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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惩罚的理念及教育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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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为现代管理的一项重要手段,惩罚与奖励一样都是不可或缺的方式,问题的关键不是学校管理不能使用惩罚,而是如何实施更为有效、恰当的惩罚。为此,加拿大心理学家John Huberman在20世纪60年代提出的积极惩罚思想给我们带来了更多的启示。这种管理思想最初应用于企业管理,其基本信念是:每个员工,即便是“捣蛋分子”都是成熟、负责、可信任的成年人,如果管理者能像成人那样对待他们,他们就会表现得像个成年人。因而惩罚的目的不是让员工在强制的要求下被动地改进,而是着眼于让员工自己承担决策和责任。
  积极惩罚主要是通过良性接触、积极提醒、带薪停职和惩罚兑现四个环节激发人们改变行为的自主性,进而实现良好的行为预期。虽然是一种企业管理的思想,但对学生的管理也有借鉴作用,从传统的消极惩罚转向积极惩罚,不仅可以发挥惩罚在规范学生行为中的作用,也能有效地减少因实施惩罚带来的负面影响。
  
  一、 良性接触:从警告、训斥等转变到非正式会谈
  
  1.以无判断介入的方式理解学生。青少年渴望得到心理上的认可和满足,希望看到自己存在的价值,实际上,很多学生的问题都有着一定的原因,问题的存在大多是渴望认可和抗争的表现。诸如学生逃避上学是为了摆脱学业失败、不被尊重而带来的心理压力和精神痛苦;拒绝交流,回避父母是为了摆脱指责、抱怨、与别人比较而带来的自我挫败和否定评价对心灵的打击与重创。因而,理解学生问题背后的心理需求显得极为重要。这就要求教师应避免带着自我的标准和渴望的目标对学生的行为进行权威性的评价或下结论,然后带着这种结论去要求学生。要借鉴心理咨询师的方法,采取“无判断介入”的方式看待学生的行为表现,站在学生的角度、立场理解学生的内心感受,通过愉快的交流、欣赏的目光和关注的行为方式把教师的认可、接纳传递给学生,对学生的良好表现给予积极的认可。
  2.接纳并积极关注学生的表现。要给学生以积极的关注,积极的关注不仅能激发人的动力,也能够有效地降低不良行为的预期和出现。诺丁斯指出:“显而易见的是,受到关注的时候,孩子们愿意为他们喜爱和信任的人而努力学习,积极工作。”要善于接纳学生,接纳学生不仅仅意味着认可学生良好的行为表现,同样也应接纳学生的问题。在学生出现问题后,有的教师习惯这样责问:“你为什么又做错了?”“你怎么就改正不了呢?”“这么简单的事情也做不好”等等,这样的态度很容易引起学生的伤害和抵触。改变习惯的以“你”开头评价的方式,用“我”字开头直接说出感受:“这件事可能有一定的困难,现在我们一起讨论一下,看看能否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这种态度让学生愿意表达出自己的不良感受。当然,接纳学生的问题及表现并不是说要认可和支持这些行为本身,而应是这些行为背后的生命功能。显然,有些行为不一定是合适的,但是具有一定的功效,保证了个人在目前处境下回避痛苦,减少刺激,抵御压力,维护自尊,证明意义。
  
  二、 积极提醒:从处理、公示等转变到问题的讨论
  
  1.首次提醒引起学生的警觉。由于师生所处的位置以及生活阅历、个性需求的不同,在对要求的理解和行为的把握上存在着差异,很多被教师认为并必须给予惩罚的问题不一定就是真正的问题。从学生的成长看,很多问题是成人造成的,比如有的学校出台了180条的校规,有的学校规定女生不准留长发等等,这些规定有偏离学生实际和需求的因素,在这类校规执行过程中,学生违犯规定也是正常的,自然就会问题不断。对此,教师应该分析学生的问题种类,对真正的问题应在理解的基础上进行第一次的提醒,如:“我想你这样做一定是有你的理由的,我们可以一起交流一下吗?”这样,学生能够从自我的角度看待问题,分析问题的原因所在。同时通过提醒使学生认识到有责任达到学校规定的标准,并争取让自己重返令人满意的表现,这种交流有利于把握学生行为不佳的原因,进而寻找到有效的解决问题的方法和引导学生发展的途径。
  2.二次提醒引起学生的反省。大多数学生在首次谈话和提醒后能够及时纠正偏离学校和个人健康成长必须具备的行为,但正如前文分析,学生的情况千差万别,如果首次提醒不能引起学生的重视就必须进行第二次的提醒,深刻地分析问题的严重性以及将会承担的责任和后果。在学生成长过程中,如果存在着严重危害学生成长而学生认识不到的问题一定要给予提醒,因为这类行为是有害的,不仅对他人和社会造成危害,而且对自己而言,也容易导致人格扭曲或生活混乱。在进行二次提醒时,师生之间的交流和分析不能仅仅停留在口头上,口头的提醒有时不能引起学生的重视,这时可以把谈话的内容记录下来交给学生,目的是传递给学生这样的一个信号:学校作为一个管理组织,不能容忍不可接受的行为,对于违犯学校纪律的行为以及影响自我成长的问题都是需要纠正的,甚至会受到相应的惩罚。
  
