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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古遗址的预防性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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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英国由四个构成国组成,每个构成国都有各自的法律和机构。这四个构成国为保护其文化遗产制定了国家级的保护导则。尽管这些总体文件没有明确规定预防性保护准则,但对预防性保护措施中必不可少的规划和管理行动进行了广泛讨论。考古遗址的预防性保护包括一系列广泛的措施,旨在减缓遗址恶化。其所有行动和战略均由遗产保护框架来定义,该框架管理着受保护类遗址的实践,对英国的法律条文进行探讨有助于考古遗址的预防性保护行动的开展。价值评估、风险管理、测绘记录、了解保存环境和监测变化、使用遮盖物和保护棚、应急预案和现场管理等,是考古遗址预防性保护的主要措施。英国当代的遗产保护实践表明,人们清楚认识到遗产对其所服务社区的益处,因此将考古遗址的预防性保护置于公共利益范围之内至关重要。将预防性保护措施纳入协作式的多学科方法为延长考古遗址的使用寿命及其价值(提升)奠定了基础。
  关键词:预防性保护;英国遗产保护;考古遗址;法规政策;风险管理
  一、概述
  对于考古遗址,预防性保护是减少、最小化或预防(遗址)未来损失的行动。(考古遗址)预防性保护不包括对遗址结构和材料进行干预的行动,这在露天环境和大规模基础设施建设时是具有挑战性的要求。对考古出土物和样品的预防性保护措施通常包括提供保护性的容器和环境,或是保存相关信息。而对考古遗址的预防性保护措施则包括建设临时性或永久性的保护棚或在立法、展示阐释、社区融入等方面进行调整或提升。考古遗址的预防性保护也可以视为一种风险管理。风险管理者与遗址利益相关者共同制定一系列措施,以最大程度地减少不利結果,如无法控制的损失,同时最大程度地鼓励积极成果,比如保存(出土)证据或遗址得以对外开放。考古遗址的预防性保护应该纳入到(遗址)规划程序中,并应从计划阶段就开始考虑。这不同于对考古出土物或遗址特性的保护
  是为了发现附加信息或延长(考古)材料的使用寿命。国际(宪章文件)和国内政策框架是遗产规划的重要参考。此外,对(遗址)重要性和地貌学(即自然地理学的科学名称)之类背景因素的研究有助于对考古遗址物质和非物质等各个方面的理解,从而明确应从何处着手保护。此外,提高公众意识和增强社区参与是创建可持续预防性保护措施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英国遗产保护的相关法规
  英国的考古遗址和其他一些能够反映人与场所在漫长历史中互动的地点,都被称为“历史环境”。遗产专业机构制定了相关导则。以保护这类历史环境。英国。由四个构成国组成,每个构成国都有各自的法律和相关机构。在英格兰,政府得到“历史英格兰(Historic England)”的支持,该机构管理着对公众开放的历史遗产和考古遗址。在苏格兰也有同样的工作体系,其专业机构为“苏格兰历史环境(Historic Environment Scotland)”,苏格兰对考古遗址保护(特别是对那些有可能找到人类遗迹的考古遗址)有不同的法律条例。在威尔士,考古遗址由Cadw机构。负责管理,它是政府的一个分支结构,与威尔士及其他地区的高校和博物馆紧密合作。在北爱尔兰,由公共社区部负责对有潜在考古重要性的场所进行发掘。
  这四个构成国各自为保护其文化遗产制定了国家级的保护导则,这些导则包含一些基本条款,比如理解和共享遗产价值、规划、资源管理和监测程序(将在下文“监管框架”章节中进一步详细阐述)。尽管这些总体性文件没有明确规定预防性维护准则,但对预防性保护措施中必不可少的规划和管理行动进行了广泛讨论。此外,可持续性被认为是遗产规划的一个重要方面,因为遗产规划的最基本任务就是,对遗产有一种代际责任,即每一代人都亏欠前一代,都有义务留下某些遗产以供后代人欣赏。不同的指导性导则之间不可避免地存在一些冲突,但它们都是以保护和改善历史环境为目的的。
