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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教融合及其相关概念辨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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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分析核心期刊论文的研究成果发现,“产教融合”“工学结合”“产学合作”“校企合作”四个概念虽然都是教育与生产相结合理论的产物,但在侧重点、定位、适用范围和层次等方面存在差异。“工学结合”是校企合作育人的途径和方法;“产学合作”侧重于科技研发,是合作的内容与核心;“校企合作”注重学校和企业两大实体间的合作,是育人的平台和载体;“产教融合”重视合作的全面性与深度,是合作的最终目标,也是合作的最高层次。未来的职业教育领域需要科学化界定概念。
  关键词:产教融合;工学结合;产学合作;校企合作;概念辨析
  中图分类号:G71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5727(2020)08-0004-05
  “产教融合”“工学结合”“产学合作”“校企合作”是职业教育研究中常用的概念,同时也是容易混淆的几个概念,厘清四个概念的关系是职业教育研究的基本问题之一。
  2017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指出,“深化产教融合,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深化产教融合,概念理解是逻辑起点。什么是“产教融合”?“产教融合”与“工学结合”“产学合作”“校企合作”有何关系?为澄清上述问题,有必要对已有研究成果进行梳理。在中国知网CNKI数据库中通过高级检索的方式,在“期刊”欄下,以“产教融合”“工学结合”“产学合作”“校企合作”为主题词,设置截止时间点(2019年8月31日)进行精确检索,其中包括核心期刊和CSSCI两种类型的期刊,最终获得有效期刊论文的数量分别为1 071篇、2 332篇、795篇、9 498篇。依据核心期刊发表的“产教融合”“工学结合”“产学合作”“校企合作”主题论文,梳理这四个概念的内涵及其关系。
  一、产教融合及其相关概念
  (一)产教融合
  从词源学来看,“产”即“产业”,是指“行业所组成的业态总称,也泛指一切生产物质产品和提供劳务活动的集合性组织”。“教”即指“教育”,是指为满足社会各行各业的用人需求,产业对人才素质提出的专业化要求而产生的独立部门[1]。“融合”指的是两种或多种不同事物合成一体,在融合的过程中产生新事物,发生了质的变化[2]。
  从宏观层面上看,“产教融合”是指产业(行业、企业)与教育(主要是学校教育)的融合,主要涉及产业发展与教育发展的协调性问题;从微观层面上看,“产教融合”是指生产与教学的融合,主要涉及生产过程与教学过程的对接[3]。产教融合的具体内容包括专业与产业对接、学校与企业对接、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4]。依据融合程度,可以将产教融合分为三种类型:“完全融合”“部分融合”与“虚假融合”[5]。从“产业”与“教育”的关系来看,产业为职业教育的发展提供资金、场地等方面的帮扶,职业教育则为产业发展提供人才保障,双方各要素优势互补,共同促进各自效益的最大化[6]。
  (二)工学结合
  从宏观育人层面上看,“工学结合”是“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机制”;从中观教学层面上看,“工学结合”是指“校内理论教学和校外综合实践教学紧密结合”;从微观的学生学习层面来看,“工学结合”是“职业院校的学生把学校课堂理论知识和企业顶岗实践紧密结合” [7]。
  对于“工学结合”的概念,目前学界存在争议。多数学者认为“工学结合”是职业教育的育人模式,是指“学校课堂学习和企业实践工作动态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 [8]。此外,还有学者认为工学结合是职业教育的一种教育模式,或是职业教育的课程模式、教学模式、办学模式等。
  工学结合的形式是“双交叉”的。“工”与“学”的结合是“学习者的劳动行为”与“学习行为”的结合。为促进这两种行为的结合,学校与企业之间的关系应是“零距离”的[9]。
  (三)产学合作
  与“产学合作”相类似的概念较多,如“政产学研”“产学研”“产学官”和“官产学”等。
