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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期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发展瓶颈分析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李偲偲 张琳

  【摘要】防火监督是最大限度控制并杜绝火灾安全隐患,降低火灾事故发生率,避免出现人员、财产损失的关键工作之一。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在保障防火监督工作质量方面始终占据着关键地位。文章主要探讨当前形势下,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与防火监督工作之间的关联性,并分析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发展过程中的瓶颈与阻滞,希望能够引起同行人员的关注与重视。
  【关键词】消防技术服务机构;防火监督;关系;发展瓶颈
  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主要是指在我国现行消防法等法律规范的规定之下,依法成立的,以消防产品技术鉴定工作、消防设施检测工作、电气防火技术检测工作、以及消防安全检测工作为主要工作对象的专业性技术服务机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可在当前社会性消防安全工作中发挥中介服务的职能。同时,其与防火监督工作的开展之间也存在极为密切的关系。
  目前,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已经成为消防工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首先,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可以缓解当前消防监督机构在日常工作开展中所面临的巨大工作压力。其次,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为消防监督体制转换提供各种支持,为打破传统意义上基于“保姆”式的消防监督模式,形成“以监督、指导、服务为一体”的综合性模式发展格局提供保障。最后,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是适应复杂消防管理对象的重要基础:在现代科学技术快速发展的背景之下,大量的新型材料、工艺、设备开始广泛投入到工程建设当中,由此使得消防管理工作的开展对象更加的复杂与具体。但是,近几年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发展出现诸多问题,文章主要针对上述问题展开分析与探讨:
  1.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瓶颈分析
  当前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还或多或少的存在一定的不成熟性,在尝试更加有效的作用于防火监督工作过程当中,产生了各种不同的发展瓶颈,主要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政府机构职能出现“越位”现象:在近年来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发展过程当中,虽然新消防法得以颁布,审批制度得到了有效的改革与优化,很大程度上减少了消防审批的事项。但消防部门对于消防监督管理方面的事务仍然呈现出大包大揽的趋势:包括消防设计审核、工程消防验收、火灾隐患认定、火灾隐患整改方案论证、火灾损失核定在内的各项工作仍然交由消防部门负责。同时,消防部门在有关消防专业管理员、技术员、值班员的培训、资质认定方面仍然占据着绝对的主导地位,此种形式下现存的消防专业人才培训机构数量较少,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中介职能以及人才培养职能未达到有效的发展,很大程度上抑制了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全面发展。
  其次,政府法规配套出现“缺位”现象:政府法规在有关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配套方面缺位严重,除表现在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市场准入机制立法缺位方面以外,还体现在对整个消防行业管理制度的立法缺位方面。首先,全国还未对消防中介市场准入机制进行统一立法,行业准入制度不统一,门槛不一致,对其从业人员的准入也缺乏合理的、可操作的制度规定,导致服务机构良莠不齐,服务质量不能得到有效保证;其次,由于缺乏行业自律性管理以及消防行业诚信制度方面存在严重缺失,从事消防安装调试、检测、维修保养的消防中介和从事消防技术咨询论证、评价、评估服务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目前无序竞争、恶性竞争等各种不良现象时有发生,消防产品市场假冒伪劣等以及消防工程质量低劣等现象屡见不鲜。
  2.促进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发展的几点建议
  现行《新消防法》当中规定:单位每年至少需要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性的消防安全检测。同时,《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当中也指出:单位需要构建火灾高危单位的消防安全评估制度,将评估责任交付至具有相关资质的机构,并面向全社会进行评估结果的公示,根据公示结果对单位进行消防安全信用评级。同时,在大量的建筑消防安全规范与标准当中,也对单位进行消防安全检测的重要价值及其必要性进行了书面规范。在这一大环境下,整个社会范围内,各种单位的消防安全业务职责都需要通过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方式加以落实。结合当前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在防火监督工作开展中存在的问题,为进一步促进其中介服务职能的发展,提出以下几个方面的建议:
  (1)根据防火监督方面的实际要求,为解决政府机构职能出现“越位”现象的问题,要求重视对以下消防技术服务领域的全面发展:其一为对消防设施检测制度的完善,其二为对消防设施使用阶段维护保养制度的完善,其三为消防安全评估行业发展的完善,其四为地区性消防安全监测业务的完善,其五为灭火器维修行业的完善。
  (2)要求通过抽样行监督的方式,对全社会范围内的消防安全进行整体控制。而为达成这一目标,势必需要大量的社会性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参与到防火监督工作当中,面向单位提供包括消防评估、消防咨询、消防设施检测、以及消防设施维修保养在内的各种防火监督服务工作。
  (3)需要重视对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资质管理工作,明确技术服务机构的从业范围。要建立全国统一的消防安全中介组织管理体系,要根据中介组织的类型和业务资质范围确定组织资质认可的公安消防机构或其授权机构。承担消防安全检验检测、消防安全评价、认证、消防安全咨询的消防安全中介组织应当通过公安部消防局或其授权机构进行资质认可,方可开展消防安全相关服务工作。承担消防安全培训、提供消防保安人员等职能的消防安全中介组织可通过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消防机构或其授权机构进行资格认可,方可开展消防安全服务工作。
  3.结束语
  新时期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为应着眼于以减轻消防监督机构压力、配合消防监督体制转换,同时需要适应复杂消防管理对象。克服新时期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发展过程中所遭遇的瓶颈,需要通过政府、社会等各方的共同努力,进一步促进防火监督工作高质量、高水平的发展与进步。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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