  英国是多个有关文化遗产的国际公约的签署国之一。这些国际公约和宪章涵盖了包括考古遗址在内的广泛的文化遗产。通过的国际公约并不会自动变成法律,(当然公约的某些)方面可能被纳入(签署国的)法律。不过,(公约中)大部分好的实践会以各(签署)国政府机构实施的战略性承诺、规划或政策的形式得以体现。通过以上提到的这些文件、规划指南和有针对性的资助,英国政府确保在(签署)公约中作出的承诺将对保护英国考古遗址和其他古代及历史古迹产生必要的影响…。影响英国遗产政策制定的国际公约包括:
  1954年《海牙公约》(《武装冲突情况下保护文化财产公约》)
  1954年《巴黎公约》(《欧洲文化公约》)
  1970年《巴黎公约》(《关于禁止和防止非法进出口文化财产和非法转让其所有权的方法的公约》)
  1972年《世界遗产公约》(《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
  1985年《格拉纳达公约》(《欧洲建筑遗产保护公约》)
  1992年《瓦莱塔公约》(《考古遗址保护公约》)
  2000年《佛罗伦萨公约》(《欧洲景观公约》)
  为了理解考古遗址保护的文化背景,需要对英国政府支持的遗产机构制定的导则和优先权限进行说明。尽管每种方法的详细应用有所不同,但都力求在考古遗址保护政策的范围和方向上达成广泛共识。遗产保护是对一个地方的有形和无形(遗产)进行保护。尽管这些导则都没有特别针对预防性保护,但它们均对预防性保护实践有所引导和提及。“历史英格兰”制定的导则以保存遗产价值为定位。
  预防性保护旨在保护那些代表场所公共利益的价值,而不论其所有权如何。利用法律、公共政策和公共投资来保护公共利益是正当的。
  以价值为导向的实践比预防性保护的概念有着更为复杂的定义,预防性保护是以纯粹保护有形要素为特征的。“历史英格兰”解释了遗产价值是如何融合在一起的:“一个遗产地的意义包含了多样的文化和自然遗产价值,人们与其发生关联,或者对其做出回应。随着理解的加深和人们对遗产地认识的演变,这些价值在程度和复杂性上都会逐渐增加”。   问责制是遗产公共管理各方面的一个共同特征,也包括预防性保护实践。在威尔士,Cadw机构既注重问责制也注重透明度:“我们希望公共机构能够始终如一地、透明地运用他们的专业知识、经验和判断力来做出决定。做什么、如何做和是否允许的决定必须充分知情并且谨慎判别”。
  问责制有助于让公众支持对历史环境的财政支出。问责制的关键要素是仔细地测绘和记录。北爱尔兰政府明确要求对管理遗产的各项实践进行公开记录,包括对间接的保护活动的公开记录,在该要求中,现场发掘和从现场移除是不得已的最后选择:“考古工作需要精细记录考古对象和遗存,不幸的是,在发掘过程中考古特征和历史地层都被破坏了。因此,考古发掘是不得已而为之的选择,发掘工作必须遵循较高的标准,且具有相当资格的人员才能进行考古发掘”。
  气候变化的影响越来越明显,预防性保护思想也越来越重要。气候变化给遗产带来的风险正在迅速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苏格兰历史环境”指出:“我们将评估与这些风险相关的资产脆弱性,并将气候变化视为我们资源管理计划的(制定)标准之一。日常维护和保养仍将作为第一道防线”。
  (一)确定遗产保护地
  几个不同的指定制度描述了几种不同的遗产地类别;实际上,一个遗产地可以拥有多个称号。像世界上任何地方一样,世界遗产是因为其突出普遍价值而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列入保护名录。在英国,建筑物、构筑物、土木工事、掩埋遗存等等,如果它们的考古、历史、建筑、传统或艺术价值具有国家级的重要意义,将会由英国数字化、文化、媒体和体育部(Secretary Of State for Digital,Culture,Media and Sport,DCMS)审核后列入在册历史纪念物名单。列入后,如果在没有DCMS部长签署的“历史纪念物同意书”的情况下对其进行破坏(开挖、加建、使用化学品等等)则会构成刑事犯罪,这有可能会对该遗产地未来的工作带来影响。