  关于“产学合作”是否等同于“产学研合作”,目前学界存在争议。一种观点认为,“产学合作”在某种程度上可以等同于产学研合作,即教学、科研与生产的结合[10]。反对者则认为两者存在差异。“产学”是指产业和教育两大社会组织的合作,“产学研”指的是“生产、教学和科学研究,这是不同的社会活动功能”,所以不能用“产学研合作”代替产学合作[11]。“产学合作”重在“学”,“产学研合作”重在“产”;“学”既包括教育,也包括研究。两者虽然表述不同,但其本质是各方在产学合作中的关系及其地位,它们只是侧重点不同,但核心概念还是“产学合作”[12]。
  广义上的“产学合作”通常是指“产业界与学术界的合作”,狭义上的“产学合作”是指“企业与高等院校之间的联合” [13]。校企双方“基于共同的利益,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技术研发、生产经营等方面发挥各自资源优势,进行互惠互利的协作。[14]”
  产学合作中企业与高校合作的领域是全方面的,“不仅体现在实习环节,而且体现在教育和教学的所有环节,包括培养目标、课程设置、教材编撰、师资建设、实践训练、专业评估等众多方面”[15] 。政府在产学合作中具有重要作用,能在很大程度上推动产学合作[16]。所以,在产学合作的过程中,其主体也应该包括政府,引导产学合作向更高层面发展,即“政产学研”。相对于“产学合作”“产学研合作”,“政产学研”更强调政府主体作用的发挥。
  产学合作本质上是由企业、高校两主体参与的研发活动,常见的形式有联合研发、委托研发、人员流动、共建实体等[17]。
  (四)校企合作
  “校企合作”就是学校和企业双方遵循互利共赢的原则进行优势互补,将学校的教育资源和企业的资源整合,达到职业院校和企业资源共享、共同发展的效果[18]。   校企合作是提升职业院校办学水平和职业教育质量的重要途径。合作内容主要包括人才共育、师资培训、企业员工进修培训、联合办学、项目开发、产品研发、技术改造、科技攻关和科技创新等所有形式和类型的合作[19]。合作的目的是提高学生的综合能力和就业竞争力,培养技能型专门人才[20]。从合作主体来看,其主体是多元的,既包括学校、企业,也包括政府、行业和社会[21]。
  二、产教融合及其相关概念的比较
  由上述概念内涵的分析可知,“产教融合”“工学结合”“产学合作”和“校企合作”之间既有共性,又有区别。
  (一)产教融合与相关概念的共同点
  一是理论依据都是马克思、恩格斯关于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的理论。产教融合在内容上强调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的对接;工学结合强调学校课堂理论知识学习和企业顶岗实践学习的紧密结合;产学合作重视将高校的科研成果转化为生产劳动中的生产力;校企合作在学习方式上注重学生在校学习与企业实践的结合。
  二是依托的载体都是学校和企业。学校和企业是“产教融合”“工学结合”“产学合作”最基本、最具体的合作单位。工学结合的目标是培养学生的综合职业能力,其载体是校企合作[22]。搭建校企合作平台,探讨产学合作互动机制[23],校企合作为产学合作的开展提供了有力的平台。校企合作是产教融合的重要载体,产教融合中的部分内容可以通过校企合作得以实现[24]。学校和企业是教育和产业的具体化表征,学生学习和实习需要依托两大载体才能得以实现。
  三是实现途径相同,都是“合作”。产教融合及其相关概念具有跨界性,既涉及教育领域,又涉及产业领域,同时还需要政府的领导和统筹,参与主体的多元性决定了主体间要优势互补、相互合作。
  四是本质目的相同,最终都要服务于人才培养。“工学结合”的实质是在人才培养过程中“工”与“学”交替进行;“产教融合”最基础的融合体现在教学层面;而“产学合作”虽然更强调研究层面的合作,但合作研究最终要反哺人才培养;“校企合作”的目的是在实现学校与市场对接的同时,有针对性地为企业培养一线实用型、技能型人才[25]。
  (二)产教融合与相关概念间的区别
  一是具体目的不同。虽然这四个概念都体现了互利共赢的理念,但侧重点还是存在差异的。“工学结合”主要体现在教学层面,服务于学校人才培养,重视将学生习得的理论知识应用于实践操作,培养高质量的技术技能型人才;“校企合作”广泛的合作范畴和内容决定了其不仅服务于职业院校高质量人才的培养,还要满足企业盈利的本质;“产学合作”侧重于科技研发创新,通过科研成果转化为企业生产发展的持久动力;“产教融合”的最终目的要实现产教的深度融合,即产业方在发挥自身商业性功能的同时,还应承担一定的教育任务,将技术技能型人才的培养作为自身的又一重要使命。同样,教育方不仅仅局限于自身教书育人的本质属性,还要具备一定的商业思维,配合产业方实现利益最大化。所以,产、教在融合的过程中既要保障主体的互利共赢、利益最大化,又要兼顾社会效益的实现,促进人才供给与产业需求高效衔接,为汇聚发展新动能提供强有力的支撑。虽然“产学合作”与“产教融合”都提到科技创新,但产学合作的科研成果只限于合作企业自身发展使用,即受众范围非常小,属于个体企业独有的竞争优势,而产教融合强调科技创新的社会性。
  二是适用范围不同。四个概念在职业教育领域并非是普适的。相对而言,“工学结合”“校企合作”“产教融合”主要适合于初、中、高层次的职业院校。由于“产学合作”主要体现为科研层面的合作,因此更适用于应用型高等教育机构。
