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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贫困生贫困原因调查及助困对策的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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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随着我国高等教育收费制度的全面实施,高校贫困生问题日益突出。本文通过对云南中医学院贫困生及其家庭进行调研分析,指出了贫困生家庭致贫的主要原因,提出了完善我校助困的对策及建议。
  关键词:贫困生;贫困原因;助困对策
  中图分类号:G642.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9)19-0088-02
   为结合“四群”教育和“三深入”活动,创新思想政治教育的途径和方法,搭建学校与社会、学生家庭之间的有效沟通平台,彰显对贫困生及家庭的人文关怀,更准确地了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真实情况,增强做好贫困生困难程度认定和资助工作的针对性,完善我校助困育人工作体系,形成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的合力,探索师生社会实践的经验,完善贫困生家庭状况调查方案,课题组特组织实施此次贫困生调研。
  一、贫困生认定的困境
  1.我校采取生源地认定和学校认定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贫困生的认定,生源地认定即通过学生所在生源地的村委会、民政部门、扶贫办出具的贫困证明认定其贫困生资格;学校认定则是对申请贫困生认定的学生进行调查了解的基础上,由班级、院系、学校逐级审核,最后确定贫困生资格的方法。随着高校扩招,农村生源的大学生所占比重较大,地方基层组织在对贫困生认定的过程中标准不一,缺乏必要的监督与约束机制,真实性较差,而学校认定由于学生多、程序多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使得学校对学生家庭经济情况的了解很难深入。
  2.贫困生认定硬件平台建设滞后。贫困生认定是一项系统的工程,每年贫困生库的信息都会变化,每个贫困生的家庭情况也都在变化,对贫困生的认定还停留在原始的纸质记录和传统经验操作上,不但会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而且也容易出错,不利于规范贫困生认定工作。
  3.贫困生认定标准界定模糊不清。贫困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由于缺乏量化的指标体系,没有具体、科学、可行性的量化指标,以至于部分高校仅凭经验来进行贫困生资格的认定。另外,贫困生认定材料的甄别确认也很困难,学生提供的家庭困难证明和学生的家庭经济真实情况并不一定吻合。
  4.部分贫困生受到资助后缺乏感恩。国家资助高校贫困生体现党和政府对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的深切关怀,绝大部分受资助的学生都能心存感恩,心怀抱负、奉献社会,但也有部分贫困生依赖心理严重,不心存感恩,反而把贫困当作理由和借口,把他人的帮助视作理所当然,甚至出现有同学恶意拖欠助学贷款的行为。
  二、调查目的
  1.宣传国家资助政策,进一步彰显国家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政策的主导作用和影响力,深化社会各界对国家资助政策的认识,引导贫困大学生诚信感恩。
  2.实地考察核实困难学生家庭经济状况,了解当地政府开具贫困生家庭经济状况证明的流程及真实性,按照实现“应助尽助”的目标,为调整完善贫困生认定及资助工作提供参考依据。
  3.加强与市(县)级学生资助管理机构、金融机构的有效沟通,实地了解生源地贷款实施情况,准确掌握存在问题,按照“应贷尽贷”的原则,为完善生源地助学贷款模式,推进生源地贷款的顺利进行,向有关部门提出有针对性的政策建议。
  4.实地了解家长对学校助困育人工作的认识,对学生学习成长成才的认知。
  三、困难学生贫困原因分析
  按照课题组制订的调查内容和目的,分别到昆明市富民、禄劝县,楚雄州元谋县、武定县有重点地对我校部分在校困难学生及家庭进行实地入户走访。共走访云南中医学院认定的10个不同专业的困难学生11名,其中特困学生5名,经济困难学生6名。调查组在走访学生家庭的同时,还到禄劝县、武定县教育局资助中心了解了学生资助情况和资助学生的相关政策,并对学生反映的问题进行交流。经调查分析困难学生贫困原因如下:
  1.地理区域。生活的地理位置是一个重要的致贫原因。我们通过走访4个县、12个乡镇、10个自然村进行综合比较,生活在县城周边的生源比生活在乡镇周边的生源条件要好,生活在乡镇周边的生源比生活在远离集镇的山区的条件要好,交通和经济来源完全不一样。
  2.家庭变故。家庭变故有很多种,通过走访,常见的有以下三种,一是父母离异,父母离异后子女跟其中一方生活,而另一方未尽抚养义务,导致经济贫困;二是父母亡故,父母一方或双方亡故,形成单亲家庭或孤儿,导致家庭贫困;三是父母身患重病,父母双方或一方身患重病,需长期服药,因病致贫。
  3.多孩上学。现在的农村家庭大多都是两个孩子,对于一个普通农民家庭来说,同时供两个及以上孩子上学困难很大。通过走访11個家庭,其中9家有2个子女在上学,导致家庭经济困难。
  4.自然灾害。云南是一个自然灾害频发的省份,许多家庭的主要经济来源是种植农作物,由于旱灾、冰雹等原因,家庭经济收入严重减少。
  四、对助困工作的对策及建议
  1.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将助困和育人有机结合。治贫先治愚、扶贫先扶教。教育扶贫,是扶贫助困,治贫治愚的根本之策,是我国整个扶贫教育的一个重要方面。国务院发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强调指出大学生是十分宝贵的人才资源,是民族的希望,是祖国的未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教育工作,对于全面实施科教兴国和人才强国战略,确保我国在激烈国际竞争中始终立于不败之地,确保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宏伟目标,确保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兴旺发达、后继有人,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战略意义。将“助困”和“育人”结合,既有助于解决贫困大学生的实际问题,又能推进贫困大学生思想健康发展。
  2.统一标准,进一步完善贫困生认定机制。高校贫困生的认定工作是高校资助工作的首要任务,关系到资助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贫困生认定的结果是助学金、勤工助学等各种资助政策实施的前提和标准,贫困生的认定关系到国家、社会以及学校的各种资助是否能真正恰如其分地用到贫困生身上。建议学校进一步完善制定贫困生认定标准和条件,评定等级要有依据,助学金的评选,在同等条件下,要向特困学生倾斜。
  3.借助社会力量,建立各种贫困生基金。学校的力量是有限的,所以我们也要充分利用社会力量获得援助。除了已有的助学贷款,希望政府和社会能建立各类规范的贫困生基金会用于解决贫困生的问题。
  4.学校层面的教师要关注贫困大学生,做好贫困大学生的心理辅导,让他们树立起自信心。
  五、结束语
  通过对我校贫困生及家庭的走访调研,了解贫困生家庭致困的主要原因,并结合国家、社会的助困政策以及我校的具体实际,提出了我校助困的对策,对于今后做好贫困生教育、管理、服务工作意义重大。尤其是对助学助困工作,完善资助体系,提升资助目标有非常大的启发。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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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吴德敏.高校“助困”与“育人”相结合的资助模式探索[J].教育理论研究,2017,(17):134.
  [3]全光华.新形势下高校贫困生认定的问题与对策-以岭南师范学院为例[J].社会管理,2015,(6):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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