  不论位于英国的哪个构成国,拥有最高级别的考古遗址都会受到保护,严禁无执照的挖掘或任何考古形式的干扰。对于世界遗产、在册历史纪念物(ScheduledMonuments)和登录建筑(Listed Buildings),四个构成国的相关条例和法规是具有普遍性的,其他类型遗产则更多的是地方指定。。例如,表1中的“在录战场遗址”(Registered BattlefieIds)有两个不同的数字,就是因为Cadw机构和”历史英格兰”与“苏格兰历史环境”使用了不同的标准。北爱尔兰目前并没有针对战场遗址的遗产类别。建筑和其他构筑物如果具有特殊的建筑或历史价值,有可能经DCMS部长同意成为登录建筑。公园、园林和战场遗址同样也可能成为在录遗产地(registered places of interest),但是此类在录遗产地没有任何特殊的法定保护系统。每个构成国的考古信托基金会负责考古发掘和调查。有些信托基金是纯私人企业,有些附属于高校等研究机构,还有一些为规划之类的政府工作提供支持。
  (二)监管框架
  不同的遗产类别都有其对应的监管框架,其中对世界遗产地的监管最多,对当地登录的建筑/遗址则监管最少。为了推进保护工作/提升/发展,必须从相应的监管机构获得适当的许可,而且在某些情况下,需要寻求多个级别的许可。防止非法操作是遗产保护的关键,可以避免对遗产的破坏。除了故意毁坏或破坏这些明显的非法行为,对列入不同类别的遗产建筑或遗产地的任何变更都需要许可。遗产类别决定了可能的(操作)范围和必须向何种机构提出变更申请。
  在受保护的遗址、景观和城镇景观的外部区域,公众通常可以根据意愿自由地进行考古调研。确实,专业协会也利用这种自由来激发(公众进行考古)发掘的兴趣——在考古主题日期间鼓励公众参与考古发掘,这项活动在英国各地的学校中颇受欢迎。但其受限于一旦有考古发掘物被发现,和其发现地一起,有可能被归为珍宝。英国有一套成熟的(考古)报告和发现程序,其通过全国联网的考古发掘物联络官员进行管理,他们负责收集数据并输入到便携式古物计划中。
  三、考古遗址保护指南
  尽管英国政府的遗产管理机构和各级遗产指定类别对考古发掘后遗址的保护非常有利,但考古发掘前的规划和遗址管理对确立妥善保护也非常重要。针对考古遗址保护和管理的方法指南,英国不同机构均有制定。但是,最为详尽的是“历史英格兰”2016年颁布的《保护考古遗存》。这份文件强调对考古(遗存)的物质价值和保存状态的充分理解;并且强调,需要辨别出某些保护提案对(遗存)价值和保护状态产生的潜在影响。但应指出的是,在此导则中考古学家和考古保护工作者之间存在一些脱节。
  (一)预防性规划
  预防性保护是一个周期反复的过程。在遗址发掘前、发掘中和发掘后都应该采取一些关键措施。每个阶段都应进行审查,并随着项目的进展进行调整。确保预防性保护规划与其他相关因素同时开始考虑,可以最大化地降低所需措施的成本并避免必要措施被迫中断。适宜采取的措施包括:政策和规程,比如应急预案或是风险管理和游客管理;有效的措施,比如监测、设置缓冲区和测绘记录等;资源的调配,比如提供保护棚。多学科参与可以使预防性保护措施的实施更为高效,比如确定各类行动和资金的优先次序。项目初期的工作包括评估价值和确定遗址与出土物有可能遭遇的风险。通过初期工作明确保护需求的范畴和内容,就可以制定风险管理策略,并将其整合进遗址管理规划。
  预防性规划应回应地方性和国际性的相关法规、標准和宪章。对仍留有物质遗存的考古遗址,应制定保护管理规划,确定长期保护利用的策略和方法。预防性保护规划应采取国际公认的方法,同时还要适用于地方情况。举例来说,英国的岩画艺术预防性保护受到岩画艺术组织所采纳的国际公认的四个原则的制约,该组织由美国盖蒂保护研究所和总部位于日内瓦的非盈利组织Bradshaw基金会共同创立。这些原则概念虽然是在纳米比亚和南非的一次工作坊上提出,但是已经在威尔士新石器时代晚期雕刻岩画的保护中得到进一步地应用。这“四点法”(即上述四条原则的方法)有助于根据社区和社团的需求制定地方的优先事项,并给考古学家们以信心——他们采取的保护措施是国际所公认的(保护原则)。这四项原则在既有的相关文献中的概述如下:   (1)公众意识和政治意识;
  (2)有效的管理体系;
  (3)物质的和文化的保护实践;
  (4)社区参与和受益。
  (二)价值评估
