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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泽县地下水资源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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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针对临泽县地下水资源管理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相应对策,供今后地下水资源管理工作借鉴。
  关键词:地下水管理;问题对策;临泽县
  
  1基本情况
  
  临泽县是典型的灌溉农业县,水资源是维持县域经济发展的控制性因素,黑河及其一级支流梨园河是临泽县的主要水源,水资源总量为13.82亿m3,其中:地表水资源量为12.80亿m3,地下水资源量为1.02亿m3;现状可开发利用的水资源总量为4.23亿m3,其中:地表水资源量为3.50亿m3,地下水资源量为0.73亿m3。目前,全县共有各类机井1 585眼。其中工业机井38眼、农业机井1 507眼、生活机井40眼。完好和配套机井1 366眼,报废和出水量不足机井219眼,年提取水量达0.67亿m3,已占可利用量的90%。
  
  2存在的问题
  
  2.1地下水过度开采
  临泽县局部地区由于地表水资源的不足,过度开采地下水,区域内地下水位呈下降趋势。根据地下水观测资料对比分析,年降幅在0.20~0.30m之间。地下水位下降,加剧了人工林草地枯死、生态湿地退化萎缩、泉水溢出量锐减等一系列生态问题,如果长期得不到重视,临泽将会步民勤后尘。
  2.2取水许可监督管理工作滞后
  临泽县对工业、生活取水都能严格按照取水许可制度办理,但针对农民群众违规打井取水的行为,在处罚起来却显得力不从心。特别是对一些招商引资项目和县属重点项目建设取水广开绿灯的现象,水行政执法部门执行起来,干扰颇多。
  2.3地下水资源管理手段不强
  地下水由于它的特殊性,加之取水设施权属基本属使用者所有,所以在管理上显得无能为力。群众想开井就开井,想提取多少就提取多少。加之取水设施基本都没有安装计量设施,致使“总量控制、定额管理”的用水制度在地下水管理中无法落实。
  2.4地下水资源利用成本偏低
  目前,临泽县全部的工业企业、医院和2所学校用水全部自己打井开采使用地下水。除电费外,0.15元/m3的水资源费尚且不能足额缴纳。虽然今年开征了农业灌溉地下水水资源费,但0.01元/m3的征收额度,明显与水资源的有限性不相适应。加之地下水灌溉费用低于地表水,农民群众千方百计打井利用地下水灌溉,致使农业水费收入逐年减少,产生的后果是水管单位运行管理困难,水利工程维修改造资金不足,水资源不能实现优化配置。
  2.5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工作不能有效开展
  水资源论证工作,由于领导干部和群众在认识上的不到位,目前已通过的几家水资源论证项目,都是水电站建设项目,而且都属于地表水资源的论证。建设项目地下水资源论证工作在临泽县还是空白。特别是今年以来地源热泵技术在临泽县逐步开始推广应用,水资源论证工作明显得不到应有的重视,科学、合理取水矛盾较突出。
  
  3对策
  
  3.1加强地下水资源的统一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规定,县(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和监督工作。因此,县水务部门要切实做好水资源规划等基础工作,大力清理整顿和规范各行业取用水秩序,严厉查处各类违法取用水行为,不断强化对水量、水质的统一管理和监督检查,进一步提高监督管理工作水平。要做到统一审批发放取水许可证,按水量分配方案、调度计划统一下达用水和节水计划指标,统一征收水资源费。为保障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用水提供良好服务。
  3.2加强机井审批管理,严格执行取水许可制度
  建立和执行取水许可制度,对于加强水资源管理、合理配置水资源、促进节约用水具有重要作用。针对目前取水许可监督管理滞后的局面,应严格按照《张掖市加强地下水统一管理实施方案》的规定,按职责做好日常取水行为的监督检查工作,尽量把违法取水行为杜绝在萌芽状态。同时把好新打机井初审关,杜绝违规打井、无序开采地下水的事件发生。
  3.3强化机井日常管理,落实总量控制、定额管理的用水制度
  针对机井数量多,管理粗放的问题。重点对全县机井进行清理登记和建档工作,做到一井一卡式管理。充分建立起用水台账,明确各行业用水定额。严格实行年度用水报批制度,即每年年底由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当年实际取水量,下达下一年度取水计划。要按照不同区域的地下水利用情况,严格限制每眼机井的开采量。地下水可开采区,每眼井年开采量不得超过10万m3。地下水限采区,每眼井开采量不得超过5万m3。
  3.4实施计量取水,提高水资源管理水平
  实施计量取水是提高水资源管理的必要手段和有效途径。一是推行新打机井安装计量设施承诺制。对新的取水申请,首先要求承诺安装计量设施,否则不予受理取水许可申请。二是按照《水法》的要求,首先对农、林、牧场和工矿企业强制安装计量设施,以后逐步加大安装范围。三是紧抓平川灌区农灌井计量设施安装被市上列入试点的有利时机,整合资源,试点先行,为全县推进计量设施安装工作起到示范和带动作用。
  3.5严格落实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
  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是加强水资源管理、促进水资源优化配置、保障建设项目合理用水、保证取水许可申请审批的科学性和公正性的重要手段。对于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取水许可审批要在水资源规划的基础上,结合当地的水资源条件,进行充分的论证,对未编制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的建设项目一律不得受理取水许可申请。
  3.6运用经济手段促进地下水资源的合理利用
  地下水资源作为战略性自然资源,需要市场这一无形的手来配置和调节,因此在明确各行业用水定额指标的基础上,加大水资源费征收力度,做到足额征收,不任意减免。对节约用水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超定额取水的,实行累进加价制度,甚至于做出行政处罚,用经济处罚手段来规范用水行为。同时应根据“取之于水、用之于水”的原则,将水资源费作为水利专项资金,用于水法规的宣传、取水计量设施的安装、节水技术的改造等。以激发广大群众珍惜水、保护水的积极性,促进工业企业节水的主动性。使地下水资源达到采补平衡,处于良性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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