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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背景下药剂学课程课堂教学的改革路径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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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
  将互联网技术融入高校的课堂教学是时代的要求,同时也是高校教师进行课堂教学改革的有力工具。本文从课程标准修订及考核方法改进着手,利用互联网技术,以布鲁姆目标分类法和形成性评价的方式为指导,对《药剂学》课程的课堂教学进行改革探索。
  关键词
  互联网+;药剂学;课堂教学改革
  中图分类号: G434;R-4                  文献标识码: A
  DOI:10.19694/j.cnki.issn2095-2457 . 2020 . 18 . 59
  2015年7月4日,国务院印发《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2018年10月30日浙江省教育厅印发《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加快推进普通高校“互联网+教学”的指导意见》,要求以优质教育资源和信息化学习环境建设为基础,以教学模式和学习方式改革为重点,努力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可见,将互联网技术融入高校教学已成为新时代高校教师的迫切任务。
  药剂学是药学、药品质量与安全、药品经营与管理、药品检测等专业的主干专业课程,在药学类专业人才培养计划中占据重要地位。其培养目的在于通过课程的学习,使学生具备识别市场上流通、各级药房使用的各种药物制剂的能力,并掌握其常用制备方法、机械设备,同时能够具备一定的设计处方、质量标准及在临床进行药物合理应用的能力。进入21世纪,各项科学技术迅猛发展,随之带来药物制剂工业化生产技术的快速进步、制剂因素与药效的关系日益密切、新型药用辅料的需求不断增长,药剂学的理论体系逐渐展现出多学科融合、更新速度快的特点。因此,在当前这种环境下,药剂学专业教师如何教好、学生如何学这门课程,成了一个需要探讨的问题,传统的“满堂灌+一考定分”教学模式在这样的新形势已经不能适应药剂学课堂教学需求。
  《药剂学》课程的教学中已经逐渐在应用以问題为中心的学习(PBL)、翻转课堂、以案例为基础的学习(CBL)、以团队为基础的学习(TBL)、混合式教学等多种教学方法,对于提高课堂教学效果、适应新要求都起到了一定的作用。笔者认为,教学模式转变的同时一定要辅以教学目标的合理设定及合理的考核方式。教学目标的设定能保证教师在形式多样的授课过程中始终能够有的放矢,不偏离教学初衷;同时也使学生在学习过程中清楚能够达成的每一个阶段性成果,从而循序渐进,配合教师主动完成各项学习目标。合理、高效的考核既是对教师和学生教授与学习效果的检查,同时也能够及时对教学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偏差进行发现,从而进行有效的纠正。
  现就此以《药剂学》课程为例论述如下。
  1 课程标准与教学设计的修订
  按照布鲁姆目标分类法修订现有的《药剂学》课程标准与教学设计,教师可方便、快捷地根据分层、分类的教学目标,采取不同的教学方法。
  布鲁姆目标分类理论自1985年引入我国[1-2],最初应用于中小学校的教育过程中,随后被推广进入到高等院校,在提高学生认知能力、帮助师生实现既定目标的探索中展现出了一定的作用。
  根据布鲁姆目标分类法,结合药剂学课程自身特点,将传统大纲中的“掌握、熟悉、了解”三个层次转化为“知识目标、能力目标和素质目标”三个方面。
  这种转变不仅将教学目标定位于具体章节的具体知识点,同时将教学目标划分为不同的层次和不同的水平,从需要识记的定义、概念到需要综合分析的复杂问题,从书本知识的传授到运用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培养,恰能切合当今素质教育的要求和高等教育对于学生能力培养的目标。
  在课堂教学中,对于知识目标和能力目标一般宜采用传统的教师讲授进行教学,而对于素质目标则采用启发式教学、案例讨论、比较等多种手段相结合,在课时允许的情况下开展小组讨论和翻转课堂也能在学生分析解决问题的同时,给学生提供锻炼表达能力的舞台,通常都能取得不错的授课效果。每一章节及每次课开始时,教师给学生展示教学目标,并做简要解释,使学生明白章节及课次之间的联系,同时对教学内容和授课的重点、难点以及要求的掌握程度有初步印象,带着这些初步的印象听课,并在听课过程中逐步加深对知识点的理解,能够在很大程度上提高学生学习的主动性。课后,安排学生进行相关目标知识点的自我测验,对学习效果进行评价,并及时对相关知识点进行归纳、总结。
  具体举措如下:
  (1)根据教育目标分类理论,结合药剂学课程特点,将课程标准中的“掌握、熟悉、了解”三个层次转化为“知识目标、能力目标、素质目标”三个方面。药剂学课程的所有知识点都纳入上述三大目标内,从而形成一个完整的药剂学教学目标体系。经修订的课程标准在教学过程中具有更强的可执行性及普适性,即使是初上讲台的新教师,也能根据此教学目标体系,结合学生层次及专业要求,把握授课内容的重点和难点,有目的地进行教案和讲稿的撰写、课堂授课环节的设计。
  (2)利用在线教学平台泛雅网络教学平台(超星)、学习通APP网络平台为主要教学辅助工具,在课堂教学各环节充分合理选用数字资源和控件活动,设计情境、项目以及问题,利用信息化技术促进学生参与整个过程、促进师生间的交流,完成教学任务。课中及课后利用问卷、考评等形式对目标的达成度进行考察,根据达成度对后续课程进行设计及调整。
