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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溪县茧丝绸发展状况及对策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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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阐述了绩溪县茧丝绸发展状况以及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进一步加快绩溪县优质茧生产基地建设,提高蚕茧综合生产能力的可持续发展措施。
  关键词 茧丝绸;发展现状;存在问题;发展措施;安徽绩溪
  中图分类号 F426.81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7-5739(2008)18-0270-02
  
  1历史回顾
  
  1.1蚕桑历史源远流长
  绩溪县是安徽省著名的“蚕桑之乡”,蚕桑生产历史悠久。早在南北朝时期,绩溪人就开始种桑养蚕,唐宋时期蚕丝生产已具规模,明清时期呈现“遍地桑园,家习养蚕”的盛景。抗日战争时期丝绸贸易受阻,各丝厂先后歇业。解放后,著名民主人士胡炼九先生向省政府提出恢复缫丝生产构想,在县城新建了绩溪缫丝厂,生产规模迅速扩大,蚕桑生产也随之大面积发展。直到20世纪80年初,绩溪蚕桑规模一直位居全省三甲。改革开放后,茧丝绸作为绩溪传统优势产业得到进一步发展,到80年代后期茧丝绸产业就已形成从栽桑、制种、养蚕到收烘、缫丝、织绸、服装一条龙生产体系,成为绩溪经济主导产业,曾一度保持上缴税收占全县财政收入1/3以上。当时流传的“吃粮靠种田,用钱靠桑园”、“绩溪奔小康,大头在蚕桑”,就是鲜明的时代写照。绩溪蚕桑业发展最鼎盛时期在1995年,全县桑园面积发展到2 800 hm2,饲养蚕种达到8.42万盒,产茧2 500t,蚕农蚕茧收入达4 800万元,绩溪缫丝企业年产生丝650t,规模位居全省第1位,出口量占全省50%以上,蚕业生产为我县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做出了巨大贡献。
  1.2行业发展波浪起伏
  1995年以后,茧丝绸国际市场疲软,亚洲暴发金融危机,茧丝价格暴跌,茧丝绸产业受到严重冲击。由于行业经济体制不顺、管理机制不活、产业结构调整严重滞后等多种原因,导致茧丝绸行业不能适应市场经济形势发展,行业规模一度徘徊不前,蚕桑生产出现萎缩。至1999年桑园面积由2 800hm2下降至1 853.33hm2,蚕茧产量由2 500t下降至1 550t,养蚕户由2.4万户减少至1.81万户。县蚕种厂、丝绸厂、缫丝厂相继破产。
  
  2行业发展现状
  
  2.1蚕桑生产恢复增长
  自2003年以来,茧丝绸市场开始回升,我县蚕桑生产呈现恢复性增长,丝绸企业经过改制开始步入良性发展轨道。到2007年全县桑园面积增至2 200hm2,饲养蚕种4.65万盒,年产茧1 974t,蚕农收入3 257万元。蚕茧收入仍然是农民主要收入来源。2006年我县实施商务部“东桑西移”项目工程,县政府配套扶持资金达60万元,广大蚕农抓住机遇,扩大栽桑,大力发展丰产桑园,全县共栽桑600多万株,发展和改造桑园共666.67hm2,推广方格簇150万片,新建标准化小蚕共育室25个,省力化示范大棚50个。为我县蚕桑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2.2蚕桑生产保持主导地位
  目前,我县蚕桑生产已进入区域化、规模化、基地化发展阶段,其中第1层次临溪镇、杨溪镇、长安镇、上庄镇4个乡镇的桑园面积达1 200hm2,占全县60%以上,每个乡镇桑园面积都在200hm2以上,60%以上农户养蚕,蚕桑生产成为当地主导产业,也是蚕农家庭收入主要来源。第2层次是华阳镇、瀛洲乡、金沙镇、板桥头乡4个乡镇,桑园面积在133.33~200.00hm2,4个乡镇桑园面积达673.33hm2,占全县33%,蚕桑生产与其他经济如蔬菜、茶叶、果木林、中药材等并进发展。第3层次是伏岭镇和家朋乡,桑园面积低于133.33 hm2,2个乡镇桑园面积为186.67hm2。
  2.3质量效益位居前列
  我县被省农委列入优质蚕茧基地县之一。蚕桑生产多项经济指标在全省位居前列。桑园产茧达924kg/hm2,远高于全省平均产茧750kg/hm2,盒种单产达41.4kg/盒,高于全省平均水平36.0kg/盒。经济效益大幅提高,养蚕成为我县农户增加家庭收入的主要方式。蚕茧上车率、解舒率、净度等茧质较好。2007年绩溪县被授予全省蚕茧生产基地建设先进县。
  2.4丝绸行业重组并进
  全县丝绸行业企业共8家,其中蚕种场1家,蚕茧收烘1家,丝厂(兼收烘)3家,绸厂3家;省级农业龙头企业1家,市级龙头企业1家。茧丝绸企业经过改制重组,注入资金,调整结构,发展良好。2007年全县年制种10万张,年产白厂丝超过500t,织绸330万米,丝绸工业总产值1.85万元,茧丝绸产业继续保持位居我县经济五大主导产业之首。
  
