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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语文教师的课堂教学意识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胡军

  统编本中小学语文教材总主编温儒敏教授在谈论统编教材时,表示统编语文教材的编排初衷就是要让广大师生回归读书,掌握不同的阅读方法,并学会举一反三,拓展阅读视野,从课内延伸到课外,扩大读书面和阅读量。因此,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树立新的课堂教学意识就显得非常迫切。由于“语文课重讲课文,很少教阅读方法”,因此我们开展新课改,注重学生的主体地位,保护学生的好奇心、想象力、求知欲,进而激发他们的学习兴趣。
  纵观当前语文课堂教学现状,我们不难发现在部分学生身上存在缺乏激情和乐趣,缺乏对智慧和好奇心的刺激。一门内涵十分丰富的学科,在部分学生的眼中仍然是枯燥的。那么如何改变这种现象呢?我认为应全面认识语文课堂教学,树立新的课堂教学意识,让语文课堂成为学生思维和语言交际的乐土。学生学习兴趣的提升,关键还是教师教学意识的更新,那么我们应该树立什么样的教学意识呢?
  一、语言交际意识
  语文学科应是一门具有审美情趣和交际功能的工具性课程,语文学科的交际功能主要体现在课堂上的语言实践中。当学生在课堂上滔滔不绝为了某一个问题争执不休时,他们形成较强的语言交际能力,不就拥有了顺利学习基础理论、专业知识或进行科学研究的工具吗?与此同时,他们也就丰富了语文知识、逐步树立了正确的审美意识和审美倾向、发展了思维能力及其他非智力因素。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当教师让学生在课堂上进行语言实践时,也就在不露声色地对他们进行着“审美教育”。而这种审美教育的最终成果则会体现为学生的正确价值观、人生观、世界观的初步养成。所以我认为,语文教师大可不必对思想内容深挖细究,把精神训练的一切重任担在自己的肩膀上,与其耗费课堂上宝贵的时间进行所谓的“吃透文本”的理解和讲解,不如空出足够的时间让学生进行思维或语言的交际。
  二、模糊意识
  “请把你的意思表达清楚”——这大概是语文课堂上经常能听到的一句话。教师要求学生把意思表达清楚,这本无可争辩。然而,何为清晰,何为不清晰,实难判断。“清晰”并不是一个确定的概念,它没有明确的外延。更何况人类所形成的概念大都是模糊概念,人类所使用的语言大都是模糊語言,这就为我们的语文教学提供了借鉴——利用模糊语言这个特点进行模糊教学。语言是表达思想的,但并不是所有的思想都可以用语言清晰来表达。如曹操在《短歌行》中的“对酒当歌,人生几何?”这句诗,它抒发了作者因时光易逝,人生短暂,功业未成而产生的苦闷心情,然而任你怎样描述、解释,你都无法再创或超越这种高昂激越、苍凉苍劲的艺术氛围。其实,在我们平时的语文课堂中,学生可能在意思上已经模糊懂了,但由于学生的归纳、概括、综合能力还没有发展到一定的阶段,所以在表达上会有欠缺。这正是他们需要不断学习和实践的地方,当教师在课堂上为求全、求深、求精、求清晰而否定学生的思维时,学生会对学习语文的兴趣起着抑制作用,这不利于调动学生的积极性。所以在语文课堂教学中,不一定要强求学生理解透彻,因为这一看起来是基本要求,实际上已经超越了学生的认知能力。
  三、多元解读意识
  在语文课堂上经常会看到这样一种现象:一些充满自信的学生在举手回答问题之后,显得黯然神伤——因为他们的回答被老师无情的否定了。这一现象的反复出现,无疑会扼杀学生学习语文的兴趣和创造意识。其实,语文教学的最终目的是使学生具有正确的审美意识和审美倾向,让学生能正确理解祖国的语言文字,正确运用语言文字来表达自己的观点,这应该是语文学习的正常现象。更何况小学语文课本中的文章的是文学作品,当教师提出问题后,学生总会站在某一个自认为正确的角度上,积极调动自身的生活阅历和情感体验去回答问题。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肯定学生的创造性思维比刻意去追求所谓的正确答案要有价值得多。当然,否定语文教学中的“标准论”和“唯一论”,并不是赞同语文教学中的“无标准论”,因为语文教学的任务之一是必须培养学生正确的思维方法和较强的思维能力。
  从平时的教学实践中,我深切感受到只有树立全新的课堂教学意识,运用能激发学生主动性与成就感的教学策略,才能改变小学语文教学“高效低能”的局面,为学生听、说、读、写能力的发展提供舞台。
  作者单位  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五里镇民主九年制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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