,社会开放,尤其是科举制度的盛行为广大庶族士子们打开了一扇仕进的大门,而仕进后的富贵荣华又对他们充满了极大的诱惑。于是,读书、考试、做官、谒游便成为他们人生的主要活动。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唐士子的人生理想也普遍成为进士及第、美满婚姻与不老成仙三者。但由于成仙太过遥远,太不切实际,于是及第和美满婚姻便成为他们普遍的人生追求。正如薛元超所说:“吾不才,高贵过人,平生有三恨:始不以进士擢第,不得娶五姓女,不得修国史。”[3]这“三恨”,恰从反面说明了唐代文人所追求的目标。
  唐人把进士及第喻为登龙门,因为及第乃是迈进官场的必由之路;而娶“五姓”女与贵族联姻,是一种借联姻以扩大自己势力的机会。对于唐士子来说,他们可以通过进士及第来步入仕途,但要想在仕途上站稳脚跟,步步升迁,则必须要联姻高门。对此,陈寅恪先生曾深刻地指出:“唐代社会承南北朝之旧俗,通以二事评量人品之高下。此二事,一曰婚,二曰宦。凡婚而不娶名家女,与仕而不由清望官,俱为社会所不齿。”[2]可见,整个唐代的一种社会文化心态便是崇尚科举士子与高门女子的美满姻缘。为了走稳自己的仕途,唐士子在婚姻上也更多考虑的是政治、经济利益,而非个人之间的情投意合,尤其是那些以“五姓”为代表的豪门女子更是恪守礼法、不苟言笑,使具有诗赋才情的唐士子们在婚后很难与她们产生心灵的沟通与契合,对她们也大多是有敬而无爱。于是,“婚而不恋”则成为这一时期普遍的婚姻状况。
  另一方面,对于广大士子来说,由于他们天生具有丰富的情感,再加上经常以吟诗作赋为功课,无疑会有较高的情感要求。于是,他们便很自然地会去寻求精神上更高层次的恋情。与此同时,唐代又是一个世风极为开放的时代,尤其是存在着广泛的狎妓风气。在这种自由张扬的时代风貌下,追求风流开放的文人士子们便与青楼女子有了广泛的往来,并在日益频繁的交往中产生了情感,甚至产生了真正的爱情。更为重要的是,唐代的妓女大多有较高的文化修养,平日里演习各种技艺,包括诗歌的创作;她们往往精通琴棋书画且多才多艺;由于长期受艺术的熏陶,她们的内心有着丰富真挚的情感;再加上这些青楼妓女们很少受封建礼法的约束,故在情感方面往往直抒胸臆,具有一定的主动性。这样,在她们的身上便充分展现了女性独特的美――这些都深深地打动着唐士子。
  妓女和士子们常常在一种艺术氛围中诗酒相娱,在精神层面真情交流,他们之间有很多便产生了真正意义上的爱情,尤其是那些多情多才的妓女们更是让人感动。如霍小玉不爱钱财官势,不求嫁人从良,一心爱慕才子李益,只要李益能给她八年的温馨爱情,她宁愿终身伴随着青灯古佛。可见,妓女们与士子的交往不是为了政治联姻,不是为了经济利益,也不是为了传宗接代,而是出于彼此的真心爱慕,他们之间的交往体现出了明显的超功利色彩。
  然而,在唐传奇中,士子与妓女的恋爱大多没有完满的结局。霍小玉与李益、李章武与王氏、张生与莺莺等大多以悲剧告终。对于文人士子们来说,他们与妓女的这份情感是美好的,但却是非理性的。单纯的情感到了仕途命运面前,到了另一桩能够给自己的前途带来光明的婚姻面前就失去了它的价值。如《霍小玉传》中的李益,不可否认他对小玉是有真情的,但最终还是不惜“远投亲知,涉历江淮,多方告贷,以求婚卢氏”。在现实生活中,同贵族女子结合既是一种荣耀也更利于仕途的发展,单纯的情感在社会理性的面前则显得那么苍白而又无力。大多数的文人士子们因为“王事有限,不敢稽停”,而与女主人公拭泪告别,由于婚姻与政治前途的亲密关系,他们是不能与妓女结婚的。此外,根据《唐律疏议户婚律》载:“依令当色为婚,若异色相娶,律无罪名,并当违令,既乖本色,亦合正之。”可见,异色相娶则违背律令。妓女们由于社会地位低下,属于“贱民”一类,故她们几乎不可能与士子们有正常的婚姻,这也就注定了妓女们的悲剧命运。自然,士子们与她们的恋爱在理性的社会面前也只能流产。这就是“恋而不婚”的现实,也是那一时代普遍的悲哀。
  
