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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职院校学生资助育人实践路径探析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汪洋

  【摘 要】教书育人是教育的根本职能,当今教育往往注重教书而忽视了育人。高职院校家庭经济苦难学生的资助工作也应该紧紧围绕“育人”这个中心来展开,离开了育人资助也失去了真正的意义。目前,资助育人政策体系越来越完善,资助育人工作也顺利进行,但是在开展的过程中也存在着一些问题,本文认为应该将“资助”与“育人”紧密结合,提出了一些具体实践措施。
  【关键词】资助;育人;教育
  2000年高校开始实施国家信用助学贷款政策,2002年开始实施国家奖学金政策,2005年开始设立了国家、省政府助学金政策,我们已经初步建立了一套帮困助学政策体系,取得了不少成绩。 但任何政策的实施,任何措施的开展都需要一个过程,目前政策和措施的实施和高职院校困难学生的实际需要还存在一定差距,很多措施在开展的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
  1 目前高校资助服务与育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1 仅仅局限于完成资助工作而忽视对人的教育
  有些学校或者从事资助工作的老师把资助育人工作简单地理解为“慈善资助”,认为资助工作就是把国家、学校的资助费用发放给家庭经济状况相对较差的学生,为贫困学生提供一些勤工助学岗位,帮助他们解决学习和生活困难,忽视了资助工作的教育意义,还有些学校和从事资助管理工作的老师把资助育人工作简单化为“金钱资助”,认为资助工作的目的是为了帮助贫困学生解决学费、生活费的困难,只要这个问题解决了就可以了,导致一些学生认为资助就是得到钱。这些都将导致学生认为我苦难我就应该得到资助,不懂得感恩和回报。
  1.2 受助学生和困难程度难以确定
  在评选贫困生确定困难程度的过程中,由于贫困认定工作缺少统一的尺度,难以计量,因此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往往会出现一些不协调、不完全公正的现象。
  一是,申请贫困资助的学生多,都认为自己比别人穷。实际工作中,往往是资助面再广、资金再多,名额再多,申请的人也比分配的名额多。一些家庭经济状况相对还可以的同学也纷纷报名,在班级同学面前哭诉比穷,真假难辨,有时很难做出完全公平、符合实际的选择。
  二是,老师难以确定。在实际操作中一般通过班主任、辅导员老师把名额分配下去。有的根据老师对同学的家庭情况的了解,根据名额多少,分轻重缓急自行确定名单。但这种做法风险较大,尤其是对刚入学的大一新生来说,老师对刚入学学生的家庭情况并不十分了解,对他们的生活情况并没有完全掌握,往往凭借经验、短时间的调查及学生和家长自述来确定是否贫困和贫苦程度。这种确定也只是相对的,所以很难保障完全公正,容易影响学生情绪,并且一旦名额确定以后很难更换,这样就容易导致一旦真正困难的学生在第一次评选中漏选以后很难得到资助,这些都会给资助工作造成很坏的影响。
  三是,证明材料不能保证完全真实,各地区标准差别很大。在开展助学工作时所有申请资助的同学都要上交加盖当地民政部门公章的《家庭情况调查表》。这是目前最有说服力也是必须的证明材料,可是,一些家长并不按真实情况填写调查表,而很多当地干部也纷纷做好人,睁只眼闭只睁加盖公章,各个地方困难评定标准也不相同,各地的困难学生进了高校就更难评定。
  1.3 激励、诚信教育缺乏实效
  资助体系不仅具有经济职能,更重要的是还具有不可忽视的教育功能。而在实际工作中,各类奖助学金对促进学生全面成才的效用没有很好地体现出来,主要表现在:一方面,一些高校、一些老师对资助体系的功能认识不足,对受助学生的激励教育和诚信教育往往停留于表面,没有落到实处;另一方面,一些学生片面理解各类资助的内涵。在勤工助学方面,勤工助学的岗位大多属“劳务型”工作而不是学习提高或培养技能型的工作。在助学贷款方面,对于因各种原因导致的学生不愿意归还国家助学贷款的行为侧面反映了部分学生诚信意识不强,同时说明我们的教育缺乏实效性,没有达到应有的效果。