  三是合作形式不同。工学结合的形式主要有“订单式”“半工半读”“顶岗实习” “工学交替”等。产学合作常见的形式有“联合研发、委托研发、人员流动、共建实体等”[26] 。校企合作的形式主要有“厂中校、校中厂,订单班,理事会下校企共建二级学院,产教联盟(职教集团),混合所有制,现代学徒制等”[27] 。產教融合的形式主要有:一是“企业对职业教育投资,形成校企合作办学模式”;二是“学校为企业提供土地、劳动力,形成校中厂模式”;三是“学校为企业提供劳动力、技术,形成厂中校模式” [28]。由于四个概念的具体内涵不同,所以合作形式并不完全相同。“工学结合”主要侧重于在学习过程中工作和学习之间的切换,以此达到更好的学习效果,所以其合作形式主要是为满足具体学习、工作内容上的需要。“产学合作”侧重于技术开发、科研创新上的合作,所以合作形式比较受限,主要体现在科研方面。“校企合作”较为重视学校和企业以个体的形式进行合作,具体的合作形式主要是为满足学校的育人需求和企业的用人需求。“产教融合”注重产、教间的深度融合,主体双方在教学理念与商业理念上都能达成共识,在人才培养过程中不仅能将两种理念融入,并能进行很好的融合,从而使产、教间的联系更加紧密,故其合作更加侧重于一种融合的形式。
  四是定位不同。“工学结合”偏向于强调学生的学习和工作相结合,属于微观人才培养层面的合作。“校企合作”重视校企两大实体间的合作,是“工学结合”、“产学合作”和“产教融合”的合作平台。“产学合作”注重合作过程中的科技创新、科研成果的推广应用。“校企合作的基本内涵是产学合作、双向参与,实施的途径和方法是工学结合”[29] 。“工学结合以校企合作为载体,把课堂学习和工作实践紧密结合”[30] 。相对于前三者,产教融合更重视合作的全面性与深度,是高层次的合作。“产教融合虽然包括了‘产’和‘教’的发展, 但实际的衍生效应是整个社会的经济、政治、文化、生态等各个方面的全面发展”[31] 。
  五是合作程度不同。四个概念中分别包含了“融合”“结合”“合作”。在现代汉语词典中,“融合”指熔成或如熔化那样融成一体;“结合”泛指人或事物之间发生密切联系;“合作”是指为了共同的目的,人或群体之间相互配合的一种联合行动。由此可见,“融合”比“结合”“合作”立意更高,更强调“产”和“教”彼此之间的联系、互动、和谐,而“结合”比“合作”更强调主体间关系的密切性。产教融合经历了产教结合、产学合作、产学结合、校企合作、产教深度合作的一个连续发展的变化[32] 。由此可见,“产教融合”是“工学结合”“产学合作”“校企合作”发展的更高层次,合作的程度更深。   三、啟示
  (一)需重视相关概念研究中的争议
  学界对产教融合及其相关概念的内涵、关系存在一些争议。这些争议既反映了学界对产教融合相关概念认识的分歧,同时概念理解的分歧和误区也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产教融合的全面和深入发展。首先,对产教融合内涵的理解存在分歧。一种观点认为“产教融合可以产生新的产教融合体或增长点” [33],即新的事物;另一相悖观点则认为产教融合只是“职业教育与产业的深度合作” [34],并不会产生新的事物。上述两种观点争议的焦点在于产教融合是否会衍生出新的事物,也就是产教融合的深度问题。显然,如果没有澄清“产”“教”在办学层面深入融合的认识分歧,必然会影响产教融合的深入发展。产业和教育的深度“融合体”或“增长点”的新事物之一是“办学融合体”[35],这是职业教育中一种新的办学形式,也是职业教育深度产教融合的表征之一。通过混合所有制和股份制的形式将“产业”和“教育”紧密联系在一起,共担风险,共享红利。如何规范这种“办学融合体”的办学行为才不会弱化职业教育的教育功能,产业方、学校、政府等主要利益相关者在产教融合中的职责是什么,如何从法律、政策制度和文化等方面促进其自觉履行职责,这是深化产教融合要解决的问题。除对产教融合概念理解有分歧之外,还存在“校企合作”内容、主体界定不一的问题。“校企合作”被视为“教育模式”“教学模式”。与“教育模式”相比较,“教学模式”无疑窄化了校企合作的范畴,将校企合作限于教学层面的合作。显然,如果把校企合作局限于教学领域的合作,从企业性质来看,这样的合作并非企业所希冀的,概念内涵的窄化是造成企业参与度低的一个重要原因。另外,从校企合作的主体来看,多数学者认为“校企合作”的主体是学校、企业和政府[36],也有学者认为行业和社会同样是重要的参与主体[37]。“合作”的主体范畴不一致,会导致主体的关系、职责混沌,从而会制约校企合作。
  (二)概念界定要科学化
