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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秀山花灯展演方式的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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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秀山花灯是表现形式多样的民间艺术,其中包括传统音乐、民族舞蹈、原始宗教、地方特色彩扎技艺等,有意味的歌舞表演与纷繁的花灯样式相结合,赋予其别具一格的艺术特征及丰富的精神内涵。秀山花灯在2006年被列为首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下简称非遗)。非遗在传承过程中有易逝、易变形的特点,秀山花灯也不例外,其面临失传、后继无人的危险,因此理性的保护与传承显得尤为重要。非遗展演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与发展的载体,直接影响着非物质文化遗产能否得以生存,“艺随人走”也很好地诠释了非遗展演对非遗保护的利害关系。因此,关注非遗展演问题也是关注非遗保护的另种视角。
  关键词:非物质文化遗产;秀山花灯;展演;文化自觉
  秀山花灯受市场经济、现代工业化、外来文化冲击,赖以生存的经济基础和文化生态遭到严重破坏,又因为老一代民间艺人陆续辞世,后继传承问题突出,秀山花灯的发展变得停滞不前。近年来出现的“非遗热”也引起了重庆市及秀山县政府对秀山花灯的重视,如2005年11月在秀山县举办的“全国花灯,秀山论坛”,2006年秀山花灯申报“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被顺利列为国家级民俗类非物质文化遗产①。与此同时,越来越多的专家学者参与到秀山花灯的活动与研究中来,对保护和传承秀山花灯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就现有的文献资料梳理结果来看,目前学术界对秀山花灯的研究大多为梳理秀山花灯的历史沿革、分析花灯艺术特征、探究其族属问题这些层面,谈保护与发展的却相对较少。但当前的首要任务是直视秀山花灯面临将要消失的危险,应该理性保护与传承这份历史遗留下来的瑰宝。缘于此,本文将从文遗展演的角度出发,探讨秀山花灯的保护价值与保护方式。
  1 秀山花灯的基本认识
  秀山花灯历史悠久,自唐代出现至今流传已有千年,慢慢形成了以秀山为中心,向周边各省如四川、贵州、湖南、湖北辐射的区域分布状态。据有限的史料记载和民间流传的传说故事,当前学术界大概将秀山花灯的起源分为三种,分别是“土著说”“外来说”和“土著外来结合说”。起源论虽众说纷纭,但秀山花灯悠久的历史是毋庸置疑的。
  秀山花灯由花灯音乐、花灯舞蹈、花灯戏、灯彩四种表现形式构成。花灯音乐分为声乐和器乐两大类,其中声乐是花灯音乐的主要组成部分,内容多表现劳动人民的生活②。花灯舞蹈分为“单花灯”“双花灯”和“花灯群舞”等几种形式。旦、丑二人是花灯舞蹈中的两个重要角色。值得注意的是,在此表演程序中突显出了女性的位置和形象,这体现出秀山花灯延续了原始的母系社会中的女性崇拜。花灯戏是通过歌舞来演出现实生活故事的形态。表演者有2~5名,念白皆用秀山方言,演出习俗与跳花灯无差,表演前要开设灯堂,祭祀花灯神。表演舞台简易,情节简单,时长较短。演员服饰较为简便,角色有生、旦、丑三种,内容多表现民间现实生活和神话传说③。
  2 展演方式探索
  非物质文化遗产价值体现在文化记忆的保存、传承和体现民族多样性等方面,这一点已成全球共识。提升文化自信是每个人都应直面的课题。非遗的传承与保护也是我们获得民族自豪感与文化自信的重要方式。非遗展演作为非遗传承与保护的一种重要方式,面对新的时代、新的机遇,应做怎样改进与突破才能达到“见人见物见生活”这一理念的传承能力建设,也是我们应深入思考的问题。
  2.1 仪式性舞台化展演
  随着现代化进程的不断深入,秀山花灯呈现出与现有文化生态环境难以融合的趋势,花灯班的数量在大幅度减少,表演性质也发生了变化:跳花灯从以前有教化价值、精神价值、历史价值等仪式性的展演到如今趋近纯粹歌舞艺术表演,演员与受众的情感与价值观念都发生了变化。从敬畏神性、祈求神明庇佑到品鉴艺术,从主动演绎到被动接受,从以造福本地人民的神圣仪式到完成任务的程式化表演,从养家糊口的生存需求到变成副业,有任务才表演等。当然,变化不是一蹴而就的,秀山花灯在不同时期展演形式不同,如“花灯会”在20世纪六七十年代中就表现出鲜明的时代特征。
