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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目的”之我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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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对于“教育目的”的认识,古今中外的专家学者各执己见。教育目的指引着教育的整个过程,同时影响着个体的成长和发展,关系着国家民族的人才培养。以“教育目的”为讨论对象,从历史发展的维度,在介绍国外典型“教育目的论”的基础上,概述我国的“教育目的”情况,结合我国教育目的现状,以及实施过程中的异化表现,进一步探讨和反思,指出教育目的不应该违背天性,而是应该肯定重视个体的价值。
  关键词:教育目的 价值 反思
  中图分类号:G4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5349(2020)15-0169-02
  教育是百年大计之根本,与国家民族的发展有着不可分割的关联。“教育目的”贯穿于教育的整个过程,与教育效果直接挂钩。了解把握国内外有关“教育目的”的论述,对于理解当下的教育现象具有启迪作用。
  一、“教育目的论”概述
  1.杜威的教育目的观
  杜威在教育中主张“无目的论”,具体是指教育目的就是教育活动过程,教育本身并无外在具体的目的。在教育过程中,杜威十分重视教育自身的价值,主要通过对使儿童被动强加接受的社会目的、人为目的予以反对来实现。由此可得,教育目的伴随个体的成长而变化,其贯穿于具体教育活动与内在教育经验之中。尽管如此,杜威“无目的论”并不违背个体成长与教育的社会性,不是毫无根据、漫无目的的教育,教育过程的内在目的是其主要强调的,这不能与社会性目的的否定等同。之所以如此,是因为社会性需求不能总相对抗于儿童的发展需要,杜威强调的是将教育的工具价值与内在价值实现结合,使乐趣充满教育过程中,这对于儿童的个人成长大有裨益,同时具有深远的现实意义。同时能够激发儿童积极地感知和认识世界,增加生活阅历,在反对成人化、外在化的过程中实现具有内在价值的教育目标。
  2.怀特海的教育目的观
  怀特海的教育目的观不同于杜威的“无目的论”,他认为专业知识是个体成长发展的前提基础,博大精深的文化能够使个体具有深邃的哲学思维与知性典雅的艺术素养,培养在某一领域兼具专业知识与文化素养的人是教育的主要目标。仅仅依靠传统的教育来实现此理想化目标是不够的,教育者需要平衡通识教育与技术教育的发展。教会学生具体知识的实际应用,并且侧重于“如何做”“如何使知识这种精神产品转化为实质的物质产品”是技术教育的目标。怀特海认为:传统的教育目标过于注重书本知识的传授和技能训练的单调重复。显然,这样的教育目标忽视了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甚至扼杀了学生审美和自由精神的追求,从而也使教育价值失去灵魂。
  二、教育目的的发展过程概述
  1.中国古代的教育目的
  儒家思想在我国传统教育思想中占据主流地位,从先秦时期至今一直有着现实意义。在古代,教育目的与社会要求相关,为社会培养统治阶级人才是教育的主要目的,读书为官是鲜明体现,这在儒家代表人物孔子的思想价值取向中也得到印证。从我国传统教育目的观对个人发展的影响来看,主要是培养个人良好的德行,养成儒家所追求的理想人格,通过修身、养性然后达到齐家、治国平天下的教育目的。孟子在继承孔子教育目的观的基础上有所发展,其更注重提高民众的道德水平。“明人伦”——明为人之道是孟子所倡导的最高教育目的,“五伦”是其所包含的主要伦理关系,分别是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读书为官”的教育目的随时代发展日益强化,封建统治者从隋朝开始主要通过科举考试来进行官吏人才选拔,并依据成绩高低来授予官职。一直到清末,科举考试在1300多年的发展中始终是知识分子获取功名的实现方式。由此可见,我国古代教育目的的价值取向在不同的历史时期虽然有不同的描述,但其基本精神是一致的,那就是,通过教育塑造理想人格,并以个人的人格魅力和德行修养来服务并服从于通知阶级的需要,成为统治阶级所需要的人。
  2.中国近代的教育目的
  “中华民国”时期,教育以三民主义为指导,以充实人民生活、扶植社会生存、发展国民生计、延续国民生命为目的。务期民族独立,民权普遍,民生发展,以促进世界大同,“中华民国”之教育宗旨:“发扬民族精神,培养国民道德,训练自治能力,增进生活智能,以造就健全国民”。国民党统治时期的这两个教育方针,实质上是国民党“一个政党”“一个主义”的诠释,是为国民党专制统治服务的。
  在解放战争以后,教育目的为“以共产主义的精神来教育广大的劳苦民众,使文化教育服务于革命战争和阶级斗争,将劳动与教育相结合,努力使广大中国民众都成为享受文明幸福的人”,其指引着教育事业的发展。
  3.中国新时代的教育目的
