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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花鼓灯舞蹈——宋代“舞队”的遗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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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利用史料研究方法,从“舞队”释名、“舞队”的传承、安徽花鼓灯舞蹈与宋代“舞队”的关系三个方面,对安徽花鼓灯舞蹈与宋代“舞队”的遗承关系进行探究和思考。
  〔关键词〕安徽花鼓灯舞蹈;宋代“舞队”;野史笔记史料;遗承
  宋代民间舞蹈活动“舞队”是构成宋代繁荣文化艺术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政和新元三月,宋徽宗为《政和五礼新仪》御制序文,书中对“舞队”记载有“乐工奏乐,庭下舞队致词,乐作,舞队出”,描述宋徽宗时期“舞队”在宴飨间的场景。除此“舞队”多见于元宵节庆的活动记载,部分宋代野史笔记中也称民间舞蹈为“社火”。
  一、“舞队”释名
  “舞”在中国古代传统文化中有多重释义,作“舞队”出现时,可解释为舞蹈、表演舞蹈两种含义。首先作“舞蹈”含义时,是指具体的艺术门类和舞蹈作品。《诗·小雅·宾之初筵》曰:“籥舞笙鼓,乐既和奏。”其中的“ 舞”指舞蹈这一艺术门类。白居易《霓裳羽衣舞歌》曰:“千歌万舞不可数,就中最爱《霓裳舞》。”“《霓裳舞》”便是指具体的舞蹈作品。其次“舞”字作“表演舞蹈”含义时,是指具体的行为。《论语·八佾》中曰:“八佾舞于庭,是可忍也,孰不可忍也!”以及宋晏几道《鹧鸪天》词:“舞低杨柳楼心月,歌尽桃花扇底风。”其中“舞”皆指具体表演行为。
  “队”在古汉语中可作三音多意,这里可作一音二意,第一层含义是,指集体的编制单位,这里延伸为表演舞蹈的团体。如《左传·襄公十年》中曰:“狄虒弥建大车之轮,而蒙之以甲,以为橹。左执之,右拔戟,以成一队。”第二层含义指行列。如《汉书·司马相如传上》:“车案行,骑就队。”以及韩愈《盆池》诗之三:“忽然分散无踪影,惟有鱼儿作队行。”
  上述“舞”“队”分别释义,得出“舞队”可解释为舞蹈团体或是表演舞蹈的队伍等,而在史料中“舞队”一词详载于宋代民间歌舞活动的记录中,故而长久以来“舞队”在舞蹈史学相关论著中便演化成宋代民间舞蹈的总称。
  二、宋代“舞队”的传承
  宋代“舞队”作为民间舞蹈活动,除了在《政书·政和五礼新仪》《永乐大典》《文献通考》等极少的正史类史料中有所记载以外,其余对于宋代“舞队”的详细描述和记录多见于自宋代以来的野史、笔记、小说之中。宋代吴自牧所著野史笔记《梦梁录·元宵》中对于临安城中元宵节庆活动中“舞队”描写:“正月十五日元夕节,乃上元天官赐福之辰……今杭城元宵之际,州府设上元醮,……舞队自去岁冬至日,便呈行放。遇夜,官府支散钱酒犒之。元夕之时,自十四为始,对支所犒钱酒。十五夜,帅臣出街弹压,遇舞队照例特犒。街坊买卖之人,并行支钱散给。