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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学生全面发展的和谐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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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国是一个有五千年文明历史与灿烂文化的伟大国家。而和谐思想的发展,可以说是源远流长,与中国的历史、文化同样悠久和灿烂。我国和谐思想源于如下两个观念:
  一是天人合一论。这一观念出自于我国先秦文化典籍――《周易》。其基本思想是,天道与人道必须和谐统一。首先,认为大自然的规律是和谐协调的,如天地运转、日月并明、四时循环等都呈现有序状态;其次,认为人是大自然系统的一个组成部分,所以“人道”应当服从“天道”;最后,认为既然天道是和谐协调的,所以人道(包括人的发展)也就必须和谐协调。我们认为,天人合一论的这一积极精神,乃是我国古代和谐思想的一个理论基础。
  二是和谐论。《论语・子路》中有句话“君子和而不同”。一般说来,“和”指异质因素的共处,“谐”指异质因素的融会贯通。“和谐”,就是指存在差别的各因素可以相互协调地联系在一起。我国哲学三大支柱的儒、道、释均采纳了以上观念,在探究“人―人”“天―人”“人―我”关系方面,各有侧重地发展和丰富了“和谐”思想体系。
  本文就借鉴儒、道、释的和谐思想,来谈构建学生全面发展的和谐教育。所谓和谐教育,就是指实现了教育内部及其外部和谐而达到教育价值最大化的教育,这种教育能有效地促进人与人、人与自然、人与我的高度和谐。
  
  一、儒家“人―人”和谐思想,是构建和谐教育的基础
  
  “和”在儒家思想体系中,有着特殊的地位。儒家的出发点是个群关系、人我关系,追求人与人之间的和谐。孔子强调现世的和谐、社会的和谐,并将“和而不同”(《论语・子路》)作为理想人格的标准。孟子则强调“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孟子・公孙丑下》)。以孔孟为代表的儒家提出了一系列旨在实现人际与社会和谐的道德原则以及建设大同社会的愿景和理想。依据儒家“和”的思想,和谐教育的基础就是从个群关系、人我关系出发,追求人与人的和谐。在学校教育中,人与人的关系首先是师生关系,人与人的和谐即师生(教学)和谐。当前,构建和谐教育,实现师生(教学)和谐,主要应解决好以下问题:
  其一,坚持教学平等。平等是现代教学的一个显著标志,教学平等是师生和谐的前提。坚持教学平等原则主要体现在学校教学活动中师生教学权利、机会、规则等方面的平等。学校要保护师生的基本教学权,保障教学机会均等和规则公平。从社会学角度看,学校要调节不同师生群体在授受水平上的差距。从经济学角度看,学校要在教学资源优质化的同时,使每一位师生都有平等的机会,享受适合自己的优质教学资源。
  其二,坚持教学民主。和谐教育是把以师生关系为主的人际关系和谐视为教学的基本条件,它所追求的目标是形成“民主平等,尊师爱生,情感交融,协力合作”的新型师生关系。师生关系每时每刻都在潜移默化地影响着学生的心灵。因此,教师在教学活动中要尊重学生的自主意识和独立人格,以自己高尚的道德情操、优良的个性品质关爱学生,以“润物细无声”的教育风格影响和感染学生,以自己渊博的知识、完美的教学艺术为学生创设良好的学习环境,开发学生的潜能。在师生协力合作、融洽的教学氛围熏陶中,促进学生身心和谐、健康地成长。
  其三,坚持教育之爱。教师对学生的好感和爱,是构筑师生和谐心灵世界的两个重要的支点。教师的好感犹如吹向学生心灵的春风,而爱则是让他们获得足够成长能量的温暖的阳光。心灵和谐是师生间不需要语言就能感受到的一种默契,是从点头或微笑里就能感受到的一种温馨,是相处之中时时能体会到的一种心灵的愉悦……
  
