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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新材料作文”看高考作文的考查与备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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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年高考语文全国卷出现了“新材料作文”,这种新的考查形式得到了很多专家和中学老师的肯定,高三的作文备考也围绕着这种考查形式展开。那么“新材料作文”与以往的“材料作文”有什么异同呢?
  单从给出材料这一条件看,“新材料作文”仍然可以看作是材料作文的一种。从上世纪70年代末高考作文的考查开始,“材料作文”这种命题形式一直在发展中。早期的“材料作文”引用的材料,内容指向明确,主旨比较单一,题干则明确写作内容和文章体裁。90年代后,“材料作文”引用的材料思辨性强,含有明显不同的观点,题干也逐渐向考生自择角度和自定立意发展。2006年全国卷的“新材料作文”在引用材料和题干设计上又有所发展:材料叙事相对完整,全文没有明晰的主旨和倾向性的观点,材料内容有较大阐释空间;题干则 “要求全面理解材料,但可以选择一个侧面、一个角度构思作文”和“不要脱离材料的含意作文”。可见,“新材料作文”在“材料内容及其含意”范围的限制下,强调考生写作的自主性,强化作文选材与立意的开放性,为学生提供了广阔的写作空间,这有助于考生抒写个性化体验和自由充分的表达。正如有些文章评价的,“新材料作文”给定材料,但不给定话题,要求既不像过去的材料作文那样“过死”,也不像话题作文那样“过宽”。因此,有些老师认为它是高考作文将来的考查方向,在备考中全力以赴用它来训练学生的写作。
  随着“新材料作文”在高考备考的深入,师生们在实践中也面临着一些新的问题。“新材料作文”要求在“材料的内容及其含意”下寻找适合自己的写作内容,这有利于培养学生对问题的思考,有利于营建考生的写作空间,有利于培养学生的个性写作。但是,它也相应加大了学生审题立意的难度,而且写作的开放性使评价标准不容易掌握。从中学的实际情况来看,有些老师在采用这种命题形式时,往往对材料不注意提炼,对内容不加以控制,所选的材料或情节繁多,或内容混杂,或含意模糊,从而使可供提炼立意的角度和写作的侧面较多。这就容易造成学生和老师对材料“角度或侧面”的理解见仁见智,双方对作文的立意是否符合题意有不同见解。而评价标准的不统一和不稳定,则导致了学生作文分数的波动。分数的波动会使学生对自己审题立意的能力产生怀疑,并打击他们写作的自信心和自主性。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有些老师或指导学生审题立意时紧扣住材料内容的主要方面,或训练学生采用“评述材料――引出观点――论证观点――总结”等写作模式,回避从一个角度或侧面立意,从而达到“符合题意”这一写作中最基本的要求。这种指导与训练恰恰违背了“新材料作文”的初衷。“如何准确审题立意”和“如何掌握作文的评价标准”成了近年来中学在训练“新材料作文”中碰到的主要问题。
  那如何看待和处理“新材料作文”在实践中出现的问题呢?
  所谓“命题作文”“材料作文”“话题作文”“题意作文”“范围作文”等都是侧重考查中提供写作内容的某个条件,是教学和备考中一种方便的称呼。如给出标题的作文题,可统称为“命题作文”或“标题作文”,如1982年作文题要求以“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为标题写一篇议论文;提供了材料的作文题可统称为“材料作文”,材料可以是漫画、格言警句、寓言、新闻报道等,如1983年的作文题提供了一幅内容为“挖井”的漫画,要求写一篇议论文;给出了写作话题的作文题,则称之为“话题作文”,如2001年的作文题要求以话题“诚信”进行写作。事实上,不同命题形式之间并没有截然的界线,一个作文题可以同时包含几种命题形式的因素,如给出一段材料,引出一个话题或标题,从提供材料的角度可称之为“材料作文”;从提供写作话题的角度也可称为“话题作文”,从给出标题的角度则可称之为“命题作文”“标题作文”;从给出写作范围的角度则称之为“范围作文”,如“新材料作文”又被称为“范围作文”和“题意作文”。
  但是,不管是什么样的命题形式,作文题都必须包含两项内容,一是写作内容,即写什么;二是作文形式的要求,即文章的体裁、篇幅的长短等。如1988年的作文题:
  按下面的题目作文。除诗歌外文体不限,不少于600字。
  