  价值评估有助于深挖遗址的叙事性史实和价值——有时这种叙事性史实和价值是多重的,并有助于探索该遗产地如何为地区、国家和国际文化和社会景观增加更多价值。利益相关者共同参与遗产地的价值研究和阐释本身就是一种保护行为。对社区而言,阐明遗址的价值就是承诺保护遗址的开始;同时,对遗址认知的扩展有助于完善《巴拉宪章》中对“保护”的定义——保持或加强遗址的价值。正如”英格兰遗产”在其战略文件中所说的那样:了解和懂得一处遗产地之后,人们会更加认识到它的价值,从而产生保护之心。而真正参与一处遗产的保护不仅可以获得身心愉悦,并且还会带来更深层次和可能会更加多样化的理解。在英国,这个良性循环体现在整个考古遗址保护的政策框架和方法中。遗产具有经济、社会和环境价值。遗产是旅游业的经济驱动力,也是人们来英国旅游的主要原因之一。遗产的社会效益包括增强社会凝聚力和身份认同感,提高生活幸福指数,带来更好的学习和技能产出等等。保护遗产的同时对景观进行保护还会带来一系列的环境效益。
  对考古发掘物或样品进行重要性评估有可能很简单,就像确定考古遗址的研究目标和理解样品对遗址的价值一样;但也可能是个相当复杂的过程,比如探究考古遗址的性质、手工制品及其背后的意义等等。对考古发掘者来说,从事其文化研究专长之外的项目,这个过程需要付出巨大的努力,他们需要在自己不熟悉的术语和范式中探讨价值。有时也需要对利益相关者进行择选,例如文化方面的代表、土地使用者、社区领袖和其他利益相关方。一处考古遗址可能有多个互相冲突的理解和认知,这给预防性保护策略带来挑战。西方的科学观点可能会更推崇一个观点,即考古遗址中有形的物质要素占主导地位。但是,考虑保存模式是为了继续使用和与现代生活发生关系,这种文化偏见应该被审慎对待。可以合理地认为,从考古现场移走一件出土物会造成无形价值的损失,而将其留在原地又可能会威胁它的有形价值。因此,在考古遗址发掘和管理的整个过程中,都应不断讨论和重新审视价值评估的可能影响,这样预防性保护措施才是在获得充分信息后權衡的结果。这样的过程不一定能消除彼此矛盾,但公开并承认它们至少有助于做出负责任的决策。
  (三)风险管理
  风险可以是灾难性和罕见的,也可以是持续不断和缓慢演进的。考古遗址的预防性保护策略要求对风险有意识地进行预判,列出对有形和无形价值的各种威胁,然后评估其可能性和影响,从而为降低风险确定优先行动方案。在罗列威胁要素时,必须评估考古遗址的有形和无形价值,以确保物质载体及其价值得到必要的保护,以满足当前和未来的使用要求。必须同时考虑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和预估会造成的影响,如果仅考虑一个方面,将会对风险产生错误的理解,两个方面的综合考虑才是正解。风险管理就是分析和处理造成损失(无论是给物质遗产、考古遗址的历史遗痕、附属设施还是知名度造成的损失)的一切可能原因。风险管理与遗址管理规划和价值评估相关,也包括风险的识别、分析和严重度排序。进一步采取的措施则要避免可以提前预知的风险,消除或减少会产生重大损失的风险。
  风险管理策略依风险类别而有所不同,风险通常分为三个级别,即罕见和灾难型、偶发和严重型、持续和轻度型。每一种类别都需要不同的策略和资源来进行管理。罕见和灾难型可以视为百载难遇的事件,一旦发生就很难有效缓解,除非事先采取了措施。这类风险包括极端天气,遗址失去了政府、机构的支持或是由该地区社会和经济变化引起的土地使用方式的重大改变。这类风险的管理必然是战略性的。中等程度的风险比较常见,对中等程度风险的分析可以研究遗址对象或区域内相似遗址面临的不必要的损失。应对策略主要是地方保护措施,对洪水、故意破坏、紧急修缮等有应对措施,确保破坏不会升级。持续和渐进型风险通常不被视为主要风险的一部分,而是通过保护管理规划(Conse rvation Management Plan,CMP)进行管理。在实施预防性保护策略时,一些风险可以通过相同的补救措施来减轻:例如,一个简单的保护棚可以同时防雨、防水、防晒。为了管理预防性保护,有必要收集有关风险规模、影响程度和发生可能性的数据。对于某些风险,就需要收集损化影响因素(如相对湿度和温度等)的环境监测数据。对于另一些风险,则需要考虑社会政治威胁或地质特征的评估等因素。