此岁岁州府科额支行,庶几体朝廷与民同乐之意。姑以舞队言之,如清音、遏云、掉刀、鲍老、胡女、刘衮、乔三教、乔迎酒、乔亲事、焦锤架儿、仕女、杵歌、诸国朝、竹马儿、村田乐、神鬼、十斋郎各社,不下数十。……诸酒库亦点灯球,喧天鼓吹,设法大赏,妓女群坐喧哗,勾引风流子弟买笑追欢。诸营班院于法不得与夜游,各以竹竿出灯球于半空,远睹若飞星。又有深坊小巷,绣额珠帘,巧制新装,竞夸华丽。公子王孙,五陵年少,更以纱笼喝道,将带佳人美女,遍地游赏。人都道玉漏频催,金鸡屡唱,兴犹未已。甚至饮酒醺醺,倩人扶着,堕翠遗簪,难以枚举。至十六夜收灯,舞队方散。” 宋代周密《武林旧事·元夕》也对于元宵“舞队”记述为:“禁中自去岁九月赏菊灯之后,迤试灯,谓之‘预赏’……自此以后,每夕皆然。三桥等处,客邸最盛,舞者往来最多。……姜白石有诗云:‘灯已阑珊月色寒,舞儿往往夜深还。只应不尽婆娑意,更向街心弄影看。’又云:‘南陌东城尽舞儿,画金刺绣满罗衣。也知爱惜春游夜,舞落银蟾不肯归。’终夕天街鼓吹不绝。都民土女,罗绮如云,盖无夕不然也。至五夜,则京尹乘小提轿,诸舞队次第簇拥前后,连亘十余里,锦绣填委,箫鼓振作,耳目不暇给。”除了对于元宵节“舞队”的记载外,宋代的野史笔记中还有诸多“舞队”相关的零散记载,在此不一一列举。
  明朝时期,社会经济文化發展日益昌盛,艺术在民间的土壤相对肥沃,于是不仅从有关民间歌舞活动记载的野史笔记中可以窥得“舞队”传承的踪迹,戏曲唱本中亦可寻得一二。 明代张凤翼所著《六十种曲红拂记·越府宵游》中写道:“〔末院子上〕……花封绣户贮娇姿。不数他邺都铜雀。剑拥玉人充舞队。多半是帝胄金枝。吹银笙。鼓瑶瑟。分明世外钧天。开锦帐。启璚筵。疑是壶中福地。……早间蒙老爷吩咐铺设筵席赏月。天色渐晚。收拾已完。不免去禀复老爷则个。呀。道犹未了。老爷早到。”
  时至清代,民间歌舞活动发展则是达到历史顶峰,游船画舫、青楼街巷之中皆有曲调飘摇,舞姿摇曳,甚是繁荣。清代刘廷玑所著《在园杂志》中记载:“自宋时有之《武林旧事》所载,元宵节乘肩小女是也。今则小童立大人肩上,唱各种小曲,做连像,所驮之人以下应上,当旋即旋,当转即转,时其缓急而节奏之。想亦当时《鹧鸪》《柘枝》之类也,今日诸舞失传,徒存其名,乌知后日之《节节高》不亦今日之《鹧鸪》《柘枝》也哉。”
  三、安徽花鼓灯舞蹈之于宋代“舞队”
  安徽花鼓灯是一种集歌唱、舞蹈、表演、杂技等多种元素为一体的综合性表演艺术,而安徽花鼓灯艺术中的舞蹈部分则是安徽花鼓灯艺术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样,“舞队”作为宋代繁荣的综合性民间表演艺术,从“综合性”的性质来看,安徽花鼓灯和宋代“舞队”的关系已是令人欲探究竟。
  (一)“竹竿子”与“伞把子”
  宋代对于宫廷“队舞”和民间“舞队”的区分未如今日之明晰,从《武林旧事》记载中可见一斑:“既而取旨,宣唤市井舞队及市食盘架。”在宫廷或是官僚宴请欢庆之时,也时常命民间“舞队”进宫或入府表演,有时“编入参军色(宫廷‘队舞’一个部分)”,故而,“队舞”中的领舞“竹竿子”也在“舞队”中流传至今,演化成为安徽花鼓灯舞蹈的“伞把子”。
  1.别致的名称
