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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基层检察院调研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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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年以来,我院在恢复研究室机构设置的同时,配置研究室工作人员,院领导重视和加强检察调研工作,紧密结合检察工作实际,精心组织领导,动员人人参与,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在进一步深化调研工作过程中,还有不少问题需要我们关注和思考。
  
  一、目前基层检察院调研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1、对检察调研工作理解存在偏差。个别干警认为调研工作是花架子,没有实用性,甚至认为可有可无;个别干警认为,只要案子办好了就算完成任务了,搞调研是一种单纯的文字工作,应该由“笔杆子”来完成,因而忙于办案,疏于梳理、探讨问题和总结经验、教训,写作热情不高。
  2、检察调研工作机制尚不完善。主要是调研工作目标管理机制、调研工作目标考核机制、调研工作奖惩机制、调研工作考评机制、经费保障机制、领导干部调研机制需要进一步完善。
  3、检察调研质量有待提高。调研能力与日益发展的检察工作需要不相适应,调研文章精品不多、档次不高的问题还普遍存在。
  
  二、加强基层检察院调研工作的建议
  为充分发挥基层检察院的优势,把检察调研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针对目前基层检察院调研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我们认为,应当从以下三个方面加以积极努力:
  1、统一思想,提高对调研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做好调研工作的自觉性。针对个别干警对检察调研工作存有模糊认识,应当利用各种会议,反复强调调研工作的重要性,从以下五个方面统一全体检察干警的思想认识:第一、加强调研工作是实事求是思想路线的体现,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也是检察机关的优良传统;第二、加强调研工作是全面落实上级党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决策部署的重要保证;第三、加强调研工作是提高领导水平,转变工作作风,指导和推动检察工作的客观需要;第四、加强调研工作是提高干警素质、提高执法水平的重要途径;第五、加强调研工作是坚持严格执法、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基础。通过深入教育,层层引导,使检察干警对调研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提高,为调研工作的开展奠定思想基础。
  2、健全工作机制,严格落实责任。一是对调研工作进行目标管理,制定目标,分解任务,将调研任务落实到每个科室,落实到每个干警。年初由研究室制定检察调研任务分解表,提供上级院的调研课题,经院党组确定,然后各个科室定人员、定课题、定任务、定时间,并向研究室备案。二是将调研任务纳入到全年的目标考核之中进行量化,年终由政治处组织考核,超额完成的,予以加分,未完成的,则扣分。三是建立完备合理的奖惩机制,实行物质奖励与精神激励并举,调动干警参与检察调研的积极性。四是调研工作实行一票否决制,未完成任务的,取消当年部门或个人参加评选先进的资格,并作为干警提拔、晋级的参考依据之一。 五是建立调研物质保障机制,要确保经费投入,继续做好图书资料室的更新、重建工作,最大限度地发挥图书资料的作用;设置电子阅览室,供干警上网查阅资料,为更好地开展调研工作创造条件。六是建立健全领导干部调研制度,要求领导班子成员每年要结合分管业务撰写2篇以上的调研文章,并保证至少有1篇在市级以上报刊发表,带动全院调研工作的开展。
  3、加强业务培训,努力提高干警调研能力。为了提高和强化干警的调研能力,建立一支政治强、思想好、法律文化水平较高的调研骨干队伍,我们要结合各业务科室办案工作实际,开展多种形式的业务培训,建立一种多层次、多渠道、开放互动的教育培训运行模式。通过组织参加省、市检察院举办的调研培训,增强干警搞好调研的信心,提高干警的综合能力和写作水平;邀请法学专家教授来院讲课,加深对法律前沿问题的了解,及时掌握法学研究最新信息和动态;利用科研单位的科研优势,与法律院校和社科院合作,共同承接上级院重点课题,带动提高基层检察院的调研水平。通过业务培训,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使干警们变封闭型思维为开放型思维、单向性思维为系统性思维、教条型思维为求实型思维,用科学理论和系统思维方法不断提高检察干警的执法思想理念,使调研工作的研究方法更加科学,内容更加丰富,检察干警更加树立精品意识,在“攻质量、上档次、出精品”上下功夫,不断提高调研成果质量。 同时,要做好服务保障工作,加强与有关报刊的联系,畅通投稿渠道,提高投稿命中率,以促进调研成果尽快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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