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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问题探析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王磊 曾贤贵

  摘要:在党中央和国务院的统一部署下,我国高校逐步建立起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过程、全方位的资助体系。从时间维度上,已经实现了入学阶段的“绿色通道”、在读期间的“奖、贷、补、免、勤”多元资助以及毕业后的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制度相结合的立体化资助。在资助类型上,完善了固定的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资助与针对重大灾害、临时性困难补助等相结合的资助体系,与此同时深化发展了“两个统一”。
  关键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创新
  中图分类号:G717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9-4156(2012)05-105-03
  一、当前高校资助工作的基本情况概述
  在党中央和国务院的统一部署下,我国高校逐步建立起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过程、全方位的资助体系。即将面对一般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群体的普遍资助和家庭突发特殊变故或者生源地发生重大自然灾害的特殊资助有机地统一起来,将国家的资助与企业、个人、团体的社会资助以及学生个人的资助统一起来。
  通过对部分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现状的调查研究,分析目前该项工作中普遍存在的一些重点难点问题,笔者从优化资助结构,构建以奖促助平台;建立科学的认定和资助标准;优化资助内容,创新资助方式等三方面对增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实效性进行探讨,以求使这项事关学生切身利益的好政策真正得到落实。
  为了全面把握目前国家资助体系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效能发挥的状况,充分了解其运行过程中所存在的问题,进而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建议与对策。围绕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状况,笔者对西南科技大学和四川省其他部分高校学生进行了抽样调查,调查对象为959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占参与调查总数的68%,452位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占调查总人数的32%。在抽样对象由兼顾四个年级不同专业的本科生和研究生组成。共发放问卷1500份,回收有效问卷1411份,有效回收率为94%。
  毋庸置疑,资助工作在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以及改善生活条件发挥了重要作用,调查显示在“大学里面的学费和生活费得筹集方式”一项中,51%的学生认为是通过银行助学贷款,申请助学金,参加学校勤工助学岗位获得酬劳,社会人士捐助,外出打工获得报酬。着眼于我国经济发展的阶段性和不发达性,还有很多农村学生家境不宽裕,难以支持大学期间的学习生活费用,可以说高校的资助体系很好的弥补了这个缺口。
  从对国家资助政策的宣传和了解度方面来
  看,学生对国家资助政策的知晓程度是资助功能有效发挥的前提条件。在对“您了解国家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政策吗?”的调查中认为“非常了解”和“比较了解”的占82%。对于“所在学校对资助工作中的信息传达是否到位”情况的调查中认为“很到位,班级中所有同学都清楚”占33%,“一般,基本清楚的”占61%。这说明在一个阶段以来,高校的资助工作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但还有不尽如人意的地方,需要相关工作人员深入了解学生,创新资助政策的宣传途径,让国家资助政策人校园,人课堂,人宿舍,人家长和学生,从而更有效地解决学生的经济困难。
  在对国家资助政策的落实效果方面,根据国家资助体系中的“奖、贷、助、补、减”的满意度的调研来看:22%的学生对奖学金的设定和落实效果最满意,26%的学生对助学贷款的开展和资助效果最满意;19%的学生对高校设定的勤工助学的资助效果最满意;25%的学生对国家助学金的资助形式和效果最满意;6%的学生对国家开展的学费减免政策满意。同时,对国家资助政策的作用发挥情况来看,在对“所获得的资助,能够解决您上学期间的经济困难吗?”的调查中,10%的学生认为目前国家较为完备的资助政策能完全可以解决在高校就读期间的经济困难,80%的学生认为可以部分缓解家庭经济困难。同时在对“目前国家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是否达到预期效果”认为达到预期效果的达到70%。同时在对高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注度的调查中,认为“相当关注,将其作为工作重点”的占15%,认为“比较关心,并有相应的措施为他们解决困难”达到64%。在对资助工作的开展情况的了解来看,认为“资助工作流程及机制是否公开、透明”的调查中,26%的认为“很公开、透明”,62%认为“一般,大体上公开”。
  因此,目前国家的资助工作在政策的宣传和落实效果方面的成效是十分有效的,在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以及改善生活条件,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在调研中,也发现高校资助工作中有待改进和提高。题二、高校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存在的问
  1.资助功能的发挥存在不均衡性,结构有待优化。在看到我国高校较为完善的多元化资助体系同时,我们必须重视在实际资助工作中各项资助功能的发挥不均衡性问题。具体来说,当前国家依然在资助体系中占据着主导地位,在资助类型中,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是最常见的也是被大家熟知的资助方式。而勤工助学在资助中所占比重过小,岗位也非常有限,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育人及自我提升功能的发挥。同时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群体的普遍资助中的个人、企业、社会团体的资助在全部资助中存在覆盖面低,资助面小,力度不足,持续性不够。其次,现行资助体系注重国家、社会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的无偿资助并且存在资助有余的现象,而引导学生自助不够。在对学生“最希望得到的资助”调查中显示30%的学生愿意选择“奖学金”,12%的学生选择“助学贷款”,19%的学生愿意“勤工助学”。再次,在国家的资助项目在实施方式具有分散性的特点,对特别困难学生群体关注多,资助多,易在资助中形成资助过度,而对一般困难学生群体却存在资助不足的情况。最后,在对边远地区,“老,少,边,穷”地区,特殊家庭结构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群体关注多,资助多,而对来自东部地区或者是城镇地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群体的关注和资助力度不足。106