  三
  
  基于上述分析,我们可以见出,唐代的文人士子们在感情生活上普遍的不如意。作为新型的士人阶层,伴随着政治、经济、社会地位的转变,他们的归属感、自尊、自我实现的需要也进入了一个新的层次。在感情上,他们无法漠视自己真实的需求,渴望真情,渴望与自己真正情投意合的异性女子相守,渴望情感交流,渴望心灵沟通。然而,在强大的社会理性面前,他们又不得不弃情从礼,回归现实,脆弱的情感在功利的社会面前不堪一击。唐士子们常常为色而迷,为情而痴却又为礼所困。这样,他们便陷入了进退两难的尴尬境地,在情与礼的矛盾中,他们的心灵苦苦地徘徊与挣扎,不知该走向何方。
  法国史学家兼文艺理论家丹纳曾经说:“如果一部文学作品内容丰富,并且人们知道如何解释它,那么我们在作品中找到的会是一种人的心理,时常也是一个时代的心理,有时更是一个种族的心理。”[4]的确如此,唐传奇“妓女仙化”现象的创作便让我们真实地看到了那一时代文人的生存状况,更让我们触摸到了那一时代士人的普遍心理。那是一种时代的心理、社会的心理,当我们用心去体会那些作品时,就能从中感受到潜藏在时代下的一股情绪。鲁迅先生曾说:“小说亦如诗,至唐代而一变,虽尚不离于搜奇记逸,然叙述婉转,文辞华艳,与六朝之粗陈梗概者较,演进之迹甚明,而尤显者乃在是时则始有意为小说。”[5]这里说唐人“始有意为小说”,是指有意识的创作。“妓女仙化”现象正是唐士子们有意识地表达自我的一种体现,他们借创作来抒怀,借小说来写心,有感于自己情感生活的痛苦与艰难,便用文字的形式将心中郁积的情绪发泄出来。
  对于唐士子来说,“妓女仙化”现象展示了他们的创作心态,表达了他们的心理欲求,也对他们尴尬的生存境况做出了自我救赎,且这种救赎是诗意的、文学的。唐士子们与妓女的相处是短暂的,亦是美好的,犹如一场梦幻般的带有浪漫气息的“遇仙”经历。虽然理性告诉他们,这是人生旅途上的一个插曲,是疲惫的政治生涯中的一次短暂休息,但是这种美好的情感与经历又令他们日思夜想,久久追味,难以忘怀。那些美丽而可爱、典雅而脱俗的妓女们才是他们心中的真女子,但这些女子们在自己的现实生活中终究要逝去,于是便把她们诉诸笔端,用文学的形式将她们塑造成仙女,愿她们如仙女一样不朽,成为永恒。同时,他们用文字来建立一个情感的乌托邦,构建出一个理想的诗意栖居之地。这个空间令士子们无限神往,他们在这样一个想象世界中忘却了现实生存的苦痛,达到了情感与心灵的自我拯救,弥补了人生的缺憾,实现了诗意的平衡。此外,浪漫而敏感的士子们通过对自己日常生活的诗性采掘,敏锐地感受着时代脉搏的跳动,并用“妓女仙化”的创作对现实生活普遍追求的“事功不朽”价值观提出了深刻质疑,对新的“情感不朽”价值观做出了深情呼唤,这是值得我们思考的。
  
  [参考文献]
  [1]汪辟疆校录.唐人小说[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
  [2]陈寅恪.元白诗笺证稿[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
  [3]周勋初.唐语林校证[M].北京:中华书局,1987.
  [4]法•丹纳.英国文学史•序言[A].伍蠡甫,胡经之.西方文艺理论名著选编[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86.
  [5]鲁迅.中国小说史略[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8.


转载注明来源:https://www.xzbu.com/7/view-1093288.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