  2 “资助”与“育人”相结合的必要性
  在具体工作中我深切体会到“资助”必须和“育人”结合起来,否则资助就是苍白的,临时的,意味着不劳而获、一味索取,扭曲了帮助的真正意义。
  2.1 无偿资助中出现了严重的依赖现象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资金的资助下容易产生产生依赖思想,把“贫困”作为资本,不愿积极主动地选择解决困难的办法,而是消极等待,觉得学校、社会就应该帮助他们,在得到资助后,不但没有感恩之心,反而认为是理应得到的。有些学生把学校资助看作“不拿白不拿”,想方设法当上贫困生,甚至有个别学生拉关系,不贫困也办手续,骗取补助或者用助学金吃吃喝喝,铺张浪费。
  2.2 家庭成长环境造成了一些心理问题
  不同原因造成了不同程度的家庭贫困,在贫困生中有心理障碍的学生比例相对较高,他们有的不能正确对待自己的成长环境,产生了一定的心理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容易形成自我否定的自卑心理,二是,容易形成孤僻性格、有些抑郁。三是,焦虑、由于需要利用课余时间打工,担心学习成绩。
  所以说,针对目前的实际情况把“资助”与“育人”相结合是十分必要的。
  3 高职院校“资助”与“育人”相结合的实践措施
  3.1 重视奖助学金发放后的教育、跟踪管理,建立考核机制
  大部分高校都非常重视奖助学金评选、认定等发放前的管理,忽视了发放后的跟踪管理,大学生不合理使用奖助学金的事情频频见诸于各种媒体。我们应该严格管理保证各类奖助学金评选、发放前的公平、公正,同时,也要重视发放后的跟踪管理。可以制定具体可行的跟踪考核办法,辅导员、班主任对获奖受助学生跟踪教育和管理,同时要求获奖受助学生书写获奖受助年度的全面总结,内容包括学生的学习成绩、表现情况、辅导员的跟踪意见等等,并将考核结果与下一学年奖助学金的评选和学费的减免挂钩。
  3.2 拓宽勤工助学岗位,将勤工助学更多的与学业相结合
  勤工助学是学生参与社会实践的重要环节,是学生培养自立意识的良好途径,是解决贫困生经济困难的重要措施。我们应创新勤工助学管理机制,将所有勤工助学岗位公开,学生自主选择,将勤工助学与学生专业学习、科研活动结合起来,起到既自立解决实际困难又不耽误专业知识学习的效果。促进勤工助学工作岗位由劳务型向学习型转变,对学生在科研项目获奖、学科竞赛获奖以及发表文章等方面获奖给与表彰和奖励,不仅能够解决贫困生的生活问题而且能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学习能力。
  3.3 加强诚信教育,把诚信教育与国家助学贷款、贫困生认定等工作相结合
  将诚信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相结合,教育学生如实上报家庭经济情况,诚信做人,让国家的资助真正帮助到需要帮助的同学。结合助学贷款开展新生入学、毕业生离校等专题讲座活动,教育贷款学生自觉积极履行信用关系,按时缴息、归还本金等,学会感恩、倾情报恩。同时积极探索国家助学贷款风险管理工作新举措,在学校内网就业信息专栏或者助学贷款专栏中专门设立毕业生国家助学贷款公告、友情提示栏目,提醒所有贷款同学及时更改信息,按时还本付息,每个贷款同学归还贷款信息等等,加强贷后管理。
  【参考文献】
  [1]教育部.教育部关于高校学生资助工作的政策[OL].中国网.
  [2]徐克选.高校贫困生心理健康现状分析与对策研究[D].
  [3]李华明.新形势下完善高校贫困生资助体系的探讨[J].法制与社会,2008.
  [责任编辑:庞修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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