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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企合作之我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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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校企合作作为中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目标的可靠保证,是培养创新人才的必由之路,是职校和企业合作培养学生的一种教育模式,校企合作的内容与形式是丰富多彩的,在实践中,由于种种原因,使得企业与学校存在观念上的某些误区、政府在校企合作方面又缺乏有力的支持、校企合作缺乏有效的运行机制等,对此笔者就我国职业学校实施校企合作走出困境、开创新局面进行了初步的探讨。
  【关键词】职业学校 校企合作 现状 对策
  【中图分类号】G71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4810(2011)13-0186-02
  
  《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中明确提出:“进一步建立和完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满足人民群众终身学习需要,与市场需求和劳动就业紧密结合,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结构合理、形式多样、灵活开放、自主发展,有中国特色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作为培养中级专业技术人才的职业学校,应站在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加强校企合作,推进产教结合,把企业的需要作为学校教学和育人的方向,把广大人民群众的需求作为办学宗旨。
  学校只有树立为企业服务的理念,与企业合作,开展多种形式的办学模式,才能促进教学方法的变革,才能带动教学设备的更新,才能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才能提高学生适应社会的能力,才能提升综合办学能力,才能给学校带来良好的经济效益。企业也只有跟学校合作,才能为自身储备一批优秀的人才,实现企业的管理创新与技术创新,提高职工队伍的素质,实现校企经济信息共享等。
  一 校企合作的概念
  校企合作实际上是由国际普遍认同的学校和用人单位合作培养学生的教育模式――Cooperative Education演化发展来的。德国的双元制、英国的“三明治”以及澳大利亚TAFE体系都是校企合作发展职业教育的成功范例。职业教育需要行业的参与和配合,这是世界性的发展趋势。因此,校企合作是一种以市场和社会需求为导向的办学运行机制,是以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职业能力为重点,利用学校和企业两种不同的教育环境和教学资源,采取课堂教学与生产实践相结合来培养应用型人才的教学模式。
  二 校企合作的形式
  1.实行校企互动,促进专业建设
  一方面,通过学校专业教师对企业的生产现场和技能岗位进行调研,明确了企业的技术技能要求,为专业设置和专业内容的选择提供实际依据;另一方面,又邀请企业的高级工程技术和管理人员为制订专业建设方案、研究课程设置、修订教学计划、培养方案以及精品课程的建设等提供建议与意见。真正做到实施“订单”培养的模式,企业根据人才的需求,与学校签订用人协议,加强人才培养的针对性。校企双方共同制订教学计划、课程设置、实习标准。学生的基础理论课和专业理论课由学校负责完成,学生的上岗实习、顶岗实习在企业完成,毕业后即参加工作实现就业,达到企业人才需求目标。
  2.合作建立校外实训基地
  配置与专业相对应的校外实训基地,学校利用企业的资源,建立稳定的顶岗实训基地,其生产车间和培训中心成为实践教学的课堂。学校方便理论紧密联系实际并取得组织安排实习教学的自主权,组织学生和高技能受训人员到生产现场进行实习操作,增加他们的实际感受,是企业和学校高层管理、工程技术人员、专业教师能进行沟通交流,有效发挥校企双方在人才培养方面的优势,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学校发展,促进企业生产经营,搭建互利双赢的平台,使学校、企业和学生三方受益。
  学校将选择管理比较规范,经济效益比较好的企业作为学校校外实习教学的合作伙伴,学生在顶岗实习之前,学校、企业、学生三方要签订相关协议,约定学生实习期间的生活费、安全等事项,实习期间万一发生事故,可依协议执行,免除不必要的纠纷。
  3.培训骨干教师,提升办学层次
  学校每年有计划的安排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课教师到企业实践研修,与实习学生、企业员工“同吃、同住、同劳动”,在企业掌握岗位技能要求,学习新技术、新工艺,培养合格的“双师型”教师。企业提供必要的劳动工具和劳动用品,提供实习必需的技术资料和样品,为实习、教学参观提供方便。
  4.合编培训教材
  为了保证培训质量,学校与企业针对不同的培训形式,根据岗位的技能需要,编制专门的教材和讲义。