  对文化遗产进行风险管理的另一个重大好处是,它鼓励不同学科、不同部门之间的合作,并提供与普通公众接触的机会。它还支持与决策者就风险及风险相关的议题进行有效沟通,以明确和透明化优先事项。公众珍视遗产,因为遗产提供了连接过去的唯一纽带,并且考虑到它与当今社会的关系。一旦失去,遗产这种资源是几乎无法复制的,因此预防性保护必须对遗址的重要性和脆弱性进行妥善管理。相关遗产负责人可能需要考虑与评估相互冲突的优先事项,并将资源给与(最佳)选择,以便在整个职责范围内实现保护、教育和遗产地意义的利益最大化(图1)。比如在考虑一处遗址的利用方式及其可能的影响时,管理人员就需要在不同投资方案中做出选择,选择将资金投放在改善遗址当前的软硬件条件还是未来的使用上。这就意味着在各种可能性中做出选择,例如提高安全性以防盗窃和故意破坏,增加建筑日常维护(的投入),将传统的土地管理纳入到保护规划中,或引入高科技监测设备对现况进行监测。
  (四)应急预案
  对遗产地负有保护责任的人有责任制定一份有效的紧急响应计划。这份文件会列出在紧急情况下应采取的措施以及策略性的抢救行动。应急计划文件包括几个要素:一份文件(注明组织方责任和遗址管理机构官方认可的总体策略)、一份风险登记簿(由遗址管理人员审核)、一份风险管理计划(有可能被整合到其他文件中)、一份紧急响应计划(一旦宣布进入紧急状态后能立即使用)。紧急响应计划中应包括一份相关联系人名单,含非工作时间的联系信息,还包括一些说明和指导,旨在对某些可能处于挑战环境的响应措施提供支持。它应该是一份清晰简明的文件,遵循逻辑顺序并附有索引,例如,附有联系人名单的疏散程序,然后是为紧急响应人员提供的标有设备紧急制动点和危险信息的地图。在应急响应初期需执行的细则应该写在计划的开篇,便于查找。在英国,古建筑保护协会(the Societyfor Protection of Ancient BuiIdings,SPAB)编写了关于遗产地的灾难和灾后恢复计划指南。减灾和备灾计划需要对给遗址、居民、游客和声誉带来灾难性和严重性的风险进行全面评估。灾难性事件包括突发的生态或地质事件、气候变化和恶劣天气、非法活动和故意破坏等等。制定灾害风险降低策略应该邀请在地社区成员和相关利益方共同参与,应该包括提高民众认识和程序培训的相关内容。应当明确响应的触发机制,并辅以利于救援和响应的措施。在发生灾难性事件之后,还需要建立一个针对遗址管理规划的反馈机制。   四、物质和文化保护实践
  对考古遗址实施有效的预防性保护需要大量专业人员和技术熟练的专职人员。这是为了使那些对材料、保护伦理和破坏机理有充分了解的人参与进来,他们还具有相当多的实操专业技能,能够实质性地解决问题、操控变化和进行细致慎重的干预。对保护措施是否适当进行审查也是对该遗址的传统维护措施进行评估。当地社区在过去和现在是如何与遗址进行互动的?并为保护它做出了哪些贡献?外来专家们有时反而会给预防性保护带来风险——他们的错误认知给遗址带来的改变违背了传统和特性,这些传统和特性可能并没有文字记载,但在世代传承中已成为了该遗址价值的一部分。
  在讨论预防性保护措施提案的时候,可能会倾向于或喜欢选择能快速解决问题的办法,比如未经评估立即涂抹某种保护层,试图搬离、移除遗址的某些部分,或引入尚未经过全面检验的改动。尽管每种提案出发点都是好的,但它们有可能引发毁灭性的后果。因此,预防性保护规划的一部分制定工作应委托一系列专家,包括但不限于土木工程师、水文专家、专业文保工作者、考古保护工作者和考古学家。他们的工作有助于提升人们对遗址的理解,同时通过制定有助于实现预防性保护目标的策略,将这种理解推进到实施阶段。
  在可能的情况下,预防性保护的现场实施还应注重技术的分享,让更多该专业的初级从业人员的技能和见识得以提升以实现技术的可持续性传承。向考古遗址所在的社区提供适当的与所处环境相关的建议,营造一个包容的氛围,这对遗址的长远保护来说非常关键,却经常不是被忽视就是过于想当然。然而,预防性保护的实施,在不完全理解遗址、社区和景观系统的情况下,必须谨慎对待不得轻易干预。
  (一)社区参与和受益