  二、道家“天―人”和谐思想,是构建和谐教育的手段
  
  道家思想的核心是“道”,而“道”的重要特征即是“和”。道家的出发点是主客关系、物我关系,追求人与自然的和谐。道家的创始人老子提出“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道家强调顺应自然,遵循自然规律,与自然和谐相处,以达到“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庄子・齐物论》)的境界。从学生发展来讲,每个学生都生活在自然环境中,必然与自然发生关系,这里的自然还包括学生的身心和学习环境。在学校教育中,天与人和谐就是人与自然和谐、教育活动与学生身心发展和谐。当前,构建和谐教育,实现天与人和谐,主要应解决好以下问题:
  其一,教育学生尊重自然和自然规律。人与自然和谐首先是人要尊重自然和遵循自然规律。自然界一切物体的存在本身就说明了它的合理性和有用性,有它的效用价值。人类只不过是自然界无数种群中的一种,应该懂得物体之间双向的效用价值的平等性。自然规律是客观存在的,人们只能认识和利用它,而不能创造更不能违背它。所以,人类必须在认识和把握规律的基础上顺应规律,在顺应中利用自然规律为人类造福。学校要教育学生懂得,破坏大自然必然要受到大自然的惩罚。保持人与自然的协调一致,是人和谐发展的一项基本内容。
  其二,尊重学生的身心发展规律。和谐教育要从学生身心特点、认知水平与需要出发,对教育教学内容和方式进行创造性的处理,使教育教学活动所产生的影响力,与不同年龄阶段学生身心的发展规律相适应。教与学和谐的实质就是要使教学节奏与学生发展的节律和谐。教的活动,既要为学的活动调整好学生自身内在的学习准备,如激活学生潜在的学习兴趣与愿望,调动学生的探索精神与积极态度等;又要为学的过程创设良好的外在环境,如必备的学习设施与材料、良好的条件与氛围等。教师要从微观教学目标的确定、教学内容的选择、教学方法与手段的设计、教学时空的安排、教学情境的设置等方面来调控教学节奏,积极地适应和影响学生身心发展的节律,不断地提高教与学和谐的层次和水平。
  其三,优化学生的发展环境。学生身心发展的顺序性、阶段性、不平衡性和个体差异性是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我们将学生身心发展过程中所呈现出的发展速度与方式的规律性的变化称为学生发展节律。影响和制约学生发展节律的主要因素有两个方面:内在原因,有学生生理与心理发展水平和需求,个体遗传素质与“生物钟效应”的差异,学生认知结构与社会实践经验的积淀等;外在原因,是学生社会生活环境的差异,主要是指学校、家庭和社会所提供的学习和生活环境条件的差别。当教育节奏超过或落后于学生发展节律时,都会造成学生身心发展的失衡。和谐教育就是要优化学生的内在与外在发展环境,追求教育节奏与学生发展节律的和谐,并产生共振效应,使教育的影响力取得最大的功效。
  
  三、禅宗“人―我”和谐思想,是构建和谐教育的目标
  
  禅宗是佛教文化与中国传统文化相融合而形成的佛教的重要流派,它的出发点是理欲关系、身心关系,追求人自身的和谐。它的修行解脱观,突出人性、人格、人的价值、人的自我觉悟,突出人与精神的和谐与平衡。人与精神的和谐是指自我达成和谐的相处方式。从心理学观点来看,人的需要满足层次越高,自我也就越和谐。在学校教育中,自我和谐就是人与自己精神的和谐。当前,构建和谐教育,实现自我和谐,主要应解决好以下问题:
  其一,身心和谐。自我和谐的重要标志之一就是身心和谐。影响自我和谐的个人因素很多,包括精神追求、需要层次、思维方式、个性特点和行为方式等。一个人要达到自我和谐,首要条件是身心健康。每一个人都是一个独立而完整的系统,它又是由两个子系统即生理(身体)系统和心理系统构成的。很明显,只有当一个人这两个系统处在和谐之中时,才可能真正得到良好的发展。近代著名学者王国维把“完全之人物”的培养分为体育和心育两部分。他指出:“发达其身体而萎缩其精神,或发达其精神而罢(疲)敝其身体,皆非所谓完全者也。”他的这种看法,对理解身心和谐乃至于全面发展是有裨益的。
  其二,自我实现。作为影响自我和谐的个人因素,除基本的生理和安全需求等能够满足外,还要能够感知到下一个目标正在实现中,或者是能够实现的。如果说学生觉得自己的发展已经到了尽头,这个时候要达到自我和谐是比较难的。人只有感知到与期望的差异、感知到终极目标正在逐步实现时,才能把目前的努力与长远的目标联系起来并保持和谐。学生的现实自我与别人之间一定会有差距,如果学生能够在这种情况下保持良好的心态,能够看到自己与别人的差距,也就能保持和谐。这些既是自我和谐的重要标志和根本意义,也是影响自我和谐的重要因素。
  其三,尊重个人选择。人本主义心理学有一个重要观点,即人之所以会出现自我不和谐,是因为他感觉到内心的需求没有办法得到满足,或者这些需求即使得到了满足,也得不到社会的赞许。就是说,一个人的选择受到尊重的程度越低,要达到自我和谐的可能性也就越小。因此,学校能够提供的促进学生自我和谐的方法是:只要每个学生所做的个人选择不违法、不妨害他人,就应该被尊重。另外,学校要为学生创造自由和平等竞争的环境,并尊重学生合理的个人选择。比如说,学校的优质资源应该对所有的学生开放,使每个学生都有平等、自主选择的机会。
  (作者系浙江师范大学教育评论研究所所长,教授)
  (责 编 子 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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