  3存在问题
  
  3.1蚕桑技术推广网络线断网破
  从20世纪70年代在“五七”大学招聘蚕桑辅导员到乡镇,我县蚕桑技术推广网络逐步形成县有蚕桑站、区片有农技站、乡镇有蚕桑辅导员、村有蚕桑大户的蚕桑技术推广网络,对推广蚕桑新品种、新技术起到了很大作用。随着乡镇体制改革,蚕桑技干“三权”下放,蚕桑技术推广处于线断网破状态。2002年以后,随着蚕桑改进费的取消,蚕桑辅导员维持每月150元工资都很困难,从而调动不了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使得蚕桑先进技术在基层难以推广应用。
  3.2蚕桑生产技术服务缺乏有效经济扶持
  近10年来,我县茧丝绸产业虽然争取到不少蚕桑发展项目资金,但真正用于基地建设、小蚕共育、方格簇推广、催青室改造、提高技术服务设施等方面的资金却很少,影响技术服务到位率,更谈不上工业反哺农业、促进蚕桑业健康发展。
  3.3蚕桑病虫害测报工作一直不能正常开展
  作为蚕桑生产大县,理应有蚕桑病虫害测报站,及时发布蚕桑病虫害的流行趋势,指导蚕农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控制蚕桑病虫害的发生。但由于体制和经费等原因,我县蚕桑病虫害测报工作不能正常开展,导致部分病虫害在我县暴发流行,严重危害着我县蚕桑生产发展。
  3.4蚕种统一订购越来越困难
  蚕种统一订购工作越来越困难,统一订购比例呈下降趋势。分析其原因,主要有:一是2002年蚕种场破产,私订蚕种人数越来越多,订种数量越来越大;二是我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成立较晚,对非法订种打击力度不够;三是蚕桑技干“三权”下放,难以管理,导致订种工作难度加大;四是蚕桑辅导员工资待遇太低,工作积极性不高;五是蚕种场恢复制种以后,私售蚕种比较严重。由于不能统一订种,导致我县蚕种布局混乱,蚕茧质量逐年下降,给缫丝业带来十分不利的影响。
  3.5蚕茧收购存在诸多问题
  2008年在全县整顿规范了鲜茧收购秩序,各企业分片收购。但在收购过程中收购企业为了自身利益,不能坚持“优茧优价,劣茧劣价”的收购政策,不坚持干壳量计价方法,无论蚕茧好坏一个价,严重损害了蚕农利益;而且存在统货收购,前后价格不一致等现象,误导蚕农出售毛脚茧、黄斑茧,严重影响和阻碍了方格簇等蚕桑实用技术的推广应用。同时,蚕桑生产集约、规模生产还有待提高,也是制约蚕桑生产发展的因素。
  3.6蚕茧价格偏低,毁桑弃养现象时有发生
  随着农村劳动力大量向二、三产业转移,农村栽桑养蚕劳动力年龄结构偏老,接受栽桑养蚕新技术难度加大,制约了我县蚕桑可持续发展。
  