  如果将预防性保护视为“旨在避免或最小化未来的破坏、恶化、损失以及任何不当干预的措施和行动,那么预防性保护策略中必须包括对遗址及其众多使用者之间互动的管理。过去,“请勿触摸”的预防措施将利益相关者排除在保护当地遗产之外,产生了两个不良后果。一个后果是,该遗址变得争议重重,造成遗址内及其周边各种混乱;或者,该遗址被严重忽视,以至于附近的居民都声称对遗址的存在或价值没有概念。一些重要的考古遗址改变了管理方法,使社区参与成为预防性保护措施明确的承担者。将组织思想从获得权威部门许可的强硬政策(本地社区作为被动使用者参与管理)转变为营造一种“允许性文化”,在这种文化中权威部门与合作伙伴们一起探索变化管理(management of changes)的最佳策略,这将开拓遗址更多的可能性,更有利于保护工作的开展。
  (二)地质与景观
  理解遗址所在地的自然景观是规划保护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考古遗址受到不同地质因素的影响,包括:地貌、土壤类型、土壤的天然盐分含量、其他盐分的作用、土壤的保水能力、土壤的氧化程度、该地区的水文情况等等。监测保存环境的水体动力变化是建立成功的预防性保护措施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监测这些变化也可以作为失稳前的预警。河流分流或筑坝等水流方式的改变会对很大范围内的地质情况产生影响。地下水位变化之类的突发状况也可能会给距离很远的山洞或古墓(人造土丘)的预防性保护措施带来重大挑战。土壤中可溶性盐的类型和特性会影响遗址保护措施的选择。现场保护能否成功取决于是否完全理解不同(地质)因素间的关系。有效的数据监测能使现场负责人对变化有所警觉,有可能会促进对该地区土地管理模式变化进行调查。建设保护棚会产生微气候,加剧可溶性盐的损蚀性问题,产生环境的自然滞后现象。土地使用方式的改变还会将污染物引入遗址,例如农业的过度开发,会使土壤吸收化肥中的可溶性盐。
  (三)保存环境的变化
  展示,作为保护干预措施的一部分,在实用性和职业道德方面能否成功实现是一项艰巨的挑战。可移动和不可移动遗产都有固有的信息价值和物质性,应该通过保护完整性来显示;但是,一旦遗产变为静态的,两者对变化都很敏感。考古出土物一旦被挖掘出来,便会迅速进入损化的过程。那些仍未发掘的遗存与周围环境近似达到了平衡,有效减缓了损化速度,尽管因衰变有些损耗,但仍保留了原始形态的证据。考古证据能否保留下来取决于(考古)材料的化学和物理特性以及其所处的微观和宏观环境。理解保存环境因素间的相互关系以及掌握它们的监测方法,是原址保护的重要基础。对考古遗址来说,此议题因保护过程中的控制手段而变得复杂,例如:重新填埋使环境发生了改变或受到操控,在现场建造保护棚使景观发生变化,或移除选定的构件(比如壁画或雕塑)。
  预防性保护使人们认识到了填埋环境对(考古)材料耐久性的影响,因此保护工作者采取一定手段来重建埋藏环境(例如,使湿润有机物保持潮湿状态)或通过保护干预对其进行修补。无机材料(例如石头和陶瓷)最易保存,玻璃和金属的保护取决于埋藏环境,稳定的条件会减缓衰变的速度,而微观环境的突然变化会加速衰变。环境中的氧含量(有氧或无氧)可以作为有机保存的范围以及微生物和真菌降解程度的指标。低氧或低溫等极端条件有利于有机材料的保存,并可降低腐蚀等化学衰变的速率。这些极端情况存在于泥炭沼泽(缺氧)、冰(低温和潮湿)或沙漠(干燥)等环境中。某些遗址处于封闭空间内,存在着脆弱的微生物平衡,在发掘中和发掘后监测其变化至关重要。必须要认识到,大多衰变过程是同时发生的,而且考古遗址的破坏是不同因素的共同作用,而发掘或其他干预手段基本上都会加速这一进程。
  五、遗址管理
  在英国,原址保护考古遗址是第一选择,因为考古遗址作为一种“不可再生资源”需要传承给子孙后代。尽管因不可避免的威胁而不断遭受危险陷入困境,但为未来保留遗址是不容置疑的:既为了世世代代可以亲临造访,也为了加深对考古发现的理解。考古遗址面临许多挑战:(经济)发展、气候变化、旅游业、管理缺陷、掠夺、冲突、政府资源不足和资金缺乏。考古遗址能否得到有效保护取决于它的管理和保护是否能够与可持续发展(例如环境、经济、社会和文化的可持续发展)相结合。遗产专业人员需要与利益相关者商讨什么应该挖、什么应该留在原址,以及做出此种选择的原因。考古遗址的原址保护需要与展示和阐释工作结合。全力以赴履行对未来的承诺并不意味着可以减少满足当前需求的责任。早期规划有助于将保护措施及时纳入,例如风险管理、监测、保护棚、设立缓冲区、测绘记录、应急预案、加固、结构改善和游客管理等必须纳入总体计划。