  种种改变表明不同的历史背景影响创造者的主观意识,进而改变花灯的表演形式和内容,花灯的样式及含义也随时代变化而变化。因此,新的展演关系诞生了,即表演者机械演出形式,而观演者也只是在看花架子,花灯表演中至关重要的灯也不再是“神”,而成了装饰品。这样的花灯展演不免让人看得乏味,失去了内在精神的表演又怎么是非遗表演呢?要想让秀山花灯焕发往日生机,就要建立良好的展演关系,让表演者与观演者之间能产生心灵共鸣。“质胜文则野,文胜质则史。文质彬彬,然后君子。”①孔子的思想是“文”与“质”并非等重,重“质”远胜于“文”,即内容高于形式。“文质彬彬”是种理想的展演状态,符合当代人的审美预设。大众审美与审美受众主体的审美共性,是在观赏演出时既有视听享受,又有情感共鸣。当“文”与“质”不可兼得时,作为非遗展演来说,“质”就更为重要,即内容要高于形式。但拿捏好度,又未尝不可做到“文质彬彬”呢。
  非遗展演讲究原生态与本真性,往往与观演者需求的可视性、可观赏性的审美需求相违背。但是秀山花灯不是没有能吸引現代观者的形式,比如请灯时的火把和丑角、旦角的人物形象,以及沿用了傩戏的画脸形式,突出花灯的宗教作用使其更具有宗教色彩的神秘感,这种神秘感和火把传递时的激昂振奋都给人一种快感。表层的刺激快感不断加深的过程中,突出了深层的艺术内观,逐渐变为易于接受的审美心理。这种由表及里的审美心理历程是我们想实现的舞台理想效果。因此,舞台艺术在可观赏性等浅层的美学基础上,向受众植入深层次的精神内涵,通过仪式性的舞台展演方式,传递秀山花灯历史价值、教化价值、审美价值。
  2.2 实现非遗保护主体与传承主体的合作互利
  我国当前非遗保护的模式基本为保护主体——政府、传承主体——传承人,这样一种保护建设模式。在传统的秀山花灯展演过程中,娱乐性与功利性目的占了大半比重,其自身的文化精神内涵所剩寥寥。想要突破这一桎梏,文化会展作为其展演的一种路径是个不错的选择。   就目前现有的资料来看,造成秀山花灯衰败的主要原因是经济问题。演员生计得不到保障,当地民众生活水平较低,没有形成一个良性循环的产业链,再加上当地民众的文化自觉性相对匮乏,最终导致今日秀山花灯的不景气。要想实现互惠互利的良性循环,还是要选择发展生产力,将发展生产力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相结合,以文化会展为媒介,打开合作共赢的新局面。当地政府可通过文化会展为秀山花灯提供演出的平台和商品化的贸易平台。启动文化会展机制可以对秀山花灯可以起到以下切实作用:①通过展览、节庆活动等,吸引更广泛的群众参与到秀山花灯保护中来,提升秀山县的文化形象,打造当地文化名片。②激发传承人固有的历史责任感和荣誉感。文化会展有利于传承人提升自己的形象,又能通过表演赚到应得的收益,在物质和精神两方面的激励下,传承人也会提升自己的文化自觉性,自觉自发地积极投入到非遗展演与保护中来,有利于秀山花灯表演形式的创新。③普通民众的热情高涨。这种寓教于乐的文化会展是形式,有利于唤起当地民众对传统秀山花灯的记忆,以及激发外地民众对这种传统技艺表现形式的好奇心。
  3 总结
  秀山花灯这一传统民间艺术通过其象征形式与仪式行为,结合当地民众的经济生活、文化生活和传统信仰等,几者交流、碰撞,然后糅合,最终形成透过秀山花灯展演手段来内观其文化、经济、思想、情感等价值的展演形式。尽管今日的秀山花灯不复以往那般繁荣,但我们也想通过自己的努力,为秀山花灯的展演问题尽一份力,以求在未来秀山花灯展演过程中,观众与演员之间实现深层情感交互,在仪式性舞台演绎下,实现神秘性感召的同时领略民间信仰的魅力,共同传承优秀文化传统。
  参考文献
  [1]中国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Z].2006.
  [2]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县志编纂委员会.秀山县志[M].北京:中华书局,2001.
  [3]喻再华,杨艺华.秀山花灯[M].重庆:重庆市文化局,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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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蔡仲德.中国音乐美学史[M].北京:人民音乐出版社,2003.
  [6]李樹广.秀山花灯选集[M].成都:四川省群众艺术馆,1979.
  [8]杨四方,陈梦飞.秀山花灯品牌开发应慎行——海洋花灯原生态文化保护的思考[J].重庆教育学院学报,2008(1).
  [10]赵心宪.秀山花灯的族属问题——土家族节庆礼仪民俗的调查与思考[J].中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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