  4发展措施
  
  蚕桑生产要保持可持续发展,需要创新发展观念,以优化产业结构,提高产品质量,推进产业化经营,增加农民收入,增强市场竞争力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目标,继续坚持“继续增加面积,努力提高蚕茧单产、质量和效益”的指导思想,加快优质茧生产基地的建设,提高蚕茧综合生产能力,保持我县蚕桑生产健康发展。
  4.1建立稳定的原料茧基地
  绩溪县充分利用商务部“东桑西移”项目工程,每年栽桑600万株,更新改造和发展丰产桑园666.67hm2;到2010年,桑园面积由目前的2 333.33hm2,迅速扩展到3 333.33hm2,年产茧达4万吨,增长100%,基本满足20组自动缫丝年需茧量。与此同时,以绩溪为中心,积极向周边县市扩展建设原料茧基地。目前,与本县毗邻的歙县桑园面积达4 000hm2,年产茧达3 500t,本县2个小型丝厂不能完全吸纳,大部分蚕茧流向江浙。与本县临近的泾县是蚕桑大县,桑园面积3 466.67 hm2,年产鲜茧3 000t,该县只有1个拥有6组自动缫丝小型丝厂,部分蚕茧流向绩溪和江浙地区。另外,旌德县桑园面积1 000hm2,年产茧500t,1个蚕茧收烘企业倒闭,目前,只有1个乡镇小丝厂在生产,需茧较小。从安徽全省来看,缫丝企业受资金、技术、市场、信息影响,规模难以做大,大部分蚕茧流向江浙企业。因此,在绩溪兴办一个实力较强的缫丝企业,以绩溪为中心,向周边县市扩大建设原料茧基地,总面积达6 666.67hm2以上,直接收购蚕茧8 000t,基本满足40组自动缫丝年需茧量。积极正确引导,防止“毁桑弃养”现象。
  4.2提升丝绸加工产业
  绩溪县作为丝绸文化发源地之一,栽桑养蚕历史悠久,具有良好的社会基础,完全有必要把这一传统优势产业做大做强。针对目前我县丝绸企业加工落后的局面,必须加大技术改造,引进先进工艺和设备,开发适销对路新产品,提高附加值。引进竞争机制,建立丝绸企业群体,从根本上壮大绩溪丝绸产业,形成茧丝绸一条龙生产体系,扩展丝绸外延产品,弘扬丝绸文化,把丝绸加工和文化旅游有机结合起来,再次向世界展示徽文化丝绸之路中国魂的深厚底蕴。
  4.3实施科技兴蚕,挖掘增收潜力
  依靠科技进步,提高桑产叶量和张种产茧量,最终实现增产增收。充分利用现有绩溪农业网、农技110等渠道,多形式、多方面地开展系列化实用技术和新的蚕桑品种的推广普及。在养蚕季节,同县植保站配合,及时发布蚕桑病虫害流行趋势,指导蚕农栽桑养蚕。进一步调整养蚕布局,坚持“养足春蚕,控养夏蚕,少养中秋,扩养晚秋”的养蚕布局,充分利用气候和桑叶,全面提高蚕茧产量和质量。
  4.4加强蚕种管理,为蚕农提供合格放心种
  蚕种是茧丝绸的基础,具有其特殊性和社会公益性,作为农业主管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农业部《蚕种管理办法》和《安徽省蚕种管理条例》,依法加强对蚕种生产、经营的许可管理;加大蚕种质量监督、市场监管,确保优质蚕种提供给蚕农饲养;加大蚕种市场整顿力度,严厉打击无证经营及贩卖假冒伪劣蚕种。
  4.5加强蚕茧收烘管理,提高蚕茧质量
  全县蚕茧收购要坚持统一质量标准,统一价格水平。稳定收购秩序,防止多家企业收购相互抬价抢茧,避免蚕农不讲质量,关门上簇,出售潮茧、毛脚茧、黄斑茧。严格执行“优茧优价、劣茧劣价、方格簇加价”的蚕茧收购政策,促进蚕农科学养蚕,自觉生产优质蚕茧。
  4.6积极创造条件,引导蚕农组建合作社
  积极创造条件,引导蚕农组建合作社,形成蚕农利益共同体,参与蚕桑生产全面更新,保持我县茧丝绸行业健康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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