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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街书店的书虫(优秀奖)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小河丁丁

  1
  老街有个小姑娘,从识字起就成了地地道道的书虫,最爱“蛀”闲书。上学的时候,她迷于蛀闲书,成绩一塌糊涂,开裁缝店的母亲只好让她退了学,在店里打打下手。在店里打下手的时候,她迷于蛀闲书,对剪刀和布头没有半点兴趣,结果多病的母亲还没有来得及教会她谋生的手艺就离开了人间。
  除了蛀闲书,小姑娘什么也不会,干脆把裁缝店清空了,全摆上书架,把家里所有的书全都摆上去,再订购一些新书摆上去,在门外边挂一块“老街书店”的招牌,在门里边放一张小小柜台,然后就坐在柜台后面,一边蛀闲书一边等候顾客。
  人们经过书店,总是看到小姑娘坐在那儿蛀闲书,偶尔也会看到她整理书架——看到她数钱的次数是很少的,老街嘛,爱读书的人并不多,过路人也不多。还好,店面是母亲的遗产,不必交店租,生意虽然冷冷清清,却能勉强维持下去。
  日子一天天过去,一年年过去,小姑娘变成大姑娘,又变成了老姑娘,仍然嫁不出去,似乎也从来没有人跟她提过亲。谁愿意娶个书虫呢?又不是做学问的书虫,而是蛀闲书的书虫。
  开始的时候,街坊还替老姑娘惋惜,时间长了,大家都认为这是合情合理的:老街书店嘛,应该有个老姑娘来打理嘛。老姑娘嘛,蛀蛀闲书打发时光挺好嘛。
  2
  老姑娘从未想过要改变自己的生活,对于一个书虫来说,一辈子守着一间书店有什么不好?
  老姑娘的日子过得平平安安,井井有条。
  每天从住所来到书店,给图书掸去灰尘,把书架擦拭净亮,然后就挑一本书,坐在柜台后面优哉游哉蛀呀蛀。买书的人自然会来——谁见过卖书的人吆喝呢?书店里人多也好,人少也好,都不会吵闹,喜欢读书的人往往就像书一样沉默。有人要买书,也不必讨价还价,价钱印在书后面呢。还有一点特别让老姑娘称心,那就是守着书店,她想看什么书就订什么书。
  要是你问老姑娘什么职业最好,她想都不用想就会回答:当然是开书店了。
  蛀书累了,眼睛发胀,脖子发酸,老姑娘就放下书,一边品茶,一边观察读者。这算是老姑娘的一个小小爱好吧,研究读者的姿势和表情,猜猜读者手里拿着什么书,挺有意思的。读者若有所思,抓耳挠腮,抑或是津津有味,忘乎所以,都会让老姑娘会心一笑,感受到开书店的无穷乐趣。若是碰到想买书又舍不得掏钱的人,老姑娘就会对他说:“你就在这里看吧,不把书弄脏就行了。”为了方便人家在店里看书,好心的老姑娘还在书架下方放了许多小马扎。
  3
  那天下午细雨蒙蒙,一个人进入店门,手提的琴盒蹭到了柜台。老姑娘抬起头,看到一个面目清瘦的男子,那双眼睛又大又黑,睫毛长长,就像是雄鹿的眼睛。老姑娘不由得多看了他两眼,脸皮热得发烫。过去她全部心思都泡在闲书里面,何曾对一个陌生人如此在意。
  鹿眼男子朝老姑娘微微点一下头,把琴盒放在柜台边上,然后一路浏览书架上的分类牌,走到最里角的“古典文学区”,从书架上取下一本书坐在那儿看。
  隔着几排书架,老姑娘看不到鹿眼男子,竟然有些心乱。她眼睛盯着书,强迫自己集中注意力,纸面上的文字却莫名其妙变得难以辨识,老半天还没有看过一小段。
  店里没有第三个人,安静极了。鹿眼男子隔一会儿又弄出翻书的声音。他在看什么书呢?老姑娘很想过去看一看,可是这样不礼貌,他不会以为我怀疑他偷书吧?眼见暮色降临,该打烊了,因为店里白天光线就不太好,一直亮着灯,鹿眼男子没有觉察到天色的变化。老姑娘不好意思去打断一个看书入神的人,对他说“我要关门了”,就捧着手中的书做着看书的样子,耐心等待。
  日光灯灭了,应急灯自动亮了。
  停电了。
  “啊呀!天黑了?!”鹿眼男子站起来,从书架上方探头对老姑娘说,“对不起,对不起,耽误你下班了。”
