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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航乘客机上发病引发“急诊门”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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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幸好我还活着,我才可以告诉你们,我遭遇了什么。”2015年11月22日,一篇名为“生死间,一个记者有话想对你们说”的文章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微博名为“一个有点理想的记者”的乘客张先生自称,11月9日他乘坐南航CZ6101航班时突发腹内疝并急性肠梗阻,飞机降落时他已疼痛到浑身湿透。急救车正在外等候,但大约50分钟后飞机舱门才打开。随即地面急救人员和机组人员又为谁该将他抬下飞机发生争执,其最后只得自己勉强爬下舷梯、爬上救护担架。11月26日,张先生表示,南航和北京首都国际机场急救中心的相关负责人均就此事登门道歉,并提出对其进行补偿和赔偿,但他主动放弃,“只要求南航和首都机场医院理清急救程序”。
  生命经不起相互推诿
  “谁来将我抬上急救车”是一个令人心寒的问题。这个在众目睽睽下艰难爬行的病患,是不是像极了那曾经倒在大街上无人上前搭一把手的老人?就倒地老人而言,旁人终究是“路人”,但当时那些环立于张先生身边的人,都并非无责任者。机组人员对乘客伸手搀扶,医护人员对病患救死扶伤,至少都是责任所系。
  然而,让人心寒的问题远不止于此。“谁来陪护我就医?”“谁来将我尽快送到医院?”“谁来为我第一时间诊治?”……当所有这些疑问被一名病患以生命为代价逐一体验而成为问题之时,我们只想知道,在某些行业,在这样一个社会,生命意识及公共资源供给的意识到底匮乏到了何种程度。动用一切资源,极尽一切手段,本来是生命救援的题中之义。然而我们看到的却是,无论是空乘还是医护,无论是航空公司还是医疗机构,这些本该为消费者提供基本服务的专业机构,都不约而同地表现出对生命的推诿塞责。
  当事人张先生的诉求只有两个。一是理清急救流程,不能让下个人再重复他的遭遇。二是他想搞清楚,他的病情被耽误,该不该有赔偿和补偿。张先生的追问,是为所有人所问,亦是为所有人所痛。我们希望所有涉事方面,应有必要的追责、真正的反思和有效的应对。或许当所有的市场服务主体及公共机构,其现有的应急保障资源都能为每一个普通公民所用时,个体生命的尊严才不会在濒危时刻倒地不起。
  越怕担责越要严格追责
  虽然南航和机场医院都有自己的一套说辞,但实际上,无论是严格比照有关航空服务和院前急救的法律法规,还是从当时抢救急症患者的实际情况出发,我们都可以明确:一方面,机组人员有责任把乘客安全转移给地面的医护人员,由医护人员予以紧急妥善处理;另一方面,急救医护人员应当用专业设备搬运、护送患者就医,将重病患者抬上急救车是急救人员的基本职责。也就是说,将患者从飞机上抬下舷梯送到救护车上,不是空乘人员和急救人员可以推卸责任的“空白地带”,而是双方都必须共同参与、协同履职的“责任重地”。
  空乘人员和急救人员都坚决不肯动手抬担架,除了双方想当然地认为不该由自己负责以外,另一个原因是舷梯上很滑(可能有薄冰),双方都担心在抬张先生下舷梯时可能出现闪失,自己不参与反而能够免除责任和风险。然而对公权机关和公共服务机构而言,恪尽职守永远都是第一要务,即便在履行职责中出现失误,也可以从轻追责或得到宽谅。有些公职人员和公共机构的服务人员,因为害怕承担责任和风险而选择不作为,其结果往往反而会造成责任事故,甚至酿成重大祸患。他们都必须明白一个道理:有职必有责,履职受监督,失职要问责,违法要追究,任何职责在身的人都不能逍遥于责任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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