  5.共建实训室
  学校可引进一些有技术实力的小型企业进驻学校,给他们提供必要的场地和后勤服务,双方技术、设备、人员等资源实现共享;企业向学校相关专业无偿或优惠提供部分专业实习设备建立实训室,用于专业实习教学。
  6.合作培训企业内员工
  学校应为企业服务,充分利用学校的教学功能,扩大培训范围,为企业举办的各类非学历短期技能培训,包括公开班、企业内训、为企业定制课程等,合作培养高技能人才。
  7.企业在学校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和奖教金
  鼓励和促进教学,扩大企业影响,争取企业在学校设立以企业“冠名”的奖学金、助学金和奖教金。奖学金和奖教金参照学校的同类评选标准进行评定,每学期评定一次,由双方领导到场共同颁发。
  8.开设专题讲座
  为充分发挥企业优势,促进学校高水平师资队伍建设,可邀请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管理经验、理论水平高的企业优秀人才或专家,来校为全体师生进行专题讲座。
  三 校企合作的现状
  校企合作作为一种双赢式的人才培养模式,突破了学校教育资源的局限性和片面性,实现了课堂教育环境与企业工作环境的有机组合,学生的课堂知识能在企业“真枪实战”的实习中得到检验和巩固,但由于观念认识、协调机制、政策配套、显效缓慢等方面的原因,其推进的速度比较慢,推广的范围比较窄,推广的难度比较大,所以,校企合作的现状不容乐观。
  1.观念上存在误区
  首先是企业的观念误区。认为校企合作只是对学校和学生有利,对企业本身没有多大的实质意义。他们认为,在合作的过程中,企业强化了学生的应用技能,培养了“双师型”教师,提升了学校的知名度等;而对企业来说只是浪费时间、金钱。企业做的都是“赔本买卖”,对企业没有任何实质意义。
  其次是学校的观念误区。认为校企合作是企业的神圣职责,企业应免费提供相应服务。不少学校开展校企合作,其目的是将办学负担转嫁给企业,通过企业一方的技术、设备优势弥补本校师资、实习基地等办学缺陷,解决学生实习、就业等困难,导致企业一方合作热情不高;一些企业短期行为严重,缺乏后备人才储备与培养意识,既想接收质量高、适应能力强的毕业生,又缺乏主动参与合作的积极性,更不愿意为学校投入人力、物力、财力,导致校企合作无法实现。
  2.对校企合作国家没有出台相应的政策
  虽然我国现在高度重视高职教育的校企合作,并开展了大规模的试点、实验,但还没建立权威、完整的校企合作的准则和指导手册。一些地方政府没有认识到校企合作对人才培养的重要作用,认为校企合作仅是学校与企业之间的一种利益分担关系,政府无需插手也无权过问,没有采取有效措施推动校企合作。尤其是经费保障、激励措施的缺失,致使校企合作体制尚未上升到法律和制度的高度。合作基础薄弱、法律政策支撑的乏力,致使校企合作还停留在重形式轻内容、重现象轻本质的阶段,处于生成期的校企合作模式,缺乏活力、举步维艰,学校与企业、社会人才供求矛盾不断加剧。
  3.运行机制不畅
  目前,多数地区学校与企业之间尚未建立相关制度,政府也未建立起强有力的协调机制,政府、学校与企业在校企合作问题上仍然处于各自为政、缓慢融合、自然演进的态势。虽然有些地区建立了相应的工作机制,但由于政府协调力度过小,双赢效果不明显,致使校企合作仍表现为一种自发的、浅层的、松散的状态,校企合作这种新型技能人才培养模式的重要作用还未得到充分发挥。
  四 开创校企合作新局面的对策
  1.正确理解校企合作的多赢性
  校企合作,学校优先满足企业对高素质人才的需求,企业优先满足学校优秀毕业生就业。这种校企相互质检,你中有我,我中有你,是一种创新的育人方式,是一种多赢的合作。
  对于学校而言,其利益突出体现在:可将企业资源作为校方的实习资源,弥补实训场所的缺乏及经费不足;加强学校、教师、学生等方面与企业的联系与交流,大面积提升学校各项工作的质量。
  对企业而言,校企合作的好处更多地体现在企业的战略意义上:可为企业储备一批优秀的人才,引进中职学校优秀科研成果,实现企业的管理创新与技术创新,并可通过校企合作培训机制提高职工队伍的素质,实现校企经济信息共享等。
  2.政府出台有关校企合作方面的法规制度
  政府可制定和颁布一系列鼓励校企合作的法律法规,为校企合作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另外,政府可通过财政或税收手段鼓励和要求且参与教育,以扩大校企合作。政府要充分发挥“舆论导向、组织协调、投入保障、信息服务、评估监督”等行政功能和作用,主动担当起校企合作教育的领导者与倡导者、组织者与推动者、协调者与监督者的职责,充分发挥政府的行政功能和主导作用。
  3.加强校企合作运行机制的建立
  政府必须制定增加和保证校企合作投入的优惠政策,建立起以国家和各级地方政府财政为导向、企业投入为主体的多渠道、多层次的校企合作投入体系。
  参考文献
  [1]黄志坚.论职业院校校企合作的形式、条件及目标效果[J].广东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08(5)
  [2]张玉强.市场经济条件下高职院校校企合作培养创新人才的思考[J].文化建设,2008(9)
  [3]张红艳.高职院校校企合作政策研究综述[J].现代企业教育,2008(10)
  [4]王红林、田贤国.论高职院校的校企合作[J].中外教育研究,2009(7)
  〔责任编辑:高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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