  学者们主要采用如下几种方法进行概念界定:一是比较分析法。对比其相近的概念,比较异同,在共性基础上根据差异性对该概念进行阐述。二是研究综述法。先综述前人观点,然后比较概念内涵与外延的异同,在此基础上加入个人观点进行总述。三是批判、创新界定。在批判前人界定不合理的同时,提出自己的创新性定义。概括来说,目前学界对于产教融合概念的界定,从研究方法上看,定性研究多于定量研究。此外,还存在概念界定随意化,根据个人理解进行分析界定的现象。产教融合及其相关概念既有共性,也有差异性。在研究产教融合及其相关概念时,要对几个概念加以区分并准确定位,因为概念理解是“产教融合”的基石,对“产教融合”及相关概念的研究不深入、不科学,不但会影响产教融合理论的建构,而且也会制约产教融合实践的发展。从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相互建构的角度出发,未来尚需采用科学分析方法研究产教融合及其相关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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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杨在良)
  The Industry-education Integration and the Discrimination of Related Concepts
  YANG Shu-xin, HAN Yu
  (Shenyang Normal University, Shenyang Liaoning 110034, China)
  Abstract:Based on the research of core journal papers,it is found that although these four concepts of "work-study combination" "production-study cooperation" "school-enterprise cooperation" "industry-education integration" are the products of the combination of education and production theory,there are differences in emphasis, orientation, scope and level of application. "Work-study combination" is the approach and method of school-enterprise cooperation in educating people; "Production-study cooperation" focuses on the research and development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which is the content and core of cooperation; "School-enterprise cooperation" focuses on the cooperation between the two entities of the school and the enterprise, and is the platform and carrier for educating people; "Industry-education integration" attaches importance to the comprehensiveness and depth of cooperation, which is the ultimate goal and the highest level of cooperation. Deepening the integration of industry and education, conceptual understanding is the logical starting point.In the future, the field of vocational education needs to be scientific to define the concept.
  Key words:industry-education integration; work-study combination; production-study cooperation; school-enterprise cooperation; concept discrimination
  作者簡介:杨淑新(1993—),女,沈阳师范大学2018级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职业技术教育。
  基金项目:2016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教育部重点项目“职业教育制造业专业关键能力一体化培养体系研究”(项目编号:DJA1602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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