  老姑娘说:“没有关系呀,反正我下班了也没有什么事,要不是停电,你接着看好了。”
  鹿眼男子来到老姑娘跟前,双手捧着一本《镜花缘》,右手食指夹在书口前面三分之一的地方。
  “这本书我买……”
  这个声音虚飘飘的。
  “你有空再来,在我店里把它看完就行了,不必破费。”
  老姑娘拿过书,在鹿眼男子夹食指的地方夹了一枚书签。
  4
  第二天,鹿眼男子是上午来的。
  他进了门,用“我又来了”那种目光看一下老姑娘。老姑娘报之以“欢迎光临”的眼神,将那本夹着书签的《镜花缘》递给他。他说声“谢谢”,走到昨天那个角落,一矮身就不见了。
  这天是周末,店里有六七个读者。
  老姑娘拿着一本厚厚的小说看了一会儿,有个女学生叫她找一本书,她走到里角,只见鹿眼男子坐在小马扎上,把书搁在膝头,看得正入神。
  老姑娘替女学生找到书,收了书款,继续看小说。想着不远处有一个跟她一样爱蛀闲书的人,老姑娘的心就像浮在水面的树叶悄悄吸足水分,沉下去了,安定了。等到又有读者来交钱买书,老姑娘这才注意到午餐时间到了,该打电话叫盒饭了——那个人还在吗?要不要替他叫一份盒饭?老姑娘绕着书架走过去,发现鹿眼男子不见了,他坐过的那个小马扎上方,有一本书书口朝外插在靠墙的书架上,正是那本《镜花缘》。估计他是出去吃个饭就回来接着看,所以把书这样反插着吧。
  老姑娘叫了盒饭吃过了,又过了一个多小时,仍然不见鹿眼男子回来。快到五点钟的时候,老姑娘来到门口,朝两边街面上望,隐隐为鹿眼男子担心——他会不会发生了什么意外?就算他不来看书了,琴盒也应该来取呀。就在这时,身后传来鹿眼男子的声音:“哎呀,这本书太好看了,我一口气看完了。”
  老姑娘回转身,发现鹿眼男子站在柜台前,手中拿着那本《镜花缘》,朝她举着。
  “你一直在店里?我以为你出去了。”
  “我出去又回来了,你低头看书,我就没有打扰你。”
  鹿眼男子掏出一把零钱,照着书价往柜台上数。
  “看完了就不用买了,反正是闲书。”
  “看完了还想看第二遍第三遍,这样的闲书值得买。”
  老姑娘觉得鹿眼男子的话特别贴心,就拿过刻了“老街书店”四个篆体字的印章,要往封底和扉页上戳,却发现书中有几个虫洞。
  “这本书被书虫蛀了,换一本吧。”
  老姑娘有些不好意思。
  鹿眼男子连声说:“不用换,不用换,我喜欢书虫蛀过的书,我就是一个书虫嘛!”
  老姑娘扑哧一声笑了:“那就半价吧。”
  “要按全价。”鹿眼男子认真地说,“实话说,不是书虫蛀过的我还不买呢,书虫蛀过的书有一种说不出的情调。”
  5
  第三天上午,老姑娘刚刚打开店门,鹿眼男子就来了。他照旧在“古典文学区”找了一本书,照旧窝在最里角。
  “我算是爱蛀闲书的了,没想到世上还有比我更爱蛀闲书的人。”这样一想,老姑娘就定下心来看书。她感觉书店从来没有像此时这样温馨,过去哪怕顾客盈门,她心里也是无比孤独的。
  电话铃响了。
  老姑娘从书上移开目光,看到电话机上显示着那个熟悉的餐馆号码——哦,就到中午了?时间过得这么快!
  老姑娘拿起话筒说:“我看书忘记时间了……”
  餐馆老板娘在那头笑了:“你总是废寝忘食,我叫小马给你送盒饭,现在都一点半了。”
  放下话筒,老姑娘走到书店最里边,想提醒鹿眼男子去吃饭,却看到了昨天发生的一幕:人不见了,一本书书口朝外插在靠墙的书架上,只不过那本书由《镜花缘》变成了《红楼梦》。
  老姑娘坐在小马扎上,感觉小马扎还是热的。她打量着四周的书架,心想:坐在这里蛮好的,被书包围着……这个人不像有钱人,为什么天天泡书店,不去上班?等他回来要问一下。可是鹿眼男子像昨天一样,一直不回来。等到五点多钟,老姑娘关掉屋里的灯,准备离去,鹿眼男子突然从店子最里边走出来,像昨天那样带着歉意说:“等一等,还有我呢——”

  “我以为你不在……”
  “我一直在呀,你自己看书入了迷,没有留意罢了。瞧,我又找到一本书虫蛀过的!”
