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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强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机装备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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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我省以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和全省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为目标,强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机装备建设,优先安排榆树市、农安县、永吉县、敦化市、公主岭市、梨树县、梅河口市、洮南市、东辽县、前郭县、德惠市、双阳区、九台区、洮北区、乾安县、长岭县、扶余市等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和全省率先实现现代农业示范县、全省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先行示范县等17个县(市、区)开展全程机械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机装备建设项目。在农安县、双阳区开展秸秆捡拾打捆作业主体农机装备建设试点。
  全程机械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机装备建设项目主要实施农机装备建设和机具库棚建设。农机装备建设:重点配备先进大型拖拉机、深松整地机械、大型精量播种机、免耕播种机、水田栽插机械、植保机械、玉米水稻收获机械、秸秆处理机械、粮食烘干设备处理机械等纳入我省农机购置补贴范围内的产品。对选配玉米籽粒直脱联合收获机和烘干机的,可以按照“缺啥补啥”的原则,进行装备建设,并给予优先扶持机具库棚建设。充分利用现有设施,可扩建、新建。机具库棚面积不小于1000平方米。秸秆捡拾打捆作业主体农机装备建设试点,重点支持配备先进适用的秸秆处理机械。
  项目建设坚持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基础,在种植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指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种粮大户、从事农机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中选择建设对象,按照自愿建设的原则,政府进行政策性引导和资金扶持,坚持民办、民管、民受益。鼓励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挥组织管理优势,引导组织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通过农机化生产和耕地、劳动、技术和资金等要素合作,依法领办创办机械化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建立实行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的全程机械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到2020年,在全省粮食主产县平均每个乡(镇、街)扶持建设一个全程机械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全省粮食主产县的粮食生产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90%以上,基本实现全程机械化作业、规模化生产、社会化服务和产业化发展的现代农业生产方式,农业生产基础条件显著改善,抗御自然灾害能力明显提升,构建符合我省实际的示范引领农业发展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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