  (3)搜集、整理课程相关案例,对每一案例所涉及的知识点进行归纳、总结,形成案例库,并建立案例库索引,以保证在今后的教学中,可针对不同教学目标进行方便、快捷地选择使用。
  (4)围绕课程标准的教学目标进行考试试题的筛选,试题的筛选应考虑兼顾所设计教学目标的各个层次,既要考查学生对基本理论和基本概念的记忆程度,还要有试题能够考查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对于同时期授课对象的不同层次,在考试前组卷阶段可以通过知识、理解、运用和分析综合的比例的适当调整,达到考察重点不同、难度不同的目的。   2 考核方法的改进
  在高校专业课的教学过程中,考核是评价教学效果的一种常用手段。从学生角度出发,合适的考核形式能够培养学生严谨的科学态度,提高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同时还能激发学生的自学能力,推动学生探索更深层次的知识领域;从教师角度来说,合适的考核形式能够使教师在授课过程中的教学方法更加规范,使教学管理更加客观、人性,使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不断提高。综上,有效的考核形式有利于促进教与学的互动,有利于促进教学质量和学生素质的提高。科学合理的考核方式对教与学都起着良性导向和激励作用,对于推进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翻转课堂、基于问题的学习(PBL)、基于案例的学习(CBL)、基于团队的学习(TBL)等多种教学方法目前在药剂学的课堂教学中都有所尝试,但由于这些教学模式在整个学习过程中都包含了课前的预习、课堂的运用及课后的复习巩固与应用等众多环节,如何动态、全面、及时地评价各环节的学习对于评判教学模式改革的效果至关重要。而传统的总结性评价(即考试制度)显然不能完成这一重任。
  考核根据其目的的不同,通常分为“总结性评价”与“形成性评价”两种类型[3]。
  “总结性评价”即传统考试制度,是对高校学生阶段性学习结果进行的评价,它可对学生的某一阶段学习做出结论性和判断性的评价,或者用于识水平证明及人才的选拔。长期以来这种考核方式都是作为我国高等教育体系中对教学质量评价的一种重要手段,对于提高人才培养质量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药剂学课程在各个高校开设以来,课堂教学的考核也主要采用传统的总结性评价方式,即教学管理部门主要根据学生考试成绩评定学生的整体学习情况和能力、教師的教学质量。在一定程度上来说,这种以考试为主的单一的评价体制造成教师为考查而教,学生为考试而学,进而导致课堂教学的功利性、应试性,对学生评价的机械和片面,忽视了学生的发展应是一个全面、动态、个性的过程。这与国家所提倡的培养学生全面发展的素质教育目标不相符,同时也无法适应当前的高等教育教学改革要求。
  “形成性评价”是相对于上述的总结性评价而言的。所谓形成性评价,是要求对学生整个学习过程中的表现、每阶段所取得的成绩、所反映出的情感、态度、策略等方面所做出的评价,是以学生学习全过程为基础的连续观察、记录、反思而做出的综合评价。目的是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帮助学生建立自己的学习调控机制,使学生主动追求并获得成就感,增强自信心,培养合作精神。
  目前,基于互联网的普及和在线学习平台软件的开发,药剂学课程的形成性评价主要通过以下形式完成:
  (1)即时过程性评价。利用在线教学平台及手机app,可方便、快捷地对学生进行考勤,同时,教师设置预习、学习、复习的任务点,定时发布给学生,由平台记录学生的学习轨迹,并可根据各项任务点的权重及时给学生的任务完成情况予以评分,教师可实时获得学生的学习情况,并可在平台向任务点完成不达标的学生发送提醒消息,督促学生及时完成学习任务,真正意义上实现过程性评价。
  (2)学生互评。在大班额的教学中可利用平台进行同学之间的互评,督促同学们相互学习,激发学习动力,且能增加同学们的集体意识和进行团队学习的欲望,如学习笔记的展示与评比、小组任务的互评等。
  并可在学生日常使用的社交软件中建立学习社群,定时发布课程相关信息,同时也方便教师与学生之间的交流与答疑互动,增进师生之间的感情与联系,为更好开展授课创造有利土壤。
  (3)形成学生的学习档案。在线教学平台能够及时记录学生的各项学习数据,教师可根据具体情况设置每一项学习活动的权重,具有客观指标的活动系统都可即时给出评分,能在一定程度上减轻教师的工作量,并形成完整的学生学习档案,是评价学生进步过程、努力程度、反省能力及最终发展水平的理想方式。在多轮的教学过程后,教师可不断地挖掘和建立评价标准,完善学习过程管理系统,使系统运行更加客观、真实,同时获得学生的信赖。
  “互联网+”就是“互联网+传统行业”,是利用互联网便捷、高效的通信技术和平台,使互联网和传统行业进行深度融合,创造新的发展契机,现在已成为各个行业发展的新常态。互联网技术与高校教学的融合过程应当是一个渐进的过程,高校既要适应新时代的要求,又需兼顾教师长期以来的教学习惯,课程标准的修订及考核模式的转变无疑是一个很好的抓手。充分发挥互联网+技术的优势,将原本传统教学想做但无法做到或效率低下的得以实现,用互联网技术的“快、准、精”实现课堂教学质的飞跃!
  参考文献
  [1]韩燕霞.基于布鲁姆目标分类法下的翻转课堂研究[J].吉林化工学院学报,2016,33(6):53-58.
  [2]张帆,王刚.布鲁姆教育目标分类法在药物化学教学中的实践[J].辽宁医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5,13(3):48-50.
  [3]冯翠典,高凌飈.从“形成性评价”到“为了学习的考评”[J].教育学报,2010,6(4):4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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