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访客   登录/注册

音乐教育人才培养的探索与实践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大学音乐教育,在整个国民音乐教育中被认为发挥着风向标的作用。它的富于引领特点的探索与创新成果,会渐次渗透到中等教育、初等教育、基础及社会音乐教育等层次中。当然反过来它也受到其他层次的推动。因而,大学作为音乐教育的先锋,音乐教育改革的策源地,其围绕人才培养课题所进行的多方位系统研究和深入探索,无疑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首都师范大学音乐学院紧跟音乐教育时代发展的步伐,积极探索音乐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于2007年下半年申请“21世纪音乐教育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以下简称“实验区”)国家立项。2008年初,这一为期三年的立项获得教育部确认。从实验区前期的工作基础,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思路和定位,相关的社会调研和理论研究,音乐教育人才培养方案的制订,实施人才培养计划的管理与运行等方面,阐述首师大音乐学院对音乐教育人才培养的探索和实践。
  
  “实验区”前期的工作基础
  
  首都师范大学音乐学院原为北京师范学院音乐系,创建于1964年3月;1992年随北京师范学院更名为首都师范大学而成为首都师范大学音乐系;为开拓更广阔的发展空间,2003年3月在原音乐系基础上成立音乐学院。目前,学院在音乐学(含音乐教育和音乐表演两个专业)、舞蹈、录音艺术三个方向招收本科生;1986年开始招收音乐学硕士研究生:2004年开始招收音乐学博士生;2005年开始招收舞蹈学科教学论硕士研究生。作为北京“211工程”重点建设学科、北京市重点建设学科、教育部“公共艺术”教师硕士学位指定培养单位、全国艺术硕士专业学位培养试点单位,学院拥有《钢琴》、《音乐教育学》两门国家精品课程,担负着为北京市和全国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音乐、舞蹈教师,为社会培养艺术表演及创作人才,为艺术科研和学术单位培养高层次科研人才,为全国培养培训基础和高等音乐师资的重任。2007年,为展示学院在音乐、舞蹈专业方面的学术实力与人才培养成果,创演了大型舞剧《白鹿原》,将自身的学科建设发展到一个更新、更高的层面。
  
  音乐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思路和定位
  
  音乐教育是实施美育的重要途径之一。它对于陶冶学生的情操,培养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提高文化素养与审美能力,促进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首都师范大学“十一五”期间的发展目标是“创建国内一流水平的综合性教学研究型师范大学”;人才培养目标是“培养适应社会需要的具有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创业意识的高素质人才”。围绕这一整体的教育理念,“实验区”提出了音乐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基本思路,具体定位为:
  1 整合本院音乐学科的人才资源,加强音乐教育、音乐表演、音乐科技和舞蹈等不同专业方向的协作,力争体现一种综合型,能适应21世纪社会发展与文化进步需要的音乐教育人才培养特色。
  2 加强艺术实践在培养音乐教育人才模式中的地位和比重,使之在制订培养方案和实施课程设置等环节中获得关注和体现。
  3 探索“双导师”制度。具体为:聘请富有课堂教学经验的中小学音乐教师,与大学音乐教育专职教师共同成为在校生大学期间的“双导师”。引导学生一方面在大学校园接受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学习,一方面走进中小学音乐教学的课堂,在这学以致用的过程中,了解社会和中小学生对音乐师资的要求,及时调整自己的学习定位和努力方向。
  4 启动“双实践”制度。具体为:学生一方面进行中小学课堂音乐教学的实践,一方面进行专业艺术的“舞台”实践。为此,“实验区”创造条件为学生提供音乐表演实践的各类舞台,举办了如:新生入学音乐会、新年音乐会、毕业音乐会,与德国布莱梅大学合唱团、英国交响乐团联合演出巴赫《b小调弥撒》,与河北交响乐团联合演出中外经典合唱作品,创演大型舞剧《白鹿原》等各种艺术活动,以此环节促进学生的艺术创作与实践能力,磨炼和提升一名准音乐教师所应具有的多方面专业素质。
  基础音乐教育的实践需要和社会文化发展的实际需求是音乐教育人才培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本内核与动力。为此,学院在“双导师”、“双实践”的环节之外,还有意识地创造条件举办不同形式和内容的专家讲座和见习观摩,邀请一线优秀教师来校介绍经验、观看优质课教学录像等,通过这些途径激发学生主动探究、乐于实践的兴趣和热情。
  