  鹿眼男子放在柜台上的,正是那本《红楼梦》。
  老姑娘盖印的时候,赫然发现这本书后面有许多空白页!再一翻,这本书只有前八十回,从第八十一回起全是白纸。
  老姑娘十分难为情:“这本书不能卖,卖出去倒牌子。”
  鹿眼男子却说:“我就喜欢这样的书,这算是我的一个怪癖吧,就像人家喜欢收藏出错的邮票。”
  鹿眼男子离去之后,老姑娘起了疑心:不对呀,每一部书我都会翻一下再上架,那本《红楼梦》那么多空白页我怎么会发现不了?这个人有点蹊跷,下次他来的时候,我要留点神。
  接下来的几天里,鹿眼男子不再到书店来。老姑娘的猜疑不知怎么的变成了思念——他为什么不来了呢?可能他误解了我,以为我瞧不起他的怪癖吧……老姑娘将店里的书一架一架翻过去,希望能够找到一两本被书虫啃过的,或者是有缺页错印的,怎么也找不到。老姑娘想进入书中的世界,把鹿眼男子忘掉,可是满脑子都是他的影子。
  这天下午,老姑娘实在坐不住,就提早下班去到废品收购站,对那位收废品的阿婆说:“有没有书虫蛀过的书?”阿婆耳朵不好使,没有听明白。老姑娘指着边上那堆小山一样高的旧书报,大声说:“我挑几本有用的书!”这下阿婆明白了,阿婆说:“要什么书你尽量拿去!”老姑娘弯下腰去翻呀找呀,弄得两手脏兮兮的,好不容易才找到一本蛀虫蛀过的《西游记》。老姑娘心想,那个人既然喜欢《镜花缘》和《红楼梦》,肯定也喜欢《西游记》。
  次日开了店门,老姑娘来到鹿眼男子过去常待的那个角落,把书放上架,犹豫一下又取下来——不知道他会不会来呢,被别的读者发现这样的书就不好了。老姑娘把书放在柜台抽屉里,想等鹿眼男子来的时候当面给他,又拿不定主意:见到他怎么开口呢?我很少主动跟人说话……
  这天鹿眼男子仍然没有出现,老姑娘盼了一天,也心烦意乱了一天。她下班经过一个路口,却看到鹿眼男子坐在人行道边上拉胡琴,琴盒打开来放在他脚边,里面稀稀拉拉扔着几枚硬币,亮晶晶的。
  原来他是一个流浪汉,恐怕他是没有钱买书了,所以才不去书店。老姑娘心里一酸,走到流浪汉跟前站住了。
  流浪汉停止拉琴,窘迫地冲老姑娘笑了笑。
  老姑娘鼓起勇气说:“我开书店只是为了自己有足够的时间看书,不是为了赚钱,你要看书尽管去。”
  “我去我去,一定去!”流浪汉受宠若惊,“你的书店清静,是看书的好地方……可是……可是我一看书就着迷,总是耽误你下班。”
  老姑娘说:“我自己蛀到书里面,也常常忘记下班时间的。”
  6
  晨光穿过打开的窗户,羽毛一样轻盈地落在梳妆台上。
  老姑娘拿着一朵头花想要往发鬓上插,突然停住了——镜中的人儿是自己吗?她是那么美丽,脸庞闪闪发光,眼中闪烁着青春的光芒。呼吸间,老姑娘觉察到空气是那么清新,那么真实。而过去,她一直生活在相反的世界里——过去她觉得生活是虚幻的,甚至是可有可无的,书中的世界才是真实的,须臾不能离开。
  这一切,该不是因为那个流浪汉吧。
  上午十点左右,就在老姑娘担心今天又将空度的时候,流浪汉如约而至。像往常一样,他把琴盒放在柜台边上,在书架间慢慢儿“流浪”——瞥见他走到“古典文学区”,老姑娘屏住了呼吸,直到他伸出手,从最上头那排书中抽出那本来之不易的《西游记》,老姑娘才按住胸口,长出一口气。
  流浪汉走到书店最里角,坐下去了。
  老姑娘恍恍惚惚地打开手中的书。
  店中弥漫着新书和旧书交混的墨香,时光仿佛又回到了几天之前——仅仅是几天之前的事,却像是遥远的往昔。
  快到十一点的时候,老姑娘担心流浪汉悄悄离去,就轻步朝里角走过去——她要跟流浪汉打个招呼心里才踏实。
  老姑娘绕过最里边的书架,看到流浪汉背对着她,正把那本《西游记》书脊朝里往靠墙的书架上插。“我来得正好,他要去吃饭了……也许他没钱吃饭,所以要避开我的吃饭时间……”老姑娘想要跟流浪汉说话,却又难以启齿。此时流浪汉轻声说了一句“马达咪”,吻一下书口,人消失了,变成一只小小的书虫,从书口爬进去了。
  老姑娘大为惊诧,就来到靠墙的书架前,也说了一句“马达咪”,吻一下《西游记》的书口,眨眼间也变成一只书虫趴在书口上!此时屋顶就像天空一样高远,书架就像大山一样巍峨,那本书就像无数柔软的纸墙。老姑娘从纸墙缝里爬进去追上流浪汉,问道:“原来你买去的书是你自个儿蛀的?!”