  2.资助认定标准存在现实局限性,科学性有待增强。在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界定依据”的了解中,69%的学生认为是家庭所在地开具的证明或者学生申请书中对自身家庭情况的描述及家庭收入的证明材料,19%的学生认为是学生平时的生活和消费习惯,12%认为是班委或辅导员与申请学生谈话了解情况。目前,高校在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标准主要是贫困证明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群体向所在高校提供由地方政府开具的家庭经济困难的证明材料是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前提条件。由于存在地方政府和基层组织出“证明”不“出资”,在“贫困证明”的开具方面存在随意性,出现了“出证明不负责”的现象,导致部分家庭经济并不困难的学生能获得贫困证明。然而,一些家庭经济真正困难的学生却因为种种原因没有开具“贫困证明”而难以被认定为“贫困

生”。同时由于学生生源存在地域广泛性,高校受客观条件限制,难以对申请者的真实家庭经济状况进行全面深入调查。在对“您认为身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困难”的调查中,46%的学生认为“非常困难”,44.2%的学生认为“难以判断,不大看得出来”,9.8%的学生认为“不困难”。同时,在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群体的认定中,家庭收入状况是进行认定的重要因素,在对“您认为家庭月收入在什么范围才算家庭经济困难?”的调查中,7%认为是199元以下,17%认为200二399元。30%认为400—599元,22%认为是600—799元,16%认为是800—999元。但是客观科学的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需要对家庭的月收人状况与所处的区域经济发展的实际状况进行比较,对当地经济的整体水平和物价因素进行比较的基础上,建立科学动态的认定机制。同时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群体认定和资助方面存在班级间机制透明度和公平性不够的问题。特别是资助名额按照班级人数比例进行名额分配往往会导致部分班级真正需要资助的学生数量与按照比例分配的资助名额不相符,往往会导致有些真正需要资助的学生因名额不够而得不到资助,有些班级则因名额过多而使一些并不困难的学生获得了资助。
  3.资助中存在重物质轻精神的弊端,内容有待丰富。在对“高校现有的资助体系,您觉得哪些地方还存在问题?”的调查中,21%的学生认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界定困难,40%的学生认为“物质扶贫”与“精神扶贫”不相对称,19%认为勤工助学岗位不足,经济扶助和能力扶助结合不够。8%学生认为贷款偿还信用危机,诚信教育有待加强,在经济资助中应对受助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群体加强教育引导。同时对受助学生调查“您觉得获得国家奖、助学金的同学应该以何种方式来回馈社会”时,42%选择通过努力学习,增强自身能力的途径来回报社会,53%的学生愿意通过参加公益活动和励志活动。因此国家在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应将物质资助和精神资助相结合,挖掘资助的教育功能,加大对受助学生群体的教育,重点突出五大教育主题,即诚信教育、感恩教育、励志教育、责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
  三、结合当前工作实际,优化高校资助工作的路径选择
  1.调整资助结构,以奖促助,将无偿资助与有偿资助相结合。在今后的资助工作中,应将国家资助与社会、团体、个人的捐资助学相结合,优化资源。同时,坚持“以生为本”的原则,坚持适度资助,避免出现资助不足导致不能解决学生实际困难的状况与资助过度所出现新的不均衡的悖反现象。在对学生“最希望得到的资助”调查中显示30%的学生愿意选择“奖学金”,12%的学生选择“助学贷款”,19%的学生愿意“勤工助学”。同时在对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的调查中,学生认为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对象为“学习优秀者”占13%,认为“工作能力强的”占8%,认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占35%,认为三者应当兼顾的占44%。因此要正确处理有偿资助与无偿资助的关系,立足于学生的学业情况、经济状况、资助需求等选择适当的资助组合方式,合理配置资助项目。
  2.建立科学的认定和资助标准,强化资助过程的监督和管理。在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方面,应采用综合评定法即贫困证明法、消费界定法和班级民主评议法进行有机的结合实行综合判断。同时在评定时注重将准确的评定与学生隐私的保护相结合。加快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群体的动态信息库,让有需要的学生都能获得资助,最大限度地利用有限的资源,保证家庭经济难学生资助工作更有效地进行下去。同时对于存在在认定中名额平均分配的问题,可以实行统筹兼顾的原则,可以考虑学校或学院掌握一定比例的机动名额,在各班级公开、透明地评定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后,再将这些名额分配给家庭经济确实困难,但由于名额限制没有被评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3.优化资助内容,创新资助方式,坚持助困与育人结合。在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能在存在哪些方面困扰”的调查中,67%的学生认为是生活方面的经济困难,然而28%的学生认为是经济压力之外的学习和人际交往的困境。同时在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需求调研中“除了物质上的扶持,您觉得学校还可以从哪些方面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24%的学生认为需要创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交流平台,营造相互学习和勉励的氛围,以获得更多的同伴支持。60%的学生认为是拓展兼职渠道,从受助变为自助,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增强改变经济困境的能力。14%的学生认为需要外界定期走进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群体,了解其具体困难,以获得外界的支持。88%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为自身存在沉默寡言,不主动与人交流,在生活、学习上遇到困难时,却不愿向别人请教,自卑感强烈,对人对事极度敏感的心理特点。因此,在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群体进行经济资助的同时,应实现他助与自助、互助相结合;坚持经济资助与人文和心理关怀相结合;坚持经济资助与学生的教育引导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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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
  磊:西南科技大学讲师,硕士研究生,主要从事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曾贤贵:西南科技大学教授,主要从事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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