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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时代的比特币对世界货币体系的影响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鲁弈彬

  摘要: 比特币是互联网与金融交互发展的产物,时代发展的产物。比特币是基于一套互联网协议而非信用发行的货币,没有发行机构、没有第三方机构、没有监管机构,比特币的产生、交易、兑换全靠整个比特币网络的所有节点共同实现。这样特殊的货币最近常常因为其兑换主权货币价格波动剧烈而进入人们的视野,其“超主权货币”特性也引起了货币学界的关注。比特币也是一种价值符号,它的价值体现在交换领域实现交换的价值,但它与主权货币所不同的是没有国家或者经济体对比特币进行信用背书,其购买力也不与任何经济体的GDP挂钩。比特币从产生到流通的整个过程是基于整个比特币网络对比特币的授信。在能够保证任意一笔交易的有效性前提下,独立且自由的结构是比特币的核心价值所在。本文将分析比特币的特性,及其对世界货币体系的影响。最后,我要特别感谢我的导师李敏副教授对本篇文章悉心且无私的指导。
  关键词: 比特币;货币体系;道德风险;去中心化
  ● 比特币诞生的背景
  比特币诞生的现实背景
  比特币的出现是在2009年,由中本聪(Satoshi Nakamoto 化名)在其论文《Bitcoin: A Peer-to-Peer Electronic Cash System》中提出,并在互联网上进行实现。在比特币实现其交易功能后,中本聪也从此消失,真正实现了比特币的“去中心化”特性。
  在2008年,美国次贷危机和全球金融危机的背景下,独立于主权货币体系之外的比特币像是被时代召唤一般的降临。目前世界上流通的货币主要系主权货币,主权货币体系蕴含着巨大的“道德风险”。例如日本和美国在利率工具用尽时,所采取的量化宽松措施,这种行为其实质是政府信用的违约行为。
  与比特币诞生与“超主权货币”理论
  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在其论文《关于改革国际货币体系的思考》中做出建议,以“特别提款权”为蓝本,推出一种“超主权货币”的思想。其核心观点之一是实现一种“去中心化”的货币体系。这种货币体系的特性让我们联想起“布雷顿森林体系”时期所采用的金汇兑本位制。金汇兑本位制类似“去中心化”的特点使得当时的国际货币结构相对稳定。但是在信息革命来临之际,生产力大爆发的时代,这种货币体系阻碍了贸易的往来和生产力的发展。
  比特币诞生以来的实践意义
  2013年8月19日,比特币被德国政府“合法化”,在德国比特币可以用来缴税以及从事贸易活动。但是德国财政部门在声明中表示,比特币没有被归类为电子货币或者外汇,而是一种在德国银行条例下的金融工具。这一系列实践活动表明比特币具有价值尺度、流通手段、支付手段、世界货币等货币职能的“新兴虚拟货币”。
  ● 比特币是互联网时代的金融创新
  比特币的内涵
  比特币是一种“超主权货币”,比特币之所以能够成为“超主权货币”是由其“去中心化”的特性所赋予的。比特币系统基于对等网络(peer-to-peer, P2P)技术思想。P2P是一种通信模式,每个参与者都具有等同的能力,也就是整个网络中各节点的地位平等,无主从之分。
  比特币无法通过其产生机制以外的途径被创造,比特币系统也不会因为数个大型比特币支付平台或者比特币股票、外汇交易所的停止运营而停止运转,消灭比特币的唯一方法是让整个互联网络停止进行比特币相关协议的数据运算以及传输。如此高度“去中心化”的货币实践在人类货币史上是史无前例的,这一特性将有助于“超主权货币”体系的建立,成为完善现有国际货币体系重要金融工具。
  比特币的产生和交易机制――“挖矿”活动
  目前人们可以通过两种途径来拥有比特币:一是通过交易收到交易对手方支付的作为对价的比特币;二是通过“挖矿”活动,参与比特币的产生机制。