  流浪汉嘿嘿一笑,解释说:“我跟你说过嘛,我就是书虫。我拉琴挣够了买书的钱就到书店去蛀书,也不用挣饭钱。”
  老姑娘又问:“你为什么要买书呢?你就躲在书店里,不愁吃不愁住。”
  流浪汉说:“那样我就变成害虫了呀,我才不愿意做害虫。我蛀过的书,我一定要挣钱买下来,并且要照全价。”
  “你做得对!”老姑娘肃然起敬,“现在该吃中饭了,我们就蛀书吧——我的书,算我请客!”
  “不要蛀这儿,这一页是孙悟空大闹天宫,可精彩了,我带你去蛀一个该蛀的地方。”
  流浪汉带着老姑娘爬到书口下角去翻看页码,又带着她从第七十二页钻进去,那一页末尾是这样两行字:
  ……只听得山脚下叫喊如雷道:“我师父来也,我师父来也!”唬得个三藏痴呆,伯钦打挣。毕竟不知是甚人叫喊,且听下回分解。
  流浪汉带着老姑娘从这两行字中间爬过去,问她:“你是爱看闲书的,《西游记》肯定烂熟了,你可知道叫喊的人是谁?”
  老姑娘说:“是孙悟空呗,他在五行山下压了五百年了,下一回唐僧要骗他戴嵌金花帽,念紧箍咒了。”
  流浪汉说:“我最讨厌紧箍咒,我们把‘且听下回分解’蛀掉,不让孙悟空上当。”
   流浪汉开始蛀那个“且”字。
  老姑娘就从“解”字蛀起。
  他俩刚把“且听下回分解”蛀掉,第七十三页就变成了空白。流浪汉对老姑娘说:“我们把‘且听下回分解’蛀掉,后面的文字全消失了,就没有下回了嘛!”
  老姑娘恍然大悟:“那本《红楼梦》的空白页就是这么来的!”
  流浪汉说:“《红楼梦》前八十回我喜欢;后四十回不是曹雪芹的原笔,我不想看到……”
  电话铃响起来。
  老姑娘问:“我要去接电话,怎么办?”
  流浪汉说:“你跳到地上,说一声‘马达咪’。”
  老姑娘爬出书口跳到地上,说一声“马达咪”,立即变成了人。她快步过去接电话,又是餐馆老板娘打来的。
  “饿了吧?我叫小马送盒饭过去。”
  “等等!”老姑娘看着满店的书,对那头说,“我吃过了,我以后都不吃盒饭了。”
  “不吃盒饭你吃什么?”那头很奇怪。
  “我……我以后自己做饭了。谢谢你,谢谢……”
  平时不爱说话的人,撒谎是很困难的。
  一个老教授拿着书走过来,对老姑娘说:“这本书我买,我没看到你人,以为你出去了,等了你好久。”
  老教授走后,流浪汉从里角出来,恋恋不舍地对老姑娘说:“我要离开这个地方了……我老来你的书店,又不是店员,人家会说闲话……”
   “我倒是想雇个店员……”老姑娘红着脸说,“可是我付不起工资……”
  “要不我留下来吧,我不要工资,有书蛀就行!”
  那双清澈的鹿眼流露着热切的目光。
  7
  老姑娘嫁人了,她的丈夫曾经是个流浪汉,现在整天待在书店,陪她一起“蛀”闲书。
  这个消息似一阵风刮遍整条老街。
  人们从店外走过,看到窗上贴着一幅不太显目的红双喜,柜台后面坐着一对新婚夫妇,各人拿着一本书比赛一样埋头读。
  人们都说,书虫配书虫,可算是配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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