就算可以长久地原址保护遗产地,执行人在此过程中也须不断地进行反思和调整。   遗址参观量较大的时候,游客会给环境带来负面影响,文物受到不经意或蓄意的破坏。在遗址的日常管理中也许会发现踩踏破坏了土质特性,或因触摸或使用造成磨损痕迹。对环境的精心处置可以通过景观地形、开辟其他参观路线、对步行区土体进行加固或是限制游客靠近(类似巨石阵新近的规定)等方式减少这些不利影响。诸如乱刻名字(首字母)、涂鸦或偷盗的蓄意破坏,则需要不同的预防性保护策略。对遗址的故意破坏也可能是由于对遗址重要性的认识不足、抢掠当地资源的贪念或对某个区域公共使用(功能)的不满所致。与世界各地的遗产地一样,在英国,游客量过大、磨损、偷窃、涂鸦和交通问题已经引起了人们的广泛关注。这些有意或无意的破坏使遗产地陷入了困境——如何在不损害游客体验真实性的情况下,既满足他们的期望又能对其(不当)行为进行(有效)管理。在这种情况下,预防性保护措施可以是结构性的(增设栅栏和上锁的大门)、社会性的(激发当地公众的参与和对遗址管理的支持)或法律性的(为保护立法,建立损坏赔偿处罚制度)。在这种语境下,提高人们对世界遗产地的认知也可以看作是一种预防性保护措施。在某些情况下,触碰或其他互动方式可能被视为是该遗址的一个重要特征,因此,在遗产地管理规划中需要加入针对维持此种社会使用(功能)和(由此引起的)对后续物理变化的维护方法的相关规定。
  (一)预防性保护与测绘记录
  预防性保护始终与测绘记录的每一项内容相关。在某些情况下,测绘记录可以是预防性保护人员保存(考古)证据的主要方法。测绘记录可以是简单地在图纸上标记观察信息或拍照,也可以是高级的数字化手段,如创建3D模型。定性和定量的记录方式可以尽早发现问题,比如情况恶化的速率或之前保护性干预措施的有效性。测绘记录同样是分辨轻微破坏行为或其他蓄意破坏的好方法,可以作为未来可能发生的更严重攻击的警告指标。诸如摄影测量法、地面激光扫描和增强现实的记录工具有助于记录考古过程和监测考古作业现场的变化。近年来由于政治原因不少文化遗产遭到破坏,虚拟重建也不失为一种解决方案,例如对阿富汗巴米扬大佛的虚拟重建。众包技术可以为数据监测或为恢复消失的考古遗址提供帮助。
  (二)环境监测
  在考古遗址,特别是存在微气候或极端条件的考古遗址,进行预防性保护就需要收集湿度、温度或污染等损化影响因素的数据。气候波动会导致年尺度和日尺度的损化。遭受气候变化剧烈的遗址有被冻融循环破坏的风险,其(土体)受力破坏通常发生在冬天或晚上。封闭的遗址(如,洞穴/坟墓/保护棚),可以抑制一些诸如光和风等损化影响因素,但遗址更容易受到冷凝水(结露点)的威胁。人们来到遗址,改变了原有的使用方式,因揭开或是移开封堵物(比如移开墓室入口封堵的石块)使原有的环境条件发生改变,打破了平衡。理想情况下,预防性保护策略应在进行任何干预之前收集基准环境数据。当环境发生变化,可溶性盐和其他污染物的存在会带来问题,它们因环境变化发生反应,从而导致损化和机械应力。可溶性盐会随着相对湿度的波动而潮解和结晶,会使多孔材料表层泛碱、底层泛碱和隐性泛碱。盐结晶的重复循环会导致污染基材的表面损失和结构破坏。虽然可以对一些小型考古发掘物进行处理以应对现场存在的盐污染问题,但真正的缓解还是要靠环境控制。
  城区遗址的污染会加剧损化和造成审美损伤。土地利用的改变和气候变化可能会引发环境条件变化,例如地下土壤干燥、更频繁的强降水或大气温度升高。这些环境条件的变化可能导致微小的变化(比如霉菌生长)和重大的变化(例如地壳运动或岩体裂缝的发展)。某些数据可以从地方上获取:许多国家和地区机构都有收集温度、湿度、降水和污染之类的数据。如果遗址地处偏远,在资源有限的乡村,或有局部小气候,则可能需要独立监测。监测和传输数据的设备发展迅速,为远程采集遗址信息提供了机会。
  (三)气候变化
  天气的变化对历史环境具有重大影响。干旱、暴雨、山洪以及土壤性能的变化极大地影响了原址考古遗存。除了应急预案,降低风险和日常维护是预防性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保护考古遗址提供帮助。如果(遗址)有保护棚,应装置排水沟和排水管道,并注意保持通畅,同时定期检查屋顶是否存在破漏。在露天遗址,应定期检查墙体的力学状态,以确定不稳定区域。应在适当的地方安装避雷装置。监测遗址的气候和当地环境的另一个重要原因是环境变化对保护干预措施的影响。例如,某些在室外使用的聚合物因为温度升高就不再适用了。降雨降雪的变化可能需要改变排水渠道或对游客步道进行加固。或者,长期干旱会导致遗址现场土壤结构性的干燥开裂,并增加山洪暴发的潜在风险。