  相关社会调研和理论研究
  
  学院密切关注音乐教育人才培养的新发展,积极进行与音乐教育人才培养密切相关的社会调研和理论研究活动。包括:2000年以来,积极参与和密切配合教育部《全日制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和《普通高中音乐课程标准》的研制和实施,在全国各新课标、新教材实验区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调研;2001年以来,与上海、沈阳、广州等十余所兄弟音乐院校音乐教育学专业,围绕“音乐教育的学科定位”、“中国学校艺术教育改革与发展”等专题,进行深入交流研讨;2003年以来,受教育部委托,先后承担数次由各省(市、区)中小学骨干教师参与的音乐新课程培训活动,借此机会与全国范围内的一线骨干师资进行直接对话和交流。
  在音乐教育人才培养的过程中,学院承担了与建设“实验区”相关的系列教学改革项目。受教育部委托,以王安国教授为主要负责人,先后参与国家一系列音乐教育改革项目。如主持研制小学、初中与高中音乐课程标准;承担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基地首批重点科研项目《我国学校音乐教育改革的理论与实践及发展对策研究》;承担全国教育“十五”规划国家级重点课题《中小学音乐教育发展与高师音乐教育改革》:组织国内17所重点师范大学协同攻关,研制《全国普通高等学校音乐学(教师教育)本科专业课程指导方案》等。与此同时,为探索如何提升艺术实践的水平,体现音乐教育的独特规律,2003---2006年,由杨青教授任艺术总监,推出一部独立策划、创作、演出的艺术产品――大型舞剧《白鹿原》,它的诞生不仅体现了我国当代音乐创作的新发展,更是我国音乐教育史上的一个创举,其重要意义就在于卓有成效地探索如何以综合艺术创作的形式和途径有效带动高等音乐教育的改革和发展。
  
  音乐教育人才培养方案的制订
  
  未来的音乐教育专门人才,应既具有系统的专业音乐知识和较高的音乐表演技能,又有较强的组织音乐课堂教学和课外音乐活动的实际能力,具有适应基础音乐教学的全面素养;既有扎实的专业素养,又有责任感、事业心;树立现代教育观念,掌握现代教育技术和教学手段;熟谙音乐基本理论,领略中外音乐发展历史、中国民族音乐和世界民族音乐精粹,具有分析、理解中外艺术作品的基本能力;系统学习音乐教育思想,掌握音乐教育理论,了解音乐艺术的教育教学规律;掌握音乐文献阅读、听赏、检索与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备终身学习和提高的能力;能够较熟练地运用一门外语,了解社会科 学的相关知识;具有较广博的人文基础和进行音乐艺术和音乐教育、教学研究的基本能力。
  基于以上目标定位,学院对原有的培养方案、课程设置、学分规划等进行了修订,使之成为“实验区”人才培养实践的重要内容。新的教学方案已正式列入首都师范大学本科培养计划,已于2007年9月开始实施。
  从下页列表来看,学生在4年的学习年限中,须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210学分。包括:通识教育课程50学分,其中必修课42学分,选修课8学分;专业基础课程25分,其中必修课21学分,选修课4学分;专业核心课30学分,全部为必修课:专业方向课程50学分,其中必修课35学分,选修课15学分:实践性课程25学分。其中军训2学分,专业实习、毕业论文和艺术实践各6学分,学年论文3学分,参与学术讲座2学分;教师教育课程30学分,其中必修课12学分,选修课8学分,实践教学10学分。
  通识教育课程中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中国近现代史纲要,大学生心理适应与发展,形势与政策,体育,大学英语,大学语文,计算机应用基础,动画设计与制作等课程。这些是为加强学生的综合文化和知识修养而,必修的课程。
  专业基础必修课中有艺术概论,音乐学通论,基本乐理,视唱练耳等,为音乐教育专业基础课程。其中视唱练耳作为提高学生音乐素质的重要基础课,连续开设两年。
  专业核心课程全部为必修课,是音乐教育专业贯穿学习的主体内容。包括和声,曲式与作品分析,音乐创作基础,中国音乐史,西方音乐史,钢琴,声乐,器乐等。在某一课程领域内,可根据学生学习的时段、进度和程度再分级细化,如和声1、和声2;钢琴一级1、钢琴一级2;声乐二级1、声乐二级2等。
  专业方向课程是音乐教育人才培养最具特色的课程设置,它体现了我院较为雄厚的师资力量和较强的专业教学能力。这类课程包括:音乐教育学,音乐心理学,音乐教育史,音乐教育研究方法,音乐教育技术,中国民族民间音乐,合唱,合唱与乐队指挥基础,钢琴即兴编配,形体训练,钢琴高级,声乐高级,器乐高级,作曲与作曲理论,指挥,中国音乐史,西方音乐史,音乐教育,音乐心理学等。其中部分课程为全体学生必修,如音乐教育技术,中国民族民间音乐,合唱等;另有些课程则为一部分学生综合一、二年级学习的情况而于三年级选择的专业方向课。如声乐高级,就是在大学一、二年级全体学生都上的声乐必修课基础上,为一部分选择三、四年级以声乐为专业方向的学生而开设的;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是在大学一、二年级全体学生都上的各种基础理论和技术理论必修课基础上,为一部分选择三、四年级以作曲和作曲技术理论为专业方向的学生而开设。
  专业方向课除一部分为必修课程,还有一个专业丰富、特色突出的选修课程群。如主要由作曲和理论专业为选修群体或以进一步提高全体学生音乐理论素养而开设的选修课程有:小型乐队编配,中国近现代作家作品研究,音乐技术与风格研究,中国合唱音乐鉴赏,音乐美学,中国当代音乐,北京音乐史,西方音乐作品鉴赏,古琴音乐鉴赏,复调音乐鉴赏,音乐评论等;以声乐主修学生为主要选修群体开设了声乐室内乐,演唱实践,德语语音,法语语音,意大利语音,声乐文献与教学法,歌剧名作欣赏;以器乐主修学生为主要选修群体而开设了民族乐队指挥与排练,室内乐,器乐合奏,民族器乐发展史,西洋器乐发展史,电子打击乐合奏等;以钢琴主修学生为主要选修群体开设了钢琴艺术史,钢琴文献,钢琴教学法,钢琴即兴伴奏,20世纪中、外钢琴音乐概览等。
  这套新的教学方案,既有为加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训练开设的传统专业课程,也有适应音乐教育发展新需要的新型课程;既有以体验与感受为偏重的各类声乐、器乐技能型课程,也有以学理式思辨为偏重的各类研究型课程。这种课程设置近而言之,是希望学生能进一步开拓艺术视野、增强学习兴趣、加强多方面能力;远而图之,则是为他们日后艺术教育发展的多价值取向打下全面而坚实的基础。
  