  比特币是基于密码学的一种“去中心化”虚拟货币,因此比特币并没有官方发行机构,比特币基于一种“算法”在全体网络上产生。比特币的产生机制被俗称为“挖矿”活动,“挖矿”活动的本质是整个比特币网络上各个节点的计算机同时运行一种算法,以验证网络中所有比特币交易的有效性。
  从第一笔比特币的交易开始,比特币交易有效性的验证工作就开始进行,同时比特币交易有效性的验证工作的进行是有“报酬”的,这就是比特币的产生机制。作为“报酬”,在全网中最先完成有效性验证运算的节点将得到50个比特币的奖励。比特币的发行规则为:最先完成每组交易有效性验证的网络节点(“矿工”)就能获得50单位比特币的“报酬”,每完成21万组交易有效性验证“报酬”就折半(从50比特币降至25比特币,以此类推)。比特币的发行总量是固定的,2100万个比特币将在2140年发行完毕。
  比特币并没有发行机构,其特殊的基于密码学的“算法”以及整个比特币网络对于比特币交易有效性的验证活动(“挖矿”活动)就是比特币的“发行”机制。由于没有发行机构,因此比特币是完全“去中心化”的,其发行量不能被人类所控制。
  作者倾向于将“挖矿”活动视为互联网络参与者对比特币的一种“授信”行为。互联网参与者投入到比特币的“挖矿”活动中,成为整个比特币网络的一员,这个行为是对“去中心化”比特币体系信任的体现。整个比特币网络的参与者共同对比特币进行了“授信”,“授信”活动通过比特币“挖矿”活动体现出来,为比特币奠定了信用基础。
  比特币的作为支付手段的特性及其实际使用
  使用比特币作为支付手段与使用传统网上银行作为支付手段有着本质上的不同。与传统网上银行支付主权货币相比,比特币的作为支付手段具有“完全脱媒”、“无交易成本”、“匿名性”、“自由性”、“安全性”等特性。
  由于比特币交易不需要通过银行系统、第三方支付平台等中介机构,因此比特币的交易是无摩擦的;由于没有中介机构和监管机构的介入,因此比特币的交易是完全自由的,比特币的交易不受法律、金融监管等限制和监控。   比特币其本质是基于密码学的一种“算法”和“协议”,因此比特币的交易活动是完全匿名且安全的。比特币的交易活动是由整个比特币网络共同进行验证,这一特点使得篡改比特币交易记录的成本无比高昂。
  接下来我将用一个例子来说明比特币的实际使用过程:
  A和B都在自己的电脑上拥有“比特币钱包”,他们希望通过支付比特币来完成一笔交易。“比特币钱包”是为“比特币地址”提供入口的电脑文件;“比特币地址”是一传字符;每一个“比特币地址”都对应一定数额的比特币。
  当要进行一笔交易之时,A会创建一个新的“比特币地址”以供B对A进行“汇款”,B对他的比特币客户端下指令,要求将一笔比特币转入A创建的“比特币地址”。
  B的“比特币钱包”会对每一个“比特币地址”产生一副“私匙”,以保证B每笔交易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同时这笔交易还会产生一副“公匙”,“公匙”是向整个比特币网络公开的,以使得这笔交易受到整个比特币网络的有效性验证。每个人都可以拥有N个“公匙”和与之对应的N个“私匙”,“公匙”用于向全网络公布A和B之间这笔交易的信息,让全网络来验证A的账户余额和此次交易是否成立,与之对应的“私匙”用于B来保证完成这笔交易所得到的比特币是进入自己的“比特币钱包”。由于每个人的比特币钱包可以包含许许多多的“公匙”和与之对应的“私匙”因此比特币的交易是具有匿名性的。但同时比特币的交易又是全透明的,只要使用比特币交易的双方愿意公开自己的交易历史信息,其比特币交易的历史都可以被追溯。
  接下来,A和B之间交易的有效性就将受到整个比特币网络上的“矿工”们的检验,通过检验,以保证这笔交易的有效且唯一。
  比特币的特性与优势