  (四)众包监测
  从博客到众筹,从YouTube到Linkedln,从在线照片共享网站到基于社区的开源软件项目,社交网络在最近20年的遗产实践发展中一直扮演着重要的角色。考古遗产的数字化应用已成为公众宣传时最吸引人的项目。众包监测或“公民科学”正在成为记录历史环境变化的一种越来越流行的方法,因为它可以使公众参与到遗产保护中来,并生成大量数据,否则根本不可能有那么多的数据。“苏格兰历史环境”组织在苏格兰20个不同的遗产地开展了“文物古迹监测”项目,取得了不错的效果。通过这个项目,研究人员可以跟踪颜色变化、藻类生长、泥炭泥沼顶部的侵蚀、水破坏、人为损坏和乱丢垃圾等现象。
  尽管众包的某些方面近乎完美,但在生成此类数据时仍需要一些道德上的考量。众包在很大程度上仍是自愿行为,依赖于个人对时间、技能和知识的贡献。有人批评此种以个人为资源来完成遗产组织的项目是一种剥削。此外,开放的地理信息在一定程度上也是對道德的挑战,有可能被文物贩子趁机利用,参与者可能会面临人身安全的风险。最后,遗产众包实践也经常受到批评,因为其肯定了多数人构建的“真相”,同时也意味着少数人的不同观点被排除在外。
  (五)保护棚
  遮盖物和保护棚可视作是预防性保护的有效工具。土工布和农业织网等纺织品有利于增强(土体的)稳定性。保护棚提供了一个屏障,减少了恶劣天气的影响;可以保护细微特征和考古剖面;可以减少光和紫外线的损害;可以为进行中的发掘工作提供遮护;可以限制(闲散人员)接近或偷盗,并且相对于回填是一个不错的替代方案。保护棚建设通常难度大、造价高,需要事先进行周密的规划,需要考虑气候因素(包括室内和室外)、未来的发掘计划、对现有考古遗址和景观的物理影响,以及日常维护等方方面面。如果建设不当,那么这个永久性的保护棚会使遗址区内产生不良的小气候、冷凝水和水径流,导致研究和摄影记录受阻,或坍塌在遗址基体上。保护棚本身可能会对环境造成破坏。应将保护棚的影响(评估)视为遗址保护管理规划的一部分。保护措施并非没有审慎选择,尽管某些措施可以最大程度地提供物理保护,提升物理结构固有的科学/美学价值,但结果却造成了某种程度上的去情境化。而且,干预手段如果仅限于对目标对象、结构和重要文化场所的物质性考量,而不顾及相关的文化信仰和仪式,有时可能会改变或损害它们的力量、精神或社会价值。无论如何,每个遗址的情况都有所不同,它们的未来将会由一系列的协议和策略来决定。
  六、结论
  从独特且分散的立法模式中可以看出,英国在考古遗址保护方面是重视规划和(公众)参与的。但是这种碎片化的管理有可能使遗址保护部门从外部看起来不那么透明,可能不利于组织全国性的活动,甚至可能减少公众的参与。鼓励公众参与有关如何定位/评估等战略决策的愿望,以及以此为基础的合理和保护性利用,都必然受挫于这个复杂的立法模式和管理方式。
  最后,任何预防性保护措施的成功都取决于对预防性保护规划四个要点的运用,即:价值评估、测绘记录、问责制和参与制。确定必须受保护的内容是一项复杂的工作,超出了任何物质的范畴。学术研究和进一步的测绘记录为保护管理规划和干预性维护提供了框架性思路。以负责任和透明的方式开展工作有助于专业对话,并为反思性实践创造良好环境。参与机制对遗址保护很重要,无论是专业人士还是普通公众的参与都是如此。专家的角色对考古遗址的预防性保护的成功实施至关重要,他们应为政策规划、资源部署和遗址管理的日常实践提供建议。专业知识涉及多种领域,如水文学、石质保护、土地管理、环境变化监测、遗址保护棚建设、阐释解读和价值评估等方面都需要专家的建议。在许多情况下,当地社区可以提供土地利用的传统模式、遗址价值以及与当地社区和环境和谐相处的保护方式等方面的专业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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