  习惯
  
  题目“习惯”指定了写作内容,“除诗歌外文体不限,不少于600字”明确了文章的形式。事实上,命题形式的变化和发展,也主要反映在两大内容中:一是提供写作内容的形式和手段更加丰富,呈现出多样化,如通过材料引出标题、话题,或通过前言、导语对写作内容进行阐释,或是利用材料的含义来营建写作范围;二是逐渐减少了对写作形式的限制,如从过去的指定文章体裁到文体自选。伴随着“话题作文”成长的“三自”要求(立意自定、文体自选、题目自拟),则反映着这两项内容的变化。近年来各省市的高考作文题,多种命题形式并存,各种形式的作文题相互渗透和兼容,命题形式呈现多元、交融的现象。如2007年全国18个高考作文题,标题作文、新材料作文、话题作文等命题形式并存。又如同样的标题作文,上海的命题很简单,直接要求以“必须跨过这道坎”为题写作;江苏的则先给出一段阐释性的文字,然后要求以“怀想天空”为题进行写作。总之,命题形式的发展,都是为了更好地给考生提供一定的写作空间,让考生在相对统一的写作范围里自由、充分地发挥写作能力,从而使高考作文的考查具有较好的区分度。
  当然,每一种命题形式都有自己的优缺点,没有哪一种形式是完美的,这也是命题形式不断发展的根本原因。早期的命题作文统一标题,限制文体,它有利于评卷标准的把握,但不利于学生写作能力的充分展示和个性发挥。早期的材料作文,写作内容相对狭窄,而对材料主旨的把握成为写作关键,审题难度加大。90年代末出现的话题作文,通过故事、寓言等形式引出写作内容,有助于学生思路的展开,但有些话题的宽泛性带来写作内容的泛化,滋生了“套作”现象。而 “新材料作文”,写作空间较大,但审题难度也相应加大,同时命题材料选择不当还容易造成写作和评价的双重困难。
  而对作文题而言,写作内容才是最重要的。作文题中的材料、前言、导语一般是从某个角度对写作内容进行阐述、补充或限制,是为了更好地表述写作内容和创建写作空间,以便考生打开思路和了解写作范围。如2006年北京的命题作文“北京的符号”,题中有一段对“北京的符号”解释、列举和评价的前言,能让考生迅速打开思路和准确立意。命题形式是为设置写作内容服务的,而同样的写作内容可以选择不同的命题形式,如作文题“习惯”,加上材料、导语也可以命制成话题作文、新材料作文等不同形式。这也说明了即使在命题作文的形式下,像“习惯”“北京的符号”等能够提供多元想象空间的标题,不会受命题形式的影响,依然拥有较大的写作空间,同样有利于考生写作能力的充分发挥。正如前面所言,对命题形式的称呼都是侧重于考查中提供写作内容的某个条件。因此,与写作内容相比,命题形式不是一种绝对的固定的形式,它的优缺点也是相对的。充分地考虑两方面的因素,我们才能更准确地命制、评价作文试题,才能更有效地训练学生的写作。
  根据考试大纲的要求,高考作文考查的表达应用能力是一种综合的语言表达能力。即通过作文表达反映出考生的生活阅历,对社会人生的思考,对常见文体和文字表达技巧的掌握以及语文常识的积累。作文考查主要是考生的写作能力,而非其他语文能力,而作文题也只有让考生进行充分的表达后才能对他们的写作能力进行有效的区分。不管采用哪种命题形式,作文题都应该让绝大多数的考生能够比较迅速、准确地了解写作的内容和要求,启用新的命题形式时也应如此。作文的审题不应该成为写作的障碍,而应该是考生写作能力的一种局部体现。在写作内容或范围的限定下,作文的审题能力可从考生文章立意的高低、内容的深浅得以区分。高考作文要考查的是考生能否写好文章,而不是能否写好命题作文、话题作文、新材料作文等等。因此,教师在备考中也应该避免对作文命题形式的偏面追求,以免使自己束缚在命题形式中而忽略了对学生写作能力的真正培养,从而影响教学和备考。作文备考,也应该根据学生写作能力培养的不同目标和层次,选用合适的命题形式来配合写作内容的训练。面对“新材料作文”,也应如此。
  
  责任编校彭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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