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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数据时代个性化学习的技术曲解、本源廓清与突围路径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韩雪童

   [摘 要] 大数据在教育教学领域的广泛应用,让人们对个性化学习的实现满怀期待。然而,技术的滥用和误用,将导致个性化学习被曲解为主体离席的被动性学习、层次薄弱的浅表化学习、路向规训的预设性学习和交往断裂的单子式学习。对个性化学习的完整理解,应以促进生命个性化发展为导向,强调学生主动参与、学习程度层级深化、学习过程开放生成、学习时空跨界混融,建构集个性化助学外系统和个性化学习内过程于一体的学习模式。个性化学习的实现不但需要借助建基于大数据的学习操作系统,更需要培育独立于大数据的学习主体,打造超越大数据闭环的学习生态系统。
   [关键词] 个性化学习; 大数据; 学习模式; 学习主体; 学习生态系统
   [中图分类号] G434 [文献标志码] A
   [作者简介] 韩雪童(1996―),女,山东泰安人。博士研究生,主要从事课程与教学论、教育基本理论研究。E-mail:hanxuetongccnu@163.com。
  一、引 言
   作为现代信息技术研发重要分支的大数据(Big Data),因其具备的4V(Volume、Velocity、Variety、Value)特征而成为机器学习、人工智能的核心基础。翻转课堂(Flipped Classroom)、慕课(MOOC)、在线辅导(e-Learning)、智能学伴(Artificial Intelligence Learning Companion)等新型技术媒介对大数据的广泛应用,让小班化教学、一对一辅导、私人定制套餐等学习方式从“空中楼阁”变得“触手可及”。其中,数据乐观主义者更是提出,数据建构,尤其是对学生发展数据的收集、整理、分析,使得教师对学生潜能的发现与成长轨迹的追踪变得易如反掌[1]等言论。
   诚然,大数据以其高速存储、智能分析和定制推送的优势,试图将学生从标准化的班级授课中解放出来,但极度的数据狂欢,转而又可能将其抛入技术漩涡。大数据并非根治传统教育症结的锦囊妙计,如何让技术与生命双向互哺,如何实现学习目标从“个性化”向“化个性”的跃升,是面对大数据这柄双刃剑时研究者应当审慎思考的问题。
  二、个性化学习的双重特质
   人之为人的差异体现于个性之中。个性,可被译为Personality或Individuality,是指“集兴趣、爱好、情感、动机、信念、价值观等思维方式、心理特征、心理品质于一体的个性人格”[2]。个性人格的生成,既源于先天的遗传因素,又包括后天能力、气质和性格的形塑。从“个性”概念入手,完整的“个性化学习”被赋予“目的―手段”“外围保障与内生过程”双重特质。
   (一)个性化辅助学习系统:个性化学习的外围保障与实然手段
   “个性化”是对“个性”的动词化,是指以学生为中心,借助个性化助学系统,满足学生个性化学习需求和促进学生个性化发展的过程。个性化辅助学习系统为学生提供个性化学习时空、个性化学习诊断、个性化学情分析、个性化学习资源、个性化学习方法、个性化学习评价、个性化学习反馈等一系列外在的个性化学习服务。
   相较于依靠传统人力教师的因材施教,大数据以便捷有效的方式对每位学习主体的学习行为加以追踪,进行数据画像、创建数据档案,“在充分考虑学习者基本属性、学习方式、认知背景、学习结果的基础上匹配学习路径”[3],以期帮助学生更加全面地认识自身。
   (二)化育学生个性人格:个性化学习的内生过程与应然目的
   “化个性”是“化育个性”的简称,尊重学生的个性差异,挖掘学生的个性潜能,引导生命独立而完整的个性化生长是教育至关重要的目标之一。为实现化育个性的目的,学生需要在习得广义的基础知识之上,结合自身的兴趣和特长走向“精而深”的个性化学习。
   为实现化育个性的目的,个性化学习的“掌舵者”应当是学生而非技术。在存在主义看来,人的本质并不是事先给定的,而是因“存在”不断创生的。同样,人的本质也不能被大数据给定,人是自由选择、自觉负责和自我超越的存在者。为实现化育个性的目的,学生既要具备独立于大数据的主体性,也要充分利用技术手段,在个性化W习过程中渐臻个性化发展。
   个性主要包括独立性、独特性和主体性。独立性主要指独立判断、独立选择、独立生活的能力,独特性主要指独特的思维方式、独特的气质品性、独特的审美境界,主体性主要指选择能力、创造能力和交往能力。个性是共性得以存在的条件,共性是对个性自由的伦理道德约束。学习内过程主要包括兴趣激活与意向唤醒、理解吸收与经验建构、反思创新与知识炼制,主体亲身参与的学习活动、内化的学习内容、实践的学习表现,才是将知识从符号转化为经验、素养和人格的关键,也是个性化学习成功与否的锁钥。
   质言之,个性化学习是指以学生为中心,综合个性化学习外系统和个性化学习内过程的、以培育具备个性人格的学习主体为目的的学习模式(如图1所示)。
  三、大数据对个性化学习的技术曲解
   一味追逐个性化学习尖端系统研发的做法,是对个性化学习的概念曲解,导致目的―手段的分离,诱发人机关系错位的风险。
   (一)学习主体的离席:蛰居于数据洞穴的被动性学习
   主体性衰微的学生将沦为大数据的被动附庸。王道俊指出主体性的人性假设:“人以社会实践为中介与外部世界形成双向互动的对象性关系,即主体客体化和客体主体化。”[4]然而,大数据依托强大的技术优势,颇有颠倒人机关系之势,学生不仅丧失了对周遭生活环境的改造能力,放弃了选择权,甚至退化为技术主宰的客体。
   技术替代论消解了学生的选择能力。一旦患上屏幕迷恋症,低龄段儿童的思维敏锐度、理性判断力和自觉意志力会下降,过度依赖数据信息,将学习的主动权交给技术,技术最终完全替代学生作出学习过程的阶段性选择和终结性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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