  三、 自我反省:从消极、对抗转变到自主的抉择
  
  1.在表达教师信任的同时给学生以警示。这种无批评、强制的反省既表达了教师对学生自主改变行为的信任和愿望,同时也表达了教师对此事的强硬态度,能进一步警醒学生,让他们认识到自己正处于危险的状态。教师可以要求学生在这一天中依照学校的制度要求反思自己的行为偏差,自我反思的学生不仅要对个人近期的行为进行理性的审视,还可以通过彼此的协商确定学生反省的方式,学生在反省后应以说明书的形式写出来,内容主要是自我行为动机、造成危害的分析,并自主提出纠正问题行为的措施,目的是引起学生思想深处的重视。
  2.以冷处理的形式实现学生的自主改变。大多数情况下,学生在不当行为出现后由于对惩罚的恐惧,加之自我控制能力不强和较强的防御心理,很难冷静地分析行为的后果,在学生情绪激动的阶段,教师的说教也难被学生接受,在这种情况下,针尖对麦芒,势必两败俱伤,破坏了师生感情,使矛盾更加激化,此时不少教师习惯实施惩罚行为,虽然通过强制能够纠正学生的问题行为,但背后的负面效应比最初不理想的行为更加可怕,不良行为复发、抵触情绪滋生、进攻性或扰乱性行为出现、创造力下降、逃学或拒绝参与班级活动等都是惩罚措施后可能带来的副作用。因而,给学生以自我反省的时间可以使师生都能冷静下来,心平气和地考虑眼前的情形以及应该采取的行为改变方式,减少惩罚的实施,避免由惩罚行为带来的负面影响。
  
  四、 惩罚兑现:从惩戒、警示转变到责任的承担
  
  1.采取学生自主选择惩罚的方式。惩罚的目的不仅仅是纠正学生的不良行为,还应该考虑学生的心理承受和惩罚后的效果,以实现学生的积极发展。前几年,武汉市就采取了犯错误学生自选惩罚的方式。其中可供选择的处理方法有“认错”、“写说明”、“请家长”等。学生犯错误的次数越多,可供选择的“罚单”则越有限。这种惩罚方式抛弃了以往那种片面强调学生遵守纪律、无条件服从教师的做法,不但是对学生权利的尊重,也是对学生的善意提醒。从个体健康成长的角度来说,只有让学生真正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刻骨铭心,才能起到应有的教化作用。它体现了现代教育的真谛:学校是允许学生犯错误的地方。
  2.强化学生的自我管理责任。学生选择惩罚方式的决策权转变使得学生必须对自我的不良行为承担应有的责任。通过反省以及学生对自己未来的行为方式进行选择,表明此时的决策权已经转移到学生手中,把行为改变的权利转移到学生手中意味着只有学生才能最终自主地改变自己的行为方式,这种方式带来的效果不是基于惩罚压制下的被动改变,而是学生自己的选择,无论最终的处理结果如何,学生都不会有很强的敌意,因为他们清楚地知道,学校已经给了他们机会,最终的结果是个人的不努力或不负责造成的。针对学生的实际,应该通过学生承担相应的活动的组织策略、构建良好的舆论氛围、肯定学生积极负责的行为等提升学生的责任感,以实现学生的自我管理和自主负责,减少惩罚本身的消极作用,实现学生的自主发展。
  积极惩罚制度能使得惩罚增值,可以像正面表扬一样有效地激励学生,不但可以使学校管理显得善意、公平、人性化,而且可以强化学生的价值感,虽然惩罚依然有着强制和惩戒的作用,但也能够起到温暖学生身心的作用。当然,惩罚毕竟是一种针对不当行为的惩戒,在学校管理中灵活地使用各种激励措施才是上策,要做到各种奖惩方法的合理整合,恩威并施,实现学校管理的最大绩效,在充分调动学生积极性、自主性的同时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
  (责任编辑 孙晓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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