  比特币拥有具备完整货币职能的潜质。国际上,比特币在发达国家已经为IT从业人员所广泛接受,他们可以通过支付比特币在接受比特币的餐厅购买食物;北美地区已经存在几家仅接受比特币支付的网店,能够购买商品和服务;加拿大已经开发出能够自动进行比特币和主权货币纸币兑换的自动提款机;在美国有专门的对冲基金从事着比特币外汇市场的套利活动。在国内,百度网的部分服务接受比特币支付;李连杰的壹基金慈善基金比特币捐款。比特币的认可度正在随着使用它的人数增加而增长,当比特币在世界主要经济体中占有一定流通比重时,例如能用比特币对劳动力进行定价时,比特币就能够过度到能发挥“价值尺度”、“储藏手段”甚至“世界货币”职能的阶段。目前而言比特币只能发挥“流通手段”和“支付手段”职能。
  比特币最大的优势就是其基于分布式数据库所产生的“去中心化”特性。去中心化是指比特币没有发行机构,没有人能够凭空创造比特币,比特币的获取必须由名为“挖矿”的活动获得,并且比特币的总量恒定。因此,比特币的“去中心化”特性能够杜绝主权货币发钞当局的“信用违约”问题。
  无交易成本是因为比特币的交易活动不需要中介机构来对交易的有效性进行验证。没有了中介机构参与进交易过程,自然就无需支付中介费,这使得使用比特币进行交易是在一个完全没有摩擦的理想化市场下进行的。
  安全性是比特币又一大优点。比特币的交易活动必须通过全网络的验证之后才能达成,每个网络节点都会对每笔比特币的交易进行验证,只有拥有最长账单链的比特币才会被全网络认为是真实的交易而成立。若要伪造交易,“伪造者”的计算机运算能力需要超越整个比特币络所有节点运算能力的总和,这意味着“伪造交易”或者进行“多次支付”的成本异常高昂;依靠整个比特币网络对所有交易的有效性进行验证,是比特币“去中性化”和“安全性”两大特性的有机统一。
  比特币与“虚拟支付货币”的区别
  比特币与“Q币”、“魔兽金币”等“虚拟支付货币”有着本质上的区别。前者是一套基于密码学的一种“去中心化”货币,能够履行所有的货币职能,是货币与互联网共同发展的产物;“虚拟支付货币”只是主权货币支付手段在互联网领域的延伸,是主权货币支付手段与互联网发展结合的产物。
  ● 比特币对重新构建货币体系有积极意义
  比特币与黄金充当世界货币的相同与差异性比较
  “去中心化”是黄金与比特币共有的特性,人们可以挖掘黄金,但是不能“发行”黄金。比特币的发行总量是固定的,2100万个比特币将在2140年产生完毕。从货币供给的“稀缺性”(产量有限且增长速度极慢)的角度而言比特币与黄金有相似之处。
  黄金与比特币的差异主要有三点。首先,黄金的地位是“公允”的。历史上人类各个文明的发展和近现代经济制度的建设共同赋予了黄金“历史价值”和“社会价值”。黄金拥有最基本的使用价值和价值,人人都认识黄金,渴望得到黄金。然而,比特币是货币制度与互联网技术共同发展的产物,其价值来源于整个比特币网络对比特币的信心。比特币没有被大众所认识,公众对其是否能够认可和接受有待商榷,其基于密码学的产生机制也没有被货币学界所认可。但是正是因为黄金更具有价值,基于“格雷欣法则”,我们可以认为比特币相比于黄金是一种“劣币”。
  从另外一个角度来看,在纸币贬值的时期,黄金发挥了最为可靠的保值手段,和最后的支付手段职能,成为人们愿意持有的最后的安全资产。但是只要世界主要经济体之间未发生大规模武力冲突,黄金充当最后的保值手段和履行支付手段职能的作用就难以得到发挥。从中期来看,黄金价格走势与美国经济景气程度呈现负相关趋势,投资者们更倾向于将黄金作为“避险资产”来进行配置,国际黄金价格波动的特点使得黄金无法反应世界经济发展现状。
  最后,目前国际金价被认为高估。我认为黄价高估的原因是人们对黄金的崇拜在黄金价格上的体现,其本质是一种“崇拜溢价”。“崇拜溢价”会随着人们投资理性化程度的提高渐渐消失。此外,比特币作为一个“新兴事物”恰恰使得人们对于比特币作为一种通货的发展预期更为理性,人们对比特币价值的判断相比于黄金更加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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