  新时代培养“劳动者”或“社会主義建设人才”成为我国的教育目的,其中所说的劳动者,既包括以体力劳动为主的劳动者,也包括以脑力劳动为主的劳动者。要坚持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相结合,反对“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的传统观念。在人才培养方面,以全面发展为教育观念,重视独立个性的培养,具体是指要发展受教育者的个性自由,侧重于学生创新意识的培养,提高受教育者的主体意识,发掘受教育者的创造才能,帮助受教育者实现个人价值,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总而言之,我国教育目的的基本精神在于:培育具有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独立个性,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能够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复合型人才。
  三、教育目的在实施中异化的表现
  在教育思想史上,不同的历史时期和不同的教育家推崇的教育目的是不同的。从内涵上看,教育目的的概念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广义的教育目的是指,存在于人的头脑之中的对受教育者的期望和要求,在这个意义层面上,不管你是否是教育工作者,只要是对学生或者受教育怀着某种期望或向往,都是教育目的的表现。例如,目前学生和家长在乎的往往就是教育的现实功利性,将教育目的更多地理解为追求考试分数和升学,这样的教育目的观往往广泛而直接地影响学校教育活动的方向和质量。   狭义的教育目的是指由国家提出的教育总目的和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目标,以及课程与教学等方面对所培养的人的要求。
  教育的根本目标本该是有目的、有意识地培养人。以人的全面发展和自我实现为基础,培养人的实践意识和实践能力。但是在当前,教育具有现实的功利性。
  我们的教育虽然一直强调学生的德、智、体、美、劳要全面发展,但是在现实的学习过程当中,从小学到大学,几乎所有人重视的都是知识的学习和积累,因为它能给我们带来现实可看得见的价值。在教育的过程当中人们更为注重学科知识的积累,不断地强化练习,灌输意识严重,一心使学生成为知识丰富的人,这变成了教育的基本追求。把获取既定的知识和考取名校当成主要目的,忽视了学生的个性和多样性,学生的创新意识和自主积极性严重降低。
  追求教育的片面性,使得学生在德、体、美、劳等方面的发展严重不足。学生的道德水平、身心健康、劳动能力、审美能力无法用一张考卷来明确。学生的学习能力固然重要,但是其如果没有高尚的品德、健康的体魄、劳动的能力和审美的情趣,就只不过是一个毫无灵魂的学习机器而已。我们所要培养的是有血、有肉、有气魄、有责任担当的时代复兴人才。
  四、关于教育目的的反思
  人的发展问题始终是教育的根本问题。教育的本质特点是有目的地培养人,这也是教育与其他社会现象的根本区别,也是教育之所以为教育的原因。教育的立足点是培养人,这既是教育的本体功能,又是教育价值根本所在。
  综观教育的历史发展,教育的总趋势和主旨是唤醒人的生存意识,启迪人的生存智慧,引领个体的人理性地批判和审视当前的生存状况,明智地做出未来的选择,培养创新意识、提高创新能力,挖掘和提升人的发展潜能,形成不断实现自我超越、改变生活现状的动力,成为能够促进社会历史发展的个体。这是现代教育的基本特征,也是现代社会对教育提出的要求。教育的运行要把握实事求是与以人为本的原则,直面个体的现实生活境遇,发挥人的主体性,以改善人的生存境况,实现社会的全面进步。
  六、结语
  教育目的的落实并非一蹴而就的,而是一个持久的过程,需要接续努力和全社会的支持关心。教育目的制定要基于人的发展,归宿于人的发展。教育者需要在教育实践活动中落实“人”的核心主体地位,并予以真正突出,同时在教育中要明确知识固然重要但不唯一,认清实实在在的人,必须超越功利的目标取向,明确单纯凭借知识的积累来实现人的发展是片面的。注重贯彻落实教育目的的完整性,马克思在人的全面发展学说中分析了人的发展与社会发展的关系,认为人是随着社会进程而发展的。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人与社会的发展是一致的[1]。因此,在教育中我们更应将个人发展和社会发展相结合,统一个人价值与社会价值。在教育过程中实现受教育者的个体因素与社会因素平衡与协调。“教育要关注每个学生的个性发展。培養和发展学生的个性,是尊重生命多样性的体现。”[2]像怀特海所说的那样:“真正受过教育的人应该是一个最有活力的人,用自己的全部热情去追求他所选择的生活,并全力以赴地投入到他的生活规划及其包含的各项具体内容中去。”[3]
  参考文献:
  [1]辛蕾.基于近十年来对教育目的现状的探究及思考[J].科教导刊,2018(6):9-10.
  [2]夏民.法治理念下大学生教育管理创新研究[D].南京:南京师范大学,2014.
  [3]李孔文,王嘉毅.福柯知识权力理论及其教育学意蕴[J].华东师范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2011,29(3):1-9+32.
  责任编辑:赵慧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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