  实施人才培养规划的管理与运行
  
  学院高度重视音乐教育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与研究,将人才培养质量作为考核本科教学质量的重要内容,深入探索有利于实施人才培养规划的管理和运行体制:
  1 成立教学指导委员会,对各门具体课程的教学内容、课时安排、教学目标、教学成果等分门别类与任课教师进行定期沟通、交流,及时调整教学环节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2 建立教学督导制度。严格监督本科教学的规范性、制度化,将教学质量作为学院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确保教学计划的高质量完成。
  3 建立教学实践专职辅导员制度。配备专职教师对学生在中小学课堂中的教育实习进行指导,及时帮助学生在学以致用过程中发现问题,制定明确的学习计划。
  4 建立艺术实践专职艺术指导制度。配备专职教师指导学生参与各项艺术实践活动,在此过程中提升音乐教师必备的专业素质。
  5 编撰系列教材。具有特色的教材是实施人才培养规划的重要保证,高质量的教学资料和教材,是建立在高水平的学术研究成果和丰富的教学经验基础之上的。自2002年起,我院组织各学科的专家学者编撰了骨干课程的系列教材,为实施音乐教育人才培养计划奠定了重要基础。
  当前,我国的音乐教育正面临多方发展机遇同时也面对多重挑战。一方面,近年来在由高校扩招而致的高等教育大众化社会背景下,音乐教育要承担更重的专业人才培养任务:另一方面,随着国家经济、社会和文化的持续发展,特别是当前消费文化和大众文化潮流的迅速扩张,越来越多不同年龄层次的普通公众渴望了解音乐鉴赏的专门知识、掌握音乐表演的实践技能,以便充实自己的文化素养。以上两方面对高校音乐教育分别提出了提高和普及的要求。前者是指对各层次高级专门人才――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及各类职后培训人员实施音乐理论与技能的专门培养,也就是专业化音乐教育;后者则是指对社会的普通公众――包括各年龄阶段的未成年人实行音乐专业知识和技能的普及传播,即音乐的社会化教育。首都师大音乐学院正在实践着的这套21世纪音乐教育人才培养规划,正是在此大的时代要求下进行的积极建设,其所追求的理念的创新、手段的改进及教学管理水平的提升,都体现出对21世纪音乐教育人才培养所进行的积极探索和深入实践。
转载注明来源:https://www.xzbu.com/7/view-8620422.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