  在宋代“舞队”中,“竹竿子”一词不仅作为每个舞蹈团队的领舞的称呼,同样也是领悟手中所执道具的名称。《东京梦华录》中所载:“参军色执竹竿拂子,念致语口号……参军色执竹竿子作语,勾小儿队舞……参军色作语问队,杖子头者进口号,且舞且唱。” 和宋代一般无二,如今的安徽花鼓灯舞蹈中,一个完整的舞蹈节目需要一位男性领舞,也就是民间所称“伞把子”,而他手中所执道具同样称之为“伞把子”。   2.相似的外形
  朝鲜的成俔《乐学轨范》中对于道具“竹竿子”的外形作有以下描述:“竹竿子柄以竹为之,朱漆,以片藤缠结,下端蜡漆铁桩,[凡仪物柄同],雕木‘头冒于上端,又用细竹一百个,插于木头上,并朱漆以红丝束之每竹端一寸许,裹以金薄纸,贯水晶珠’。”再观花鼓灯的道具“伞把子”,木柄上加之伞盖,红金配色分明,流苏随转,舞舞生风。
  3.同样的地位
  安徽花鼓灯舞蹈中的领头“伞把子”是整支舞蹈队伍中能力最突出,经验最丰富、能歌善舞的老演员。“伞把子”不仅仅要能够即兴编词演唱小调,擅长跟头绝技,更重要的是他还要肩负调度和把握整场演出的进程和节奏,熟练地应对各种突发情况。同样,“舞队”的“竹竿子”作为队伍领袖,要带领团队按部就班的表演完每一部程序,走街串巷的节庆活动之时,应对群众的对唱需求要不假思索,张口即来,流传至今也就成为安徽花鼓灯等舞蹈中最为精彩的即兴歌舞环节。
  (二)“乘肩小女”还如旧
  提起安徽花鼓灯舞蹈中最为亮眼的一幕,可数“上盘鼓”表演(见附图),即“兰花”(女舞蹈演员)手执巾扇站在“鼓架子”(男舞蹈演员)肩头上表演,也正是宋代“舞队”中反复被描述、称赞的“乘肩小女”。
  《武林旧事·元夕》中记载:“都城自旧岁冬孟驾回,则已有乘肩小女、鼓吹舞绾者数十队,以供贵邸豪家幕次之玩……吴梦窗《玉楼春》云:‘茸茸狸帽遮梅额,金蝉罗翦胡衫窄。乘肩争看小腰身,倦态强随闲鼓笛。问称家在城东陌,欲买千金应不惜。归来困顿春眠,犹梦婆娑斜趁拍。’深得 其意态也。”
  (三)同时元宵节庆时
  安徽花鼓灯作为民间歌舞活动是在春节过后、元宵佳节之时在当地的庙会庆祝活动中进行表演和娱乐的方式。在以农耕文化为主流的中原腹地,这里的百姓大多为耕种的农民,众人辛苦劳作一年,唯独在收获过后的新春节日里才能得到全年为数不多闲暇的时光。这也就决定了花鼓灯等庆祝娱乐活动必将在元宵节前后进行。
  在前文所列出的部分历代野史笔记中不难发现,如《梦梁录·元宵》《武林旧事·元夕》《六十种曲红拂记·越府宵游》等,宋代“舞队”的表演时间正是元宵节。这不仅与自古以来的农耕文化密不可分,同样反映出了中华百姓长久以来对于歌舞娱乐活动的功能定位。不仅如此,在“舞队”和花鼓灯的表演剧目中,有许多相同或是相近的故事情节,有的表现劳动生活的乐趣,有的表现男女情爱故事等等,像“舞队”剧目《扑蝴蝶》现在仍然作为安徽花鼓灯的舞蹈中的保留剧目进行表演。当然,现如今文化艺术已经空前的发展,与百姓的生活更加密切相关。它们也不再仅仅作为节庆活动而存在,更多的则是以多种相对灵活的方式植根于现代群众的日常生活之中。
  (责任编辑:翁婷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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